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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白先勇文选-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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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煤烟是紫色的,浮在绛黑陈旧的大建筑物上,纹风不动。街上的行人,穿得彩色缤纷,但是空气颜色混浊,行人身上,看去如同敷上一层薄薄的煤灰。吴汉魂跟着一大队人,循着警察的哨音,穿过一条条斑马线。从克拉克穿到美的声,从美的声穿到梦露。城中区每条街上都挤满了行人车辆。下班的职员,放学的学生,还有一对对穿戴整齐的年青情侣,在戏院门口,等候入场,他们亲呢的偎在一处,旁若无人,好像芝加哥是个梦幻中的大气球,他们就是梦中仙侣,乘着气球,飘上半空。 
  吴汉魂跟着人群,走过Palmer House大旅馆,走过Marshal Field百货公司,走过Golden Dome大酒店。他怔怔的看着金碧辉煌。华贵骄奢的大厦,在芝加哥住了这些年,他觉得好像还是第一次进入这个红尘万丈的城中区似的。平常他进入这一带,总是低着头匆匆走进菜场,匆匆又赶回他的公寓去。没有时间,没有闲情,欣赏这些琳琅满目的橱窗。吴汉魂抬头望望夹在梦露街两旁高楼中间那溜渐渐转暗的紫空,他突然觉得芝加哥对他竟陌生得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地理名词,“芝加哥”和这些陈旧的大建筑,这一大群木偶似的扭动着的行人,竟连不上一块儿了。吴汉魂觉得莫名其妙的彷惶起来,车辆、行人都在有规律的协着整个芝城的音韵行动着,吴汉魂立在梦露街与克拉克的十字路口,茫然不知何去何从,他失去了方向观念,他失去了定心力,好像骤然问被推进一所巨大的舞场,他感觉到芝加哥在他脚底下以一种澎湃的韵律颤抖着,他却蹒跚颠簸,跟不上它的节拍。 
  天色愈来愈暗,街上华灯四起,人潮像打脱笼门的来亨鸡,四处飞散。吴汉魂像梦游一般,漫无目的徜徉着,四周的景物,如同幻境,当他踏入来喜街的时候,一片强光闪过来,刺得他双目难睁。吴汉魂觉得掉进了所罗门王的宝藏一般,红宝,绿玉、金刚石、猫眼,各色各样的霓虹灯,从街头照到街尾。成百家的酒吧,杂剧院,脱衣舞院,栉比林立,在街两旁排列下去。游客来往不绝的浮荡其间,强烈的彩灯,照得行人须眉如画,许多浓妆艳抹的女人,在酒吧间穿梭似的进出着。当吴汉魂走到红木兰门口时,里面卷出一阵喝彩声来。红木兰两扇艳红的大门全镶着法国式的浮雕,门楣的霓虹灯,盘成一大卷葡萄藤,一串串晶紫欲滴的葡萄子,垂落到人头上来。吴汉魂推开那扇红门走了进去,酒吧在地下室,吴汉魂顺着梯子往下走,好像进入霍夫曼的《故事》中去了似的,里面烟雾朦胧,灯光呈玫瑰色,把烟雾照成乳白。酒吧柜台前挤满了买醉的客人,柜台对面的小表演台上,矗立着一个胖大无比的黑女人,伸出两筒巨臂,嘴巴张成一个大黑洞,两排白牙闪亮,喷着一流宏大的沉郁,而又充满原始野性的歌声,玫瑰色的灯光照在她油滑的皮肤上,又湿又亮。人们都倚在柜台边欣赏歌者的表演。有几个青年男女嬉笑的朝她讲评着,可是他们的话音却被那流焦躁的歌音冲没了,只见他们的嘴巴急切的翕动。当黑人歌女表演完毕,喝彩声又从平地里爆炸开来,然后大家开始蠢动,里面的人挤到外面,外面的反拥进去。 
  “白兰地。” 
  “喂,两瓶莱茵果!” 
