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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丫鬟同人)沈氏流云 作者:彩虹的尾巴(晋江2013-12-14完结)-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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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云首先花费一些钱办理了新的身份证明,并将户口落在了上海。毕竟以后就要在这个世界扎根了,还是有一个能明确、清晰地表明身份的证件比较好。
  
  在解释来历时,她只说自己原是广西人,后来被人贩子拐卖到湖南,侥幸逃脱后流浪了好几年,现在到上海讨生活,老早不记得原来的家具体在哪里了。反正她前世就对南边几个省份较为熟悉,方言也能说好几种,现在中国军阀混战,政府也不可能专门派人到几千里之外的地方调查她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在中国,从古自今最不少见的就是有钱好办事,以大洋为媒介,政府的工作人员自动帮她补齐了所有缺失的信息。
  
  接着流云要解决住的问题。整整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流云才寻找到合适的住房,以高达四十两黄金的价钱顶下了位于爱文义路的一套公寓。
  
  可惜上海租界内房价太高,流云买不起更好的房子,千辛万苦找到的这套公寓也不过两个房间而已,再加上厨房、洗澡间、一段过道,多的什么也没有了。
  
  不过那附近的环境比较安全、舒适,这样的价格并不算离谱。况且前世生活在大城市多年,作为普通上班族的流云早就对这种情况司空见惯了。
  
  再说,流云到上海后就筛选、订阅了一些对她来说比较有用的报纸、杂志,每天都会阅读大量的信息,发现这个世界虽是架空,但历史与前世有着惊人的相似,除了一些细微的差别,并无多大不同。所以,她推断1932年的一二八事件多半会如期发生,不出意外的话她在那之前就会离开上海,到将来最有可能不会沦陷的澳门避难,花太多的钱买房子总归令她感到深切的不安。
  
  不要说什么她自私自利、对不起国家之类的话。她会尽自己的所有努力来挽救自己多灾多难的祖国,但这是在能够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
  毕竟,她只是一个普通的、自私的小女人,她不会也不可能认为凭自己就能拯救贫弱的中国。
  她爱国但做不到无私地为革命而献身,她知道中国将会战胜侵略者并最终崛起,所以她只是自私地希望能够最大限度地保全自己,尽量过着平静而自由自在的生活。
  
  最后,流云将绝大部分大洋换成了黄金,分别存入了风险较小的几家外国银行。除了一些可能会用到的,流云还特意将那些贵重的珠宝首饰放在公寓内较为隐蔽安全的地方藏了起来。她逃跑时携带的珠宝首饰价值还是很大的,尤其是当时手上戴着的一对翡翠玉镯,款式新颖,玉质鲜艳,如水般剔透,流云估计得值三万大洋,以后留给子孙做传家宝真是再适合不过了。
  
  最急迫的需求已经基本解决,接下来流云开始认真考虑工作的事情。毕竟,劳动赚取报酬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虽然生活暂时不用发愁,但她并没有坐吃山空的习惯。
  
  流云上辈子小的时候梦想是当一个作家,十几岁就发表了不少优秀的诗歌和散文,可惜大学毕业后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放弃了写作。
  
  重活一次,幼时的梦想蓦然涌上心头,像一粒饱满的的种子掉落在肥沃的农田里,不经意间就扎了根,发了芽,让人无法忽视。
  
  还没开始行动出去找工作,流云就已经不自觉地在心里为实现自己的梦想做准备了。
  
  人一旦下定决心专心做某一件事情,就会很容易获得成功。
  
  有着原主的记忆帮忙,流云对当下的遣词造句风格和书写习惯根本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很快就熟悉和适应了。
  
  当自己试着投递出去的第一篇散文成功被发表的时候,流云心里瞬间爆发的喜悦和自信几乎像洪水般将她淹没。
  
  有了良好的开头,接下来的事情就会顺利许多。骤变的人生和差别巨大的环境,让流云的写作灵感像火山爆发一样,急剧地充满了整个脑海,源源不断的灵感迸发出耀眼的光芒,让流云的笔尖流畅地刻画出美丽的文字,文思泉涌莫过于此。
  
  每天窝在房间的书桌前,坚持创作几千字,诗歌、散文、小说,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记录自己的思想,倾注自己的感情,舞动自己的灵魂。
  
  一个月下来,流云认为自己已经入魔了。但如果入魔是这么快乐的事情的话,那她甘之如饴!
  
