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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反贪局专案-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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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来的人说:“慕绥新同志,我们要请梅花同志去谈谈。”
  老慕很不高兴:“要谈就在这儿谈!”
  他摆出了市长的派头。
  不过当时他不是市长了。
  那是2001年2月6日,他已被迫辞职近两个月。震惊全国的“慕马”案中的马已经暴露,这回轮到了他。他的前妻贾桂娥交待了许多问题,现在该现任妻子梅花交待了。先扫清外围。中央纪委办案很慎重,慕绥新这个沈阳市市长,副省级干部,没有确凿证据,是不能轻易动他的。
  迈着沿重的脚步,慕绥新走进法庭
  进来的办案人员说:“慕绥新同志,我们不是跟你商量,我们是代表组织通知你,让梅花跟我们去把问题说清楚。”
  慕绥新马上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份和处境,说道:“那行吧,去吧!”
  还是一贯的风格,办事不抹叽,要么不答应,要么痛快答应。
  当时慕绥新是躺在病床上,到这一年的8月,他坐起来了。
  坐起来的原因并不是病情减轻,而是心情放松了。什么事情都是有个结果才好。犯罪也一样。没有彻底交待之前总是非常害怕,硬扛着,灵魂不得安宁,很受罪。交待了也就交待了,天并没有塌下来,心情反而平静了。他升华了,大彻大悟了。所以他愿意坐起来,打起精神,跟记者长谈。那时候他把所有的问题都交待了,想跟记者好好探讨一下,他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他说:“已经到秋天了,我能感觉到凉意了。”
  他开始回忆过去的事情。
  他说:“那是98年换届的时候,是我提议宣誓的。因为当时代表们的选举气氛很热烈,票数也很集中。我就产生了一个想法,我们能不能面对选举我们的人做一个承诺,这样也成为约束我们自己的一把尺子。我们一起喊了一些誓词,主要是这么几句话:‘依法从政,廉洁奉公,牢记宗旨,报效人民。’因为我知道,上任后会面临着很多新的困难和问题,有些问题靠我们的智慧可以解决,但有一个问题是我们自己很难解决的,那就是腐败。只有把我们交给群众,在群众中亮相,把我们的诺言喊出去,我们才有可能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闯过这一关。代表们都站起来,为我们欢呼。”
  从录像上我看到他的眼里闪着泪光。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也许为没解决好腐败的问题而遗憾吧。虽然宣了誓了,喊了,说了,讲了,做的却是另一套,没有“廉洁奉公”,而是收钱受贿,整天打壶不认锡,不知不觉地腐败了。
  也许他在想,现在沈阳市人民会怎么看待他。
  他沉痛地说:“我非常地内疚,非常地对不起我的老百姓。”
  低下头去,半晌没有再吱声。记者很尊重地给予他沉默的时间。
  “面对自己的老百姓,我做了一些自己不应该做的事情。”
  说完这句话没有再沉默,而是激动起来:“我没有办法以我的脸去面对这些老百姓,我怎么和他们去讲?我平时在会上讲的是什么,而下面做的是什么?我没有办法面对他们。所以我曾经要求中央,对我的罪刑在审的时候能不能异地审,不要在沈阳审,因为我不想再伤害我非常热爱,并希望为他们做一些事情的人民了,他们太忠诚,太老实,他们在我身上寄予许多希望,我却欺骗了他们,我不希望他们再受到伤害。”
  他以为,老百姓已经对他恨之入骨了。
  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严重。
  他说对了,“他们太忠诚,太老实”。老百姓竟然没有特别恨他,也就是说,没有太大的民愤。认为他虽然犯了罪,却也为沈阳人民干了一些事情。
  我到沈阳后接触了许多人,包括干部和一般市民,他们对“老慕”的印象还不算最坏,认为他是一个能干事的市长,城市建设,路的改造,等等,等等。他们有自己的一套逻辑,他们说,一点不贪很难做到,既然如此,那就在贪的时候,多为老百姓办些事情。最可怕的是,既贪又不给老百姓办事情。
  善良的老百姓把对干部的要求已经放得很宽。他们对腐败有了很大的承受力,再不像以前那样,干部吃顿高档宴席也义愤填膺。他们早就想开了,吃吧,玩吧,捞吧,造吧,只要把经济搞上去,让老百姓多得点实惠就行。
  况且,老慕还不爱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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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绥新除了干工作,下班准时回家,从来不去娱乐场所,更不与女人鬼混。在与前妻共同生活的日子里,白天很威风地当市长,晚上回到家里好歹吃点剩饭,便独自看电视。贾桂娥在经商,总是很晚才回来。他对妻子把嘴唇画得通红很反感。
  那时候他的心里已经有了梅花,不过他的自制力很强,不经常见面。他对家庭有责任感。可是他越来越感到,这个家庭快维系不下去了,不仅因为感情,而且还因为经济。贾桂娥打着他的旗号经商办企业太出格了,要给他惹祸的。他向有关部门发下话去,贾桂娥不代表他,不能给她办任何事情。但是不管用。方话不入圆耳朵。
  也许一开始就错了。
  那是1970年,他从清华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冶金部设在鞍山的第三冶金建筑公司下属的一个机修厂,当然是下车间当工人。同去的有16名大学生,除他以外都陆续地与车间女工结了婚。他身高1米80,英俊潇洒,会拉小提琴,在清华当过乐队指挥,想找个有文化素养的姑娘。
