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7-中国历代战神-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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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驻守九郡十余年,威震匈奴,受到始皇的推崇和信任。
小人篡权 千古叹惋
蒙恬不仅打仗能够显示出他英勇威武的大将气概和不一般的战略、战术指挥才能,而且在治理边塞和巩固国防等方面也是一把好手。可英雄背后往往都隐藏着各色的小人,致使很多英雄经常不是战死在沙场,而是饮恨不能善终。蒙恬的死可以说是带着悲壮、无奈与叹惋。
蒙恬的弟弟,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蒙毅,他深受秦始皇宠信,位至上卿(高级执政官)。蒙毅法治严明,从不偏护权贵,满朝文武,无人敢与争锋。某日,内侍赵高犯有大罪,蒙毅依法判其死罪,却被秦始皇给赦免了。从此时起,蒙氏兄弟便成了赵高的心病。
公元前210年冬,秦始皇嬴政游会稽途中患病,派身边的蒙毅去祭祀山川祈福,不久秦始皇在沙丘病死,死讯被封锁。中车府令赵高想立公子胡亥,于是就同丞相李斯、公子胡亥暗中谋划政变,立胡亥为太子。因早先赵高犯法,蒙毅受命公正执法,引起赵高对蒙氏的怨恨,因此,黑手就首先伸向了蒙氏。
秦始皇死后,赵高担心扶苏继位,蒙恬得到重用,对自己不利,就扣住遗诏不发,与胡亥密谋篡夺帝位。他又威逼利诱,迫使李斯和他们合谋,假造遗诏。“遗诏”指责扶苏在外不能立功,反而怨恨父皇,便遣使者以捏造的罪名赐公子扶苏、蒙恬死。扶苏自杀,蒙恬内心疑虑,请求复诉。
使者把蒙恬交给了官吏,派李斯等人来代替蒙恬掌兵,囚禁蒙恬于阳周。胡亥杀死扶苏后,便想释放蒙恬。但赵高深恐蒙氏再次贵宠用事,对己不利,执意要消灭蒙氏。便散布在立太子问题上,蒙毅曾在始皇面前毁谤胡亥,胡亥于是囚禁并杀死了蒙毅,又派人前往阳周去杀蒙恬。
使者对蒙恬说:“你罪过太多,况且蒙毅当死,连坐于你。”蒙恬说:“自我先人直到子孙,为秦国出生入死已有三代。我统领着30万大军,虽然身遭囚禁,可我的势力足以背叛。但我知道,我应守义而死。我之所以这样做是不敢辱没先人的教诲,不敢忘记先主的恩情。”
使者说:“我只是受诏来处死你,不敢把将军的话传报皇上。”蒙恬长叹道:“我怎么得罪了上天?竟无罪而被处死?”沉默良久又说:“我的罪过本该受死,起临洮,到辽东筑长城,挖沟渠一万余里,这其间不可能没挖断地脉,这便是我的罪过呀!”于是吞药自杀。
将军神武 “大”字当前
三军将士得知将军死后,都感其贤达明良,怀愤含泪。他们用战袍撩土将其葬于绥德城西大理河川,遂形成现在的小山丘,与扶苏墓遥遥相望。朝霜墓尘,默默传神,犹似当年将帅精诚团结,共同御敌,宁死不屈之状。有诗赞云:“春草离离墓道浸,千年塞下此冤沉。生前造就笔干枝,难写孤臣一片心。”
蒙恬之死,直接导致了一个结局,就是30万秦军彻底溃败,30万秦军溃败了之后,秦帝国的灭亡事实也就注定了。所以这就是蒙恬作为一个将领,其不可或缺地位的体现。他死了之后,帝国事实上就少了一个很大的依靠,少了一根很大的支柱。
大将蒙恬,“大”字首先来自大谋大略。当时的“蒙恬”二字,可以令狂放不羁的匈奴闻风丧胆,乃至于只要有蒙恬在,“胡人不敢南下牧马,士不敢弯弓抱怨”。这是何等的神气,何等的威风。
其次,大将蒙恬,“大”字也来自大武大勇。《史记?蒙恬列传》中记载:蒙恬在临终前曾说:“吾先人及子孙积功信于秦三世矣,今臣将兵三十余万,虽囚击其势足以背叛,自知必死而守义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忘先主也。”从这段并不难懂的古文中我们可以明白,蒙恬甘心一死,既不是因为无能怯懦,也不是因为昏昏噩噩、忠奸善恶不分,而是来自他的侠肝义胆、坦荡胸襟,读来令人肃然起敬。
