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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满唐春 作者:炮兵(起点2014-7-29vip完结)-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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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唐代,像猪、鸡这些肉类,只能是下等人吃的食物,猪形象不佳、坑脏,被士族上流所抛弃,鸡太普遍了,又好养,只是平民百姓家所食,像士族大夫、上流贵族所喜欢食用的肉类是羊肉、鹿肉等,就是皇帝奖赐,也多是赏牛羊,而不是猪鸡。

  要是刚刚上这些肉食,说不定崔敬就不吃这等低等的食物,不过有了前面铺垫,崔敬倒也不客气,不用刘远相邀,直接就动筷挨过品尝了一遍。

  很快,崔敬的脸色就变了:这些菜都极为美味,一样比一样好吃,一样比一样精细,就是自己有幸参加几次御宴,那厨子做的东西,也没这般精妙、美味,自己差点把舌头都吃下了。

  和刘远一比,崔敬觉得,自己每天吃的,简直就是猪食了。

  我的天啊,什么都没准备,就这样随随便便就弄出这八个极品的菜?

  尼玛,崔敬一下子就妒忌了:名下产业众多,听说订造一件首饰的银子就数以千计,名下产业日进斗金、身边美色成群、住豪宅、吃得精细住得舒适,什么逍遥椅、沙发等东西,舒服透了,自己堂堂清河崔氏的三老爷,出入朝堂的工部尚书,人不够他逍遥、连吃住还比不上他那个小小的商人。

  他过的,才是极品的生活,极品的享受。

  崔敬很快又愤怒了:你在这里过得这么好,丫的不带我家梦瑶来享享福,敢让我女儿一个人在清河受委屈?

  164尚书媒人

  鱼香肉丝、宫保鸡丁、回锅肉、开水白菜这四个菜听起很普通,其实大有名堂。

  宫保鸡丁是一道名菜,据传,此菜创始人丁宝桢,用净仔公鸡肉为主料,糍粑辣椒等辅料烹制而成。此菜为黔味传统名菜,红而不辣、辣而不猛、香辣味浓、肉质滑脆,极为可口。

  鱼香肉丝、回锅肉和开水白菜看似简单,其实都列入华夏八大菜系的名菜,就拿开水白菜来说,并不是简单的白开水滚白菜,开水白菜名说开水,实则是巧用清汤,其关键在于吊汤,汤要味浓而清,清如开水一般,成菜乍看如清水泡着几棵白菜心,一星油花也不见,但吃在嘴里,却清香爽口。开水白菜事实上是一款高级清汤菜。

  诚然,刘远的厨子在刘大官人的指导下,做的这“四冷”“四热”其实水平只算马虎,就刘远的话来说,只能算是勉强合格,可是在崔氏叔侄口,却是异常的美味,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这并不是怪崔氏叔侄这样猴急,虽说这时饮食还不算差,很多地方的菜色都有其特点,可是总的来说,创新还是很少,龙肉吃多了还会肥腻呢。

  举个例子,在武则天时期,武氏宠臣张易之,新创一种食法,就是烧热一块铁板,把鹅放在上面,四周围起来,间有一汤槽,那鹅在铁板上越来越热,那鹅掌不断肿起,蒸汔让它渴了。就会饮汤槽里的高汤,最后把那肿得肥大的鹅掌斩下食用。就是这样,也被众人引以为美味了。

  酒,是极品美酒,千杯嫌少;菜,四个冷盘、四个热菜搭配均衡,好吃得停不了口,就是所用的餐具,也是上品刑窖出品的青瓷。明彻如冰,晶莹温润如玉,摸着就让人爱不惜手。

  再加上四周置有冰解热,吃起来不是一般的爽。

  什么高谈阔论、行酒猜拳都省了,连教坊司匆匆送来的那几个美女,费尽心思弹琴跳舞,也没引起两位大人的注意。得到两位大人的青睐,都说民以食为天,崔氏叔侄也不是什么圣人,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都不用刘远请,二人好像风卷残云清理着桌面上的美味佳肴。