  这时候中专毕业的绘图员贾桂娥出现了。在师傅们的撮合下,二人谈起了恋爱。但谈了两个月后,慕绥新觉得她太俗,想结束恋爱关系。
  这对痴心爱他的贾桂娥是个打击。那时慕绥新已经调到文艺宣传队,她生怕这位帅哥被别的姑娘抢走了,马上就神经了,疯了,寻死觅活,家长也找上门来施加压力。他只得跟她结了婚。
  然后就有了两个女儿。过日子,忙工作。然后知识分子的春天就来了。包括慕绥新在内的16名大学生都受到重用,当了官。
  那15名大学生像当初很快找工人结婚一样,又很快地全都离了,找到自认为档次较高的女性结了婚。慕绥新没有这么干,尽管贾桂娥在16个女人中排名并不靠前。
  这么做是对了,还是错了?就算对了吧。但生活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这次对了,并不能担保下次也对,不能担保你永远不迈错步。生活是很危险的。那种危险往往出现在你感觉不到危险,反而觉得很安全的时候。
  那个年代生活困难,贾桂娥学会了理发,她给慕绥新理出很好看的发型,二人对着镜子笑。然而后来她借着丈夫的势力大把捞钱。你为什么让她借那个势力呢?回想起来很是懊悔。
  “政绩市长”
  他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他的着眼点全在事业上。别说家庭生活这些小事,许多做官从政的套数、规矩他也不讲,或者说不懂。那种让请求办事的人头疼的“研究研究”,在他这里很少出现。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当场给你答复。有时坐在小车里接到一个请求办事人的电话,他立刻就回答可以办还是不可以办,如果可以办,他就马上写个条子,交给秘书去办。除了正式大会,讲话从来简短,枣核解板——没几句(锯)。他在按照自己的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他对会议好像没有多少兴趣,连那种非常严肃、重要的市委常委会,他也毫不在乎,说不参加就不参加,迟到更是家常便饭,常常出现“书记常委等市长”的场面。这如果放在别的地方,可能就是个政治事件,因为关系到谁是领导核心的问题。但在沈阳,大家公认慕绥新是“党内个体户”,司空见惯,奈何他不得。
  在书记、市长同时出席参加的重大活动中,他经常越过书记拍板表态。他思维超前,头脑敏捷,书记总比他慢半拍。但人家毕竟是书记,你不能这么办啊!
  对下级那就更厉害了,稍不如意便大声训斥:“你他妈的想不想干了?”“不想干我收拾你!”他同意夏任凡提出的把无轨电车改成汽车的建议,便让一名干部去论证,那干部提出一些不同意见,他便说:“我让你论证改后的好处,不是让你论证不行,你他妈回去给我重新论证!”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为了达到目的当然是工作目的,不讲究方法,不斟酌手段。对某项工作越是热衷,便越是勇猛向前,不顾细节。
  他当选沈阳市长后,除了集体宣誓,还有一个自己的就职演说。他对记者回忆说:“这个就职演说是我自己打的草稿,没让任何人看过。核心的内容是,我衷心地希望沈阳人民能够骄傲起来,能为自己是沈阳人而感动、骄傲和自豪。这是我为政一期的一个重要的政治目标。”
  他接着说:“我基本上像一部装甲车或一部坦克车,呼呼往前冲,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问题我都无所畏惧,我都可以克服。很多在常人眼里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在我的手下已经变成了现实,就是因为把我放在沈阳市长这个位置上,我要实现我的抱负,我要完成对这个城市人民的庄严承诺。1998年我们做过一个测验,沈阳人民对政府的满意率达到94·7%。”
  也许这个数字像其他许多数字一样不会十分准确,但说明慕绥新很在乎这个,很在乎自己的政绩。这就足够了。他以“政绩市长”自居,他把抱着联合国颁发的“人居奖”奖杯的神采飞扬的大照片挂在客厅里。他认为这是光荣的。光荣背后也许还有“政治野心”什么的。但确实没把捞钱作为一种目的而特别加以考虑并付诸实施,也是事实。
  那么他没有捞钱吗?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说他主观上没有处心积虑地捞。他这个贪官,严格地说,在某种程度上又是一个不太自觉的贪官。
  在某些地方,送红包已经成为一种风气。每到出国,住院,逢年过节,自会有大批红包送上来。顺着收了,显得很自然,很合群儿,团结友好,皆大欢喜。不收就要有些麻烦。所以一般都是收了。你没有看到这个地方闹出不收红包的风波,那就是不显山不露水地收了。
  送的收的都感觉不到这是行贿受贿,只是想送点礼品,但不知道送什么好,拿着也不太方便,那就撂下点钱自己买吧。顺理成章,合情合理,让你没有理由不收下,不收下就太见外了,不收下就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你怀疑我,不信任我?没把我当成自己人?我怎么这么倒霉!看来今后还得对他敬而远之,或者干脆投他个反对票!自己再改换门庭,投靠别的领导。
  所以收下还是不收下,这绝不简单是个廉洁不廉洁的问题,而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一般的人都为了减少麻烦而收下了。这样做比较安全。
  很奇怪吧?收了钱反而觉得安全,不收钱倒是有些麻烦。因为你没跟着风气走,你在反潮流,你是个异类。对你就要多加小心了,你就把关系搞坏了,你就团结不住人了,你就被无形地孤立了。
  谁也不愿意冒这个风险。但收了钱,受了贿,风险不是更大吗?但他们可以寄希望于查不出来。就这么简单,你能都查出来吗?