所以,大将蒙恬的“大”字还来自非凡的品质。大将蒙恬,“大”字是一种大气、豪气、勇气,是中华民族的一种可贵品质。
精神长城,威震匈奴千里:中华第一勇士蒙恬第四节 将军神话,千古犹存
对于今天的人,历史就是一张写满字的纸,一切都已写成,无可更改;但对于古人来说,历史却是他们的将来,他们的决定就可以影响历史。忠君儒雅的性格,决定了蒙恬最终的选择,同时也注定了后来的历史。但后来的历史并没有忘记这位爱国将领的丰功伟绩,至今人们还记住了他除去带兵打仗以外的才能。
将军造笔 由来已久
这里关于蒙恬将军对毛笔的创造有着这样的故事。
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他都要定期写战报呈送秦王。
当时,人们用竹签写字,很不方便,蘸了墨没写几下又要蘸。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兔子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血迹,心中不由来了灵感。
他立刻剪下一些兔尾毛,插在竹管上,试着用它来写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蒙恬又试了几次,效果还是不行,于是随手把那支“兔毛笔”扔进了门前的石坑里。有一天,他无意中看见了那支被自己扔掉的毛笔。捡起来后,他发现湿漉漉的兔毛变得更白了。
他将兔毛笔往墨盘里一蘸,兔尾竟变得非常“听话”,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原来,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的油脂去掉了,变得柔顺起来,传说这就是毛笔的来历。
历史上对于秦朝大将蒙恬造笔的说法也有一些记载。当年,秦将蒙恬率军伐楚,南下至中山地区,因见那里兔毛甚佳,就用来制笔,毛笔就此诞生。《太平御览》引《博物志》日:“蒙恬造笔。”崔豹在《古今注》中也说:“自蒙恬始造,即秦笔耳。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所谓苍毫,非兔毫竹管也。”
事实上,出土的文物已证明,毛笔远在蒙恬造笔之前很久就有了。但蒙恬作为毛笔制作工艺的改良者,其功亦不可没。据说,蒙恬是在出产最好兔毫的赵国中山地区,取其上好的秋兔之毫制笔的。湖北云梦秦墓中出土的三支竹杆毛笔,用竹制笔管,在笔管前端凿孔,将笔头插在孔中,另做一支与笔管等长的竹管做笔套,将毛笔置于笔套之中,再用胶粘牢。
为取笔方便,笔套中间镂有8。5厘米长的长方孔槽,竹筒涂以黑漆,并绘有红色线条。可见,这支秦笔的制作已采用了一套完整的制作工艺,而且与现在的笔及其制法颇为相似,较之战国时期的楚国笔已大有进步。
相传蒙恬曾在善琏村取羊毫制笔,在当地被人们奉为笔祖。又据说蒙恬的夫人卜香莲是善琏西堡人,也精通制笔技艺,被供为“笔娘娘”。蒙恬与夫人将制笔技艺传授给村民,当地笔工为了纪念他们,在村西建有蒙公祠,绕村而过的小河易名为蒙溪,蒙溪又成了善琏的别称。
相传农历3月16日与9月16日是蒙恬和卜香莲的生日,村民们就要举行盛大敬神庙会,以纪念他们的笔祖。因此,蒙恬虽然不能获得毛笔的专利权,但他制的笔精于前人,对毛笔的改革是有贡献的。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说:“秦谓之笔,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先秦书籍中没有“笔”字,而“聿”字早在商代就出现了,而秦始皇只是统一了笔的叫法,可见笔是早于秦代就存在了。清代大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中的“造笔不始蒙恬”条中写道:“笔不始于蒙恬明矣。或恬所造,精于前人,遂独擅其名耳。”看来,这一评述还是有所根据的。
