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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芙蓉-2003年第1期-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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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没命地跑,一直跑到城西的一个巷子里,这才发现这一伙里少了母女俩和另一个人。 
  “他们肯定被逮住了!”红鼻子懊丧透了。 
  他们先静了一会儿,然后设法寻人。他们绕道一点点接近那个西瓜摊子,最后看到:三个人被绑起来了。鸟鸟可怜巴巴被绑成一团,正押往旁边的“治防办”。 
  “坏了!完了!”红鼻子喊着。 
  庄周劝他慢慢想办法,红鼻子暴跳如雷:“慢?再慢鸟鸟就完了!” 
  这天夜里他们从头合计。红鼻子主张半夜行劫,救出鸟鸟他们。他一口一个“鸟鸟”,再也不能安静,也不想吃东西,总是走来走去。后来他拟定:人分两拨,从两个巷子攻进,抢了鸟鸟就走;如果有人追上来就用老法——抛西瓜狠揍,必要的时候就“损他几个”。庄周知道那是让他们吃几刀,反正我们这伙也有几个人受了伤。庄周说蛮干不如智取,主张把人分成两拨,其中一拨离近了时故意弄出响动,这样就能把那些人引出;剩下的一拨正好趁机救人……庄周嘱咐他们:千万不能把事情弄大、不要伤人,同时还提出留下人照顾受伤的人。 
  庄周那一天肚子不舒服,红鼻子就让他留下看护受伤者。 
  半夜红鼻子领人走了。庄周和受伤的人在这里急盼。他们不知道事情是否顺利…… 
  红鼻子他们按庄周的意思,一拨人故意喊着,骂商场和“治防办”的人,结果立刻有人亮了手电,吵闹着拿起杆子、西瓜刀涌来。红鼻子让人故意领人往北跑,跑远了,追赶的人就停下来;他们再往前上几步,那边的再追。就这样,一直把他们引了很远,红鼻子才领着另一拨人去救鸟鸟。 
  商场和“治防办”的人差不多都跑空了,只留下一两个看守。鸟鸟他们果然给五花大绑押着。他们把门踹开,把看守押到一边,然后就解救鸟鸟。红鼻子见鸟鸟哭成了泪人,就问:“鸟鸟,他们动没动你?” 
  鸟鸟直哭。鸟鸟妈在一旁说:“哎呀大兄弟,这些畜类真不是人哪!那个胖子,就是那个带头动刀的畜类,见大伙儿都睡了,半夜里摸进来,当着我的面就来摸鸟鸟,要不是鸟鸟牙咬脚蹬,这会儿也就完了……” 
  红鼻子气得昂昂大叫。他让人搀上鸟鸟三人往外跑,自己说:“这便宜了那个胖狗,有血性的跟我去收拾他!”说着抓起摊子上的几把刀,有两个人跟着他呼呼往前赶。本来他们救了人跑走一点事也没有,可是红鼻子气不过,追上去找那个胖子——结果正好赶上胖子他们往回走,两方就在巷子里干起来。结局是胖子被红鼻子挑死,一个戴红袖章的来砍红鼻子,被旁边一伙人一刀捅在了肝部。 
  一下死了两个人。红鼻子那一伙中也有人受伤,给逮住了四个…… 
  庄周他们正和救回来的几个人在那儿等,有个满脸沾血的流浪汉跑回来,老远就喊: 
  “快跑快跑,了不得了,出了人命……” 
  他们四散奔逃了…… 
  事情过了很久才知道,商场和“联防办”的人把他们诬成一个杀人团伙,还把红鼻子等看成了起事的草莽。他们从拷问中得知,这一伙人里有一位有文化的“奇特人物”,名叫庄周。于是他们立刻认定:庄周才是要犯里的要犯。 
   
  3 
   
  麦田在大风里抖动,灌木鸣响,枝条碰撞出咔嚓嚓的声音,像是决斗的刀剑。庄周躺在那儿想:也许当初就不该收留鸟鸟。“谁说女人不是祸水?”他这样自语,要站起来赶路了。 
  重新把那个破锡壶挂在脖子上。 
  他扳着手指算着逃离的时间:已经过去几个月了。城里那一伙要抓他们,而且正在兴头上,连那些普通市民也知道最近出了一帮杀人狂。满城讹传越来越大,大得没了谱儿,说有一帮杀人团伙,在城里捣毁了一座商场,一口气杀了不知多少人,简直是血流成河,如今携带枪支弹药满地逃窜等等…… 
  他站起来。大风吹着他的脏发和衣衫。我往哪里走呢?他看看茫茫四野,又看看太阳。 
  阳光刺坏了他的眼睛,他赶紧闭上。 
  他撩开步子,顺着一条长满灌木的沟渠一直往前。他这时突然想起了一个挚友,想起了一片荒野:那儿有个小窝,那儿可以让他喘息一下——那个挚友拥有整整一座葡萄园啊!他想着想着高兴起来,高高吆喝一声: 
  “走啊!” 
