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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秀色农家 作者:果无(起点2013-11-23正文完结)-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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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代社会,各种污染下,已经很难得有如此好的空气,就算现代的山上,那也是不能和这个时代相比的。这里完全是纯生态自然环境。

    将肺内浊气排出,心情不由愉悦起来。弯弯一边走,一边欣赏风景,顺便留意两人走过的路,偶尔还和百首说说话。

    这两天弯弯找百首说的话比成亲半年来所有的话加起来还多一倍。这是百首从来没想过的。他今天很高兴,记得前几天弯弯说有些事记得不太清楚,所以,弯弯问什么,他都答得很详细,也不管自己说的弯弯知道不知道,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

    这倒随了弯弯的心意,对村子里了解更多了些。

    这个小地方靠山,用现代话说便是丘陵,很久以前大家都以狩猎为主,后来朝廷开始鼓励百姓务农,对包括王家村在内的各个村采取了优惠政策,每年的赋税降了不少,于是渐渐种田的人越来越多,打猎的人就少了起来。

    后来,人们发现,种田比狩猎似乎更能保证基本生活,除了农忙,农闲人们还能干些其它的,比如继续打猎,也有人趁农闲出去干体力活。有本事有本钱的,便到小镇上做起小本营生。这样,田地里即有了收成,其它方面收入也不会耽搁。

    但是百首八岁起就一人独活,每天进山打猎他也已经习惯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基本也够填饱肚子。

    百首所在的村子叫杨家村,弯弯娘家村子以王姓人家最多便取名王家村。

    两个村子隔得不远,乡里邻里,平时没事的三姑六婆喜欢说说事非,所以,一个村有什么,基本邻近村子都知道,这也是当初为何邻近几个村子没人敢嫁给百首的原因。

    而弯弯嫁过来后,出嫁那天不仅娘家无人送亲,成亲后,她也没回过门,娘家更没有人来探望过。

    这可真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弯弯不由在心里感概。

    巳时,两人翻过两座山头,终于到了第三座山山脚下。

    百首将弯弯扶到一块石头上坐下,走到河边,摘下一片树叶,在清亮的河水里洗了洗,然后装上一叶清水捧到弯弯面前:“媳妇儿,喝点水吧。”

    弯弯咽了咽口水,喉咙确实干得发涩,接过叶子一口气将里面的水喝完,这山中的水不仅清亮而且入口还有些甘甜。末了不由舔舔嘴唇。

    然后将叶子递还给百首,笑着道:“你也打点喝吧。”

    “你先喝,还要吗?”得先把媳妇儿照顾好。

    弯弯不好意思笑笑:“再喝一点。”

    百首立刻转身又走到河边装满一叶水。

    这才是真正的山泉呢!在现代,有些黑心商家专门装这种山泉回去处理然后自装成矿泉水卖。曾经弯弯去一座山旅游,从山上下来的时候,经过一个泉口,亲眼看到好些山下的人拿着桶或瓶子专程跑上来装泉水。而且用山泉煮出来的饭都有一股清香味。

    像这里如此环保甘甜的泉水现代根本不可能有的。古代没有任何工业污染,大家喝的水大多都是从河里打。

    两人喝了些水,又开始赶路。

    弯弯一路走一路查看有没有折耳菜或者其它类可以吃的野菜。百首的注意全部放在周围树林里。到半山腰的时候,百首找了块干净的地方让弯弯坐下来休息,把怀里的饼拿出来给了她,自己拿着弓箭轻手轻脚走到一棵树后蹲了下来。

    弯弯一边吃饼一边观察周围,静悄悄的,没看到任何动物,但见百首凝眉专注的样子似乎又在等待什么。

    过了一会儿,她蹑手蹑脚走到百首旁边,拿出一块饼递给他,百首只瞟了眼,拿过饼就朝嘴里塞。看也没看她。

    她就轻轻凑近百首,道:“咱们就这样一直这样?”守株待兔?

