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杀人事件_2005112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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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汉困惑地看着万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着说:
“你昨晚还真是慷慨大方。每赌一次你就让曼尼克斯加上一倍的赌注,最后让他赢了一千元。我得说,相当愣哦!”
“其实,这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想。虽然我损失了金钱——对了,我蛮想算在你的公账上——但这场牌局却十分成功。……瞧,从昨晚的娱乐中我达到了我的目的。”
“哦,我想起来了!”马克汉淡淡地说,仿佛这件事不怎么重要,他只是临时想起。“你本来是要确定谁杀了欧黛尔的。”
“了不起的记忆力!……没错,我还少一项重要的线索,或许今天就能让真相大白。”
“那我要逮捕的是谁?”
万斯喝了口咖啡,并且慢条斯理地点了根烟。
“我已经相当有把握了,不过你不会相信我的,”他用一种冷静而认真的声调答道。“是史帕斯伍德杀了那女人!”
“你不会是说真的吧!”马克汉用一种毫不掩饰的怀疑声调讽刺说,“就是史帕斯伍德!我亲爱的万斯,你真的打败我了。我要立刻打电话给希兹,让他擦亮手铐。不过,不幸的是,‘隔山打牛’这种奇迹,在这个年头似乎不太可能发生。……让我再帮你点一客牛角面包。”
万斯伸出双手做了一个夸张的手势,表示他极度的失望。
“对一个受过教育的文明人来说,马克汉,你对视觉幻象的判断实在是处于相当幼稚的阶段。我是说,你就像儿童那样深信魔术师真的从礼帽中抓出一只兔子,只因为那是他亲眼见到的。”
“你在人身攻击。”
“可以这么说。”万斯愉快地表示同意。“不过为了让你不再被所谓‘依法认定事实’所蒙蔽,我必须采取一些激烈的手段。你太缺乏想像力了,老家伙。”
“难道你要我闭着眼睛,想像史帕斯伍德坐在史杜文生俱乐部楼上,然后把手伸到第七十一街去?这我可办不到,我只是个普通人,这样的景象会让我觉得非常荒唐,有点像荒诞的梦。……你不吸印度大麻吧?”
“这么说吧,这个想法听起来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不过,虚虚实实,实实虚虚,我蛮喜欢这句话的。你可知道,对这个案子来说,不可能的事就是真相。哦,史帕斯伍德是凶手——这点是无庸置疑的。现在我不但坚持那个显然会被认为是幻觉的推论,而且还要想办法让你加入我的阵线,因为你自己的——恕我唐突——好名声已经岌岌可危,而刚好在这时候你又让真凶逍遥法外。”
万斯轻松自信的说法并未引发争执;从马克汉起了变化的表情来看,我知道他被打动了。
“告诉我,”他说,“你是怎么得到这异想天开的结论的,认为史帕斯伍德是凶手?”
万斯捻熄了他的烟,手臂交叉撑在桌上。
“从我认为的‘嫌犯四人帮’开始说起——曼尼克斯、克莱佛、林格斯特和史帕斯伍德。依我之前说的,这是一桩精心设计的谋杀案,我知道只有深深迷恋这位女士到无法自拔,却又陷入绝望的人才会干下这档事。就我们所知,除了这四个人之外,没有其他人更符合这样的条件。因此,凶手就是这四个人其中之一。现在,林格斯特首先被排除嫌疑,因为史基被杀的时候,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们都清楚地知道这两起凶杀案是同一个人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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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凶 手(2)
“但是,”马克汉打断万斯,“在金丝雀被杀害的当晚,史帕斯伍德同样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为什么一个人被排除嫌疑而另一个却不能?”