唐代韩愈《毛颖传》以笔拟人其中也提到蒙恬伐中山,俘捉毛颖,秦始皇宠之,封毛颖为“管城子”。后世又以“毛颖”、“管城子”为笔的代称。除此之外,毛笔的别名还有“毛锥子”、“中书君”、“龙须友”、“尖头奴”等。
造筝传说 崇爱将军
另外一种传说就是蒙恬造筝。汉代应劭著《风俗通》记载:“仅按《礼乐记》,(筝)五弦筑身也。今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或曰蒙恬所造。”后人根据这段文字,又有如下说法:“古筝五弦,施于竹如筑。秦蒙恬改为十二弦,变形如瑟,易竹以木,唐以后加十三弦。”
西晋傅玄驳斥这种说法,见《筝赋》序:“筝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器:上圆似天,下平似地,中空准六合,弦柱十二,似十二。设之则四象存,之则五音发。体合法度,节究哀乐,斯乃仁智之器也,岂亡国之臣所能开思运巧哉,或以为蒙恬所造,非也。”
蒙恬为秦国大将,傅玄用“亡国之臣无法创造乐器”的阴阳五行论调,似嫌勉强。《旧唐书?音乐志》也称筝非蒙恬所造:“筝本秦声也,相传云蒙恬所造,非也。制与同而弦少。”在中国的第一部纪传通史的《史记?蒙恬列传》中并没有蒙恬造筝的记载。
而《风俗通》的说法也仅用疑问的口吻说蒙恬造筝,一件乐器若出现在史籍上,其必已经流传一时间了,很可能记史者将此乐器的创造记为当时某领导者之功,或者蒙恬为了适应自己的戎马生活,将筝改制为瑟。
其实,无论毛笔和古筝到底是不是蒙恬将军发明的,对我们来说已经不是很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从这些记载和故事中了解到了将军与众不同的一面,同时也说明人们对将军的敬仰并表达了人们对将军所具有的那种崇高民族精神的热爱与推崇。
精神长城,威震匈奴千里:中华第一勇士蒙恬战神档案
姓名:蒙恬又字:不详
年代:秦朝民族:汉族
出生:不详卒年:公元前210年
特点:侠肝义胆胸襟坦荡弓弩部队战车战术
相关人物:秦始皇赵高扶苏
战神身世:三代将门,祖父蒙骜、父亲蒙武均为秦国战将,从小受忠君爱国的正统教育。
主要事件:1.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蒙恬率军攻打齐国,大败齐军,因而受封内史一职。
2.蒙恬根据“用险制塞”的战术,把战国时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防护城墙连接起来,形成了举世闻名的长城,给后人留下了巨大的文化瑰宝。
3.蒙恬从秦国都城咸阳到九原,修筑了宽阔的直道,形成了著名的秦道。不但加强了北方各族经济、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对于调动军队,运送粮草器械物资等也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震撼声音:“自我先人直到子孙,为秦国出生入死已有三代。我统领着30万大军,虽然身遭囚禁,可我的势力足以背叛。但我知道,我应守义而死。我之所以这样做是不敢辱没先人的教诲,不敢忘记先主的恩情。”
威武盖天地,名飞青云上:飞将军李广第一节 名门之后,国之风士
“李广才气,天下无双,自负其能,数与虏战,恐亡之。”
——匈奴典属国公孙昆邪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唐代诗人王昌龄
飞将军李广是几千年来抗击匈奴的代表人物之一。在众多文人的诗词里你都可以找到飞将军李广的影子。李广出生将门世家,从小勤学苦练,成就一身绝技。特别是他的骑术和箭术可以说是古来第一人。汉文帝对他的军事才能赞叹不已,曾经说过:“惜乎!子不遇时,如令子当高帝时,万户侯岂足道哉!”
