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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迷藏ii:七步桥-第8章

小说: 迷藏ii:七步桥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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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让范启泽有点好奇,仔细看着那个巨大的东西出来,那像是水底里面的一大块玉石,在清晨的阳光照耀下显得非常显眼,透明的一样,在绿色的水中散发着诱人的光芒。

  范启泽继续看着,可是由于隔得稍微有点远,他不得不趴在岸上,仔细观察这个他认为可能为自己带来好运的兆头。

  没准真的是条大鲤鱼,自己可从来没有见过有这么大的锦鲤,如果要养在家里,起码要双人床那么大一个鱼缸才能勉强放下。

  那条所谓的白色大鲤鱼慢慢往上浮,也慢慢地往范启泽这边靠着,这种速度几乎让范启泽等得心急,他迫不及待地想看到这条大鱼的身影,可是在足够靠近的时候,他惊呆了,那条大鱼像是一个人,因为他隐约看到了两个浑圆而白皙的乳房,随后就是平坦的腹部,最后一颗精致头颅也慢慢显现出来。

  她的头发像是水草一样在水中荡漾着,眼睛紧闭,用一种漂浮的状态在水中躺着,腿部沉在下面,看上去更像是一场恐怖的花样游泳。

  范启泽连忙往后退,不过他还来不及丢掉手中拨弄锦鲤的枝条,而在这个时候,那个女人猛地睁开了眼睛,在幽绿的水中看着范启泽,然后一只手紧紧地抓住了那个枝条。

  就一下,范启泽被拖进了水中,这是最冷的时候,虽然不是严寒的北方,可也有一些冰碴子结在水边草上,水里更是寒冷透骨,范启泽在进入水里的一刹那,完全的丧失了任何抵抗,手脚就是像是从冷冻库中拿出的鸡爪一样,蜷缩在一起,耳中开始鸣叫,在绿色的水中慢慢下沉,看着阳光一点点的在水面消失。

  他想到了冰河,那个水下修行的圣斗士。可范启泽并不能在这样的寒冷水中找到自己的妈妈或者看见任何东西,现在他只能等死,范启泽不想在这个时候想到这种荒诞的东西,可是他更加不想记起那个梦,在芨芨滩的河里被水妖引诱的梦。

  但是事实就是自己甚至连那个女人是什么样子还没有看清,就这样被她拖下了水,而且现在她很可能还在拉着自己的领子,往更深的地方游去。

  这可如何是好?范启泽徒劳地划动了自己的手臂,他好像听到了水面上有人在喊叫着有人落水了,可这大冷的天,谁能做这个雷锋呢?

  渐渐的,他闭上了眼,不再看上面投下来的光柱。

  等到再睁眼的时候,范启泽诧异的看着四周,这是他一天内第二次被人围观,这样未免有点太过残忍,在自己好无知觉的情况下,被无数人盯着看了两次!

  范启泽身上披着厚厚的被褥,旁边还点了个大功率的电炉子,一个看上去像是公园看门老头的人递过一瓶二锅头,不知道是嘲笑还是安慰地说道:“来,小伙子,不管是有什么想不开,还是冷得难受,都要先喝一口!”

  范启泽有点发愣,并没有接酒,而是将被子捂得更加紧,身边传来一个女声,说道:“他不喝,我喝!”

  老头兴奋地将酒递去旁边,随后人群爆发出一阵哄笑声,其中也有那个女声,十分清脆,还有几分豪放。

  范启泽扭头一看,傻了眼,她怎么会在这里?

