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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红楼梦与百年中国-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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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卷第四期转载了《红楼梦的两个世界》。。    
    余英时的文章刊出之后,赵冈在《明报月刊》1976年6月号上发表商榷文章,题目为《“假作真时真亦假”——红楼梦的两个世界》。针对余英时的两个世界论,赵冈首先提出书中真假两个部分的主从关系是问题的关键。他称余英时批评的自传说为旧理论,认为旧理论判定书中真的部分是主,假的部分是从;所谓真的部分,是指曹雪芹在著书时曾大量取材于自己家庭的真实历史,假的部分是指书中的虚构部分。而余英时的新理论,则认为假是主,真是从,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导致研究方法与途径的差异”。因此赵冈说对曹雪芹家事的考证,其实是“舍从攻主,去假存真的还原工作”,意义正不可低估,不同意余英时所说的“半个世纪以来的红学其实是曹学”的观点。他说:“这样做是得是失,现在下结论还略嫌太早一点。这要看基本假设如何而定。如果面包是面粉做的,研究面粉是有用的,如果面包是空气做的,研究面粉当然是错了。在《红楼梦》研究上,这个最重要的基本假设就是曹雪芹的创作动机和全书主旨。他究竟是要描写盛衰之变呢,还是要描写理想世界呢?然后我们才能判断研究方式的得失。”他称旧理论为“盛衰论”,称余英时的新理论为“理想世界论”。    
    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赵冈从书中情节和结构着眼,提出如按余英时对全书主旨的看法,则无须有抄家的情节,因为大观园这个理想世界的幻灭,只要写少女们或短命或出嫁就可以收到预期效果;但作者写了抄家,说明“盛衰论”的基本假设与全书结构完全一致,而在“理想世界论”看来,抄家的情节未免有蛇足之嫌。还有,脂批中有“血泪”两字的考语,赵冈说这只有在把自己家族的史实小说化的情况下才配得上,而且写来感触万千,才需要十年的辛苦工作。否则,如果主要描写一个虚构的、幻想的世界,应该用不了十年的长时间进行创作,也许如琼瑶那样的速度,一年就可以写一部。赵冈认为余英时的新理论破绽不少,希望将来能够弥补起来,并在文章末尾写道:“雪芹深知‘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心理作用,我们会不会不知不觉地走进了雪芹预设的圈套呢?在孰真孰假、孰主孰从尚无法十分肯定的阶段中,研究雪芹的身世背景尚有其功用。”    
    余英时回答赵冈的文章,连载于1977年2月至5月号《明报月刊》,题目是《“眼前无路想回头”——再论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兼答赵冈兄》,文长近四万字,对两个世界的理论做了进一步的申说。    