  他一路盘算:多久未见过这位老伙计了?在逃亡之路上想想朋友可真是一桩乐事!我如今真的无处可去了,孤零零一个人,那些打工的流浪伙伴四散奔逃。这个时节,所有的流浪汉全都被盯上了,也许我在哪一天夜晚就会被人逮住,也许这一辈子都要奔跑在逃窜之路上,一辈子串百家门,吃百家饭,躺在野地里过夜。不错,我喜欢这种流浪生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可我不愿在追捕中逃亡…… 
  我的兄弟,我的挚友,你相信我是一个手上沾血、心怀诡计、指挥了一场大凶杀案的人吗?我连一只小鸟都不忍杀死,真的,我的兄弟。事情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到那时候你就会明白。现在无论是你还是其他的朋友,或许真的会怀疑我混在那一群人里做了什么……因为我知道,从根上讲,人们对流浪汉是不信任的。他们真的把这些进城的人、把在茫茫野地上自由奔走的人看成行迹可疑的家伙……我现在要告诉人们的是,他们只是一些渴念自由、一心寻找自己好日月的人。是的,他们个个怀中揣了个不错的明天,他们眼里的好日月该是另一副样子,如果大地上没有,他们就会找个不停,一直找到天边……有人觉得他们是一些白吃饭的人,所以就看不起他们。这就是流浪汉最后要招人唾弃和白眼的原因了。 
  可是啊,他们一边找自己的好日月,一边苦干。他们做工,做城里人不愿做的最脏最累的活,他们不知为人做了多少好事;他们收留无家可归的人,互相照料。他们有时候在野地里搭个窝棚,有时候连窝棚都不要,就在渠底茅草里宿上一夜。这一伙人哪,从不做什么坏事,也没给城里人添什么大麻烦。不错,他们有时候实在太饿了就不得不伸手讨要,可这是穷帮穷的事情,是大伙儿一块儿接长补短、照顾苦命人的事情。自古以来,中国外国、野地城里,哪里没有这样的事儿?这是合情合理的事儿嘛。 
  我的好伙计,今儿个我要脖子上挂个破锡壶去找你了。我的朋友!我的兄长!我们曾在一起呆过了那么久,曾经大摆文明阵,争论过那么多问题,我们可算得上是真正的朋友。可是你身边的那些人,他们(至少有几个)对我并不理解,当然也不喜欢。他们不像你和阳子一样接受我。可我还是一遍又一遍念叨你,包括所有的城里朋友。我跟你说过,我有我的朋友,我跟他们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常常是一口气说上一个通宵……我是朋友当中第一个抛家舍业走出来的人。我说过,我不是模仿那个去塔希提岛上闹玄的画家高更,不是;我是一个受够了的人。 
  我受够了,就是这样。 
  走的前一天我把屋门关上,在里面苦思冥想。我明白从此将永无宁日了。我那个矮墩墩的、一天到晚唠唠叨叨心慈面软的小妻子,还以为我出了什么事儿,不停地敲门。最后她用脚踹门。家里人都围到门边来,非让我开门不可。我告诉他们没事儿,他们还是擂门。我从门缝里推出一个纸条:“正在思考,请勿打扰。”静了片刻,他们散去了。最后我思考好了,走出来。我抱住妻子再三亲吻,告诉她我要走了,我要做一个“消失在民间的人”。接着,你们知道,我就成了这样一个人…… 
  我一路奔跑一路打工,心里发热——我心里有一团火!我是一个不渴望被上一代人理解,也不渴望被朋友理解的人,是一个打脱牙齿肚里吞的人……我的小妻子呀,她有一次在城里看到了我,拍打我的破衣烂衫,泪水横流,问: 
  “老庄啊,你真是一个老庄!你这一辈子就什么也不看重吗?” 
