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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美女入门(一)-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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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次接到这样的邀请,不管有什么事情,都必定前来。    
      三个钟头来回奔走于各个游乐项目之间,虽然脚都走得麻木了,可我在游玩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小插曲。观览车空位很多,只载了我们一行几个人,乘坐起来真有些奢华。后来我一回头,吃了一惊,原以为后面的那辆观览车是空的,其实上面还坐着一对情侣,而且正紧紧地吻在了一起。这一天是迪斯尼乐园特别的日子,所以这两人抱在一起的吻大概也算特别的吻吧。    
      接吻有一个定格的瞬间,换言之,也可以说是时机。即不是突然被来那么一下,而是在双方心情合拍、彼此同时贴近,如同吸铁石互相吸引一样,以同样的速度互相接近时水到渠成的时候;这种时刻对女孩子来说是最幸福的一瞬了。    
      以我的经验来看,从沙发上站起跟男友告别说“我要回去了”时,或者在车中谈话忽然中断的时候,发生的概率比较高。    
      最近的年轻人说起来好像没有纯粹接吻的回忆。由于第一次接吻时总会演变为床上戏,所以对接吻的记忆完全被那个初次冲淡了。    
      其实,恋爱中最让人心醉的时期就是吻过两次以后的时段了。还没有得到女孩儿身体的男孩儿,会变得非常温柔,连女孩儿的头发都会温情脉脉地认真抚摩。他还会无限憧憬地嘟囔什么下次想去一个只有咱们两个人的地方啦、我俩到哪儿去旅游啦等等。不过,否决权还掌握在女孩子的手里。    
      这层关系一旦被突破,虽然两人会有鱼水之情带来的欢乐,但是,阴暗的、好像有些黏糊糊的东西也会随之而生。有时有些男孩儿还会突然“翻脸不认人”,女孩儿就会因为猜疑而苦闷,嫉妒心也因此油然而生。越是心地温柔、深爱着对方的女孩儿,有时就越会被这种肉体关系弄得令人生厌。    
      所以我想说,应该更多地享受一下这个不超越接吻界限的阶段。因为仅止于让他接接吻的这个阶段,女孩子可以当一个高傲的公主,不管怎么要强都会如愿以偿。    
      一位要好的编辑给我打来一个电话。    
      “林小姐,你知道这件事吗?”    
      他的公司有一个叫A子的女编辑,在我们这一行业人称“魔女”。她非常会讨男人的喜欢,年纪刚刚三十出头,却已有了离婚的体验,而且据说是因为她红杏出墙。她和那个外遇同居了一阵后分道扬镳,如今又和另一个男人住在了一起。我这样一写,你们可能以为她有天姿国色,其实你们把她想象为更胖一点儿的宫川花子那种类型就可以了,长得还有些像P子小馋妞①。她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丑角儿,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总是净说一些好笑的话,逗得我们前仰后合,捧腹大笑。    
      可以说,她是我们的宴会上不可缺少的丑星。    
      她性格也还算不错,仔细观察一下,也不无楚楚动人之处。但是,似乎总觉得她还不是那种招蜂引蝶的类型。    
      “要是看看她,我的逻辑就乱套了。就是把我常年的经验和感觉,以及作为作家的洞察力全部倒过个来,也看不出她是那种受男性喜欢的女人。”    
      “可是,林小姐,我再没见过有比她更讨男人喜欢的了。”    
      另一位女编辑似乎有些伤心地说。    
      那个打电话给我的编辑,向我透露了这样的信息:    
      “林小姐,你知道吗?A子与她现在的男友第一次接吻在什么地方?”    
      “那种事,我怎么会知道?可能是出了哪个小酒馆的时候吧。”    
      “其实呀,听说他们是在西麻布的十字路口哟!”    
      “什么?她胆子真够大的。”    
      能在那种地点接吻的,不是旅居日本的欧美人,就是日本人中的模特或影视演员。    
      “脸皮真够厚的呀!不过,那个家伙,有时为了浪漫一把往往有惊人之举呢。”    
      原来如此,她之所以招人喜欢的诀窍,我似乎掌握了一点儿。宛如丑角儿的女孩儿只有在心上人面前才能变成旦角儿,关键就在于这“傻女”、“疯女”向“淑女”的转换。这跟男性滑稽演员受女人欢迎是一个道理。一切都是从接吻开始的,当街接吻,那是她在向他宣布:自己是多么适合谈情说爱的女人呀!    
          
