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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心碎你好-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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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到洗手间刷牙,换下脏衣服,又冲了个澡,回到客厅,袁晓晨没搭理我,于是我走到书房,刚坐到靠背椅上,就听到背后传来电影结尾的音乐声,接着,后背“咚”的一声巨响,我一回头,袁晓晨正把第二只拖鞋向我扔来,正中我的脸部,还没等我生气呢,她一蹦三尺高地冲了过来,上来就要动手扇我耳光,我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她的一条胳膊,另一条也抓住,我们俩就这么僵住了,我看到她的脸涨得通红,呼吸急促,半天才说:“你放开。”
  我松了手,袁晓晨后退了几步,走出书房,溜到客厅,片刻,一只电视机的手摇儿直飞过来,我赶紧躲到椅子里,手摇扔在电脑显示器上,发出脆响,趁她再拿别的东西,我飞身而起,把书房门撞上,顺手把门锁锁上,这才喘了一口气。
  门被踹了几脚后,房间里恢复了寂静。
  我打开房门,发现袁晓晨就瘫坐在门外的地上,浑身发抖。
  我不知如何是好,就靠着门,点燃一支香烟。袁晓晨抬起头,竟冲我冷笑一声,然后有气无力地说:“我杀了你你信不信?”
  在这种恐饰的气氛中,我当然不能说不信。
  我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我长出了一口气,说:“你看怎么办吧。”
  “我先用剪子扎死姚晶晶,再用毒药毒死你,再放把大火把你烧没了。”她一边想像着,一边喃喃自语地说,腔调又恶毒又好笑,我看她是因强烈的刺激而开始胡说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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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到夜里十二点多,袁晓晨蜷在沙发里,内外交困,急火攻心,竟把自己气睡着了,看到她那样子,真是可怜,我把她抱到床上,给她盖上被子,我想挨着她睡,却睡不着,在背后垫了一个枕头,打开台灯,就坐在她身边翻小说,扭头一看袁晓晨,在梦中直流眼泪,真是让我百感交集,恨不得陪着她一起哭一会儿,但除了哭我还能做什么呢?最好,等她醒来,听她对我说分手,然后永不再见,这样可能伤害最小。半夜三点钟,我也困了,合衣睡下,梦到袁晓晨,隐隐觉得是她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电话没有声音,只有她的均匀而平静的呼吸声,我很喜欢在电话里听到她呼吸的声音,就如同她真的在我耳边呼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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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晓晨第二天中午才醒,醒来一切平安无事,她既没有追问我什么,也没再跟我争吵,只是偶尔向我投来怨恨的目光,或是本想跟我说两句话,但说了一句后便不耐烦地停住,不说了。星期一早上,她准时上班去了,我晚上没出门,但她却一夜没回来,也没来电话,星期三晚上回来了,星期四晚上又失踪了,我曾打她电话,电话是关机。我也没问她什么,估计是找男人报复我去了。周末,朋友们又聚会,我感到压抑,就又出去混,凌晨五点才回家,发现袁晓晨出差用的手提箱不见了,但别的东西还在,也不知是出差还是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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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后,袁晓晨再次回来了,那时已进入夏季,树叶已绿得叫人看不透,阳光刺眼,我的屋子里已有蚊子,新闻里说南方在发大水,还有呢?人人比以往更加盼望有钱,一点够都没有,好像除此以外,也没什么新变化。
  那是一个周末,袁晓晨提出开车出去兜风,于是我们把车开上公路,在车里,她对我讲了一些公司的事儿,还说,现在在白领中流行MBA热,很多人想出国学管理,以便日后有升迁的机会,如果在公司干耗着傻干,就只会被新出来的人淘汰掉,没希望,这类话题一般都是她讲,我听,也插不上什么嘴。后来她建议开到北戴河看看海,我们就向北戴河开去,半路上她睡着了,我坚持开到北戴河,正是凌晨前的一刻,最黑暗的时刻已经过去,但光明尚未到来,启明星亮得耀眼,海上被一层薄雾笼罩着,海浪声此起彼伏,刮来的海风潮湿,带着股腥味,沙滩上空无一人,我们下了车,袁晓晨用化妆纸擦了擦脸,然后跟我并肩站在海边,似乎站在另一个世界的边缘。
  “往前走走?”她问我。
  我没有回答,仍站在原地。
  我见到袁晓晨面向我,倒退着向海中走去,她被风吹动的裙子与身后升起的海浪交相辉映,令我心中诗意顿生,如同重回某一个古老的时刻,绝望的声音撞上高耸的岩壁,返回时令人更加绝望,一切仍是那么冷酷而单调,即使经过感情的润色与歪曲也是如此,在毁灭之前,生命仍能展示出些许的美丽与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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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死,我只是睡去了,我没有醒,我只是太灰心了,我已三十三岁了,但我仍嫌自己太年轻了,我为什么那么年轻呢?