  老头将酒瓶再次递给范启泽,并且说就是她救了范启泽一命,那女人对着范启泽笑了一下,一如那天遇到时候的一样,深邃得让范启泽有点摸不着头脑,出于救命之恩,范启泽问起女人的名字。

  女人笑出了声,笑声好像一个漩涡一样,将范启泽带回一个不能准确记住年份的日子,但是日子很清楚——12月24日,一个北方城市飘着雪的夜晚,那时候范启泽只是个大学生,过着混沌的日子。

  在这几个月前,他认识了一个女孩,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她天使一样出现,带着一点儿朴素的雀斑以及一双明亮如星的双眼,在范启泽面前清风一般划过。

  当她在和食堂师傅争论到底自己打的是土豆片是炒肉还是土豆片炒青椒的时候,范启泽上前帮腔,使大师傅不得不将勺子再次从菜盆中搜索一遍,然后他们就在一起吃了这顿晚饭,那一次范启泽破天荒地剩了饭菜。

  于是后面他们就常常一起吃饭,然后他们在平安夜的那一天在雪地上第一次说起了关于爱的话题。那天那个女孩就是那么笑的。

  这实在有点模糊,可是范启泽还是记起了这个声音。

  女人歪着脖子看看范启泽,她好像也有点惊奇,大声说道:“怎么是你,你不认识我了吗?”

  范启泽木然地摇摇头,又点点头,这不能确定,因为这个笑声的主人不像对面这个人,她太过漂亮了。

  那个女孩并没有这般风采,即使眼睛也和这个女人一样大而动人,可应该没有一个有着迷人曲线的鼻子,也没有两抹精美的眉毛,这也就是为什么范启泽当年称她为柴火妞的原因。

  “我是兰汶啊!”

  女人用毛巾仔细擦了擦头发,再次露出一个笑容,让范启泽呆住了,兰汶?柴火妞?不可思议的事情,女大十八变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全然就是变形金刚类型的!

  “柴火妞儿!你去了韩国吗?”

  兰汶伸手打了范启泽一下,让他不要瞎说,人总是会变的,不用这么大惊小怪。范启泽摇摇头,还是怀疑这人是不是当初在雪地里面相互献出初吻的对象。

  一番烘烤之后,两人走出了公园管理处,兰汶朝手里哈着气,问范启泽:“你在这个城市吗?”

  “我来之前跟你说过啊,我会来这里……”

  话没有说完就停下了,这里有一段两人都不想提及的事情,于是默契的没有说下去,范启泽换了话题,调笑着说:“什么时候改行做雷锋了啊?这有点不像你的风格啊。”

  “得了吧,我要是知道那下面是你,我才不冒险去救你呢!”

  范启泽尴尬地笑笑,郑重的感谢了兰汶的救命之恩,然后就要走掉,他想起来翼翼的事情,现在来看,自己对任何女性来说都是致命的毒药,这无关自己的魅力,而是自己黑漆漆的天灵盖,谁招上谁死。

  看到范启泽要走,兰汶有点不快的意思,对着他喊道:“难道你就不打算请我吃顿饭作为回报吗?”

  范启泽转过身,没回答,这时候必须得硬下心肠,他不想再出现什么事情了。

  “就吃土豆片炒肉吧,我知道有一家,做得特别像我们学校的食堂的味儿。”

  范启泽停下脚步,转头说道:“那可就真够难吃的了。”

  “走吧,不会吃穷你的。”

  兰汶坐在这家极为简陋的饭馆角落,却如同耀眼的明灯一样,招来整个店里所有男人的目光,但是坐在她对面的范启泽却像是死鱼一样,目光涣散,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跟着兰汶走了,或者是土豆片炒肉的威力吧,小饭馆的小煤炉烧得很旺,可不知道是不是刚才落水的缘故,范启泽周身冰冷,身子蜷缩在一起,半天也没有开口说话。

  兰汶要了两份土豆肉片,声称这才像食堂,范启泽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要提起食堂,还有土豆片炒肉,这样让他很难受。

  那些年的时间好像很短,两人如胶似漆地在学校的每个地方出现,一起吃着食堂难吃的菜,却一直开心着,傻子一般。

  可很多事情不须面对。一天又一天的时间过去,如果可以回忆,那是一团模糊的美好,是一件又一件小事堆积起来的不舍,用最为珍贵的青春留下的最难忘记的印象。

  可范启泽几乎忘了自己是怎么和她说出分手的,只记得那天喝了不少酒,只记得那年的盛夏阳光恶毒,想起来都刺得他自己生痛。

  这么多年泡在各种各样的欲望中,他的感觉开始生硬麻木,在各种各样的女人中游走,却越来越少专注。

  范启泽看着兰汶,想说些回忆的话,可没开口,就被兰汶用冷冰冰的话堵上了嘴。

  “你来这里干吗?”