    


 美女生成法(下)17 戴太阳镜的诀窍

      17     戴太阳镜的诀窍    
          
      在西麻布,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餐厅。不久前那儿还是一个停车场,现在却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变成了一个能容纳850人就餐的中国餐厅。    
      我决定马上和哲夫去看一看。进去之后,首先觉得开阔,简直像个体育馆。时值正午,摆着饺子、各色中式小炒的“饮茶”小推车①在店内来回穿行。这场面让我联想到纽约的唐人街,二者太相似了。    
      我们在店内的一个角落挑了张桌子坐下,而小推车到这儿的次数不幸最少。    
      “劳驾,请到这儿来一下。”    
      我们必须大声招呼,让小推车停过来。我一边考虑是否要点儿白萝卜饼,一边注视着小推车的前行方向。这时,看到筱山纪信②先生像刚刚结束外景拍摄似的,领着工作人员进入餐厅来。我向他打了招呼。    
      筱山先生戴着一副太阳镜,样子显得很神气,与演艺界人士相比别是一种引人注目的样子。    
      于是,我恍然大悟:    
      “对呀,戴太阳镜最重要的是,没有必要的话最好不戴。”    
      我每年一到夏天,必定要买一两副太阳镜。可往往是一次也没戴过,结果家中的太阳镜只是不断地堆积。现在,家里太阳镜是随处可见,俯拾皆是。    
      如果说今年还用去年的式样的话,毕竟每年的流行还是有些微妙的不同。和游泳衣一样,陈旧的式样总归令人有些伤心。购买太阳镜和游泳衣,其实就等于购买一个夏季。    
      我很喜欢太阳镜,但挑选适合自己的式样却有些无所适从。因为我的脸盘宽,约翰·列侬①式的圆形墨镜是绝对不适合我的。    
      “没那回事,戴戴我的试试。”    
      有的男性朋友不相信,硬是摘下自己的眼睛让我试。我戴上一看,眼睛几乎露到镜片外面来,当时在场的人们一瞬间全都陷入了沉默。    
      即使如此,我也无所畏惧,还是勇往直前地挑战每年的新款式样。今年当然是选用足球明星中田英寿戴的那种彩色镜片。在我常去的那家眼镜店里,发现有一种新款的镜片是黄色的。我戴上一试,左看右看总觉得有些别扭。    
      “没有的事,您戴着挺合适的嘛。各式各样的太阳镜,您都收集了一套,今年就再添一副中田式的吧。”    
      售货员这么一说,我就买了下来。回到家一试,秘书山直截了当地建议我:    
      “我看还是不戴为好。”    
      看来只有不戴了。    
      我走在大街上时痛切地感受到,戴太阳镜能戴出点儿样子的真是少之又少。和前些日子相比,情形虽然大有好转,但是,始终找不到一个让人魂牵梦萦的太阳镜王子。    
      我以为适合戴太阳镜的人首先必须身材魁梧。与此同时,脸部还要有一种冷峻的魄力。当然,穿着打扮如果不够时尚,太阳镜也会显得多余。更重要的是,戴太阳镜时一定不能扭扭捏捏。我等戴太阳镜之人总是因不知该何时取下而犹豫不决,这就更不适合戴太阳镜了。    
      戴太阳镜时重要的是别把它当回事。就像筱山先生一样,保持一种“偶一为之”的姿态。阳光太刺眼啦、不愿被人看见没有化妆的脸啦、不愿被人认出啦等等,正是因为有以上种种原因,所以,太阳镜还是适合演艺界人士。演艺界的人哪怕是唱演歌的阿婶型歌手,戴上太阳镜时也有模有样。因为太阳镜对她们来说正是名正言顺的、不可或缺的必需品。    
      演艺界人士和墨镜的关系其实非常有趣。他们并不是借镜遮脸,相反,有时他们是借镜显眼。若在机场看到醒目的戴着太阳镜的人,猜想他们是演艺界人士,估计是八九不离十。因此,也有想借太阳镜把自己和一般人区别开来的情况。    
      “我没空,别来缠我。”    
      人们可以明白其太阳镜中流露出的这种暗示,当然,碰上我这样的人是不管用的,不管怎样我都会凑上去看个究竟。小小的太阳镜把演艺界人士的自我显示欲、自尊心、追求时尚等等都融会在一起,因此太阳镜和他们最般配。    
      近来,除了足球运动员中田以外,我还发现一个人戴太阳镜很精神,他就是刚刚离婚、频频在媒体曝光的男歌手乡广美①。头发故意往上梳,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深色条纹西服和太阳镜搭配得天衣无缝,真是帅呆了!对,戴太阳镜就是要像他一样绝对不能露出一丝笑意。要会扮酷,就像谁欠你八万块钱似的一言不发。哦……中田式太阳镜!我一定要朝此目标努力,用自己的毅力降伏你!    
    