  这不是笑话,这是一种抑郁的情怀。
  就像是被某种强烈的不祥的预感所折磨,我感到无助,那感觉如同明知自己什么都不会,却硬着头皮走进考场,明知道无计无施,却还要例行公事似的装模做样,每一天,我都看到我与袁晓晨的距离在拉大,每一刻都可能由一个人向另一个随口说:“咱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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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越来越少在一起,而且,经常当着对方的面,就与异性通一些调情电话,袁晓晨时常接到一个电话,故意在我面前大声地订下一个约会,时间地方都恨不能说上两遍,然后描眉画眼,飘然离去,有时我简直都能感受到她试图叫我问她一句,去哪里,约会什么人,但我从来没有给过她一次这种机会,我处理这类事情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当她前脚离开,我后脚便也走出家门,在很多时候,她也这么做。其余的很多时候,我们就在家里耗着,一方不出门,另一方就满怀狐疑地转来转去,双方都不肯先出门,电话一个接一个,我接起电话,说一句,再等等吧,她也一样,其实我们都不知在等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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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能感受到一种濒临完结的情绪。
  日常生活里,我们都绝口不提有关明天、后天或是下个月的事情,原来买卫生纸之类的都是一大袋一大袋地买,牙刷一买十来支,过季的降价衣服就更别提了,现在呢,我们像住在一个工棚里,买东西只买够手头儿使的就行了。
  床上生活也被绝望所占据,空前的激烈与忧伤,不只一次,袁晓晨事后背过身去,一个人无声地哭泣。
  也许一句果断地要求对方回心转意的话,就能使这种情况停止,就能使相互伤害结束,就能使生活焕然一新,但我们都是好强的人,这一句话,谁都不曾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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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最热的几天里,客厅里的空调坏了,要在以往,我早去修了,我想袁晓晨也会张罗,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我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翻闲书,热得头昏眼花,汗流浃背,袁晓晨占据着卧室,呼呼大睡,我热得不堪忍受,拿起电话,本想打给物业,叫他们派人来修一修,或是干脆叫人来装一台新空调,却发现电话线被袁晓晨占着,只好挂了电话,电话刚一挂上,那边袁晓晨的声音就大了起来,话里话外,说的是她住的破地儿条件极差,热得不敢下床,还不如坐到有冷风的汽车里舒服——听得我心头妒火燃起,气得在原地直转圈儿,修空调的念头一扫而空,恨不得一脚踢开门劝她找凉快地儿歇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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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晚上,袁晓晨接一电话下楼,我在房间里热得呆不住,出于一种又酸又不自然的心理,决定也下楼转转,一出门,就看见袁晓晨坐在楼下的高级轿车里,穿着一件她平时在家穿的四面露风的小背心,眼风一扫过去,我瞟见司机座上坐着一个穿白衬衣打领带的家伙,正是袁晓晨的前男友,我不知袁晓晨看没看见我,反正我离那辆车越远就越窝火,我用手摸摸兜,发现车钥匙带在身上,于是走向不远处我的汽车,我穿着拖鞋,上身光着膀子,就这样把车开到街上,也真是点儿背,前面正赶上警察查车,我一没带驾照二没带钱包,连手机也没带,因此不由分手,就被哄到马路边上等待解决问题,那里蹲着十几个人,有黑车司机与没有三证的外地人,或是酒后驾驶被查出来的人,背后是一片草坪,蚊子成堆,只呆了一会儿,就被叮了七八个大包,真是凭空添堵,狼狈至极,半小时后,轮到我,一个年轻的小警察问我干什么的,我说是写东西的,他竟笑了起来,还讽刺了我几句,估计觉得我还没开黑车的有风度,检查我的汽车后备箱的时候,他发现了我的小说,问我:“这是你写的吗?”
