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纪事 作者:蜂蜜包子酱1(起点vip2014.5.21完结)-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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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骨头汤
沈家青一番话说得实心实意,方红梅也认真听到心里头去,知道她话里的意思,反正沈家贤指望不上了,这家里就得靠方红梅来打算,两个人靠着衙门的银粮只能勉强过日子,说句不好听的话若是哪天衙门不要沈家贤了呢,两个人可是一点活路都没有了,而且沈家贤这枉占了这么大的院子,却只住了三间破茅屋,可不是让人唏嘘。
“我也想过了呢。”沈家青虽然说有些责怪她不会过日子,但是说到底还是为她们打算,方红梅不是不分好歹的人,也就认真和沈家青说起她的打算:“等再过几天,我把这院子开出来,全种上菜,在后院圈个鸡窝,盖两个猪圈,再挖个粪坑,先慢慢打算着,等过段时间再看看以后怎么办。家里的那些田,肯定是不能回去要的,沈家贤当年既然说给哥哥,那就给他们,我也听说了,沈家贤读书期间他们受了不少委屈,我肯定不能让沈家贤去做那种被人戳脊梁骨的事情。”这时候的人,最大的依仗依然是田地,就像方屠户,赚了没多少钱却已经在筹划着借钱买地了,若不是她意外成亲,家里肯定已经买好田了,方红梅不是什么心思大的人,她觉得家里能有点田地,再喂几十只鸡,养上两头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对于她来说,就是此生最好的日子了。
“能这么想就好啊,你们都还年轻,多干几年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的。”沈家青知道方红梅是城里长大的,也不指望她能像村里的丫头一样,嫁过来就田里家里都能拿得起放得下,日子早早的打算好怎么过,在她看来方红梅能有这个心,其他的就都好说了。
“娘,我渴了。”两人正聊着怎么种菜,文静跑过来拉着沈家青的袖子要水喝,这边的人一般都是喝井水,但是大冬天的谁也不乐意喝,都是烧好了热水温在灶台上的。
“看我糊涂的,说了这么久的话都忘记给你们倒杯水了。”方红梅把人带到厨房,她在大锅里熬着骨头汤,这边的骨头极便宜,七八文钱就能买上两根大骨头,添上一大锅的水,放在锅里慢慢熬着,也不用时时看着火,保持锅底有温度就行,虽然有些费柴,熬出来的汤却是极好的,营养好不说,正好给沈家贤补补伤。
一进厨房,一股香味就迎面扑来。
“我还说不知道哪家做好吃的,总闻到香味,原来是你家啊。”沈家青闻着这香味和前几天相同,才知道原来是方红梅家传出来的,心里不禁叹了口气,本来沈家贤就不是会过日子的,现在竟然来了个比沈家贤还不会过日子的。
“大夫说他的伤要多补补,我就在那边街上买了两根骨头,加上葱姜熬上一下午,最是补伤了,不贵,营养也好,你若是有空也多熬些,给孩子喝最好了,能长骨头,也不用时时盯着火,什么时候有空什么时候过来看一眼添把柴就好,只是这柴要是耐烧的才行。”方红梅看沈家青的脸色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她本身就不是精打细算的人,也不在乎沈家青怎么想,不过看到沈家青突然想起她家的那几个孩子,这边又没有钙片什么的,能给孩子补钙的东西很少,骨头汤是最经济实惠的,给孩子喝好处最大了,而且现在的屠户都是很厚道的,骨头上的肉并不剔除干净,多少总会留些肉,可以顺便给孩子打打牙祭。