“抱歉,你的问题我难以苟同。一个是躺在大家都知道的医院里,周围都是不会被收买的公正证人,在事件发生之前和当时都能为他作证,这是一回事;但是在案发当晚史帕斯伍德却在现场,出现的时间与那名女子被杀的时间相差不过几分钟,之后又独自一人坐了十五分钟左右的计程车,这又是另外一回事。就我所知,没有任何一个人亲眼见到史帕斯伍德离开后,那位女子还是活着的。”
“但是她活着跟他讲话这件事是无庸置疑的吧。”
“没错。我承认一个死掉的女人不会尖声大叫救命,还跟杀她的人讲话。”
“我知道了,”马克汉讽刺地说,“你认为是史基,是他模仿的声音。”
“老天,不是!真是没营养的话!史基根本不希望任何人知道他在那儿,他为什么还要自导自演这样的一场白痴大戏?答案当然不是那样。等答案揭晓的时候,你会发现它既合理又简单。”
“真令人振奋,”马克汉微笑着。“继续说下去,为什么你认为史帕斯伍德是凶手。”
“排除林格斯特后,另外三人都有嫌疑,”万斯继续说道,“于是,我要求安排一个轻松的聚会,好让我仔细地观察他们的心理状态。尽管史帕斯伍德的表现显示他就是凶手,但是,老实说,之前我却认为是克莱佛或曼尼克斯杀了人;因为,根据他们的供述,没一个人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明,两人都有可能干下那档事。因此,在曼尼克斯昨晚婉拒玩牌时,我决定先试试克莱佛。我向艾伦先生打了个暗号,要他展开第一次的诈赌手法。”万斯暂时打住,抬眼看着马克汉。
“你也许想起来当时的情况了吧?那一把正是‘累积赌注’的牌局。艾伦发给克莱佛四张同花顺,我的则是三张老K。其他人则是拿到一手烂牌,不得不倒牌。我开牌下注,克莱佛跟进。抽换牌时,艾伦发给我另一张老K,发给克莱佛他要的牌,让他拿到了同花顺。两次我下的注都不大,而每一次他都提高赌注。最后我跟进叫他亮牌的时候,当然,他赢了。他赢得没话说,真的!他只赌他有把握的事。因为我开牌下注而且抽换两张牌,了不起就是拿到四条。克莱佛深知此点,在他提高赌注之前,他就知道他拿的同花顺可以轻松地赢我。当时我马上知道他不是我要找的人。”
“基于什么理由?”
“马克汉,一名扑克牌玩家如果只赌有把握的牌,那么他就缺乏真正厉害狡猾的赌徒所具有的那种任性的自信。他不是那种会冒险犯难的人,因为就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有心理分析家所谓的自卑情结,因此本能地他会抓紧每一个可以保护他、有利于他的机会。简单地说,他不是那种真正的赌博高手。而杀害欧黛尔的人却是一名超级赌徒,他会在一把赌局中押下他所有的赌注孤注一掷——杀掉她正符合这样的赌徒性格。这种目空一切的自信,会让赌徒高手不屑于只赌有把握的事,也就是这种人才会干下这样的命案——因此,克莱佛应该没有嫌疑。”
马克汉非常专注地听着万斯的说明。
“稍后我对史帕斯伍德进行的测试,”万斯继续说道,“本来是要用在曼尼克斯身上的,但是他不玩牌。不过没关系,如果我排除了克莱佛和史帕斯伍德的涉案嫌疑,那么,曼尼克斯毫无疑问地就是那名凶手了。当然,我会再想别的方法来证明他的罪;可是,事实上现在已无此必要了。……我在史帕斯伍德身上的测试已经由他自己充分地说明清楚了。正如他所说,一千个赌徒中没有半个人会在什么牌都没拿到的情况下,押下所有的赌注和对方的一手好牌对赌。真是了不起——超凡入圣!这可能是所有的扑克牌牌局中最唬人的一把牌了。在他冷静地把他的筹码全推到牌桌中央时,我不得不佩服他,尤其是在我事先已经知道他什么牌也没有的情况下。你瞧,他把全部的赌注押下去,只因为他坚信自己可以逐步地掌握我的判断,然后透过他自己的分析,在最后胜过我。这需要勇气和胆量,也需要某种程度的自信,而这自信绝不会容许他去赌一件非常有把握的事。那一把牌的心理学原理和欧黛尔命案一模一样。我以一手好牌的优势威胁史帕斯伍德——无疑地,就像这女孩曾威胁他一样;他非但不妥协——既不叫我亮牌也不倒牌——还提高赌注到最高限额。他使出致命的绝招,尽管这意味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危险处境。……唉,马克汉!难道你看不出来他在这把牌显露出来的个性,与犯罪心理学所描述的是多么吻合?”
