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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转世·重生] 修魂记 作者:贼公子(纵横中文网2013-04-12完结,重生)1-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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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魂记》作者:贼公子

第一章真魂大陆

“乱了,乱了,乱了,山鸡怎么会喷火!”

一个瘦小的身影在树林中疯狂的奔跑,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追在他身后的,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山鸡。看似瘦弱的男孩,度不算很慢,至少当他跑到一个小路上的时候,还没有被追到。他沿着小路疯狂的奔跑,直到看到了两个人影,男孩犹如解脱一般狠狠的摔在地上,晕了过去。

时间飞逝~

茂密的林中有一个小村落,叫做切尔里村。一个年龄大概在十岁左右的瘦弱男孩,坐在村口的大石头上,一只手支着下巴,呆呆的望着天空,回忆着往事。

他叫林轩,三个月了,他还是没有适应自己现在的身份,记得那是一个下雨的清晨,自己走在上学的途中,一边打着伞,一边用着那菲尔普斯山寨防水手机上着网,津津有味的看着小说。

不相信科学是不对的,早上出门的时候刚刚看过电视的,天气预报中提醒道,请勿在雷雨天在户外使用手机。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林轩没有把这话当一回事,一路上,自己看到不少正在用手机聊天的路人,自己不可能就会出什么危险吧。要是真让自己赶上了,那绝对可以去买彩票了。

林轩看的正过瘾,突然“咔嚓”的一声响起,一道闪电从天而降,林轩应声倒地,顿时眼前一黑,林轩慢慢的失去了意识。

“不会这样玩我吧?”这是林轩最后的一个想法。

当林轩醒来的时候,就在这个瘦弱的身体上了,让林轩惊讶的是他继承这个这个男孩的记忆。让他知晓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和这个世界一切。

真魂大6,这是一个巨大的位面。但是却被分成了两部分,人类,魔族。人类国家有四大帝国组成,帝国分别有一个个小的公国组成。

林轩现在正是在人类地界中最东方的帝国青龙帝国中,一个偏远的小山里,这里距离奥尔纳小镇不远,林轩也是在奥尔纳镇外的树林中醒来的。

这个男孩原名叫做林枫,跟林轩的名字只差一个字,这也让林轩欣慰很久。林枫因为长时间没有食物,所以才离开了人世。说白了就是饿死了,但是也是林枫的去世,才有林轩的复生吧?

林枫是一个小乞丐,能活到这么大,已经是个奇迹了。

但是林轩绝对不会这样下去,但是天不人愿,林轩刚刚醒来,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知道肚子很饿,碰巧前方不远的地方有只山鸡,所以就生开篇的一幕。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个茅草屋里,虽然屋子有点简陋,但是却干爽舒适。

后来,林轩得知这个房子正是奥菲村的村民,约翰大叔的家。约翰大叔两口子膝下无子,当日上奥尔纳镇用兽皮换些魂币,正好在路上捡到了昏迷的林轩。就这样,林轩幸运的被不怎么离开村子的约翰大叔救回家。

林轩醒后,一直都在约翰大叔家里住着,帮助大叔干些活,种种地,虽然作为的青年,根本不会、不愿意做这些,但是为了吃饱饭,林轩只能这样生活。

这个世界上人类的生命明显强于地球人,一般人都能活到二百岁左右,据说有的能活几百年,但是得是魂师,至于魂师是什么,林轩还不知道,林枫的记忆实在是太少了。

“林轩啊,吃饭了!”

正在林轩望着天愣的时候,村口跑出来个人影,正是约翰大叔了。

“恩!”林轩从石头上跳了下去,身手还算矫健,这也多亏了地球时候的技艺,林轩小时候学过武术,而且一直都没撂下,但是现在这个身体实在是有点虚弱,但是还好,至少自己还活着。

进村之后,回到约翰大叔的房子,约翰大婶已经准备好的午餐,虽然不丰盛,但是胜在量足,馒头管够。

“林轩啊,多吃点,长的壮壮的,以后去当兵,至少养活自己没问题的。实在不行,就在村子里呆着,叔叔婶婶有吃的,就饿不到你!”约翰大婶一边给林轩夹着菜,一边朝林轩说道。

林轩自然感动万分,直接说道:“放心吧,叔叔婶婶,我绝对会有出息的!”