  “你为什么在这里啊?我是说在公园。”

  “我在这里工作啊。”

  兰汶忽闪着眼睛,笑着回答,原来这附近有一个景点,兰汶承包下来,现在成了个不大不小的老板。

  “你是说那个洞么,好像还是我们公司勘察建设的。”

  兰汶面无表情地说道:“我知道。那么说说你怎么到这里,然后又怎么掉进水里的吧。”

  范启泽省过了翼翼和前面两个姑娘的故事,只是说起了那尾不争气的锦鲤,一放进水就死掉了。

  兰汶咯咯地笑着,好像这里真的是食堂一样,范启泽不确定自己该不该马上走人,免得再出什么事情。

  “你那条鱼可能有点问题,如果老板想把一条将死的鱼卖给你,只需要在水里放一点煤油就可以了。”

  范启泽听说过这种事情,煤油的刺激会让那条鱼在临死前多挣扎一会,但是自己那条并不像被使用了这么残忍的招数。范启泽抓抓头皮,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兰汶将饭勺一扔,拉着范启泽就出门,说要帮他找一条好鱼,顺顺利利地去放生。

  范启泽被她稀里糊涂拉着走,看着她打量着卖鱼的摊贩,看着她睁大眼睛看着玻璃缸里面的锦鲤,看着她笑逐颜开地跟老板还价。

  然后就是他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尾漂亮的红色鲤鱼,继续跟着兰汶前往不系舟的放生台。

  与此同时,林涵猛地从床上跌落下来,摔这一下让他一下子跳起,大声喊叫着。定睛一看,老爸林孟正双手抱肩的看着他,一副威武的样子,眼中燃烧着一团火,像是要活剥了林涵。

  林涵委屈地问道:“什么事啊?今天不用上班的。”

  “什么事,你自己去看看客房!”

  林涵连忙裹着被子跑去客房,林孟在后面继续大吼着:“还有长绒棉的狗屋!”

  林涵连忙跑去狗屋,一下子泄了气,披着被子呆立着,要是明敏带着狗出门散步了还好,要是明敏携狗私逃,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长绒棉也太没有义气了,难道就是看到昨天明敏钱包里面那点钱就动摇了?这样的话还真不如当年让它在新疆饿死!”

  叽里咕噜地骂了一句,林涵睡眼朦胧地想继续回去睡觉,一般的毛贼应该不是长绒棉的对手,他不用担心。

  林孟看到这个不争气儿子居然是这个态度,操起手中的水烟袋挥舞过去,不料林涵一个就地卧倒,灵巧地闪过了林孟的烟筒。

  林孟想要继续打下去,却听到林涵发出微弱的鼾声,并且将被子掖了掖,这小子居然就地睡着了。于是他打来一盆水,掀开被子,照头淋了下去,林涵又一次跳了起来,大冷天在头上洒水的滋味当真不好受。

  “老头子,你干什么啊!”

  林孟丢掉盆,看看这个死不争气的儿子,有点语塞,他断断续续地说着:“笨蛋啊,明敏多好的女孩子啊,你怎么就一点也不关心啊!”

  “她有男朋友了,就是那个范启泽。”

  林涵狂奔着找到毛巾,死命的擦着头,他运气好,要是平常老头子可能会用水烟筒里面的水,这样就完蛋了。

  “范启泽,就是那个衰鬼?那太好了,你现在就追求明敏吧,那小子活不了几天,不成威胁。”

  林涵愣了愣,问老爸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孟抽了口烟,沉吟半天说自己也不清楚,反正按照经验,那小子活不了多久了。

  “真的没有救的方法了吗?”

  “趁着有时间,你救救自己吧,要是你不把明敏找回来,我就让你喝了这锅烟水。”

  林涵冲出屋子,逃命一样跑向汽车,林孟在后面喊道:“知道去哪儿啊?”

