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浪漫.清穿你妹夫 作者:大羿(晋江2012-8-11完结)-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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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炸弹与可怜虫
我有必要偷偷回一趟蒲老先生家了,我不能就这么把两个磨人精丢给人家大作家。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雪夜,我悄悄回到蒲老先生屋外。月黑风高一般都没好事,所以我带了把刀防身。
蒲老先生不在家,看家的是大叔和晴川。
“快说,你是哪里来的?”是大叔的声音。
“我只是一个身世可怜的歌姬而已。”
大叔“哼”了一声后说:“可怜?谁可怜?那些天你装病轻松,姑娘都快给你磨去半条命了。”
大叔你这个坐视不理的家伙也是五十步笑百步吧?等一下,装病?
“你怎么能这么说我一介弱质女流?”
“有你这样的弱质女流?假装扭到脚让人背一路,涂了红粉装风寒,让人家衣不蔽体地侍候。”
什么!晴川你不会这么极品吧?大叔,你不是在拿我当傻瓜吧?比起晴川我更恨你啊!
“妾身只是想以此为契机,不让你们丢下我而已。”
你如果不极品,我带着你还是有那么百分之零点零几的可能性的。但是你滥用我的好心,我非丢下你不可!我气得捏紧了手里的刀。
这个晴川确实很可疑的样子,但现在揭穿她并不明智。万一大叔打不过她,我岂不是要遭殃?就算打过了她,我身边又出现另一个极品的可疑人物,我岂不是要重新适应。
不行!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这样的噩梦做一次就够了。
“放心!”我咬咬牙,然后稳了稳颤抖的手,一鼓作气推开门,“我不会丢下你的,晴川!”
当晴川感激涕零地蹭到我身上,胸抵着我的肩膀时,我还是不自主地抖了抖。我虽然没有少女心,但也同样没有大叔心,我对美女只想远观而不想亵玩。
晴川你别这样了,我已经大约知道你应该对我没企图。
“晴川,大叔,你们不能白吃白住人家的。一定要多干活,我过段时间就会来看你们的。”我说,“大叔,你也要多照顾晴川,我打工很不容易的。”后面这句别有用心的话大叔应该听得懂。
大叔察觉我在怀疑晴川后,总算和我达成统一战线,只要有需要,他就会帮我拖住晴川,不让她黏着我。
“晴川,我们一起去砍柴吧。”
“晴川,我们一起去磨豆子吧。”
“晴川,我们一起去玩吧。”
大叔说这些台词的时候脸都硬了。晴川,连大叔都不为你倾倒,你就别再考虑强扭我的性取向了。我在心里向佛祖、耶和华以及真主安拉各祈祷了一遍,谁听到谁就帮我一把。
下大雪以后,柴就不是那么好找了。我好不容易给晴川烧了热水,她还非要不知好歹地跑到冰河里和我洗澡。
“我们互相给对方搓背吧。”晴川用她的玉手抚着我的背。
“大叔,我宁可和你洗!”我颤抖着声音向大叔奔去。
“你确定?”在另一边搓澡的大叔回过头问,他的手正搭在裹住腰部以下大腿以上的白布上。
“不确定!”反应过来后,我连滚带爬摸上了岸。这两个人都给我带来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我还是离他们远一点比较安全。
每次我下水洗澡,晴川就要跟着下来,然后大叔也下来了,我根本不知道这些人脑子里在想什么。
就这样,我泡了十次冰水也没洗成一次澡。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今后的道路会更加艰难。
☆、事不关己高挂起
密报很快来了,来的方式很有密报的特色,是一个茶馆里的冒失伙计“不小心”撞到我时塞到我袖子里的。大概是说最近风头不对,朱三太子的三子一孙被捕,让我赶紧回京求四贝勒的嫡福晋,看事情有没有起色。
我看完纸条后把它揉碎了扔进了朱三太子家的茅坑,吃纸的事情做一次就好了。告别了朱三太子,我从指甲大叔那儿拿了天地会拨的银子就急急忙忙去租赶往京城的快马了。
“不要扯我的衣服!”指甲大叔第三次发火了。
“可是我……会……会摔……”我眼前一花,无力地倒在马背上。指甲大叔不许我从后面抱他,所以我只好像电视剧里的尸体那样横趴在马背上。
“那就跟我一起吧。”晴川说。
是晴川,她黏人的功夫比美国大片里的特工还强。本以为没有马她也跟不上来,谁知道她跟人家马主眉来眼去了一阵子人家就把马白白借给她了。□术真不是一般的好用——前提是你要有那份姿色。
“来吧,我来带你,你还可以抱我。”她说。
我的汗毛莫名地竖立了起来。和她骑马?从后面抱她?算了吧!我好不容易才从百合的噩梦中挣脱出来的。
“不,不用了。”我说完后胃里又有什么东西好像要上来了。
我强忍着不让自己吐出来。第一次吐在马身上时,惹马不高兴了,半天都不肯好好走路。大叔也为此把我骂个狗血淋头,我立刻感到自己的香主当得还不如韦小宝霸气。
到了京城,我才明白,之前在马背上万分的恶感都抵不上眼前看到的画面。
有人要被斩了,一大群人围了个水泄不通。我心里一阵厌恶,不知道国人的这种恶趣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不管被杀的人做了什么,为别人血淋淋的死亡而兴奋都是很恶心的事情。
等我挤过去的时候,一颗稚童的头颅刚好落在我怀里,周围的人发出一阵表示恶心或者害怕的惊叫,我却面无表情地合上了那孩子睁得大大的眼睛。 “被杀的……是谁?”我问旁边一个看好戏的老大爷。
“是余姚王士元一家,王士元也是作孽,年纪一大把还要冒充明裔造反。”他一副把什么都看透了的样子,油腔滑调地说,“这不,全家遭殃,好像就一个儿子逃掉了。”
是老爷爷的孙子,满清真的杀他全家,连三岁小孩也不放过。我和大叔不眠不休地赶了七天的路,等待我们的却是残酷的现实。
周围的人渐渐散开,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
我跪在地上,大叔站在我旁边。
“大叔,为什么他们不敬畏死亡呢?”我说,“这些无辜的人死得这么惨,他们心里没有一点感觉吗?”