  一个盘空了。二个盘空了……。。

  刘远还没吃多少,那看到桌面上的碟子差不多空了,就有意识喝点果汁什么的,不跟两位官老爷抢吃,看到崔刺史的衣襟上有剩菜而崔敬的胡子都让菜汁弄脏了。菜汁沾在胡子上不时滴下来,那样子滑稽到不得了。刘远死死忍住,这才没有笑出来。

  什么刺史尚书,还不是凡人一个?做说做惯乞丐懒做官,看来还是自己自在啊。

  刚才刘远还羡慕两人出走时的威风和排场,现在看来,自己大不必妒忌别人,无论做什么,目的是让自己吃得更饱、穿得更暧、活得更滋润,坐拥万贯家财、怀抱绝色美女,没有束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才是理想的生活。

  不到二刻钟,八个菜盘空了七个,只有那碟红烧肉还有一块色泽光亮的、层次分明、闪着异样光泽的红烧肉,突然一声轻响,两双象牙筷子相撞了一下,两双筷子同时向那块红烧肉,就这样相碰上了。

  看到就要挟到的红烧肉被人截了,崔刺史心一怒,猛地一抬头,正想看看是个不长眼的家伙敢自己堂堂刺史大人抢吃的,没想到一抬头,看到崔敬正一脸冷冷地看着自己,吓得崔刺史冷汗都出来了。

  尼玛,吃得爽,都忘了这不是在府衙,坐在对面的,不是自己同僚或下属,是自己本家的族叔,堂堂工部尚书大人,此刻正一脸不爽地看着自己,很明显,对自己敢跟他抢吃生气着呢。

  “那个~~~那个我饱了,三叔请慢用。”崔刺史连忙“谦让”,把自己那己经挟住红烧肉的筷子悻悻松开收回。

  崔敬这才得意地笑了笑,把最后一块红烧肉挟起,放入嘴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喔~~”

  吃完后,崔敬舒舒服服打了一个嗝,十分满意地放下筷子。

  虽说这食材普通,但是非常美味,崔氏叔侄吃得非常满意,特别是工部尚书大人崔敬,刚才吃了吃了那么多果汁、点心,现在又吃了那么多的美酒、佳肴,面色有点像嫣红,脸上一直带着笑意,不时用手摸一下吃得点滚圆的肚子,心里高兴极了。

  很久没有吃得这么痛快了,记得上一次是视察河务时碰上洪水,困在一座小山上二天二夜,后来下山时,一个人就把一只烤羊吃了大半,吃得那一个叫痛快。

  吃完后,有婢女送上热毛巾、水盆,并细心替两位官老爷把衣服上的菜渣子拿走,这一顿简单又美味的大餐才算完成。

  号称千杯不醉的崔敬有了几分醉意,又坐在沙发上,睁着微微有些发红的眼睛,饶有兴趣地看着有点拘束的刘远,嘴角带着二分笑意。

  这改良过的天府香,酒精浓度大约有四十度,和大唐那些只有二十度,也就是和啤酒差不多,很多甚至还没啤酒的度数,诗所说什么“酒逢知己千杯少”这样,也不算夸张,喝下去,一会就变成尿了,一撒尿就没了。

  那时斗的不是谁的酒量好,而谁的胃大,能装得多。

  有几分醉意的崔敬就那样盯着刘远看,哪有什么什么官威,分明就是长者看晚辈的目光,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可是现在崔敬也越看刘远越满意了。

  长得相貌堂堂、有采、有才华、能赚钱、会享受生活,活得比自己还要滋润,最重要的是,他看过刘远的资料,刘远成长的道路上,没有背景、没有贵人扶持,一句话来说,靠的是自己的两手白手起家,饶是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商人,可同样是一个出色的工匠、力压北方第一才子的风云人物,以他还没成年就有如此理想和追求,非常难得。

  崔敬扣心自问,那种环境,就是换作自己,也做得没刘远出色。

  其实,最令崔敬满意的,是刘远对家族的态度。

  在争夺家产时,刘光夫妇的所作所为,不像一个兄长,反而像一个强盗,在兄弟富贵时夺产,可是一有难,为了划清界线,连弟弟都驱出宗族,行为极度不齿,可是最后刘远还是把他轻轻放过,以德报怨,有能力也不追击报复。以家族为先,可在玉满楼陈昌设计陷害时,出手又非常果断。