  虽然没有名气,但流云的作品总是有一种难以言表的魔力,能够牢牢地抓住每一个读者的视线,深深地吸引着阅读过她的文字的人们,让人仔细地研读,反复地欣赏,直至欲罢不能。
  
  所以,流云的作品大部分都取得了相当不错的稿酬,其中最高的甚至达到了每千字3圆。
  
  看到自己的付出得到回报,流云的写作欲望更是受到了强烈的刺激,每天沉溺在写作中不可自拔。
  
  有一句话说得不错,专业作家是在写作中生活。
  
  当流云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在上海积累了不小的名气,作品以文笔生动优美、感情真挚细腻、想象奇特丰富而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而她也逐渐适应了在上海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第8章

  生活的旋律永远是丰富多彩的。醉心于写作的流云也并不是整日与纸笔为伴。当极致的激情渐渐退去,生活又会慢慢归于平淡。
  
  除了早晨或者傍晚花费几个时辰来阅读或写作,流云其他时间经常用来为自己的生活增添其他的乐趣,或者可以称之为享受生活。
  
  购买种类繁多的食材在厨房里研究美食,与互相欣赏的笔友通信聊天,和新近结识的朋友兼邻居一起坐着电车逛遍上海的大街小巷……多姿多彩的生活让人生变得充实而快乐。
  
  “叩、叩、叩……”沉闷的敲门声不间断地响起,整理书稿的行动被打断,流云心里有些无奈,她想,多半是住在同一楼层相隔仅一户人家的林月玲来找她出门了,毕竟平时会来找她的人中,就只有那个家伙从来不按门铃。
  
  笑意悄然爬上了脸庞,流云加快手里的动作,因为之前已经整理得差不多了,所以并没有花费太多的时间。
  
  流云轻快地走到门口,刚刚拉开厚实的门板,一个清清爽爽的声音就闯了进来:“流云,我哥哥昨天刚给我买了一支唇膏,你帮我瞧瞧涂着好不好看,如果好看我今后就专门用这一个牌子的唇膏了。”
  
  林月玲出身于上海的一个职员家庭,自幼父母早丧,她和大她两岁的哥哥林志明靠着父母留下的积蓄坚持读完了大学。现在她哥哥是申报知名的记者,而她本人则是上海小有名气的作家。
  
  她和流云最初是志趣相投的笔友,慢慢熟悉后,两人才惊讶地发现,彼此居住的地方就在同一所公寓甚至同一个楼层,以前不知怎的竟没注意过,可见两人的迷糊。
  
  两人都是女权主义的拥护者,赞成、支持解放妇女和提高妇女地位。一个是接受了新思想主张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青年,一个是自小接受“自由、平等”教育并自立自强的现代女性,相似的思想观念让她们很快就惺惺相惜,互相引为知己。
  
  流云很喜欢逗弄这个可爱的朋友,见她亮晶晶的眸子里满含期待,故意一言不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嘴唇看了老半天,直到她脸上露出了焦急的神色,才好心地给出了评价:“唇形优美,唇色鲜亮,娇而不媚,艳而不俗,美人无需惶恐。”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林月玲才舒缓了眉间的神色,随后又得意地“哼”了一声,给了流云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眼里透出几分真实的喜悦,声音里是满满的骄傲:“那当然,我哥哥给我买的肯定是最好的!”
  
  说完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狠狠地斜了流云一眼,推着她进了房间,不满地催促道:“快点打扮打扮,我们今天要去买很多书呢,再不出门就晚了!”  
  
  “知道了大小姐,小的保证十分钟内完成任务,行了吧?”流云看她着急的模样,心里也有些急躁。急急忙忙地换了件素色的旗袍,穿上了一双圆角的高跟鞋,再挽了个简单又好看的发髻,戴上一个款式新奇的白色太阳帽,抓起一个皮质的小钱包,流云就拉着还在惊叹她收拾的速度的林月玲出门了。
  
  20年代的上海,已经是中国的文化中心。举世闻名的上海文化街——四马路,则是新派作家最常涉足的地方。流云和林月玲今天的目的地就是那里。
  
  坐着三轮车,两人很快就到达了四马路。付了车钱,性子活泼的林月玲便拉着流云,兴冲冲地向距离最近的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走去。
  
  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是文化街最大的两家书店,作为书业重镇,它们雄踞在四马路、河南路的转角上,并立对峙着,互相构成了激烈的竞争。它们附近还有众多新旧的书店,有些书店因为跟新文学期刊或作家有关,在当地很是出名。
  
  流云和林月玲一路逛遍了大大小小的书店,流云买了一些外文书和文具,林月玲买了一些其他朋友介绍的小说和杂志。
  
  等到因感到饥饿而不得不进到一家饭馆里吃午饭的时候,两人还觉得意犹未尽。不过,走了好几个小时,一刻不曾休息,流云的腿已经麻木得像是断掉了。
  
  看着林月玲像没事人一样兴致勃勃地点菜,流云使劲地揉着双腿,心中不由得很是不忿,皱着眉头抱怨道:“明明我每天都坚持练习瑜伽和体操,怎么就比不上你这从来不锻炼的家伙呢?”
  
  “这是上天对本仙姑的厚爱,你等凡人再怎么嫉妒也是羡慕不来的!”林月玲听了流云的话,心里好不得意,脸上飞扬的神采让流云恨不得揍她一顿。
  
  两人拿着菜单挑挑拣拣,最终也只选了三菜一汤。等到饭菜上桌,流云和林月玲已是饥肠辘辘了,顾不上保持自己淑女的形象,两人很快开始大块朵颐。好在两人都是气质绝佳的美人,吃相再怎么粗鲁在他人眼中也是赏心悦目的。
  
  饭饱喝足之后,两人坐在位子上,慢慢地喝着茶,胡天海地地闲聊。一张小小的饭桌,仿若隔开了一个世界,周围服务员的询问声,客人的吆喝声,门外马路的喧嚣声,在这方世界里就好似徐徐的微风,吹得流云十分舒坦,渐渐的她不禁有些昏昏欲睡了。
  
  “嗨,林月玲!你也来逛书店么?”清亮的男声传来,流云仿佛被人浇了一杯冰水,从头顶蔓延到脚底的刺激让她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猛然抬起有些困乏的脑袋,看向声音的来处,对上了一双亮得惊人的眼眸,流云有些怔住了。
  
  不是因为对方长得多么惊为天人,也不是因为对方长得多么丑陋不堪,而是因为自己那一刹那触电的感觉!
  