“事不关己高挂起。”大叔冷静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他们只想在清朝当个顺民,却落得如此下场。
身为明裔就是他们非死不可的理由吗?宋太祖恩养了柴氏一家,也没听说过宋朝有打着“反宋复周”名义的起义。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你们在搞什么呢?找了你们半……”晴川的话还没说完,就注意到血淋淋的尸体,她的目光有一瞬间变得特别古怪,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走吧,死人不过是件平常事。”
“可是,他们没有办法再活过来了!”我的声音不自觉地大了起来。
“没有办法活过来的人又不只是他们,惨死的人多了去了,管好自己才是真的。”晴川说话的时候声音里透露出一丝清冷,和平常黏糊的她很不一样。
晴川眼里的清冷慢慢褪去,清亮的眸子重新变回雾蒙蒙的样子,让人看不真切。
“糖葫芦!”她跑过去问卖糖葫芦的人花一文钱要了一串。这红彤彤的颜色让我想到血淋淋的脑袋,心中有说不出的厌恶。
没救成老爷爷一家让我觉得没脸去见他,这两天我都睡在草垛里。虽然大叔说这不是我的错,我尽力了,他们一家的死是满清的错。我也知道确实如此,可是再没有比活生生的命从自己指缝间流走更让人痛苦的事情了。
吴妈还热情邀请我住他们家,这对现代人来说不算大问题,可是对家境不宽裕的吴妈来说,就是天大的照顾了。阿贵和吴妈挤到了一件房,吴妈的房间我和晴川一起住,苦命的大叔则住在地窖里。其实我想住地窖的,但晴川和大叔一间房犯了“男女大防”的大忌。
我还没有脸大到在一个寒舍白吃白住的地步,但不代表大叔和晴川没有。所以我只好一砍打三人份的柴,帮吴妈维持生计。
阿贵刚看到晴川的时候,眼里还闪过一丝惊艳。但摸清了晴川的性子后,就再也惊艳不起来了。
几天后,我在买菜的时候碰到了小榭。她平民的装扮也掩盖不了满洲贵族的姿容仪态。看到她随手掏出十两银子——我几乎两年的工资,包了全京城最贵的福元记酒楼最上等的厢房,我不知该说什么。上层人士总是不缺钱花的。
“姐,四爷要祝寿,很热闹的,一起来玩吧。”小榭兴奋地跟我说。
“没心情。”我紧抓着旁边椅背的手稍稍松开,“那个爱新觉罗?胤禛,他待你好吗?”
“是四爷,”小榭纠正说,“他答应我,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如此……甚好,”我说,“你知道,最近余姚王士元一家被斩了吗?”
“你是因为这个没心情的?”
“是,清代人再怎么麻木那是他们,我们是接受过人权教育熏陶的。”
“姐,入乡随俗。”
“生活习惯可以适应,但我的良心不允许我麻木。”
“姐,杀人在古代也不是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历朝历代都有不尽其数的人死去。为他们伤神是不明智的,你这样固执是没有好下场的。”
“那好下场是什么?”我反问,“成为汉人里最出色的奴才,服侍满人?还是绞尽脑汁和高贵的猪尾巴滚上床,成为主子,让自己的同胞伺候自己?”
“姐,这里是大清朝!不要再说这种话了!”小榭有些急了。
“我说的是事实。”我搭在桌上的手满是粗糙的茧子,和小榭那双养尊处优的白嫩的手一对比,竟然有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
“你总是这样喜欢教训人,一点好歹都不知!在大学里是这样,在清朝也是这样。在大学里你的格格不入可是让自己身边一个死党也没有,我看你在清朝都结识些什么人!”
我转身离去。原来现代人融入满清社会是这样容易的一件事。原来爱情什么的真的可以让人冲昏头脑,置良知和人性于不顾。
小榭是和我做了十九年的亲姐妹,也是我在满清唯一也是最亲近的亲人。作为她的姐姐,我要关心她。但是我感到,我和小榭来到清朝以后,两个人渐行渐远。是因为我们新身份和所代表的社会阶级不同吗?