“能帮着孩子长骨头?”沈家青满脸疑惑,若真是这样可就太好了,听大嫂说文栋文中现在都是长个期间,经常抽筋,若是这骨头汤能帮着孩子长骨头,以后家里的两个孩子可是能少受点罪,再说骨头也不贵,只是买了又不能吃,很少有人买就是了。
“可不是,以前一个大夫专门跟我说的,我弟弟严子你可见过,长的高吧,我娘说了严子十几岁的时候她天天用卖剩下的骨头给他熬汤,不然他现在能长的比我爹爹还高一头啊。”方红梅不好说什么补钙不补钙的,只能用最实际的例子说话,严子就是最实际的例子,虽然他小时候其实没喝过几次骨头汤。
沈家青虽然不是很相信她的话,但是也动了心,骨头本来就不是很贵,若是真有这样的功效,倒是可以每个月熬是上一两次给几个孩子喝,向方红梅问了详细的法子,沈家青打算什么时候有空就熬锅来试试。
方红梅添柴,沈家青给几个孩子都倒了些水,看厨房里东西比以往多了很多,但是却并不显的脏乱,在方红梅看不到的地方微微的点了点头,厨房的角落里放了面缸,下面用几块青砖垫了起来,显然是怕面缸被弄潮了,沈家青打开缸盖,里面放的满满当当,大半袋的玉米面,大半袋的白面,还有花生、红豆之类的东西,看着就让人觉的心里舒服。农家里,一般都没多少钱,看的主要就是厨房里的粮食,粮食多了,看着才舒心。
“我都忘记了,家贤本来该元宵节过后就去衙门的,现在都半个月没去了,估计这半个月的钱粮也没有了,你这家里的粮食可还够吃吗?不然先去我家拿一些。”这边自然没有什么带薪休假,不上班就没工资。
“家贤昨天还在和我说,他现在慢慢能走了,要去衙门做事呢,我寻思着他这伤要好好养,不能出什么问题,家里的粮食我估摸着还够吃一个月的,若是真不够吃的,我肯定会去姐姐那里借一些的。”沈家贤过日子很简单,主要就是靠衙门里发的粮食,方红梅不知道沈家贤什么时候能去上班,也不知道衙门什么时候能发粮食,不过现在家里有陪嫁时送过来的粮食,还有本来剩下的粮食,节省点吃,吃上一个多月还是不成问题的。
把沈家青和几个孩子送走,差不多已经是下午四点多的时间了,太阳晒到身上也感觉不到温度了,方红梅挪回屋子里坐着,家里就她一个人,突然就想起在现代的日子,那时候的高中大学,那时候的朋友闺蜜,还有那时候的准备结婚的人……外面远远传来买东西的吆喝声和左邻右舍的说话声,王氏训孩子的声音,都仿佛和她隔了一个世界。
“娘子,我今天赢了一个倭瓜。”沈家贤回家的时候看方红梅正呆愣愣的看着远方,仿佛没看见他回来一样,只好大声的和方红梅说话,同时把倭瓜放到方红梅面前的桌子上。
这里说的倭瓜就是那种长的矮矮胖胖的南瓜,秋天里收回来能在地窖里放上很久,平日里和红薯一样的吃,算是大半个主食,只不过方屠户家和沈家贤这边都很少种地,这些东西也不值得用钱买,吃的比一般人家少一些。
方红梅很喜欢吃类于红薯南瓜这一类不用费多少牙齿本身带着些甜味的食物,看见沈家贤回家才反应过来该做晚饭了。
晚饭吃的很简单,热的杂面馒头,加些咸菜,沈家贤额外一碗骨头汤,方红梅做杂面馒头白面用了很多,差不多有五成的白面,吃起来口感很好,另外一种是玉米面,磨的细细的,还用筛子筛过了,带着些本身的甜味,竟是比白面馒头还要好吃,沈家贤每次都能吃两个,不过十几天的功夫,沈家贤就胖了两三斤。
晚上睡觉的时候,方红梅把手头的钱都翻出来,压箱底的五两银子,秦氏给她的十两银子,外加那个少年给的十多两银子,总共二十六两银子,她到这边来买东西都花了一两多的银子,现在手里还剩下二十五两银子,外加几百文的铜板,这才不过几日的时间,就花去一两多的银子,方红梅把银子收好,以后可不能这么花,不然这么点银子太不够花了。