    温热的气息喷到他脸侧痒痒的,百首心里猛跳两下,脸上开始发烫,微微朝旁边挪了挪,小声道:“这地方东西多,你去旁边坐着。”

    弯弯本来还想再问两句,见百首神色专注的观察着周围,把话又咽了回去,轻手轻脚走回刚才坐的地方。重新坐下来继续一边吃饼一边观察百首。

    不一会儿,左边林子里传来蟋蟋蟀蟀的声音,响了几下又没了,片刻,又传来动物踩到树叶的声音,一只浑身麻灰色毛的野兔出现在视线范围内。

    弯弯眼前一亮。再看百首,只见他眼睛眨也不眨的正盯着四处张望的野兔,手上动作麻利的将吃到一半的饼迅速塞进怀里,手顺便在衣服上擦了擦了,然后拿出箭,拉弓,对准野兔。

    弯弯屏住呼吸,嘴里塞满了饼也忘了嚼,听说猎人的手上功夫都是不错的,不知道自己男人射箭怎么样?

    时间也就过了几秒,弯弯却觉得有一分钟那么长,在一个最佳契机下,百首毫不犹豫的拉下弓箭,箭准确无误的穿过野兔的后腿,迟钝的敏锐性等它发现危险时一切都已经完了,野兔慌乱想从地上站起来逃跑,但是它发现无能为力,腿骨已经完全断掉,它只能惊慌的原地扑腾,恐惧的看着走近的人类。

    百首将兔子提起来,掂了掂,然后高兴的朝愣神中的弯弯道:“这兔子肥。”

    弯弯回神,立刻小跑过去,好奇的看着百首,诚心赞道:“百首你好厉害啊!”

    百首不好意思挠挠头发,这是有人第一次称赞他,还是他媳妇儿,便道:“这也没什么,村里好些人都会。”眼神却更加明亮有神起来。

    “他们肯定没你射得好。”弯弯笑眯眯看着他异常坚定道,一看他射中的位置就能猜到。

    然后看向百首手中的兔子,野兔也正睁着两只红眼睛惊慌的看着她。

    “它是公的还是母的?”

    百首将兔子一翻,道:“公的。”

    “可它还是活的,那咱们要不要养起来?”弯弯犹豫道。

    “回家再说吧,不知道待会儿还能打到什么。”百首道。

    “好吧。”

    如果今天能打到更多的猎物,也许可以考虑将这只兔子养起来,下次再抓只母兔子配成一对。说不定以后他们就有一堆小兔子了。

    百首没有将箭取下来,直接将兔子丢进背蒌,这样它也跑不了,然后自己背上背蒌,两人继续前行。

正文 第13章 发现,睡哪

    翻过这座山又到了另一座山,一路上弯弯没有发现任何野菜,但是百首今天很高兴,打了好几只猎物,两只山鸡,一只大鸟,后来又猎到一只鼬,休息的时候他又打到一只獾子。这两样东西都是极灵敏的动物,平时鲜少有机会能打到,没想到今天就猎到了两只。

    鼬在市场上卖得也少,价格肯定比山鸡卖得好,而里面最值钱的当属獾子,它不仅肉鲜美,而且皮毛还能卖了做衣裳。重要的是獾子基本是昼伏夜出,这白天能打到真是让人十分意外。

    所以百首特别高兴,他认为是今天媳妇儿跟来自己才涨了运气,所以非常爽快答应先把兔子养起来了。

    弯弯本来有些遗憾的,走了这么几座山都没有找到野菜,后来无意中休息的时候发现另一样让自己惊喜的东西。

    经过仔细查看,在百首奇怪的眼神中,弯弯大笑三声:天意啊,没找到野菜,让她找到野生辣椒。

    这种看起来长条状,类似于现代的小米椒,却又稍长一点,掰断一截,还能闻到那熟悉的辣乎乎的味道。能找到这个比那野菜更让人兴奋。

    从树上摘下两片大树叶,弯弯开始将已经成熟的辣椒摘下来,百首便在一旁好奇问道:“媳妇儿,这也能吃吗?”

    “能……但一般不吃,可以作佐料。”

    将周围几株野生辣椒全部摘完,刚好装了两包树叶。以后用这东西的地方还多着了,这点哪够。便向百首道:“你知道哪里还有这东西吗?”