马克汉沉默了片刻,似乎正在想这整件事。
“但是你自己在当时却不满意,”终于他又开了口,“事实上,你当时看起来仍然相当迷惑,而且有些焦虑。”
“没错,亲爱的老家伙,我忧虑得不得了。史帕斯伍德犯罪心理验证的结果实在让人措手不及——这样的结果真的不在我的意料之内。在排除克莱佛的嫌疑后我有了定见,换句话说,我认为曼尼克斯是凶手。因为所有的实证处处显示史帕斯伍德是无辜的——也就是说,表面上看来他不可能杀害金丝雀——坦白说,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我真的不够完美。身为一个人,很不幸地,我还是很容易受到物证和事物外观的影响,这些物证和事物外观就是你们这些法律专家在地球上制造散发的玩意儿,像是恶臭般令人窒息。甚至在我发现史帕斯伍德的心理特质完全符合犯罪的要素时,我对曼尼克斯仍然抱有怀疑的态度。他或许也会像史帕斯伍德一样打这样的心理战牌,这不是没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在牌局结束后,我拿赌博的话题钓他的缘故。我想测出他的心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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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凶 手(3)
“可是,在你和他赌的时候,他也是孤注一掷。”
“哦!这种感觉和史帕斯伍德给人的感觉不一样。和史帕斯伍德比起来,曼尼克斯是一名谨慎小心而且胆小怯懦的赌徒。首先,他有输赢各半的机会,而史帕斯伍德却是毫无赢面可言——他什么牌都没有拿到。然而史帕斯伍德工于心计,把赌注叫到最上限,这已经是赌博的最高境界。再者,曼尼克斯只是丢出有一半机会输赢的赌注而已,根本不必花任何的心思,没有计划,没有算计,也没有胆识。然而就如我一开始告诉你的,欧黛尔谋杀案是经过缜密计划、精确算计过的,而且凶手的胆识一流。……什么样的赌徒会在输了后要求对手加倍赌注,再玩一次一翻两瞪眼的游戏,接着再度失利后第三次又加倍赌下去?我是故意那样测试曼尼克斯的,为的就是排除任何发生错误的可能。就这样,我不但把他排除在嫌犯名单之外,而且我是彻彻底底把他的嫌疑消除殆尽。这花了我一千元的代价,但是它完全消除了我心中徘徊不去的疑问。最后我终于知道,是史帕斯伍德杀害了那名女子,尽管表面的物证都显示对他有利。”
“理论上你的分析看来好像有那么一回事,不过,实际上,我恐怕无法苟同。”我觉得马克汉是心有所感,只是嘴巴上不承认而已。“他妈的!”过了一会儿他开始发作,“你的结论打翻了所有好不容易建构起来合乎逻辑理智的线索基础。——你好好想想,”他向万斯提出他的疑问。“你说史帕斯伍德是凶手,然而根据无法反驳的证据我们知道,在他离开欧黛尔公寓的五分钟后,她惊声尖叫大喊救命。当时他正站在总机旁,而且在杰梭跟随下,他走到门边和她有段简短的对话。那时她肯定还活着。之后他走出大厅正门,坐进一辆计程车,计程车随即开走。十五分钟后他在这家俱乐部大门前下车遇到瑞丰法官——这里距离那栋公寓大楼可有四十个街口那么远!他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往返。此外,我们也拿到了那位司机的记录。史帕斯伍德根本既没有机会也没有时间在十一点半到十一点五十分之间干下这起杀人案。而且,记不记得,他后来在这家俱乐部玩扑克牌一直玩到凌晨三点——就是命案发生之后的那几个小时。”