约翰大叔微笑了一下,淡淡道:“林轩啊,你多大了啊?我都问过你好几次了,你也没给我个准信。”

“约翰大叔,这个我自己也想不大清楚了。还有你非得弄清楚这个干什么,没必要吧!”林轩凭借林枫的记忆,知道自己现在大概应该是在十岁左右,但是长的却像十五岁,从小就生活在乞丐的生活中的他,明显要比同龄人成熟很多。

林轩身高一米五几,但是因为身上没有什么肉,所以显得非常单薄,但是在约翰家的这些天,明显已经改善了不少了。

“傻孩子,你不明白,你要是还没有到十二岁,就能有觉醒的机会,要是你有希望成为魂师的话,你今后的路就会非常顺利,要是你的天赋够好的话,有机会进入战魂殿,你就什么都不用愁了!”约翰大叔解释道。

“魂师?”林轩的兴致一下子就被提起来了,他在林枫的记忆中得知魂师这个词,但是却没有太多关于这个职业的事,毕竟对于一个乞丐来说,距离魂师这个职业实在是太远了。

“约翰大叔,你能多跟我说说魂师的事吗?”林轩兴奋的朝约翰问道。

见到林轩这么有兴致,约翰大叔直接说道:“你着什么急,先吃饭再说,然后你好好想想你的年纪,要是还有机会的话,过一阵子就是觉醒日了,到时候我带你去城里觉醒。”

林轩迅的吃好饭,然后拉着约翰,朝约翰问着关于魂师的问题。

“呵呵,告诉你也无妨,其实魂师就是一种职业……。”

约翰大叔说的很详细,就好像他自己就是魂师一样。

魂师,分为九个称号,每个称号分为十个级别,依次是魂者、魂士、魂师、魂尊、魂宗、魂王、魂帝、魂圣、专属。当然还有传说中的百级成神,但这也只是传说而已,至少现在大6上没有这个级别的强者。

每个魂师都有着各自的修炼方式,但是还是大致分出了类别,分别是人系武魂,动物系武魂,幻兽系武魂,植物系武魂,食物系武魂,还有自然系武魂。

魂师有着专门的学院,十岁就可以参加觉醒仪式,每年可以觉醒一次,到达十二岁要是觉醒不了就没有机会成为魂师了,能成为魂师的少之又少,就算有的觉醒了,但是武魂的修炼方向很次,一样没有好的展,但是养活自己却足够了。

得知魂师的消息,林轩很兴奋,然后认真回忆着,看看这个林枫的年龄到底是多少岁,要是有机会成为魂师,那就真的太棒了。

从记事起,林枫经过了七次炎热的夏天,这样算下来现在的林轩最多也就只有十岁的年龄罢了。

就在林轩回忆的时候,约翰大叔出去了,田里还有很多活没干完呢,约翰可不能在这里跟林轩耗着。

林轩屁颠屁颠的朝农田跑去,离老远就朝约翰大叔喊道:“约翰大叔,我想起来啦,我想起来啦!”

约翰大叔停下手中的农活,微笑的看着从远处跑来的林轩。当林轩来到身边的时候,直接问道:“想起你多大了?”

林轩急忙点点头,说道:“恩恩!想起来,我应该只有十岁!”

“呵,那你长的还真成熟呢!”约翰大叔拍着林轩的肩膀,爽朗的说道。

林轩尴尬的挠了挠鼻子,没有说什么,毕竟自己的确实长的要比同龄孩子成熟不少。虽然成熟但却单薄的很,要不是在约翰大叔这这些天吃得饱,恐怕一阵风都能吹到吧。

“那好吧,还有半个月,就是觉醒日了,到时候大叔就领你去,要是你真能成为魂师的话,大叔绝对送你去学院进修,哈哈!”约翰大叔兴奋的拍着林轩的肩膀,鼓励道。

“那先谢谢大叔啦!”林轩说完,直接拿起锄头,帮助大叔翻地除草。这么些天了,林轩多少也会干点了。约翰大叔也不啰嗦,直接走到田边,拿起水壶喝了口水,含笑的看着干着农活的林轩,眼中充满了欣慰。

林轩没有现的是,这么热的天,约翰大叔竟然一点汗都没有出,这又说明什么呢?