    “有。刚才我们过来的那座山上就有。”

    一听这话,弯弯整个眼眸都亮了起来。

    百首找了一根较粗的木棍,将几只猎物栓起来,挂在两头,整个放在肩上担着,弯弯背着背蒌,拿上所有的东西,两人开始往回走。

    在另一条山路上,弯弯果然发现了很多这种野生辣椒,村里人,包括百首都当这种植物是野生东西,它因为入口非常刺辣,所以并没有人认为它可以食用。

    虽然百首有些犹豫,但经过上次的折耳菜后,他还是决定相信自己媳妇儿。

    弯弯并没有将所有辣椒摘完,她只摘了成熟的,拿回家看看能否先制成干辣椒,上一世她只是听过,并没亲手做过。也许还可以看看能否找到辣椒种子。

    一想到今后可以尝到美味的菜肴,心情大好!回去也不觉得累了。

    待两人回到家时天色已经渐黑。

    将猎物放好,因为没有笼子只好将野兔放到鸡舍里,为以防万一两种动物感染生病,她用了一块木板挡在里面,将鸡舍一分为二。

    弯弯原来的打算是晚上亲自下厨,弄一份辣炒山鸡。

    可是百首说山鸡要留到明天换银子的,后来她才明白,这个地方的人每天都在为温饱奔波,哪能天天吃肉,前几天她能天天有肉吃,是因为还病着,现在病好了,百首就要考虑用猎物换银子了。

    来到这地方这段日子,她吃的肉食除了百首从山上猎到的猎物还是猎物,再加上这时候人做菜佐料很少,吃到嘴里是清淡无味。不由有些怀念以前自己丁点儿不沾的油腻的肥猪肉!

    为了以后美好的日子,她忍。不吃野味就只有炒青菜,还好今天找到辣椒,多了一味佐料味道跟平时完全不一样。并且她在辣椒里面筋上面找到几颗白色小粒,这便是辣椒种子。

    而百首更是一个劲儿说媳妇儿做的菜真好吃!一碗菜被他丁点儿不剩的吃完。

    吃完饭,百首自告奋勇收拾碗筷,弯弯把背篓里的辣椒全部倒出来。这家里的工具实在太少了,屋外风大,本来放外面更好,但是没东西,弯弯只好将辣椒全摊在桌上,只有等第二天再拿出去晒。有太阳,经过风干,就能把这些辣椒制成干辣椒使用。这样存放更久,使用更方便。

    既然有辣椒说不定其它的东西也有,弯弯决定改天再出去找找,看能否找到其他佐料。

    百首收拾完后照例烧了热水,弯弯洗漱完直接回了里屋,将头发散了,躺在床上想着明天跟百首赶集要买的东西。

    百首洗漱完,将盆子放到弯弯指定的位置,又学着弯弯将湿帕子挂在屋檐下藤条上。这是弯弯特意弄的,以前他可是直接把帕子放架子上的,媳妇儿说那样容易长什么细菌,媳妇儿现在不仅不排斥和他一起,说起话来也是一套一套的。

    虽然有时候要求有些多,比如放盆子还得要固定的地方,不过,这样整个屋子看起来干净整洁多了。

    他无所谓,放哪儿不是用呢?只要媳妇儿高兴。

    想到这,百首快速挂好帕子,回到堂屋把门轻轻关上,可脚刚踏进里间,心里就咚咚跳个不停。就像走进蒸笼般,身上不受控制开始冒汗,呼吸还有些急促。

    他退回堂屋,心慌气短的感觉一下就没了。

    这怎么回事?