  天哪!流云惊悚了,之前还缠绕不去的睡意像水遇岩浆般,瞬间蒸发得一干二净!活了两辈子,这可是第一次啊!面对这有生以来唯一的一次心动,貌似还是一见钟情,她到底该怎么办啊?
  
  前世由于父母离异,后来又见多了失败的爱情和婚姻,在人情淡薄、冷漠的都市生活多年,她早已不相信什么长久的爱情,所以一直保持单身。现在刚重生还没多久,她竟然就遇上了传说中的一见钟情,而且还是真真切切地发生在她的身上!
  
  难道那个人就是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流云心里的思绪翻江倒海般地闹腾着,不过除了一开始的愣神以外,旁人什么也看不出来,毕竟活了三十几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不就是喜欢上一个人嘛,顺其自然不就行了。而且说不定这真是自己命定的缘分呢,如果实在忍不住,大胆地去他追好了。
  
  流云坚定地咬咬牙,在心里暗暗做出了决定,刚刚舒了一口气,就见刚才正在遐想的男人在林月玲的招呼下坐了下来,和她面对面,,礼貌地笑着对她打招呼:“你好,我是张博涵,和月玲的哥哥是好朋友。”
  
  “啊,你好,我是月玲的朋友,我叫沈流云。”男人灿若星辰的眼眸望着自己,流云心里有些慌乱,差点语无伦次,鬼使神差的又加了句话:“你也可以叫我流云。”刚说完流云就皱了皱眉头,自己好像表现得太亲昵了,毕竟是刚刚认识,让人家叫流云会不会不太妥当?人家会不会以为自己是个轻浮的女人?
  
  流云有些郁闷自己本能冒出的想法,不过还是忐忑地打量了一下张博涵的神色。见对方好像丝毫不介意,自我介绍完就转过身去,继续和林月玲愉悦地交谈,流云悄悄地松了一口气,神色也放松下来。不过心底那见鬼的失落又是怎么回事?流云不愿深究。
  
  在两人的谈话中,流云见识了张博涵此人的风趣和健谈。男人长得并不英俊,最多只能算是五官端正。略黑的皮肤,浓浓的眉毛,挺立的鼻梁,厚薄适中的嘴唇,深邃幽暗的眼睛,稍显平凡的相貌中透出一种方正刚毅的男子气概,让人心生好感。当他侃侃而谈的时候,本就明亮的双目会迸发出湛湛神光,仿佛聚集了世间最耀眼的光芒,令人不敢直视却又会被深深吸引。
  
  有的人天生就有一种魅力,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和他交谈,你就会感到全身放松,心情愉悦,忘却一切烦恼。流云注视着兀自聊得畅快的两人,注意力几乎全部集中在张博涵的身上,最终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作者有话要说:  




☆、第9章

  不知是不是真的有缘,自从上次在饭馆里认识了张博涵,流云接下来的日子里总是能碰见他。有时候是在林月玲家,有时候是上街买菜的途中,有时候是在和朋友相聚的地方,以致于后来只要一出门就会下意识地寻找对方的身影,流云都觉得自己有些魔障了。
  
  不过,见面次数的增加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流云和张博涵很快就熟悉了起来。流云对他的情况也逐渐有所了解。
  
  原来,张博涵出生在湖南农村,父母本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后来因家庭破产到长沙打工,两人努力工作,拼命供儿子读书。张博涵中学毕业以后,两人却因为积劳成疾相继病逝了。伤心难过之下,张博涵毅然离开长沙,到上海谋生。现在张博涵是自由撰稿人,有点名气,但收入也仅能勉强维持日常生活,比普通贫民稍好一些。
  
  在这个时代的中国文人看来,上海是天堂——如果你已成名;上海也是地狱——如果你无法出人头地。穆时英说过的话更是精辟:“上海——造在地狱上面的天堂!”文人想要出名,想要打拼事业,上海无疑是最佳的福地。虽然也有陷阱和绝望,但更多的是希望和成功的机会。
  
  虽然张博涵更热衷于揭露、抨击世间的黑暗,呼吁人们起来抗争,起来革命,但流云总是觉得,他会来到上海,内里也是十分渴望成功的。毕竟流云自己都无法否定,被人认同、被人欣赏的感觉真的是美好得令人无法抗拒。而且,出名未必不是你的付出得到肯定的结果。
  
  有缘不一定要千里来相会。流云刚刚从药店出来,就正好看见迎面走来的张博涵,心里突兀地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男人越来越近,流云的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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