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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芙蓉-2005年第2期-第31章

小说: 芙蓉-2005年第2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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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转角处的二十六瞥(长篇小说节选)
潘 萌 
 A 面对面的关怀 
  当我写完以下的字再回头来看的时候,我发誓,我本身并没有刻意让那个人作为全书的第一个角色,以A男子的身份的出现在我和你们的眼前。然而却写成了这副模样。 
  A是一个26章节轮回的开始,那个人,也算是打开了我的一段新的旅途。 
  也许这些记忆只是火中取栗的把戏。 
  昨日如昙花,青春如流沙。 
   
  刚过去的那个夏天热得鬼哭狼嚎。 
  二十四小时开着的笔记本上WORD闪烁着诡异的蓝光,上面除了一个大大的A字以外,什么都没有。 
  在家憋灵感的我闷了五天没敢出门,终于被空调吹出病来。面巾纸渐渐堆成小山丘,我异常柔弱地坐在马桶上,悲切地认为大概快要死在它上面了,唉。 
  突然间就怀念起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一碗温柔的潜伏在这个城市某处的面条,它伸出小手在我的心尖上轻轻的捏了一把。于是愤然地从床上爬起,狠狠地擤了把鼻涕,也不管那依然闪烁的笔记本,套上件衣服蹬着凉拖就冲出了家门。一路飞奔就冲到了一座豪华大厦的旋转玻璃金色大门的门口。我对那个犹犹豫豫的门童报以回眸一阴森冷笑,心里盘算着,我怎么就进不了你这五星级假日酒店啦?不就咱上套一黑色老头衫下穿一军绿短裤还蜡黄着一张糙脸么?有什么呀?咱立场坚定斗志强! 
  那家面馆在这大富大贵的假日酒店的二楼,黑色的原木装修,墙上挂数幅面条的黑白写意照片,方桌矮凳,丝竹悠扬的。精巧而不俗,质朴而不糙,实在招人喜欢。一进门就见五个彪形大汉围着桌子埋头苦吃,大汗淋漓的样子,食欲端的就起来了。手脚麻利的拣了张靠窗小桌,拉开方方笨笨的凳子乐不可支的坐下,扬手就要了一份肉末蘑菇青菜面,一小碗鱼片粥。豆豉汁蒸凤爪一直是我的心头好,今天我是病号,索性也叫了一盅。服务生轻声应答,微笑的摆上碗筷碟子,倒上茶,转身离开。我捧着热乎乎的茉莉香片心里赞叹,真真好地方啊,端盘子的也比别处秀气许多。 
  一碗小巧清爽的鱼片粥须臾间就干倒。用勺子轻轻舀上一勺送到嘴里,粥糯而不化鱼片滑而不腥,还有些海苔丝在里面,香甜得很含蓄,哎呀呀,让我都吃得惆怅起来,雨打窗台湿绫绡。 
  面条和凤爪很是时候地摆到了我的面前。我吃东西讲究色香味而不像我老娘那般强调营养,一看到酱红的肉末蘑菇,碧绿的青菜,浅黄的手擀面,乳白的浓汤就按捺不住心头的喜悦。狠狠的舀了一大勺肉末蘑菇浇在面条上,然后开始唏溜唏溜地吃起面来。虽然隔了很长时间,这碗面还是这么合适我的胃。向来不喜欢那些精精细细冰冰冷冷的高贵菜肴,一点儿人情味也没有,还是汤面热情温柔且忠厚老实,平时我尚可虚情假意地与高贵的粤菜们为伍,真到生病落难的时候,还是这面条靠得住,所谓“患难见真情”,面的热气蒸在脸上,好象每个毛孔都打开了,舒服得要死,鼻子这下也不堵的天昏地暗了,该死的空调病像去了一大半。间歇时刻我抄起一只凤爪,豉汁已经入味了,整只爪子浑然天成酥软无比,入口却很劲道。其实从初一开始我就怀疑“红酥手,黄腾酒”是陆游老人家就着鸡爪子喝老酒的时候写下的。 
  渐渐饱了起来,却也不急着走,慢悠悠地喝着茶,随手拨弄着剩下的几根面,突然就想,上一次在面馆里吃面条在什么地方? 