  “马地尼,我说马——地——尼——”。 
  “先生,要什么喝的,”有个穿花背心的酒保问吴汉魂。 
  吴汉魂要了一杯威上忌苏打。吴汉魂不会喝酒,这是他惟一熟悉的鸡尾酒名,吴汉魂拿着酒杯跟着人挤到酒吧里端,酒吧里充满了呛鼻的雪茄,地上泼翻的酒酸,女人身上的浓香,空气十分闷浊,座地唱机一遍又一遍的播着几个野性勃勃的爵士歌曲:“从今夜扭到天明。”“把这个世界一脚踢走。”“宝贝,你杀了我吧!”吴汉魂啜了两口威士忌,强烈的酒精烧得人喉头发火,他觉得两穴又开始跳动起来。 
  “酒吧里的人分成两个极端。有些交头接耳,不停的讲,不停的笑,谁也不听谁,抢着发言。男的散开领带,满面汗水,女的踢掉高跟鞋,笑得前俯后仰。一个六尺多高的大汉,搂着一个还没有及他胸口的小女人,两只熊掌似的巨手在她臀部上漫不经意的按摩着,女人左右扭动,鬼啾一般吃吃的浪笑。但是另外一些人却呆若木鸡,坐在柜台的旋转椅上,一声不响,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闷酒,坐在吴汉魂不远处,有个老人,不到片刻工夫,已经喝掉六七杯马地尼。老人戴着一顶旧毡帽,稻草似的白发,从帽檐底伸张出来,他紧裹着一件磨得油亮的皮茄克,仰起脖子,一杯紧接一杯,把酒液灌进干瘪的嘴里,他的眼睛发直,一眨也不眨,好像四周那些人打情骂俏,他完全充耳不闻似的。 
  夜愈深,人愈挤,大家的脖子热得紫涨,眼睛醉得乜斜,可是准也舍不得离开,都抢着买醉,恨不得一夜间,把生命全消磨在翡翠色的酒杯中去似的。 
  “干吗一个人发呆呀?”一个女人侧着身子挤过吴汉魂身边时,突然凑到他耳根下对他说道。 
  吴汉魂怔怔的看着她没有做声。 
  “找不到伴儿,我猜。”女人向他挤了一个媚眼,很在行的说道。“来,让我来陪你聊聊。”然后不由分说的挽着吴汉魂的手臂排开人堆,挤到酒吧后面的座位上。沙发座全塞满一对对喁喁私语的男女,只有一个四人座却由一个醉汉占住,醉汉的头侧伏在桌面,嘴巴张得老大,女人过去把桌上的空酒杯扫到他面前,然后同吴汉魂在对面坐了下来。 
  “我叫萝娜,他们爱喊我蔓萝,随你便。”萝娜笑着说。 
  “你呢?” 
  “吴汉魂。” 
  “吴——”萝娜掩着嘴大笑起来,“别扭!我叫你Tokvo算了吧。” 
  “我是中国人。”吴汉魂说。 
  “啊,无所谓。你们东方人看来都差不多,难得分。”萝娜笑道,吴汉魂看见她露出一排白牙,门牙上沾着口红。萝娜脸上敷着浓厚的化妆品,眼圈荫蓝,蓬松的头发,红得像团熊熊的火焰,萝娜的身躯很丰满,厚实的胸脯紧箍在孔雀蓝的紧身裙里。 
  “寂寞了,来这里找刺激是吧?”萝娜歪着头,装着善解人意的说道。 
  “我第一次到这里来。”吴汉魂说道,他不停的啜着杯中剩下来的威士忌。 
  “得啦,得啦,你们东方人总爱装老实。”萝娜摇着头嚷道。 
  “这是我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吴汉魂说。 
  “放心,我很开通的。”萝娜拍拍吴汉魂的肩膀说道。“莫太认真了。我猜你是个学生吧?” 