    赵冈提出的真假主从问题,余英时没有回避,而是从文学创作的角度加以论述,写道:“我可以承认作者在个别人物和事件方面曾经取材于他的生活经验,但是当他在写作的过程中,他究竟是以真实的生活材料为‘主’呢,还是以他自己虚构的创造意图为‘主’呢?毫无可疑的,这时他的材料必须为他的创意服务,是为创意的需要所驱遣。换句话说,许多真实材料在《红楼梦》中都经过了一番虚构化然后才能派得上用场。”又说:“这样我们就看到一个极有趣的现象:以真假主从而论,曹雪芹所经历过的现实世界和他所创造的艺术世界恰好是颠倒的。现实世界的‘真’在艺术世界中都转化为‘假’;而现实世界的眼光中所谓的‘假’(虚构)在艺术世界中则是最真实的。这正是赵冈兄所引‘假作真时真亦假’一语的主要涵义。《红楼梦》一书由于种种原因引起了我们的历史考证的强烈兴趣,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并且也是相当必要的。但是曹雪芹写《红楼梦》绝不是为了要保存他的家世盛衰的一段实录。曹家的盛衰只是给《红楼梦》的故事发展提供了一个时间架构,文学的乌托邦往往需要一个历史的背景以为寄身之所。”    
    可以看出,余英时和赵冈所依据的红学观念,在取向上是不同的。所以余英时力驳赵冈的“还原”的说法,认为这根本行不通,“剔骨肉,还父母”的结果,只能流为穿凿附会。他说:“红学考证经过了无数学者的五六十年的长期努力,差不多已经翻遍了故宫档案和康、雍、乾三朝的文集(特别是旗人的作品),但是我们平心静气地估计一下,所谓‘还原’的工作究竟完成了几分之几呢?”针对赵冈的“面粉”与“空气”的比喻,余英时写道:    
    赵冈兄用了“面粉”和“空气”两个比喻,这颇使我不安。把艺术创造的构想轻蔑地斥之为空气,至少是不十分恰当的。从我的“两个世界论”的观点说,我并没有否认面包里面包含着面粉。我只是要强调,面包和面粉之间决不能划等号;而更重要地,我们要研究曹雪芹所制造的,究竟是哪一种面包,或者竟不是面包而是馒头或其他食品?就面包中含有面粉这一点言,我并不觉得我必须和赵冈兄或其他红学考证家处在敌对的地位。但赵冈兄似乎坚持一点,即任何人如果不接受《红楼梦》是“写曹家真实事迹”的前提,就同时必须全面否认《红楼梦》中“含有曹家真实事迹”的论断。抱歉得很,这个弯子我的脑筋无论如何也转不过来。    
    对赵冈提出的抄家的情节和大观园理想世界的幻灭的关系问题,以及情榜的排名次问题,余英时都一一做了回答,并有比前文更深入的阐发。因此这是一次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讨论,不像有的红学论争那样,学者的意气高于所探讨的问题。赵冈在文章中一开始就声明,他是站在为朋友效忠的反对者的立场,来检讨对方的观点和理论;余英时亦表示感谢赵冈一再诚恳指教的好意,观点虽各不相让,却不失学者风度,使论争起到了互补的作用。    
    


第四部分:红学观念与红学方法的冲突红学争论—唐德刚与夏志清的红楼风波(1)

    红学论争在海外达到高潮,是1986年发生的唐德刚与夏志清之间的红楼风波。美国《中报》在同年10月的一篇特稿中,对这次论争曾加以报导,并贯以《震动海内外的红楼梦论战风波》的醒目标题。其中写道:“数月以来,海外华人学术界爆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红楼’论战,由于交火的唐德刚与夏志清两位教授都是名重士林而且著述甚丰的学者,此事很引起学术界人士和广大读者的兴趣。”美国《中报》1986年10月20日特稿:《震动海内外的红楼梦论战风波》。    
    论争是由唐德刚的《海外读红楼》一文引起的,这是1986年他为参加在哈尔滨召开的国际《红楼梦》研讨会撰写的论文,刊载于在台北出版的《中国时报·人间副刊》和《传记文学》杂志。文章继续发挥他在《曹雪芹的文化冲突》一文中阐述的观点,在论诸钗脚的基础上,对书中人物的服饰特别是贾宝玉的装束,做了具体分析,说明文化冲突不限于满、汉两族,亦有古今时限之区别。由此引出运用“社会科学处理之方法”的必要,强调戏曲、小说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经济的“供需律”,这一点中外皆然,否则如“一味以文论文,则未有不缘木求鱼者也”。总之,唐德刚认为,我国明清以来白话小说得到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包括“听的小说”向“看的小说”转变,也是南宋以还城镇步入都市化之所致,而《红楼梦》则是这一转变过程的定型之作,是中国小说走向现代化文学的一部巨著,“其格调之高亦不在同时西方,乃至现代西方任何小说之下”。    