  定定的望着碗里漂浮的青菜叶,哦,终于记起。 
  上海的沧浪亭面艺馆。 
  两个人在周围嘈杂的上海话中安静的分着一碗面条,浓郁的浇头,柔韧的面条,热乎乎的汤。 
   
  和那个人。 
  那个在所有女子惨绿青春里都曾出现过的人。 
  也不知是我们先看上他,还是先看上爱情,总之,他就是这么顺理成章地出现了。他可能是隔壁班的男生或者高年级的学长,可能是一辆公车上的路友或者是青梅竹HORSE、两小无GUESS,也可能是朋友的哥哥或者QQ上忙碌闪烁的头像。可是对于当时正在努力盛开的我们来说,那个人,就是爱情。 
  有人说,巨蟹座的女子总是成不了大事。因为她们总是被纷繁杂事牵绊,牵挂太多太多。如果她们爱一个人。就会给过多的付出,常常的结局是自己流泪。我就是典型的巨蟹女子,只想像只猫咪在毛线球边天荒地老,老鼠早已不那么重要。 
  还有人说,左撇子是偏执狂,对想要的东西,尤其是爱情,不到手不罢休,以她们发达的右脑和执着,是能成就大事业的。我也是天生的左撇子,一直为我的骄傲所固执,不管不顾。 
  于是我这个巨蟹座的左撇子,在突然降临的那个人面前,一塌糊涂。 
  他的围巾上有着浅浅的范思哲蓝色牛仔香水的味道,他抽的第一根烟;是有粉红爱心过滤嘴的520;那淡淡的烟草味曾经充斥着我的整个钱包。他对待我周到而细致。比如因为我是左撇子,所以他会买把子在左边的马克杯,出去吃饭的时候把筷子放在我盘子的左边。比如在某个大雪夜里,放学很晚,他会背着我从灯光明亮的广场到回家的路上一步步地走;灯光下鹅毛般的雪花曾经不断的坠入到我的梦境里。比如从上海寄一卷卷的录音磁带来,里面有我们最喜欢的齐柏林飞船的《天堂之梯》和他低沉温和的声音陪我过完整个平安夜。比如那些厚厚一叠的长途电话卡和更厚一叠的信。比如那些不能再比如的…… 
  现在回忆起来,我们之间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爱你之类的承诺的话,也许情侣这样轻佻的称呼并不适合我们。但是那个人,却真的是让年轻的我,付出了从未有过的大海一般深厚湛蓝的感情。 
  生平第一次独自坐火车,像只风筝一样在充斥着民工的硬坐车厢里哆嗦了整整九个小时,异常勇敢地保护自己的钱包,然后在凌晨四点的火车站广场上打电话:来接我吧,我有点冷。半个小时后他出现在我的面前。看到他一步一步笃定地朝我走来,就觉得不累不冷不辛苦。 
  那个人就是有这样的本领,让躲在童话中酣睡的我们醒过来,变得振奋和勇敢,变得甜蜜和美好,然后再一头狠狠地撞在玻璃罩子上。 
  我想我是可以平静地回忆那个在劫难逃的日子的。 
  纪念日那么漂亮的橱窗外面,照出他们那么自然行走中的背影。我怎么看都觉得顺眼。不对,还有一点点的不好,那个人的右手,搂着她纤细的右臂。哦,原来他还是习惯在右边的啊。我是怎么走到你们面前的,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说了一句再见。然后笑着看那双熟悉的眼睛,长长久久,我看他最后一眼。 
  “我不懂,你为什么不给我机会解释?”那个人的眼里充满痛楚。 
  我还是摇头,“不要解释。我的感觉已经OVER了。你可以理解什么叫形同陌路么?那是我想要的结果。” 
  他抓住我的手臂,他叫我的名字,他说你别这样残忍。 
  然后他走了。 
  我闭上眼睛听他最后的脚步。那个时候我就告诉自己这都是要学会遗忘的。我的手臂上有淤血,是他第一次弄痛我了,可是我没有哭,因为我要那个人幸福。 
  从那以后,我经常到琴房去,整晚整晚的弹起《梦中的婚礼》,每每到高潮处就戛然而止。因为我没有后面的谱子。我没有。我弹不出我们的未来。 
  后来。当我说到后来这个词的时候,一般一桩事情就已经过眼云烟了。后来那一年的假期,我独自去了我们曾经约好过要去的秦淮河。很脏,很破,很呛俗。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烟波桨声……华灯初上的那一刻;我知道我的心里有东西轻轻地飘走了。 