地灵人杰将门家风
李广的祖上原住槐里(今陕西兴平县东南十里),后来才迁到陇西成纪。“陇西成纪”这个地方真可谓是个人杰地灵的风水宝地,大概位置就是如今的甘肃天水市,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陇东南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有人考证说这地方将相辈出,从春秋到战国曾出过六十多位有名的将相。
诸如使秦位列春秋五霸的宰相由余;帮晋文公创立霸业的赵衰、赵盾父子;唐文宗时期的宰相李训;三国时蜀国大将姜维等,均出自此地。后世文化名人诗仙李白也是此地人,而且和李广还是一家子,这是他本人说的,有诗为证。
李太白在《赠张相镐二首》一诗中说道:“本家陇西人,先为汉边将。功略盖天地,名飞青云上。”诗文描述的正是飞将军李广,而且首句就自述李广是自己的本家。足以证明陇西的确是个好地方,李广生于此地,而且又是此地名门,真可谓得天独厚了。
李广是名门之后,他的祖先就是追获燕太子丹的秦将李信。自李信之后,他家就世代传习射箭,一直保有将门家风,发展到李广、李敢、李陵祖孙三人,更是到了颠峰。少时的李广在思想上接受的是其父辈们纯正的先秦国士遗风,在这种风气的熏陶下,李广从小就具有了以天下为己任的国士品格和作风。“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的先秦遗风在李广的思想深处根深蒂固。
苦练武艺一身绝技
在接受思想熏陶的同时,李广也接受了严格的军事训练,从小就刻苦学习各种武艺,所以练得一身绝技,尤其是对家传的箭法、骑射更是达到了精熟,再加上“广为人长,猿臂,其善射亦天性也,虽其子孙他人学者,莫能及广”的先天条件,李广练就了一身马上本领,这也为他将来驰骋沙场奠定了基础。
他的骑马和射箭是古今出名的。有一次他夜间巡逻,发现路边草丛里有东西在走动。他以为是一只大老虎躲在草丛里,于是朝那里射了一箭。第二天李广拨开草丛,才知道昨晚自己看见的并不是什么老虎,而是风吹草动而已。而他昨晚射出的那支箭,却深深地插进一块大石头里,拔也拔不出来,可见李广的臂力是多么的惊人。
李广不仅力气惊人,且射术也惊人,他的部将和后人都不及他。李广能拉三百多斤力才能拉开的大黄弓,而马可波罗看到蒙古劲骑射拉开七八十公斤力(合一百五十斤左右)的大弓,很吃惊,认为欧洲兵根本没法比。李广能拉的弓需要的力气是蒙古劲骑射的两倍,也就是蒙古骑兵如果不是一拥而上,那么在其射程达不到的地方就将被李广一一射杀。
天生将才生不逢时
李广出生的年代,匈奴的奴隶主贵族不断地侵扰汉的北方边郡,虏掠人口和畜产,威胁西汉政权,而西汉王朝也逐渐由防御转为反击和大规模的进攻。因此,李广从小就经受了战火的磨炼。
公元前166年冬,匈奴单于率十四万骑南下侵掠,入朝那(今甘肃平凉县西北)、萧关(故址在今宁夏固原县东南),兵临彭阳(今甘肃镇原县东),一直深入到雍(今陕西凤翔县)、甘泉(宫名,故址在今陕西淳化县西北甘泉山)。汉文帝大发车骑前往阻击匈奴,对于李广来说机会来了。
此时长得身材高大,两臂如猿,灵活自如,年方20的李广离开家乡陇西开始了自己的职业军人生涯。李广就连参军也带着先秦遗风,史书说他“以良家子”从军,正是具有恪尽职守,“士为知己者死”的先秦特征。也就是说李广对于自己从事的军事工作有着天然的自觉,或者说成为一名职业军人是其一生中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