  有勇气拒收者,必须有大智能,能够把一切不正常的现象摆平。一向自信的慕绥新觉得在这方面智能还不够,他就把钱收下了。但他很不愿意这样做。
  他说:“发生这么令人遗憾的蜕变,这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有主客观的原因。如果只有客观条件,而没有主观原因,这个客观条件是发挥不了作用的;但仅有主观原因,而没有客观条件也不会发生得这么快。可以这样讲,许多人为不断满足自己的欲望,通过各种手段,特别是用钱,把我淹没掉了。”
  他提出了一个“客观条件”。指什么呢?指送钱的风气,还是指整个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也许两者皆有吧。
  他抗拒不了强大的客观条件,但他主观上又是一种怎样的表现呢?是积极主动有计划有目标地索取,还是既来之则收之,大大咧咧不当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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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属于后者。他收了别人的钱了,但具体细节总是很马虎,比如谁送的,送多少,他向来不太在意,事后连看也不看,这比斤斤计较的贪官要“大度”得多。有人送给过老慕一张卡,办案人员问他,他说记不得了,让我想一想,噢,是给过一张卡,多少钱不知道,过年的时候扔给别人了。找到当事人,承认有此事,以为也就几千块钱,到商店买东西,一划卡,20万!
  收受红包一般都在家里,1999年春节期间,他竟然坐在办公室里收钱。或许是为了早早把这件事应付过去,他很忙,他还有许多大事要办,他就把地点移到办公室,由秘书先约好时间,什么点可以给市长拜年。拜年的人进来没有几句话,放下红包就走。
  市长时间很紧,拜年也要加快速度,尤其拜年的背后还有“那个”。所以听起来很滑稽,但他确实是这样,一面忙着收钱,一面忙着创造政绩。
  “打慕保马”
  无论如何他是收了别人的钱了,而且数额非常巨大。收钱的时候虽然不斤斤计较,但也嘎叭干脆,难怪有人说他,既能干事,也敢搂钱。
  他做得一点也不隐蔽,好像根本就没把这当成一回事,没怎么往受贿的方面想(也许是不敢想,不愿想),而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是人情往来,礼尚往来,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不把开会当回事,同样他也不把学习当回事。为了遏制腐败,我们党制定了许多党规党法,一条一条说得非常清楚,告诉你应该怎样去做,不应该怎样去做,违犯了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白纸黑字在那儿印着呢。但他没有看到,或者不屑于看到。他认为,搞这些都是虚的,没用。要搞,就动干的,来实的,闯出一番事业让大家看!别玩那些花拳绣腿。
  他多次宣称:“党校的门我从来没进过。”言外之意,我现在不也干得挺好吗?通知全体党员干部观看《生死抉择》电影,进行警示教育,慕绥新接到通知后说:“不管他,明天市政府照常开会,谁也不许请假!”
  结果他就吃了不懂党规党法的亏,没有看到收钱的严重后果。至于对妻子贾桂娥的放纵,那就更与此有关了。领导干部要管好家属子女,不允许他们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经商办企业,这是中央所三令五申的,他却全当做了耳旁风。
  现在他清醒了,明白了,对记者说道:“我没有严格按照党的规定来办事。”
  他接着说:“把送钱这个事情,最初是当成礼尚往来的一种交往,看得比较简单,比较温和,是好事情,不是什么坏事情。”
  至此我们看到,他不会保护自己。接受他人钱财,用职权给他人办事,这是一种受贿行为,是犯罪。他却认为“不是什么坏事”。可见他对这些问题没有认真考虑过,他全力以赴要干出点政绩来是真的。他只顾干,不会防。
  因为他是一个成功者。
  他在此之前的历史一直是一个成功者的历史。
  他凭着一股闯劲干上来。那是改革开放初期,很需要他这种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人。
  他回忆这段经历时说:“毕业分配到企业里工作了15年,我有一个特点,工作比较投入,这是我引以为荣的吧。我要工作,我就全身心地去工作,一直到把工作干好。正因为这样,党组织很信任我。”
  1982年提拔为三冶某公司代理党委书记,1984年调任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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