马克汉摇头强调他的说法。
“万斯,这些事实是不会骗人的。它们的的确确就摆在眼前,而且它们也排除了史帕斯伍德的涉案嫌疑,他那晚就像人在北极一样绝对不可能干下这档事。”
万斯不动声色。
“我同意你所说的每件事,”他回道,“但是正如我之前所说的,当物证和心理证据冲突的时候,那物证就是错误的。在这件命案里,这些物证或许不全然是错误的,但是它们蒙骗了大家。”
“很好,了不起!”万斯的这番说词让马克汉几乎快发狂了。“告诉我史帕斯伍德是怎么杀死那女人,并在她房里翻箱倒柜的,说出来后我就下令希兹去逮捕他。”
“唉,我办不到,”万斯告诉马克汉。“万能的神没跟我说。不过——该死的畜生!——我相信我一定能揪出这名凶手。我本来就没答应要说明他是怎么干下这些事的,真是的。”
“好了!你一向引以为傲的洞察力也不过如此嘛,是不是?好吧!此时此刻我成了高等心理科学的教授,而且我郑重地宣布是克理本教授杀了欧黛尔的。没错,克理本早已入土了,但是这和我刚采用的心理论证方法并不冲突。克理本的本性,你瞧,完全符合这起命案中所有神秘难解的特征。明天我会申请一张尸体挖掘令。”
万斯用滑稽的表情嘲讽地看着他,并且叹气说:
“要认可我那卓绝的聪明才智,我知道,注定得等到盖棺后才能定论。在这之前我会以一颗坚毅的心忍受侮辱与讥讽。即使被打得头破血流,也绝不低头。”
他看了看表,似乎若有所思。
“马克汉,”几分钟后他说,“我三点钟要去听场音乐会,但是离音乐会开始还有一个小时。我想再到欧黛尔的公寓四处看看。史帕斯伍德的把戏——我相信不过是个把戏——曾在那里排演过。如果我们要找到答案的话,我们就得重回现场将这把戏找出来。”
我觉得尽管马克汉一直强调史帕斯伍德不可能涉案,但他也并非完全不相信万斯的说法。因此,虽然他起初有点反对,不过后来还是同意万斯的提议,到欧黛尔的公寓再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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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贝多芬的“行板”(1)
九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两点
不到半个小时,我们再度走进坐落在第七十一街那栋公寓大楼的大厅。史比佛利一如往常地在总机前值班。会客室里,值勤的警员斜靠在一张舒适的椅子上,嘴里含着一枝雪茄。看到马克汉检察官,他连忙站了起来。
“什么时候才会水落石出,长官?”他问。“整天守在这里,快把我闷出病来了。”
“快了,我希望,”马克汉告诉他。“有其他访客来吗?”
“没有,长官。”这名警员想打呵欠,但是忍了下来。
“请你给我那间公寓的钥匙。你进去过吗?”
“没有,长官。我奉命只能留在外面。”
我们走进这名已逝女子的客厅。屋子里弥漫着死亡的阴影,午后的阳光从窗户透洒进来。房间显然没人动过,即使是翻倒的椅子也没有扶正过来。马克汉停在窗户边,双手放在背后,静静地检视着命案现场。他深受日益增加的不确定感所困扰,正以嘲讽的眼神看着万斯。
点燃一枝烟后,万斯开始检查欧黛尔的两个房间,他的眼睛像探照灯似的搜寻着各个遭到破坏的地方。他走进浴室,在里面停留了几分钟。等他出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一条沾有黑色污渍的毛巾。
“这是史基拿来擦拭指纹的毛巾。”说着便把毛巾丢在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