    由于唐德刚对《红楼梦》及其所产生的社会背景给予这样的评价,必然不满意任何对中国白话小说的艺术成就估计不足的倾向。因此行文之中提到了夏志清,说“吾友夏志清教授熟读洋书,以夷变夏,便以中国白话小说艺术成就之低劣为可耻,并遍引周作人、俞平伯、胡适之明言暗喻,以称颂西洋小说态度的严肃与技巧的优异”。—又说:    
    志清并更进而申之,认为“除非我们把它(按指中国白话小说)与西洋小说相比,我们将无法给予中国小说完全公正的评断……一切非西洋传统的小说,在中国的相形之下都微不足道……我们不应指望中国的白话小说,以卑微的口述出身,能迎合现代高格调的口味……”此一论调,实为“五四”前后,我国传统文明转入西化的“过渡时代”,一般青年留学生,不论左右,均沉迷西学,失去自信、妄自菲薄的文化心态之延续——只是志清读书满箱,西学较为成熟,立论亦较当年浮薄少年,更为精湛,其言亦甚辩而已。然其基本上不相信,由于社会经济之变动,我国之“听的小说”亦可向“看的小说”方向发展,如《红楼》者,  自可独创其中国风格;而只一味坚信,非崇洋西化不为功之态度则一也。    
    志清昆仲在海外文学批评界之崛起,正值大陆上由“批胡(适)”、“反胡(风)”、“反右”、“四清”,而“文化大革命”,雷厉风行之时,结果“极左”成风,人头滚滚;海外受激成变,适反其道而行之——由崇胡(适)、走资、崇洋而极右。乘此海风而治极右“时文”,适足与大陆上极左之教条相颉颃,因形成近百年来,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两极分化”之局。    
    在此两极分化之阶段,夏氏昆仲(济安、志清),以西洋观点治中国小说,讲学海外,桃李满门;加以中英文字之掌握均属上乘。“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兄经弟及,俨然海上山头;两本书出,竟成圭臬,以海外极右崇洋之言论,与大陆极左普罗之教条相对抗,亦是“以一人而敌一国”,不才亦时为吾友志清之豪气而自豪焉。    
    此一“两极分化”之可悲者,则为双方均否定传统,争取舶来而互相抵辱,两不相让。可悲之至者,则为彼此均对对方之论点与底牌,初无所知,亦不屑一顾,只是死不交通,以为抵制。因此偶有辩难,均知己而不知彼,隔靴搔痒,浅薄可笑。    
    吾人好读闲书,隔山看虎斗,旁观者清;如今海内“极左”者,俱往矣!海外之“极右”者,亦应自知何择何从学习进步也!


第四部分:红学观念与红学方法的冲突红学争论—唐德刚与夏志清的红楼风波(2)

    这批评得是很尖锐的,不单是对《红楼梦》的看法,还包括学术思想和社会思潮的政治层面,因此夏志清进行反批评,自属可以理解。但唐德刚的文章,每每以“游戏笔墨”出之,批评得虽尖锐,却不失忠厚。可惜这一层未为夏志清所理解,为文反驳时充满了个人意气。    
    夏志清的文章同时刊载在台北《联合报》、《传记文学》和美国《世界日报》上,题目为《谏友篇——驳唐德刚〈海外读红楼〉》。全文分九节,小标题顺序为:“极右派的罪证”、“狄更斯改姓成孤儿”、“胆大心粗读导论”、“删削译文改原意”、“恶意类比,毫无道理”、“多少脚,昨晚梦魂中”、“评断小说非易事”、“林黛玉与梅兰芳”、“批夏之政治用意”。终篇的一段写道:    