“娘子,这个给你。”方红梅整理银子并没有避讳沈家贤,一来她觉得夫妻之前不需要隐瞒什么,二来古代这边的女人存私房钱是因为大部分都是丈夫管家,大多都没成算,妻子总要存上一些才能放心,也能贴补贴补娘家,方红梅没有这个顾虑,这几日接触下来,方红梅对沈家贤的了解更多了一点,对沈家贤来说,银子只要够花就好,其他的也没什么用,他所谓的够花,就是每天吃的饱饱的,穿的暖暖的,就是银子够花了,方红梅对他来说,比银子好,自从方红梅嫁过来,他每天都能吃的很饱,还都很好吃,穿的也不愁,对银子完全没需求,自然不了解方红梅为什么对着一堆银子叹气。
或许是觉得叫娘子比较好,方红梅纠正了很多次,沈家贤还是比较喜欢叫她娘子,方红梅也随他去了,听习惯了也一样的。
方红梅接过沈家贤拿出的一个小坛子,坛子不大,但是拿到手里沉甸甸的。
☆、第十二章玉雕
不好意思,这两天比较忙,今天把昨天的补上,晚上9点左右更一章。大家圣诞节快乐o(n_n)o~~
里面是五锭银子和几百枚铜钱,银子是五两一锭的,加上铜钱,大概有二十六两左右,在这样的时候,算的上是大笔的钱财了,这里盖一所一般的房子也不过二三十两银子的样子。
“你怎么会有这个。”方红梅很惊讶沈家贤能拿出这么多银子,毕竟嫁过来之前对他家的情况还是有所了解的,印象中沈家贤是没有钱的,因为这个她的彩礼要的也很少,没想到沈家贤竟然能拿出这么多。
“这是我的月钱啊,娘让我存起来以后娶媳妇,现在还剩了这么多,都给你吧。”
沈家贤说的满不在乎,毕竟对他来说这些钱就是稍微贵重一些的东西,娘说过,这些银子不能被别人看见,不能弄丢,可是他留着也没什么用,这些年存的银子,除了每年私下里给沈家青一两,让沈家青帮他置办衣服和一些生活用品,每年给余氏三两银子,其他的他几乎没花过,同僚之间因为他的性格,很少会有交际应酬,和张京一起出去自然不会是他付账,因此,他虽然月钱不多可是存下的银子倒是还真不少。
“还有这个,是张京前几天给我的,你那天不在家,我就放到坛子里了。”沈家贤拿出的是一块白玉雕琢的兔子,兔子正拿着一束青草吃,血红的眼睛,鲜嫩的青草,看起来很可爱,难得的是兔子全身雪白,眼睛和青草都是玉本身的颜色,雕琢的浑然天成。
“张京说这个算是送给我们的贺礼。”其实张京送礼的时候不是这么说的,这个白玉兔子的材质不算多好,关键在于匠人的巧思,把兔子雕琢的活灵活现,给这块玉增值了不少,也算的上是张京喜欢的东西。
不过好朋友结婚了,怎样也要送礼表示一下,明面上送的东西都是一些很常规的,自己好歹也要费一下心思,送些特别的礼给他,这么想着,张京把整个库房翻遍了才挑了这么只小兔子出来,算是他觉的能配的上方红梅的,至于库房里其他的东西,只要他一想到会被方红梅拿到手里都觉的糟蹋了,可是这只兔子算是他能在库房里找到的最差的东西了,只能很不满意的扔给沈家贤了,然后抱怨了几句,虽然是特意送给她的,可是还是觉的委屈了这只兔子,把兔子扔给沈家贤张京就把沈家贤赶回家了,省的自己越想越不忍,再把兔子给要回来,为了这么个不值钱的东西丢脸可就太不值得了,虽然,是他特意找人把沈家贤叫过来的。
沈家贤可不会这么想,方红梅若是个一般的路人也就算了,可是现在方红梅是他娘子了,不管别人怎么看,他是觉的娘子就是娘子,不管做什么,娘子就是好的,不止是这么对方红梅,若是换了个人,他还是会一样的这么认为,可见沈家贤骨子里,也是个护短的人。
“这块玉……”方红梅对玉器研究的少,只知道一些很简单的常识,对于这些玉器一类的东西不是很喜欢,不如金银,直接拿到钱庄里就可以兑换了,不过有人白送,还是很可爱物件,她也就收着了,不过不能拿出来,这块玉虽然看起来不是很好,可是也不是普通人家能摆设的起的,若是想显摆,也太不知道身份了。