  通透于斯。 
  梳娃娃头穿白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就这么一时间的长大了。 
  曾经在深夜里读童话《小王子》,当小王子离开时,我为那只面带微笑的狐狸感到悲伤。为他仅仅获得了麦子的颜色而悲伤。可是现在突然明白,因为爱,所以让他离开。 
  我们总是在到达的同时离开。 
   
  那个人,那个长身而立,眼中波涛汹涌的人,那个把发抖的我一把塞进灰蓝色外套里的人,那个安静的和我分一碗面条的人,那个微笑着和我谈英格玛、博格曼的人,最后还是离开了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恍然穿过。 
  而现在,我对他的记忆只是来源于一碗热汤面。他的面孔已然模糊,只是沧浪亭面条的浓郁偏甜的味道还时常温暖着我的胃。 
  原来曾经费尽心思想要冷却的东西真的就这么冷却凝结了,倒还不如一碗对面的面条的关怀。 
  所以回过神来,高喊一声: 
  “服务员!结帐吧。” 
  A——THE END 
  B 垃圾堆上有风筝飞过 
  自从我九月份来到了大学以后,生活上面一直不能适应,湘菜的辣,语言的不通,水土不服而持续的生病,让我一时沮丧了起来。更重要的是寂寞。寝室里住九个女孩儿,八个是湖南本地的,又和我不是同一个专业,有的时候,独自一人站在食堂中央汹涌的人流里,会觉得突然周围的一切清寂了下来,觉得整个学校和城市在离我很远的地方,而我那曾经闪烁着金色光芒的理想更是在那隔过山越过海的遥远地方。当我的手指触到口袋里冰冷的手机键盘时,我想到我已经几天都没有张开嘴和人说过话了,我想到我必须要说话了。然后,我拨打了那个最熟悉的号码,几秒钟之后,听到了那个最遥远的声音: 
  BABY。 
  他从一开始就叫我宝贝。 
  我总是很想谈论这个不按常例出牌的人。却又总觉得语言很苍白无力。 
  B大概是我的整个中学阶段和我说话最多的人,我们不是同一个班级,也不是同一个年级,但是高中的时候,我们总是不停地说话。 
  他是在我高一的刚开始突然杀入我的生活的。第一次相遇是在语文组的办公室里,我们被各自的语文老师共同训斥着,作文卷子上是鲜红的可怕分数。两位老师恶狠狠地说你们两个要是还继续拿考试作文玩世不恭,你们会在高考中死得很难看。我偷窥到B的考卷上是一首古体楚辞,字体偏颜字。但是后来,首先是B证实了老师的正确性。再后来,我也证实了。这是后话。 
  然后在放学的拥挤狭窄的学校门口,我看到B靠在一辆破旧自行车上冲我招手。残阳下他单刀入世的眼神,总让我想起末世的刀客。后来他说,他是故意的。他就是要认识我的。我问为什么,他说,我也不知道。 
  我们偶尔在出早操的人群中相遇,擦身经过时,我会扯扯他的衣袖他会敲敲我的头。或者是在学校栏杆外的小卖部摊子上,我拎着鸡蛋饼往外冲他吃着棒棒糖往里冲。B这个小子总是在大多数男生吃棒棒糖的年纪抽烟,在大多数男生抽烟的年纪吃棒棒糖。 
  于是慢慢熟悉起来。B笑称合肥一中才高十斗,你我各四点五斗,天下共分一斗。他说这话时的眼神不得不让我想起千年之前的一曲《广陵散》。 
  我们交谈。有的时候我们在学校门口相遇然后开始说话,一直走路一直说话,不停地买柠檬味的脉动滋润干燥的嘴唇和喉咙。我们十分迷恋这种喋喋不休,就像两个话痨病人。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话要说,当我们听到“好吧,说点什么吧”这样的开头时,仿佛被上了发条一般小机器人,开始兴致勃勃地从清晨说到日暮。B说,我们都是言论自由最忠实的捍卫者,我们的口号是:爱扯淡,爱生活。 