    唐德刚当年专治史学,根本算不上是文学评论家。对海内外内行来说,《海外读红楼》此文立论如此不通,但见大胆骂人,而无细心求证,我尽可置之不理。但文章既在《传记文学》上发表了,大半读者并非内行,对红学所知亦极浅,可能为德刚所蒙蔽,不得不写篇答辩。这,我想,是唐德刚唯一的胜利:我放下更重要的工作,去对付他无聊的挑战,浪费了不少时间。但文章是为德刚写的,我希望他好好静下心来多读几遍,以求有所觉悟,有所悔改,在做人、治学、写文章各方面自求长进。否则我辛辛苦苦写了一万八千字的谏友篇,仅为海内外读者们制造了一个酒后饭余的笑谈资料,实在太可惜了。    
    由终篇可见全篇,其措词之尖锐远在唐德刚之上。当然文章主旨是对唐文所批评之处一一加以说明和澄清,并用很大篇幅指出唐文在引文和知识方面的疏漏,以证明自己对《红楼梦》的评价并不低,倒是唐德刚一味研究《红楼梦》里的小脚、辫子之类,实在无甚意义。字里行间还流露出:你批评我“崇洋”、“西化”,可是你抱残守缺,说不定有“封建遗老”之嫌呢!此外还涉及一些平素交往中的细故,把这方面的原属“文外之微旨”亦公之于众,自然会伤相互之间的感情。    
    因此唐德刚回答夏志清的文章,措词也就愈发激烈了。文章题目叫《红楼遗祸——对夏志清“大字报”的答复》,刊于《中国时报》的《人间》副刊。且看文章的小标题:“夏教授的‘大字报”’、“自骂和自捧”、“疯气要改改”、“学问倒不妨谈谈”、“以‘崇洋过当’观点贬抑中国作家”、“学界姑息养奸的结果”、“崇洋自卑的心态”、“对‘文学传统’的违心之论”、“社会科学上的常识”、“从宏观论‘左翼作家”’、  “宏观下之‘右翼’与‘极右”’、“也谈:《块肉余生录》”、“‘好莱坞’电影算不得学问”、“红学会议的资格问题”、“红学会的性质和意义”、“为林娘喊话”、“为梅郎除垢”、“做人总应有点良知”。共十八个小标题,意思和倾向甚为明朗。涉及文外之处亦复不少,两位学者真的拔笔相向了。如果说红学已变成世界性的学问,那末红学论争也随红学而走向了世界,此次唐、夏之间的红楼风波可以说是红学论争的一小高潮,因此引起海内外学术界的重视自不待言。    
    关于这次论争的平息,1986年10月18日的《中国时报》亦有报道:“喧腾海内外的唐(德刚)、夏(志清)之争,数天前已告结束。据闻,10日晚上在纽约文艺协会的一次宴会上,唐、夏二人已握手言和,尽弃前嫌。唐、夏原是数十载之交;当天在众人之前互相拥抱,合照了许多像,大有‘一笑泯恩仇’之概。当日的晚宴本为欢迎《传记文学》的刘绍唐先生与中国大陆来的萧乾夫妇;由于唐德刚先生是纽约文艺协会会长,夏志清先生陪同萧乾夫妇前来,在朋友的预先疏通下,两人终于在宴会上重修旧好。”杨泽:《红楼风波》,载《中国时报》1986年10月18日第8版之《人间》副刊。但两人的红学观点,由红学引发出来的对中国古典文学、中国文化的评价问题,似无法“言和”,预料还要论争下去,即使不在他们两人之间。


第四部分:红学观念与红学方法的冲突红学公案—钗黛优劣

    红学论争其实也即是红学公案。因为论争往往形成公案,特别是那些聚讼无尾的论争,假以时日,必然变成公案。所以前面叙录的十七次论争,视为十七桩公案亦未尝不可。当然红学史上的论争不止十七次,我是举其要者,稍作叙录而已。下面再叙录几桩红学爱好者至为关心的红学公案。    
    红学的第一大公案是宝钗和黛玉孰优孰劣问题,这简直是个永远扯不清楚的问题。早在清末,就有因对钗、黛的看法相左而“几挥老拳”的记载。现在也是人言人殊,各有取向,无法一致起来。“拥钗派”和“拥黛派”似乎都可以从书中找到立论的依据。宝钗圆融,黛玉孤傲;宝钗宽平,黛玉尖刻;宝钗随分从时,黛玉目无下尘;宝钗藏,黛玉露;宝钗曲,黛玉直;宝钗冷,黛玉热;这些性格上的分野,固然因读者个人喜好的不同各有所取;在容貌举止方面,宝钗丰满,黛玉瘦削;宝钗健壮,黛玉羸弱;宝钗稳重,黛玉婀娜,也足以使不同的读者难免情有所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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