  吴汉魂没有答腔,他把杯里的剩酒一口喝尽,酒精在他喉头像把鸡爪子,抓得火辣辣的。 
  “怎样?我猜中了?”萝娜突然凑近吴汉魂脖子,皱起鼻尖,嗅了一下,大笑起来说:“我闻都闻得出你身上充满了书本的酸味。” 
  “我已经不是学生了,我今天刚毕业。”吴汉魂怔怔的瞪着萝娜,喃喃说道,好像在跟自己讲话似的。 
  “那么恭喜你呀!”萝娜举杯,一仰而尽,兴致勃勃的叫道,“快去替我买杯杜松子,你也要杯酒来,我们且乐一乐。” 
  吴汉魂挤进人堆,到柜台买了两杯酒,再挤到萝娜身边。萝娜时而偎近他亲昵的叫一声“我的中国人”,时而举杯嚷道:“为东方人干杯。” 
  唱机里播着一首震耳欲聋的扭扭《莎莉》,酒台边一大群男女都耸肩踏足,左右晃动起来。整个酒吧人影憧憧,突然有一对男女从柜台后转了出来,大家一声欢呼,让开一条路,围成了一个圈子。男的细长得像竿竹篙,穿着大红衬衫,头发染成淡金。满面皱纹的脸上却描着深栗色的眉毛,女的全身着黑,男装打扮,胸前飘着一根白丝领带,像个矮缩了的小老头,观众喝彩击掌,男的愈扭愈起劲,柔软得像根眼镜蛇。女的舞到兴浓时,突然粗嘎着嗓门,大喊一声:“胡——啦——”喝彩声于是轰雷一般从观众圈中爆了出来。 
  萝娜笑得伏在吴汉魂肩上,指着那个男的说:“他就是有名的‘红木兰小姐’,他的舞伴就是‘红木兰先生’。” 
  “我的酒呢?”对座的醉汉被闹醒了,蓦然抬起头来,呓语不清的问道,再后又趴跌到桌上,嘴角直冒白泡。他的手把吴汉魂的酒杯扫翻了,酒液全泼在吴汉魂的西装外套上,吴汉魂掏出手帕,默默的把襟上的酒汁揩掉。萝娜凑近吴汉魂端详了一会儿说道: 
  “怎么吗?你的脸色不大好呢。” 
  “我的头不舒服,这里空气太闷。”吴汉魂说,他好像听得到自己的两穴在跳动,眼前的人群变得面目模糊,溶蚀在玫瑰红的烟雾里。 
  萝娜挽着吴汉魂的手臂低声说道:“走吧,到我那儿,我给你医医就好了。” 
  吴汉魂跟着萝娜走到她的公寓里。萝娜走进房间,双脚一踢,把高跟鞋摔到沙发上,嘘一口气嚷道:“热死我了!”萝娜打着赤足走到冰箱拿出两只炸鸡腿来,一只递向吴汉魂。 
  “我不要这个。”吴汉魂摇摇头说。 
  萝娜耸耸肩,倒了杯冰水给吴汉魂。 
  “我可饿得淌口水了。”萝娜坐到沙发上,跷起腿,贪饕的啃起鸡腿来。吴汉魂呆呆的看着她咂嘴舔唇的吮着手指上的酱汁。 
  “别急,我来替你医治。”萝娜突然抬头龇着牙齿对吴汉魂笑道:“你晓得,空着肚子,我总提不上劲来的。” 
  萝娜啃完鸡腿后,把鸡骨头塞到烟灰缸里,然后走到吴汉魂面前,“嘶”的一下,把那件绷紧的孔雀蓝裙子扯了下来。在较亮的灯光下,吴汉魂发觉萝娜露在白亵衣外的肩胛上,皮肤皱得像块浮在牛奶面上的乳翳,萝娜转过身来,用手往头上一抹,将那毯火红的头发,整个揪了下来。里面压在头上的。却是一片稀疏亚麻色的真发,刹那间,萝娜突然变得像个四十岁的老女人,两腮殷红,眼圈晕蓝,露在红唇外的牙齿却特别白亮,吴汉魂陡然觉得胃中翻起一阵酒意,头筋扯得整个脑袋开裂似的。 
  “还不脱衣服,害臊?”萝娜走到门边把灯熄掉吃吃的笑着说道:“老实告诉你,我还没和中国人来过呢?他们说东方人温柔得紧。” 
  吴汉魂走到街上,已是凌晨时分。芝加哥像个酩酊大醉的无赖汉,倚在酒吧门口,点着头直打盹儿。不肯沉睡过去,可是却醉得张不开眼睛来。街上行人已经绝迹,只有几辆汽车,载着狂欢甫尽的夜游客在空寂的街上飞驰而过。吴汉魂从一条走到另一条,街道如同棋盘,纵横相连。吴汉魂好像陷入了述宫,愈转愈深。他的头重得快抬不起来了,眼睛酸涩得泼醋一般,可是他的双腿失却了控制,拖着他疲惫的身体。拼命往前奔走。有些街道,通体幽暗,公寓门口排着一个个大垃圾桶,桶口全胀爆了,吐出一大堆牛奶盒、啤酒罐,及鸡蛋壳来。有些却灯光如画,静荡荡的店面橱窗,竖立着一些无头无手的模特儿。吴汉魂愈走愈急,当他转入密歇根大道时,吴汉魂猛吃一惊,煞住了脚。天空黝黑无比,可是大道上空却浮满了灯光,吴汉魂站在街心中往两头望去,碧荧的灯花,一朵朵像鬼火似的,四处飘散。幽黑的高楼,重重叠叠,矗立四周,如同古墓中逃脱的巨灵。一股阴森的冷气,从他发根沁了进去,吴汉魂打了一个寒噤,陡然拔足盲目往前奔去,穿过高大的建筑物,穿过铁栏,穿过林木,越过一片沙地,等他抬头喘过一口气来的时候,他发觉自己站到密歇根湖的防波堤上来了。 