傍晚,林轩跟着约翰大叔慢慢的朝家走去,回到家中,约翰大婶已经准备好晚饭,等待这二人,和中午饭没什么区别,但是林轩却吃的很香。

半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林轩也比半个月前壮硕了很多,勉强算的上是个正常身材了。林轩的相貌并不出众,但是一看上去,就感觉到亲切,可能是脸上一直都带着那种淡淡的笑容的感觉吧。

一大清早,林轩就被约翰大叔叫起来了,因为今天就是每年一次的觉醒日。

林轩等待这一天已经半个月了。这一天,也注定是改变林轩命运的一天。

“林轩,准备好了吗?咱们要出了!”约翰大叔穿的很干净,今天在真魂大6上,是一个节日,也是重要的节日,类似与中国的春节。所以每个人穿的都比较整齐,干净。林轩也换上了约翰大婶为自己量身定做的新衣服,顿时显得精神不少。

“准备好啦!”林轩兴奋的说道,他有一点点小小的紧张,毕竟今天自己是主角啊。

“你们两个注意安全哦,约翰你别在外面惹事哦,我就不跟着你们去了!”约翰大婶微笑的看着二人,淡淡的说道。

“知道你那个来了,要不然你还能不去凑热闹?哈哈!”约翰大叔彪悍的说道。

“死家伙,孩子还在旁边呢!”约翰大婶脸一红,抱怨道。

“十岁的小家伙,懂什么!”约翰大叔得意的带着林轩出门,然后给约翰大婶一个飞吻,算是告别。

来到村子中,现很多村民都带着自家的孩子朝离开村子,看样子应该跟自己去一个去处,看样子今天的奥尔纳小镇会非常的热闹。

跟在约翰大叔的后面,林轩兴奋的想道:“我的武魂会是什么呢?”



第二章一口香


奥尔纳小镇距离林轩生活的村子大概要走半天的时间,路上同行的人不少,所以一路也不算孤单。约翰大叔也将觉醒仪式的大概流程告诉了自己。

其实很简单,每一座镇级以上的城市,都会有战魂殿的分殿,虽然不是很大,但是确是不可侵犯的。战魂殿的势力在大6上绝对是无可撼动的。就算的帝国的实力在战魂殿面前,也只不过是毛毛雨罢了。

“林轩啊!如果你有幸成为魂师,你一定要记住,如果将来你的实力不济的话,可以直接进入战魂殿。如果你不想被约束的,直接回到村中,跟约翰大叔还有你婶婶一同过平淡的日子就是了。切忌不要与战魂殿生冲突!切忌!”

听到约翰大叔莫名其妙的叮嘱,林轩到没太在意。战魂殿这种势力距离自己还太过遥远,就好像在地球的时候,自己虽然是个爱国青年,但是也没胆子大到去老美那去炸楼房啊!本身就没有什么大志的林轩,自然不会多想什么。

正午时分,林轩等人终于来到了树林的边缘,当奥尔纳城呈现在林轩眼前的时候,顿时让林轩一阵感叹。

“真气派!”

“气派?小家伙,等你长大了,去更大的城市,你就会知道,这奥尔纳小镇,根本什么都算不上,呵呵!”约翰大叔微笑道。

林轩一吐舌头,没有继续说话,而是仔细观察着不远处的奥尔纳城。虽然在林枫的记忆当中,自己对这里,还有一印象的,但是当高十几米的城墙屹立在自己眼前的时候,心中却充满了兴奋。听约翰大叔口中的话,让林轩明白了,这种城市跟大城市比起来,竟然不算什么。此时的林轩,也第一次拥有了想游历一番的感觉。同时,对自己的武魂,更加的期待了。

“林轩,你想什么呢?”见到林轩愣,约翰大叔直接问道。

“嘿嘿,没事,约翰大叔,等我真正强起来,我肯定会好好报答你和婶婶的!”林轩认真的说道。

“你小子突然说这个干什么,走,咱们进城!”约翰大叔虽然这么说,但是脸上的笑意却让林轩知道,现在他非常开心,林轩的话,显然很让他中意。

“恩!”林轩点了点头,跟着约翰大叔,朝奥尔纳小镇走去。

进入小镇后,约翰大叔,拉住林轩,问道:“林轩啊,好不容易进一次城,咱们去酒馆喝点酒把,你婶婶没来,真好!”