  我们都是那种拥有充分的谈资的人。对于资讯从不挑食的吸收,就像两个小乞丐在黄昏时分碰头,把各自的收获摊开在垃圾场上彼此分享。 
  比如我高一的某一天,我说今天是柯本的忌日,于是我在书桌上刻下了他最后的那首“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B就会打击我说我小样儿矫情,说涅磐更不是真摇滚而是服装秀。但是最后我们还是会溜掉晚上的数学补课,站在一家破旧的小酒吧的人群之后,一起怀念柯本小狗般浅浅蓝的眼睛。 
  比如高二的B说话喜欢颠三倒四。他说:“色食性也;惜香怜玉。”我总是一边敲他的脑袋一边纠正他,然后他就又会固执说:“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语言这玩意是在不断发展的,现在大家都把‘趋之若骛’做褒义词,那么再过几百年的中国人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了。”然后顺便说到他们班的语文老师声音十分的性冷淡,可我的小道消息是这个三十有几的女老师最近刚刚怀孕了。 
  天文地理,大象蚂蚁,四书五经,蜡笔小新。我们无所不谈,相言甚欢。说话和下棋一样,最好是有势均力敌的对手,才得快活。 
   
  有的时候B会放一些东西在学校传达室的老爷爷那里,然后自己再跑到在门口的小黑板上写上我的名字。当我看到自己的名字就以为有信件到了,急忙跑进传达室里,然后就会看到乐呵呵掩不住笑意的老爷爷指指桌角那个不贴邮票的大信封。有的时候里面是张楚的CD,枕草子的绘图本,一包瑞士柠檬糖,或者一小幅速写。B说好的东西要和好的人分享。 
  我高一B高二的日子就是在我们的七扯八拉之中滑溜溜的钻过去了。那些日子,总是有风吹过我们干净的白衬衫。 
  等我到了高二的时候,高三的B正在经历一场绝望的爱情。我见过那个猫一般迷离的女子,B很酸溜溜的称之为萨莱。取自《圣经》中亚伯拉罕的原配,希伯来文的公主之意。不过当萨莱优雅地将烟雾喷在我脸上时,我承认我确实也被迷住了。那个女子眼睛十分美丽,很清晰,能看得清楚自己的未来,很深,一如她幽潭般的内心,明白什么是想要的,什么是有帮助的。 
  B说他很爱她。连什么整个世界在我面前我眼里只能看见她一个人这种肉麻的话也可以说的出来,我猜想B同志是真的掉到爱河里去了,可是,B是个不会游泳的人哎。 
  突然有一天B说结束了。我故意逗他,那现在你眼里看见什么了啊?他抱着膝盖轻轻的说现在我可以看见很多人,或者一个人都看不见。 
  尽管被萨莱不留面子的拒绝,那滋味B说简直就是给一位花花公子下了前列腺癌的诊断书一样痛苦,B还是一路追随着萨莱往上海考的。结果最后分数出来是萨莱605分,B506分,而那一年的本科线是510。问题出在语文上,B的语文与估分之间足足少了40分,而他的作文估分正好就是40(高考作文满分为60)。这就意味着他的那篇高考作文可能是零分。真是不寒而栗。B的高考对于我,就是一只被推上前的拔光了毛的鸭子眼看着前一只鸭子下锅。满眼的刀光剑影,火光冲天。锅里的鸭子们一脸决然,对照着我的错愕。 
  七月份我就开始补课,提前迎接高三的到来。这个时候B不得不到本地的一所技术学院就读,简称技院。我们依然在同一个城市,只是不同的角落里。 
  我的班主任老师在讲台上慷慨激昂,挥舞着粉笔问:“告诉我,你们的一切为了什么?”底下的我们口径一致:“高考!”这个时候我才和所有人的心跳频率相同,让我觉得放心和安全。所有人都在为将来打算。全部收起原先嬉笑怒骂的模样,卑微的跟着高考的锣鼓点子。下课时间教室里再没有鸡蛋饼的香味或者突然爆发的笑声。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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