  恩怨分明,这些作为,和崔敬“凡事以家族为先”的意念很相符。

  烂泥是扶不上墙,但是,一棵好的苗子,扶起来那就容易了,一块美玉,只要稍加雕琢,就能散发属于它的光彩。

  “尚书大人,刺史大人,准备不足,粗茶淡饭的,让二位委屈了。”刘远谦虚地说。

  崔刺史笑着说:“不错,不错,越是简单平凡的东西,方是最能彰显厨艺,看来本官以后要多点往这里跑,蹭饭吃才行了。”

  “刺史大人能来,无任欢迎,那是小人的幸荣。”刘远连忙应道。

  崔敬则是笑骂道:“你小子,吃用倒是舍得花费精力,把这些心思放在学问上,定能有更大的成就。”

  骂作小子,这相对来说,这是一种亲近的意思,能得到尚书的笑骂,这可是一件很值得让人羡慕的事情,刘远听到也心生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是,是,尚书大人所训极是,小的一定用心读书。”刘远连应接收崔敬的善意。

  忙活了一整天,有他这句话,值了,到时有人要打自己的主意,也得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毕竟自己和尚书大人这么亲近。

  崔敬瞄了一刘远一眼,稍稍坐正,笑着对刘远问道:“刘远,听说你被驱逐出金田刘氏,可有此事?”

  不会是替自己报仇吧?

  刘远心里一凛:千万别,自己费了那么多的心思,为的就是把家族“那座大山”搬掉,这样自己没人管,可以自由自在,再说那一票势利又贫苦的族人,带给他,可没什么帮助,有的只是麻烦。

  “尚书大人,过去的事,己经过去,小人不想再提此事了。”刘远连忙应道。

  一个小小的金田刘氏,小得可以说是忽略,崔敬自然不会有兴趣理会这些事,听到刘远没有家族在后盾,没拖没累的,这样反而更好,到时招他入赘的机率也就越高。

  “嗯,原来是这样,哪你可有婚配?”崔敬淡淡地问道。

  一旁的崔刺史心一凛:三叔终于出手了。

  婚配?这老小子要干什么?怎么像个婆娘一样,那么喜欢八卦的?

  腹诽归腹诽,刘远一脸“悲痛”地说:“自幼家贫,父母去世得早,很早就送去金玉世家做学徒,又有哪个女子能看得起我呢。”

  果然是没有婚配,崔敬心一松,这下放心了,他最怕就是刘远有了婚配,到时操作起来麻烦,也容易招惹是非,以后传出去,说崔氏一族以势欺人呢。

  “不错,你今天做得极好,本官非常满意,这样吧,你看哪家的姑娘,说出来,本官卖你一个面子,做你媒人,替你说项。”

  此话一说完,崔氏叔侄都盯着刘远,眼似有所期待。

  刘远闻言,大吃一惊:什么?尚书级的媒人?

  165不识好歹

  出了一口恶气,见识到刘远的才情、考察了刘远起居饮食,看在“生米煮成熟饭”的份上,总算还算顺眼。

  现在从崔敬的嘴里说出替刘远作媒这样的话,很明显,崔敬给刘远一个机会和台阶,从他嘴里主动说出希望追求自己女儿梦瑶的话,这样一来,就是刘远主动求亲,而不是自己主动提出把女儿嫁给他。

  虽说最后结果是一样,但先从谁的嘴里道出,那意义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难不成,自家那个秀外慧的女儿,是嫁不出、没人要的“剩货”?