  我告诉她:“我看重的东西有四个哩。” 
  我伸出四个手指,她一个一个扳着问:“它们是什么?” 
  我脱口而出:“友谊、事业、爱情、肴。” 
  前三样她并不陌生,最后的一样反而让她有点疑惑。她想知道什么是“肴”:这在当地就是用老汤煮出来的一种肉。那些有名的“肴店”总是备受欢迎,无论是高官还是黎民,都要经常光顾“肴店”。她的眼睛瞪得像两只葡萄一样圆: 
  “就是那种老肉?老汤煮肉?” 
  我点点头:“是的,不过它们在这儿还代表了我所喜欢的一些东西,我也讲不清楚。”因为我心里明白,我用“肴”来代替前三项所不能包含的一切,它们全是自由自在、合乎性情的东西,可以代表一切的嗜好。我觉得“肴”是——真正可以享受的人生。 
  在这么多年的周游中,我真的知道了“肴”是多么重要。我依然重视友谊,这点你们都不会反对;那么事业呢?我做了一个流浪汉,这也正是我自己的事业。我也不想隐瞒我的爱情。我寻找着崭新的爱情,巩固着刚刚找到的爱情;我的爱情极其宽泛又极其狭窄。我只说我爱,我爱,我永远地爱!我拥有许多人难以比拟的爱情。还有,如果搞到肴,我总是不失时机地大啖一气…… 
   
  4 
   
  庄周往前追赶。他进了村落从不躲闪,因为他相信村落不是城市。在这里,流浪汉人见人爱;而在那些城市,许多人只崇尚假斯文。他们喜欢板着面孔的人、结着领带的人。反正城里至少有一半人对流浪汉小心提防着,活像流浪汉在昨晚上刚刚偷走了他们什么东西似的,比如偷走了一只鸡好像城里人真的有许多漂亮母鸡似的。实际上那些芦花大公鸡、黄颜色红颜色羽毛长得说不出有多么好看的大母鸡,只能养在这些烟囱冒烟的、挺好的一些小村庄里。城里人多可怜,他们连一只好看的大公鸡都没有。小村庄的老婆孩子一大堆围上饭桌,喝甜甜的稀粥。他们从不嫌弃流浪人。咱叫一声〃大叔大婶〃,他们就高兴得咧开白牙笑,把你让进家门。家里虽然没有肴,可是有煮红薯,有蒸豆角,有一大锅玉米饼和老咸菜。老咸菜滴了香油,用筷子一拌,吃一口香喷喷。睡在他们家的大热炕上,又打呼噜又打嗝,有时候一翻身就碰在人家孩子的肚皮上。农家孩子的肚子滑溜溜热乎乎,软软的。在深夜里摸一摸这些娃儿的肚子,手指头在肚脐眼那儿徘徊再三,多么幸福!人哪,不过上流浪汉的日月就永远也不知道世上还有这样的幸福! 