方红梅想起她以前的一块玉,是她爸爸给她的,不知道真假,一块橙色的玉,中间有一缕血色穿过,人常说玉戴的久能戴活,她不知道她的那块玉是不是被戴活了,可是又一次她大病之后那块玉碎了,她妈妈说是那块玉为她挡了一劫,她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过后来为了安慰心理,她还是买了一块相似的戴上。
沈家贤过了小半个时辰才到床上,对着方红梅看了很久,小声的叫了几句娘子,方红梅没反应,沈家贤也仿佛不用等方红梅的回答,又接着喊了几句,为方红梅拉好被子,然后才更小声的说道:“娘子,姐姐说你想家了,我以后会很好很好的对你,你不要伤心,姐姐说,咱们好好过,你肯定不会比在家里过的差的。”说完,也拉过被子睡了。
方红梅动了动,翻了个身,眼睛没有睁开,心跳却是快了很多,心里一下子轻松了很多,且不说自己刚刚那是多愁善感,就依沈家贤说的这几句话,都能给她很多安慰,沈家贤其人,不够聪明,可是却绝对不是油嘴滑舌之人,说出的话一定是自己想说,而且是会去做的,比起很多人的承诺还真,这样一个人能说出这种话,她还有什么不开心的,虽然回不去以前的时光,虽然现在有着让人唾弃的外表,可是自己在乎的人不在乎这些,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就算上一世她拥有傲人的外表,可是三十岁了都没有找到一个可以真心和她安心在一起的人,竟然还不如这一世,有个知道关心她的老公,不用工作也饿不死她,老公还算个是个公务员,工资也算是工人阶级中的中等,这么一比较,貌似处处都比上一世好上很多,没电脑没手机的日子也没那么难熬了。
漆黑的窗外偶尔传来几声虫叫和几声婴儿的哭闹声,听起来竟然是意外的让人安心,几颗星星远远的挂在天空中,看来明天又是一个好天气。
第二天吃过早饭,方红梅在院子里转悠,考虑鸡窝放那边合适,肯定不能离房间太进,这边的鸡醒的太早,四五点钟就开始打鸣,远远传过来还能当做是催眠,离得近了可就是扰人清梦了。虽然鸡放养比较好,可是以后院子里要种些菜,不得不防着这些鸡,要是把菜苗给吃了,可是有她哭的了,小鸡苗是秦氏早就和人说好了的,定了六十只,自家养三十只给方红梅这边送三十只,就是鸡窝的材料很是让方红梅愁了一阵,沈家贤家里真是干净的让她无语,这么大一个院子除了几颗树一个厕所竟然什么都没有,连墙角的破棍子都是文栋文中过来玩留下的,圈鸡窝最好是能用一些芦苇杆或者玉米杆,可是沈家贤家里一样都没有,鸡本身都是喜欢上架的,鸡窝里也要放些粗一点的树木,在沈家贤家这也是极难找的。
“娘子,张京来了。”沈家贤笑容满面的带着张京从外面回来,这几日沈家贤的腿伤好了很多,他是个闲不住的,天天吃过饭就往外面跑,不是陪孩子玩,就是陪隔壁家的老太爷下棋。
“今日我在这边吃饭,你可不能那么小气,多买些肉回来吃。”张京别扭的点菜,他家里的事情还没处理好,天天吃饭对着一群哭丧着脸的女人,胃口都不好了,今天好不容易闲下来了,想起那日在沈家贤家里吃的饭,虽然口感不好,却是他难得吃饱的一顿饭,顿时就忍不住过来了。
“娘子做的饭没有肉也好吃。”沈家贤傻笑着和张京进屋,他是个超级好养的人,这么些天方红梅天天给他炖骨头汤喝,按理说骨头汤再好喝也不能顿顿喝,这么喝上几天人都会腻的,沈家贤这么喝都十多天了,差不多是天天喝,但是现在让他喝骨头汤他还是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自从你成了亲,你娘子做什么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