  我说是,折页上还有我的照片呢。
  偏偏那个小警察是我的书迷,对我还挺了解,他问我:“你是不是拒绝做宣传?”
  我说是。
  小警察说,有一次,他从报上看到消息,说我要去书店签名售书,就赶去找我签名,结果是我没去,白跑了一趟,“没想到在这儿见面了,真是巧啊,怎么着,签个名吧?”
  到了这种斯文扫地的地步,说什么也晚了,我只好苦笑着,一边用手抓着胸前的蚊子包,一边用他给我录口供的笔给他签名,接下来的一幕更叫我撮火,下面截下来的一辆车里,竟下来了袁晓晨和她前男友,我们三个相互望了一眼,都不知该说些什么。我知道,袁晓晨一定也很生气,因为她没有回家的门钥匙。
  那边一个警察走过来,说通过电脑,查到了我的车号,“这辆车没问题,走吧。”
  这边这个小警察还拉着我,试图跟我聊我的小说,还问我小说里写的姑娘长什么样,为什么老是跟别人跑,可把我给烦坏了,直想把袁晓晨指给他看一看。
  我回到车里,只见袁晓晨站在不远处犹豫,前男友正接受盘问,又掏驾照又掏行驶证的,片刻,她走向我,拉开车门,一言不发地坐在后座上,我把车开回家,心里感到别提多丢人多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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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以后我接到一个女同学的电话,说是在书摊上凑巧买到我的书,非要见面叙叙旧,她叫秦筝,我上大学胡混时与她有过几夜情,已有十年无任何联系了,据她在电话里说,她现在郑州做房地产,很成功,我的书叫她想起大学时光,正好她来北京办事,要一起吃吃饭,约在建国饭店一层,据她说,那里的牛排最地道。放下电话我长叹一声,看来美国的
一个社会学家说得好,他说未来人与人之间不管是什么关系,最终总可还原为性关系,我看照这样发展下去,弄不好他的预测还真能成为现实,人们在性关系的基础上展开其他关系,就用不着再装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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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闪亮的银制餐具,洁白的西餐盘,仪表整洁的服务员穿来穿去,灯光也合适,我在餐厅里与秦筝面对面而坐,上来她就感叹自己真是老了,不能跟小姑娘比了,“你看,我都有了十年前的旧情人了,这话说出去多难听呀!”
  “少女梦被岁月给摧毁了吧?”
  “哎,破灭了,破灭了,早破了,用钱都包不住。”秦筝笑着说,看起来还是那么落落大方,“你吃什么?”
  “你要双份吧,无论什么。”我说。
  与旧情人见面,我丝毫也没有时光倒流的感觉,反而觉得人生顺流而下的可怕,趁她点菜时,我悄悄观察她,从外表上,丝毫也无法把她与记忆中的那个姑娘联系起来,现在她已变成一个女强人了,从那自信而温和的说话口气中便可看出她的精神状态,我记得她十年前任性而讨人喜欢,她曾和我们一班朋友一起去野三坡春游,夜里带头儿去偷农民冰在泉水里的啤酒,偷完了还得喝得大醉,一直等到被农民捉到,罚了款才清醒过来。
  我还记得她在野草丛中寻找并采摘花朵,还在漆黑的旷野里尖叫,还有什么?跳集体舞时把脚扭伤的是她吗?仅仅十年,她便成为另一个人,坚定、能干,但我却从她那干巴巴的忙碌中读出她的无情、寂寞与颓废。
  201
  在情感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暴,要是知道每一个陌生人内心深处对生活的感受,定会叫人百感交集,听秦筝说话,叫我感到时空错位,她好像是一种活化石,人在现在,情感方式却不随时间而转变,她用怀旧的口吻向我谈起一种献身的快乐,“现在有谁还懂得这种快乐?”