  “西山昌定河!”

  实际上可以这么说,林涵真的不愿意去找明敏,以他的判断明敏有可能找不到地方,打车或者坐公交车的话只要有长绒棉在,就没办法上车,最坏的打算就是走过去,推算起来他们会在半小时车程后的高速辅路上面。

  这是精密的科学运算,但是他还是不想去找她,因为这样自己就得载着明敏去找范启泽,这未免太过窝囊了。

  一面开车,一面打通了明敏的电话,嘟嘟几声以后,转入了留言信箱,隔一会再打还是留言信箱。

  不幸的是林涵低估了钱的力量,如果没有钱,长绒棉哪儿都进不了,但明敏出门不久就用百元大钞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连夜赶去范启泽的家,敲了半天门以后才无奈地走开,最后找了一家因为明敏的金卡而破例允许带宠物的二十四小时咖啡店呆了一晚,这个时候正在打瞌睡呢。

  林涵还在沿着去西山的路寻找,不过他的天生直觉让他放心地继续前行,从小他就拥有了一种直觉的判断能力,而且十有八九还能猜对,这也就是林孟一直希望他继承家业的原因。可是性子倔强的林涵却一直都没有答应。

  西山公园的大门口,林涵和明敏几乎是同时赶到,长绒棉看到林涵的时候,兴奋地叫了一声,猛地冲了过去,扑上去就猛舔,这个大家伙快把林涵给撞倒在地了。

  林涵提着长绒棉的两个爪子,将它丢开,狠狠地瞪着它:“吃里扒外的东西,谁漂亮就跟谁走啊!今天晚上没肉吃,就猪油拌饭!”

  长绒棉伸长了舌头,趴在地上咕噜着,倒像是在讽刺林涵,一会儿明敏也跟着跑了过来,对林涵说长绒棉可能进不了公园,就算给看门的再多钱都没有用。

  “傻了吧,做我们这一行的还用买票,长绒棉!”

  长绒棉被林涵这一叫马上就提起了精神,大屁股猛摇,这意味晚上可能不用吃可怕的猪油拌饭了。

  “去,找个洞,我们钻进去!”

  长绒棉飞也似的沿着墙根跑开,林涵得意地介绍:公园嘛,总有猫啊狗啊刨出的洞子,自己以前就是这样进去公园,一毛钱都不用花。

  明敏傻在一边,真没想到林涵除了是个穷光蛋意外还是个留门爬墙的吝啬鬼。

  林涵看了看明敏,道出了他的心声:“穷是穷点,但是我这是反对公园乱收费啊!你不用鄙视我。”

  不一会儿,长绒棉就屁颠屁颠地回来,带着两人往一处无人的地方走去,不远处一个墙角真的有一个洞,大小刚好够人穿过,三人都钻了进去,往林孟说的不系舟方向寻去。

  范启泽将那尾锦鲤放进水中,看着它钻进了水里甩尾离开的时候,他真的算松了口气,实际上一切可能还没有改观,但是单单完成了这一件事情,就足够让精神紧张的他暂时缓下心跳。兰汶侧头看着专注的范启泽,眼中不知怎么居然饱含泪光。与这个眼神一相对,让范启泽奇怪地打了个寒战,这才想到自己的决定,必须要离开,如果继续这样呆着,天知道兰汶会不会也死掉。

  范启泽结结巴巴地编了个理由,就此告辞,兰汶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笑了笑。范启泽见状连忙走掉,一会就消失在人群中。

  兰汶站在湖边,像是一颗孤独的兰草,美艳动人,可范启泽不敢回头看,下一步怎么走,脑子里面完全没有头绪,只是顺着人流走着。

  水面里一条红色锦鲤悄然翻着鱼肚白,浮上水面,兰汶也不见了踪影。

  明敏和林涵在人群中无头苍蝇一样寻找着范启泽的身影,看到明敏着急的样子,林涵心里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这是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一直自我感觉冷漠淡定的寻尸人却在这里被人牵着鼻子走,说出去绝对被业内人笑话。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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