“约翰大叔,你就不怕我回去告状?”

“你会吗?”约翰大叔含笑的问道。

“不会,嘿嘿嘿嘿~~”二人阴笑起来。

“我知道有一家酒馆,那里的酒是最香了!跟我来!”

约翰大叔说完,就朝小镇中走去,林轩则跟着约翰身后,兴奋的观望着两边的商铺。这里的街道跟当初地球上的古城差不多。一些摆地摊的小商贩在路的两边吆喝着。

两分钟后,约翰大叔停了下来。林轩也跟着站稳,抬头看去,现是一个小酒馆,招牌上写着‘一口香’。

“就是这里了!”约翰大叔说完,直接朝店内走了进去。

林轩好奇的跟着约翰,进入了店中,只见约翰大叔直接朝柜台走去,来到柜台前,直接朝柜台中的中年人兴奋的说着什么。

林轩慢慢靠近,当到达柜台前的时候,听到了二人的对话。

“你小子怎么跑城里来了,不在家陪老婆啊?过你们的逍遥日子!”

“今天带个孩子来武魂觉醒,娜娜留在家里了,正好来你这里喝几杯!”约翰大叔兴奋的说道。

“武魂觉醒?你和娜娜都有孩子了?不对啊!你俩在一起虽然十几年了,但是也没见到过娜娜大肚子过啊?怎么突然蹦出个这么大的孩子来!”老板看着林轩,好奇的问道。但是刚看了几眼,顿时一愣,然后急忙说道:“不对,这个孩子看起来怎么这么眼熟呢?”说道这,老板仔细的想了想,顿时说道:“这个不是城里的小乞丐吗?”

“现在是我干儿子,呵呵,既然你以前认识,你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这个小家伙差一点饿死,真不知道你心长哪去了!”约翰大叔气愤的说道。

“约翰,你还真别说,要不是你和娜娜,我怎么会窝在这里?你有没有良心啊!”老板嚷嚷起来。

听到老板这说,约翰顿时无奈的稳定了情绪,直接说道:“给我拿酒去,不爱跟你废话了,哼!”约翰说完,直接带着林轩朝角落的一个桌子走去。

坐稳后,林轩好奇的问道:“约翰大叔,你跟老板很熟悉啊!”

“恩,以前的一个朋友,你小子记住了哦,回家后,别告诉你婶婶哦!”约翰提醒道。

林轩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因为小二已经将送上来两坛子酒。老板也跟在小二身后,来到桌子边上,坐了下来。

“生气了?”老板朝约翰问道。

“没,我懒得和你生气,哎,这么多年了,我看你这酒馆开的也不错,赚了不少钱吧!”约翰大叔直接说道。

“钱是赚了一些,但是不如你和娜娜清静,说真的,你们真准备以后一直都呆在这个村子里吗?你对的你那一身……”

“好啦!”约翰打断了老板的话,接着说道:“皮尔斯,挡着孩子面,你说话给我小心点,我现在是约翰而已,不要再说以前的事了,如果真有想开那一天,我会第一个告诉你的。”

二人聊着天,一旁的林轩则认真的思考起来,听到酒馆老板皮尔斯的话,约翰大叔显然不是眼前的样子,这时候,他也想起来,当初一起干农活的时候,约翰大叔在整个村子里都是最能干的,但是他却没现约翰大叔累过,这明显说明约翰大叔的体质要比平常人强很多。综上所述,约翰大叔绝对有历史,而且非常可能是魂师。林轩虽然想了这么多,但是并没有说话,当回过神的时候,约翰和老板已经喝起来了。

“皮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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