    百首拿袖子擦把额头,四平八?在长凳上坐了会儿,再次大步走进里间。

    昏暗的油灯将屋内照得忽明忽暗,本就不大的屋子因为那均匀的呼吸声显得更加寂静压抑,还能闻到独属于女人的气息。

    一股热血直冲百首的脑门,他心慌意乱,大呼一口气转身出了里屋,然后在院子石头上坐了下来。

    动静惊醒了鸡舍里的野鸡和兔窝里的野兔。两只小动物踹踹不安望向院子里静坐着的高大的黑影,生怕这就是自己生命最后一刻。

    高大的树木遮住了朦胧的月光。

    百首收回目光。

    此刻他很纠结,不知道今晚到底该睡在哪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踏进里屋他心就砰砰跳个不停,脚上就跟灌铅似不知道该往前迈,还是后退。

    以前媳妇儿可是最讨厌他进里屋的。但,那是以前了。昨晚他可是和媳妇儿睡在一起的。马上又有些犹豫,今晚媳妇儿又没叫他呀……

    某人在在进去和不进去间徘徊。

    片刻后,百首终于起身回到屋内,将门关好,壮着胆子轻手轻脚进了里屋,走到床边,定睛一看,脸上露出个大大的笑容。

    弯弯娇小身子只睡了床的一小半,空出来的地方明显是留给他的。

    他双手交握搓了搓,轻声叫道:“媳妇儿。”

    床上人睡死了。

    “媳妇儿。”

    还是没反应。

    “媳妇儿。”声音提高一个分贝。

    某人不耐烦的微睁开眼,真是烦死了,大晚上不睡,不停在屋里走来走去。他不睡她还得睡呢。女人睡晚了很容易老的!

    不满从眼缝里看着穿戴整齐的百首,道:“大晚上你不睡到底要干嘛啊?”脸一甩,翻身,潇洒的留个背影。

    百首愣了愣,丝毫没因为弯弯的埋怨有丁点难过,脸上喜笑颜开,这是得了媳妇儿口喻了呢!三下五除二就把鞋子衣裳脱掉,然后手脚利落上床。相比头一晚的扭扭捏捏,此时他身手敏捷,动作干净利索。

    已经得到首肯不上床他傻呀!

正文 第14章 夫妻出门

    第二日天刚泛起一丝亮光两人便起了床,一人一张饼下肚。喂了野鸡和野兔。百首挑着昨天打回来的猎物,带着弯弯两人一起下了坡。

    经过村里,田地里已经三两人影正在干活。以前百首每次去集市都走的小道,很少从村子过,这次自然引起一些人注意,何况身边还跟着弯弯。有人停下手里的活看了过来。

    百首挑着猎物目不斜视继续朝前走。弯弯好奇的边走边打量这村子。

    上次下来送东西,她也就看到后面几家。从所住的房屋来看,这地方并不算很富足,但好似都也比她家有钱。青木院门,屋外用泥墙将门前围起来,算是圈为自家的院子,这样很好隔绝了外面人的视线。每户人家都有好几间屋子,哪像她们家,两间屋子,厨房还是另搭的!

    弯弯暗在心里想,她家以后也要围个属于自己的院子起来,不仅得围,她还要弄成个漂亮的四合院样子。让这些人羡慕嫉妒。

    村子不小,但也不算多大,几十户人家。

    走到村口时,弯弯意外看到一个熟人,立刻友好的先打招呼:“杨大嫂才从地里回来呀?”

    元宝娘愣愣看着头发梳得溜光的弯弯,愣愣点点头。

    弯弯微笑看着元宝娘,为了省事,她直接将头发编了个辫子,手打湿将头顶抹得溜光。可见元宝娘的眼神挺奇怪,难不成这样梳发有什么不对,可是早晨百首明明说很好看的呀!

    弯弯哪里知道,在百首眼里媳妇怎么样都是最漂亮的,照按规矩,她嫁人便要梳妇人头,可她用现代的方法简单梳个辫子,即不是妇人头,也不是待嫁女子的发型,元宝娘自然好奇。

    百首挑着猎物,停也没停下,迈着步子继续朝村口走。

    弯弯对还在愣神中的元宝娘又笑了笑,朝百首追了去。

    元宝娘很是奇怪的看着两人,方向应该是朝集市去的。看样子应该是上街卖东西。元宝娘忽然有些糊涂了,从弯弯嫁过来就听好些人说过,她木纳,不爱说话,也不爱出门,可现在怎么看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她站在原地良久,直到兰花娘端着菜蓝过来。

    “元宝娘,你什么时候跟他们这么熟了?”兰花娘笑嘻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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