  我的好兄弟,久已不见的挚友!我巴不得把这一切经历、这些年来的奇遇用一整夜的时间向你诉说……不过风声渐紧,我亲眼看到,连小村庄里的人也给弄得惊悸不已。他们瞪着眼睛看电线杆上新贴的纸片。识字不多的老头用食指点着,一边吸烟一边念: 
  〃该犯身高一米七八、眼皮耷拉、留长发、口吃,〃念:〃该犯性情悍暴、厚嘴唇、说话带东北腔儿……〃 
  这些词儿从他们嘴里念出来,并不显得多么吓人。不过我知道还是躲着点好。从一个村庄跑到另一个村庄,最后又跑到海边野地一走进这个地界就觉得空气清爽,浑身舒坦。天哪,这是老伙计做〃大庄园主〃的地方啊,我觉得自己快到家了,就要有一场好吃好睡了!可是,可是事情有些不妙了因为我又看见了那些〃便衣〃,那些穿了制服的人在四下里打转。 
  我一眼就能看穿一个便衣!我的腿有点发沉。慢慢走,绕着树棵儿走……一点一点打听,找小娃娃打听小娃娃个个纯洁,他们还没到算计人的时候;再不就打听姑娘,漂亮的姑娘心眼好,她们呀,总是喜欢脏兮兮的男人。当然了,她们不会跟我这样的人亲热;不过漂亮姑娘总有根娃娃心肠,她们喜欢看热闹,也不愿骗人。就这么着,我一路打听,老远就看见了那个葡萄园。瞧多么漂亮啊,一溜白石头桩子,嘿,你把葡萄园伺弄得多么好!还架起了密密的篱笆帐子…… 
  狗汪汪叫,我听见了。我真想高高吆喝一声:〃老宁〃不过我还是忍住了。我知道那可不是闹玩儿的事。我得绕着小树棵儿往前挪蹭,要知道这年头什么事儿都有,说不定你那里也正吃紧,说不定好多人都知道我跟你是旧交。那些逮人的家伙会千方百计在那里算计我和你就像那些猎手在野地里顺着兔蹄印子下的套儿和皮绳扣,小兔子再灵巧,叭哒叭哒走过去,吭哧一声,皮扣子把它勒住了!到那时候任它怎么挣、怎么蹬,还不都是无济于事!这就等着人家叼着烟斗不慌不忙地把它收拾起来哩,它的小腿乱蹬了一宿,皮也破了,毛也脱了,全身无力了,就让人家头朝下提着,噌一刀杀了扔进开水锅里。 
  我可不愿做那样的小傻兔子,哼哼,我是庄周。 
  我先蹲在树棵里四下看。没有人了我才跑出来,击三下巴掌。狗又叫了,然后一个老头儿出来。我说:〃有买锡壶的吗?!〃 
  我嚷一声又一声。我等你出来。 
  你一定会出来。我等着,等着。嘿,你出来了。我脖子上挂着锡壶可能这模样太可怕了,你第一眼竟然没有认出。这使我又难过又高兴,我知道你可不是扔下要饭棍打要饭人的白眼狼,你是个男子汉。不过你的脾气也有点怪,常常让人不可思议。你长得个子高高,精瘦模样挺帅,怎么听说见了漂亮姑娘就躲呢?这可不好!你那会儿开始端量我了,老长时间才认出来,这就说明那些想逮我的人只凭那张结领带穿西服的照片找人,算是瞎了眼。 
  我可不愿当那个被皮扣套住的小兔,还是小心点为好。我一路操着外地口音。这些年来我学会了那么多流浪汉的口头语,但不是黑话,〃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大叔大婶围着炉子稀里呼噜喝粘煮〃、〃好长的面条,像大闺女的头发!一家伙搭到大腚下边儿……〃再不就是〃娶来的姑娘到嘴的馍,管你搂来管你摸〃;还有〃女戴环,男戴套,满街都是大盖帽儿〃;还说〃大叔有没有本事,大婶满肚子是数儿〃……就是这一类巧话儿、场面上说不出口的话儿。可是我知道,一个肚子里装满这种话的人才是一个有劲的人。老伙计,这会儿该认出来了吧? 
  嘿,认出来了。你的手开始发抖,你的眼睛四下睃哩。天哪,难道这里真下了皮绳扣?我在灌木丛中蹲下来,四下瞥。我是让你给弄紧张了。你大概也知道了我的案子,显然也看到了那些布告;不过你一定会知道我是冤枉的人。我真想大喊一声:〃我是好人啊!〃可我不敢,你也不会让我喊出来。 
  在那儿蹲了一会儿,我终于清清楚楚了,我突然明白了你不想收留我。对,你有你的难处,你是个诚心诚意的好人,你是怕我落到皮绳扣里,更怕皮绳扣的这一端把你也拴上。 
  我明白了,但是我没有眼泪。我只是慢慢转过身去。 
  这时候你让我等一等。你离开了一下,回头很快取来一叠钱。 
  我看着那叠钱,怎么看怎么别扭。我尽管当时那么需要钱,我身无分文。 
  但我还是谢绝了。 
  谢谢你,我的朋友。我走了,我的家在野地,因为我是野人庄周…… 
  路遇 
   
  1 
   
  在这之前,尽管庄周躲躲闪闪、担惊受怕地从城市到乡村,从乡村到城市,千里辗转,颠沛流离,但心中仍然安放了一块坚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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