  “哎,都商品社会了,献什么身呀,在物质上好行了,感情跟着物质走,就会有安全感。”
  “安全感没用,我去年和我老公离婚了,就是因为安全感太强了。”
  我们说起她老公,我也认识,是她所在班的班长,共认的老好人。
  “是,那个人,人人都说他是好人,他确实好,可是令我讨厌,他好得味同嚼蜡,只要他一张嘴,我就知道我不会原谅他,在他面前,我从来没有激动过,也不可能与他有什么争执,我对他点头说是的时候,就是觉得就这件事没什么必要再说下去,后来我发现,我总是对他说是,后来我离开了他,他很伤感,很久以后,还对别人说我温柔善良,真愚蠢!我怎么能算得上是温柔善良?我只是冷漠地对待他罢了,而且,我一点也不同情他,更不自责,我不认为我错了。”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我爱过,我了解那感觉,我认为爱过的人是幸运的,但也因此会毁了以后,毁了那些没有爱情的日子,就像你吃了一段时间的美味,而再次长期面对难吃的食品,你会如何呢?无非是缺乏热情罢了。”
  202
  真诚的女人对感情所抱的幻想总是叫人同情,从秦筝身上,我似乎竟能看到袁晓晨的未来,当岁月把姑娘们的爱情及希望带走以后,她们还拥有什么呢?
  当一个作家,经常有机会客串一个听众的角色,太多的人与事从心头掠过,叫你简直就不知该说什么,特别是一想到正是这些故事,才构成了某些人的人生,你就不会轻视这些故事了,我听着秦筝说着她的事情,尽量不使她把话题拉到我们之间,这样我就始终能当一个旁观者,从而轻松一些。
  我不时插一句嘴:“我知道。我觉得回忆过去可能有时会叫人感到忧伤。”
  “是的。但忧伤也是需要有点热情的,我觉得我已很久没有忧伤过了。”她笑了笑,那笑容在我眼里是那么迷人,尽管她话里话外充满了对感情生活十分缺乏的抱怨。
  与我的现实相对比,真叫人觉得,无论有情还是无情的人生,其滋味都不太好。
  我们尽顾着说话,牛排也没怎么吃,东拉西扯地聊了一个多小时,可气的是,就在这时,我看到袁晓晨和四五个年轻的商务人员走了进来,她看见我,眉毛一挑,片刻,毫不犹豫地在我们这一桌边上停住了:“介绍一下,这些是我的同事,这位是我男朋友,这位是——”她目光落到秦筝脸上。
  “这是我大学同学,秦筝。”
  “我们去那边吃。”袁晓晨干巴巴地说。
  “我们刚好吃完。”秦筝说。
  “我跟你说句话。”袁晓晨对我说,然后冲秦筝点点头,做出一副很有礼貌的笑容。
  我站起来,跟着她往前走了几步,她的同事就在她身后探头探脑,品头品足,袁晓晨凑近我耳边,小声说:“比我们公司还讲排场啊——照你这个速度,我看养老院那帮老太太都来得及,一个都拉不下。”说罢,狠狠在我脚上跺了一下,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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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过身,走回秦筝身边,她已叫来侍者,付了账单,我们一起出来,她显出担忧的神情,漂亮的门在我们背后关上了,似乎把我们的谈话也一起关在里面,我们的前面是一条宽阔而喧闹的大街,她的后背挺得笔直,走路的姿势也变得紧张起来,不像刚才那么松弛,就像一个演员从后台走上舞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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