  一溜堤岸,往湖心弯了出去,堤端的灯塔,在夜雾里闪着淡蓝色的光辉。吴汉魂往堤端走去,展在他面前,是一片邃黑的湖水,迷迷漫漫,接上无边无涯的夜空。湖浪汹涌,扎实而沉重的轰打在堤岸上。黑暗又浓又厚,夜空伸下千千万万只粘软的触手,从四周抱卷过来,吴汉魂一步步向黑暗的粘网投身进去。空气又温又湿,蒙到脸上,有股水腥味,混着他衣襟上的酒气及萝娜留下的幽香,变成一股使人欲呕的恶臭。他的心一下一下剧烈的跳动起来,跟着湖浪,一阵紧似一阵的敲击着,他突然感到一阵黎明前惴惴不安的焦虑。他似乎听到黑夜的巨网,在大边发出了破晓的裂帛声,湖滨公园树林里成千成万的樫鸟,骤然间,不约而同爆出不耐烦的鼓噪。可是黑夜却像一个垂死的老人,两只枯瘦的手臂,贪婪的紧抱住大地的胸膛,不肯释放。 
  吴汉魂走到了灯塔下面,塔顶吐出一团团的蓝光,投射到无底无垠的密歇根湖中。吴汉魂觉得窝在他心中那股焦虑,像千万只蛾子在啃龁着他的肺腑,他脸上的冷汗,一滴一滴,流到他颈脖上,夜,太长了,每一分,每一秒,都长得令人心跳息喘。好像在这黎明前的片刻,时间突然僵凝,黑暗变成了永恒。 
  可是白昼终究会降临,于是他将失去一切黑暗的掩盖,再度赤裸的暴露在烈日下,暴露在人前,暴露在他自己的眼底。不能了,他心中叫道。他不要再见日光,不要再见人;不要再看自己。芝加哥巨灵似的大厦,红木兰蛇一般的舞者,萝娜背上的皱纹,他突然又好像看到他母亲的尸体,嘴角颤动得厉害,他似乎听到她在呼唤:你一定要回来,你一定要回来。吴汉魂将头埋在臂弯里,两手推出去。他不要回去。他太疲倦了,他要找一个隐秘的所在,闭上眼睛,忘记过去、现在、将来,沉沉的睡下去。地球表面,他竟难找到寸土之地可以落脚,他不要回台北,台北没有廿层楼的大厦,可是他更不要回到他克拉克街廿层公寓的地下室去。他不能忍受那股潮湿的霉气,他不能再回去与他那四个书架上那些腐尸幽灵为伍。六年来的求知狂热,像漏壶中的水,涓涓汩汩,到毕业这一天,流尽最后一滴。他一想起《莎士比亚》,他的胃就好像被挤了一下似的,直往上翻。他从前把莎氏四大悲剧从头到尾背诵入心,可是记在他脑中的只有麦克佩斯里的一句: 
   
  生命是痴人编成的故事, 
  充满了声音与愤怒, 
  里面却是虚无一片。 

  芝加哥,芝加哥是个埃及的古墓,把几百万活人与死人都关闭在内,一同销蚀,一同腐烂。 
  “吴汉魂,中国人,卅二岁,文学博士,一九六○年六月一日芝加哥大学毕业——”那几行自传又像咒符似的回到了吴汉魂的脑际,他心中不由自主的接了下去: 
  “一九六○年六月二日凌晨死于芝加哥,密歇根湖。” 






白先勇 》》 香港——一九六○

        香港——一九六○


          朦胧间,余丽卿以为还睡在她山顶翠峰园的公寓里,蜷卧在她那张软绵绵的沙发床上。苹果绿的被单,粉红色的垫褥,肥胖的海绵枕透出缕缕巴黎之夜的幽香,用水时间又缩短了!阿荷端着杏仁露进来不停的嘀咕,一个礼拜只开放四个钟点。这种日子还能熬得过去吗,小姐?三十年来,首次大旱,报纸登说,山顶蓄水池降低至五亿加仑,三个月没有半滴雨水,天天毒辣的日头,天天干燥的海风,吹得人的嘴唇都开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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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女广播员真会饶舌!天天用着她那平淡单调的声音:明日天晴。好像我们全干死了她都漠不关心似的。水荒,报纸登着斗大的红字。四百万居民面临缺水危机。节约用水,节约用水。可是,小姐,阿荷摊开手愁眉苦脸的叫道,我们总得要水淘米煮饭呀!七楼那个死婆妈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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