  要不是女儿情窦初开,平日多是养在深闺之,思想单纯,哪里被刘远那臭小子哄上手,不知多少王公大臣、名门望族想跟自己结为姻亲呢,真是可恨。

  一想到这里,崔敬心头又是火冒。

  他一早就想好,刘远开口了,就是答应,也不会那么爽快,一定要好好修理他,若不然,他还真不知清河崔氏的厉害,要不是看在女儿的份上,他一早就死上十次了。

  崔刺史则有有点妒忌看着刘远,眼光有点复杂,自己都不知第几次妒忌刘远那家伙了,自家三叔,堂堂清河崔氏的第三号人物,为了掌上明珠,这话暗示得有点明显的话都说出来了,这姓刘的小子祖坟风水好啊,敢情一个月也得冒好几回青烟吧。

  一个低微的商人,把士族之首的崔氏的女子哄上了床。擦完嘴就跑,还让人家的老爹千里迢迢跑来这里善后。不仅没有受惩罚,还有一份天大的前程在哪里候着,天啊,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了。

  崔氏叔侄的心思刘远并不知道,他此刻心里纠结着呢。

  有一个做尚书的人做媒人,这绝对是一个极为风光的事情,以商人的地位,就是请一个里正来做媒人。也得花费不少钱银,还得看他们的脸色,媒人不同于媒婆,本质很大的区别。

  不做,不做保,不做媒人三代好,这是对媒人的概括。在唐朝,又称为月老,要是摄合得不好,那是害了二家人的,不是专职的,很少人肯做。要一个有身份的人做媒人,那可是一个大难事,,现在一个尚书大人主动说做媒,这得是多大的面子啊。

  刘远也知这机会极为难得。不过,他犹豫的是。到底是把这个“名额”给谁呢。

  现在很明显的是,自己身边有两个红颜知己:一个是始终对自己不离不弃、青梅竹马一样的小娘,另一个是对自己一见倾心、色艺双绝,曾经艳绝淮的杜三娘。

  就情理来说,请崔敬作为自己和小娘作为媒人最合情理,毕竟她一直是自己正房的人选,识自己于微时,可谓是患难见真情的真爱;可是如果把这个机会给了杜三娘,以崔尚书的名望和能耐,自然不会为一个奴隶作媒,说不定借这个机会,帮杜三娘脱了奴籍。

  一个是青梅竹马,准备做大老婆的人物;另一个是红颜知己,红袖添香的美女,这个千载难缝的机会,给哪个,不给哪个,这让刘远好生为难。

  手心手背都是肉啊。

  “刘远,还在想什么?我三叔贵为工部尚书,现在给你一个小商人做媒人,这可是天大的面子,他老人家看得起你,看好你,有什么就直说,不要害怕,以你的才华,终归有一天会有出头之日。”一旁的崔刺史看到刘远一脸纠结的样子,以为他没有勇气说出来,马上给他鼓劲。

  现在自家三叔心情大好,再加上有几分醉意,这时候那是最好说话的,小子,机会啊,以后上位了,可别忘记我今日的提携之情就行了,崔敬都说成那样了,可刘远还在一旁犹豫不决,崔刺史在一旁都暗替刘远着急了。

  还真不知道,自己这个三叔,到底是真醉还是假醉。

  自己可是在刘远身上压了不少宝呢。

  刘远瞄了崔敬一眼,果然,那老小子笑着看着自己,眼出现鼓励之色,看样子,挺好说话,果然,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白吃白喝自己的,果然有所回报。

  “尚书大人,那个~~~我的要求有点…过份,你老听了别生气。”刘远把心一横,终于下定了决心。

  有便宜不占,那才是乌龟王八蛋。

  崔敬和崔刺史面面相觑,眼内都出现了复杂之色:终于还是让他说出来了。

  哼,你也知道这叫过分?一个低贱的商人,竟然看上名门望族的女子,最令人不耻的,丫的还敢“吃白食”,最后还哄那名门女子把月钱倒贴给他,最最不可原谅的是,那个名门的女子,还是自己的心肝肉、掌上明珠。

  “说吧。”崔敬心里怒火在上升,但还是一脸平地说。

  这时候,莫把他吓怕了,这小子在这里住豪宅、吃香喝辣、美女环绕,那日子,自己都羡慕,哼哼,先把这事定下来,以后有的机会收拾他。

  一瞬间,崔敬心里己经升起了无数个坏坏的念头。

  刘远搓着手,有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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