不是的。
从少不更事的时候,康熙和乾隆就是小榭心中的梦幻,而文天祥和袁崇焕是我心中的英雄
也许自那时起,我们就已经前往了两个截然相反的方向。
我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注视着自己的妹妹,然后继续我的道路。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和妹妹只是有点闹僵了,决裂还不至于。
附:我真不知道一些姑娘清穿过去为什么可以神奇地屏蔽掉清朝的血腥残忍,然后心安理得地沉湎于男欢女爱。给我的感觉就是: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我最好的朋友
“小三,你看,我们今天可以开个荤,吃蛋花。”回家后阿贵手里拿着一颗很小的鸡蛋在我眼前晃。
“蛋花?”我的眼睛发光了。到了清朝后,贫困的生活几乎让我忘了蛋白质是什么味道了。但是,蛋花应该是吴妈特意给阿贵补充营养的,我一个外人怎么好意思去分这杯羹。还有,我分这杯羹,那大叔和晴川又怎么说?想到这里,我的目光又黯淡下来。
中午,为了不使蛋花汤的分配尴尬,我抢先一步替吴妈和阿贵各盛了一大碗蛋花汤。大叔和晴川嘴馋的表情真丢我的人!他们还有脸对着自己碗里的稀粥直皱眉头。
我对他们表示鄙视。白吃白住还敢挑三拣四,真是没见过这样极品的人。再说了,我已经把我碗里的米尽量捞给了他们。
我这个人在生活上总是迁就别人,从很大程度上来讲,这并非出于一颗纯真善良光想着别人好的心,而是在道德教育熏陶下的类似于强迫症的心理。
“你饿昏了吧。”阿贵在饭后悄悄塞给我半只又干又硬的馍。
我点点头再接过馍,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
“你当心,别噎到。”阿贵给我的吃相小小地吓到了。
我摆摆手表示没事。在打杂的时候,为了节约时间干活,我已经练就了一口气吞下食物的本领,基本上不会噎住。
吞下去以后,浑身上下都舒服了。
我感激涕零地拍着阿贵的肩膀:“阿贵,还是你对我最好了!”
“什么话!我们可是好友!”阿贵拍拍胸脯,很有义气地说。
果然还是同等阶级的人之间才有平等交流啊。
“你把鼻涕吸回去吧,看起来好恶心。”阿贵嘴里突然蹦出一句大煞风景的话。
“你有没有手绢?”我吸了一下鼻子,鼻涕却又掉下来了,“我……吸不回去。”
阿贵满不情愿地从兜里掏出一个灰蓝色的方帕子递给我,然后痛心疾首地看着我用它擤鼻涕。
“放心。”我把帕子包好,“我会给你洗干净的。”
“一定要洗干净哦。”阿贵紧张兮兮地说,“要是上面还留着一点鼻涕,我跟你绝交!”
“知道了。”我讪讪地说。
每个人都有雷区,阿贵也不例外。他对手帕这一类东西好像特别重视,以至于我还手帕的时候,他只注意检查鼻涕有没有洗干净,却没发现我的手都给冻得皲裂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说,我日更好还是周更好?
☆、帝女花(一)
我四处找零工做的时候看到晴川进了一家衣服店,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有这个钱也不拿出来让大伙改善一下生活!
结果我看到她换了一身绛紫色的旗装、梳着满洲妇女特有的两把头出来了,一路上随意地看一下四周。在外人眼里她的神色很自然,但我就是嗅到了鬼鬼祟祟的气味,所以决定一路跟踪。
我不担心她会运一个轻功飞走。因为根据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这是不可能的。轻功顶多也就是良好的弹跳力和徒手攀爬能力。尽管牛顿发表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现在还没传入中国,但科学没被认知并不意味着科学不存在,那些写古代人会轻功的作者自重啊!
我也不怕被甩掉,在我上高中时,班上参加区长跑比赛的男生摔断了腿,还是我替他去比赛的(虽然我以与第一名两秒的差距拿了垫底)。
我更不用担心被发现,因为走路不出声是我自初中练就的本领。
她进入了附近的一个豪宅,那里好像是满清第一巴图鲁的府邸。瞥到里面大红大紫的建筑色调,我的脑袋里“嗡”地一声,在短暂的空白过去后,终于反应过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品位约等于无。
借助着白铁狗牙钩的支撑,我不怎么容易地爬到了墙头,隐约可以看见晴川跪在一个看上去地位很高的旗装男子面前。
“奴才无用,迄今未能完成任务。”
听到晴川的声音,我有些吃惊。我还以为她的真音会像电视剧里的传统女反派那样妩媚又恶毒呢。结果却是清丽而低沉的御姐音。
“出了什么岔子?”
“那个香主(听到这个词,我差点一个不稳从墙头摔下去)与情报描述有出入。根据情报,此人应该是个喜好女色的瘪三(喂!这也差太远了吧,你确定你说的不是韦小宝?)。但其人是个外表猥琐却极有城府的年轻女子。”
不是吧?我觉得这种说法比“喜好女色的瘪三”还要失真。我只不过穿得龌龊一点而已,我五官周正,脸上也没有麻子,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