 美女生成法(下)18 初配手机

      18     初配手机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讨厌手机。在我居住的原宿,每隔三米就有人把手机贴在耳朵上。在十字路口等信号时,最少有五个人在对着手机说话。    
      “真是,又没什么大不了的急事!”    
      走进餐厅是丁零零,电影院里也是丁零零。每到那个时候我都斜着眼瞧他们。    
      然而,我竟然也出乎意料地成了挂手机的人。杂志社作为读者礼物而准备的手机多出了几个,编辑就给了我一个。    
      “不用有些对不起人家,我就用它打吧。”    
      这样跟老公一说,他却说:    
      “现在手机只卖一百日元或五十日元①,还有不要钱白送的,你别把它当成什么了不起的人情。”    
      于是,我决定光打出去的时候用,其余时间就关掉。不过,这东西真是方便,坐在出租车里也可以用来不慌不忙地闲聊,没有公用电话的时候也不用着急。特别是到没去过的见面地点最用得上,可以边走边向对方打听路线。    
      打着打着,我就不满足于只打不接了。有人说:    
      “手机乃是不伦的见证品。”    
      据说要是夫妻双方有一方配了手机,最好要警惕一下。    
      我有几个多少让我想入非非的异性朋友,可与其中的任何一个关系都无法再进一步。我本人的魅力不够固然是原因之一,但还有一大原因则是秘书的存在。我所有电话都由她来转接,所以我的异性关系被她掌握得一清二楚。    
      我和谁约好吃饭,甚至与谁见面、几点钟结束等等,都清清楚楚记在她的笔记本里。    
      “这一段时间,ΟΟ先生没打来电话哟。”    
      “这次饭局,是与××先生一道吃吧。”    
      被她这样一说,心里总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    
      当然我也有私人的家庭电话,可这个电话又大都由老公接。虽然都是些他接了也无妨的人,但人家几次三番听到是老公接,久而久之,也会对我敬而远之。    
      可是,这回瞧瞧吧,我包里的手机!这也许是连接我和未来恋人的热线呢。只用它打出去,不用它接进来,那是何等可惜呀。    
      还有啊,我前几天过生日的时候,得到一个古奇牌的记事本。黑色皮子做的,小巧玲珑,非常时尚。要是遇见了中意的男性,就用这个记事本上的留言条写上我的手机号码,送给他。    
      当然,对工作关系、编辑等人要绝对守口如瓶,哲夫也不例外。    
      只有关系特别亲密的朋友,才告诉他们手机号码。    
      “我呀,终于也有手机了。”    
      “哦,是吗?”    
      他们的表情分明在说那又怎么样,真让我觉得扫兴。    
      其中也有的个别跟我说:    
      “那把你的号码告诉我。”    
      我立刻忙不迭地从我那个名牌记事本上撕下张便签,把号码写给他。可是,不知是何缘故,那以后过了十天,我的手机还是连响都不响一下。    
      现在这个时代,手机铃响的频率就是检验一个人人气指数的标尺。    
      我不禁回想起灰暗的过去。还是大学生时,我到朋友住的公寓去玩。正好是星期五,她的电话响个不停。一个劲儿地打电话过来的,尽是些让我仰慕的大学足球部的学兄呀,同班的帅小伙儿呀等等。    
      那个朋友要是长得漂亮,我还好想一点。可她完全是个毫不起眼土得掉渣儿的女孩儿,真是让我愤愤不平。    
      时过境迁,我禁不住感慨:    
      这个世上确实存在那种容易让人给她打电话的女孩儿。这样的女孩儿即使你给她打了电话也决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也可以说是那种不会动不动就自作多情,也不没事就瞎琢磨别人心理的女孩儿。像以前的我那样,偶尔谁打个电话来,就马上兴奋地幻想:    
      “对我有点儿意思了。是想和我约会吧。”    
      或者接电话时出于某种戒备心理声音都变得木然。给这样的人打电话,别人当然会犹豫再三。    
      我一位亲戚的女孩儿是办公室白领小姐,她经常到我家来玩。她的手机铃响的频率也相当高。    
      “谁呀?是‘他’来的电话?”    
      “不是的,都是些一般的朋友。”    
      她始终若无其事似的,说话坦然自若。是的,像我这样,仅仅配个手机就拉出一副架子,大家想打电话来也会觉得不好打呀。不过,你们瞧着吧,什么时候一到周末,我的手机也会像秋天的蛐蛐儿一样响个不停的。    
      我再不说什么手机是不伦的必备品之类恶作剧似的话了,大家尽管轻松自在地打。对,轻松自在地打吧!    
          
    


 美女生成法(下)19 蒙古夜深

        19 蒙古夜深     
        我到蒙古玩儿了一次。以前还不知道,日本和蒙古之间竟通有直达航线。只是得从关西机场起飞,航程不过四个半小时。    
       说起蒙古,很多人会联想起游牧民族啊、风吹草低见牛羊啊等等。我也是一样,认为当地的人都是住在人称“凯尔”①的移动式帐篷里的。实际上,首都乌兰巴托已是一个拥有六十三万人口的大都市。高层建筑,鳞次栉比,通衢要道,车水马龙,还建起了几家迪斯科舞厅。这几家迪斯科舞厅修建得很有意思,都开在几座雄伟的大厦中,大厦是由俄罗斯人修的,原本像是什么中心或广场,只是修到一半便都停了工。而且,迪斯科几乎都没有安装霓虹灯,游客自己是肯定找不到这儿的。走进残留着圆柱的废墟似的大厦,眼前会陡然出现几个巨大的迪斯科舞厅。室内装修还相当考究,音乐也是最新潮的。    
         可是,令人悲哀的是,舞池中的年轻人却有些太那个了……他们仅仅知道晃动晃动身体。来到这里的人往往都带着家属,多半是女儿在父母的身边扭着半像半不像的舞姿。恕我直言,这副光景尚处在“发展中”阶段呢。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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