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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黑手党情夫by李靳-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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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忙碌的生活、繁重的课业,李维却还到处跑去选修其它科目。

指挥、室内乐、由式分析,连那八竿子打不着边、冷门得让人跌破眼镜的鲁特琴,他都跑去轧一角。

许多人都担心李维会兼顾不来,到时候连主修都过不了关,麻烦就大了。

但李维不以为意,大不了延长修业年限,总之他想将生活步调拉紧些。忙碌的生活,可以夺去他思考的空间,也可以让他忘记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同学对李维的行径实在相当不解,「鲁特琴很好玩吗?几根羊肠能拉出什么玩意儿?」三五好友争相问着。

李维笑笑,他身上的感觉依然温暖,「文艺复兴的东西很特别,感觉上,似乎很能安定人心。」

「你的意思是说,你精力过剩,需要冷静一下吗?」

「不会吧!李维,看不出来你这么欲求不满。」

一票同学七嘴八舌,围着李维笑闹着。

李维被逗笑了,笑得开心,笑得灿烂,将心中所有的思念与爱情,埋葬在他明亮的容颜下。

流不出来的泪水,则深深包藏在他坚强的内心里。

***

到巴黎的第二年,李维开始利用假日时间跑去学画,不学油画、不学印象派或后现代抽象昼风,他只以简单的素描及淡淡水彩,在单纯的白纸上,画下许多线条。

一张又一张,相同的侧脸,冷峻的五官,乌黑覆额的微乱发丝,那是一个男人。

一个让他早已不知思念为何物,只是不自觉将他的身影、面容深深烙印在心中的男人。

常常,他一个人拿着画板,在赛纳河畔,一坐就是一整天。

他喜欢书人,相同的人;有时也画琴,漂亮的小提琴,葫芦琴身,四条细弦,却从没有画过弓,一把也没有。

夏日的巴黎,不到晚上十点,太阳几乎不下山。李维不喜欢这样的长日,他总是一直等,等待黑夜的来临,他喜欢黑夜,黑夜让他倍觉怀念。

漆黑的夜里,他可以带着他的琴、他的画,躺在床上,孤独地、不被任何人打扰地尽情想念他的情人。

长夜褪尽之后,又是光亮的白昼,时间的脚步毫不留情地逝去,日复一日,距离那个分手的夜晚,愈来愈远了。

拿起桌上的画纸,李维的手指轻触画中人脸庞,停在微微扬起的唇角。

为什么呢?关于佛罗伦斯的记忆早已模糊远去,为什么他的身影却仍然如此清晰立在眼前……为什么……

***

一九尢九年表大利佛罗伦斯

圣诞节前夕,李维终于回到了佛罗伦斯。

将近半年不曾踏上的宅院,此刻,竟有一种奇异的陌生感。

艾维斯站在窗边,脸上的神色甚是凝重。

「怎么啦?一副苦恼样。」亚道夫坐在沙发上,手执酒杯,轻摇晃着。

「还不是为了李维。」艾维斯苦笑了一下,没想到这个从小最不需要他操心的儿子,此刻竟成了他最忧心的对象。

「怎么了?他在巴黎不是念得好好的吗?」据亚道夫所知,李维的成绩向来优异。

摇摇头,艾维斯相当无奈,「他忘不了银狐。」

不会吧!他们已经分开两年多了,李维怎么可能……

「会不会是你多心了?」亚道夫有些怀疑。

「我也希望这只是我的怀疑。」饮下一口酒,艾维斯口中满是苦涩。

忽然,楼上房里传来一阵小提琴声,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艾维斯的眉心在瞬间纠紧,「你听,又来了!」

琴音一声快过一声,像把利斧直砍进人心头,锋利又骇人。

「这是……」

亚道夫也不禁皱起眉头。

幽幽地,艾维斯叹了口气。

「李维拉的,孟德尔颂的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

这首曲子,是李维高中毕业那年,在毕业音乐会上垃奏的曲子。

那年,正是方仲华住在这幢宅院里的日子,当时,李维为了音乐会,天天苦练,练到方仲华都能跟着哼了。

但李维并不喜欢这首曲子,他范得这曲子太过凄凉

然,此刻似乎只有这样的曲子,才能与他的心产生共鸣。

走廊尽头,深色紧闭的房门里,李维站在窗前,一袭白色高领毛衣、深色笔挺长裤,从他身后望去,他宽厚的双肩、修长的身材,早已看不到一丝少男时期的青涩。

仅仅两年,李维的改变,除了表露的外在,还有内心的容貌。

壁炉中的人,映满室内原木深色书柜,桌上,几张乐谱零落散着。夹杂在五线音符中间的,是几张淡淡铅笔素描,浅色、深色有力的笔线,交纵错落出一张黑发男人的脸。

E小调,没有A小调的婉转幽森,也不若G小调壮丽式的悲怆。E小调,以一种深沉、哀怨的凄美,拉奏出弦乐特有的悲鸣。

李维的左手紧压在弦上,右手的弓,配合快板急奏飞快的速度,以快速盘旋的高音,带出令人震撼的悲哀。

分弓、连弓、长颤的抖音,一弦一音,愈拉愈激昂,紧绷的弓毛受不了激烈来回摩擦,缓缓地将浅白色松香,点点滴滴洒落在深褐色琴身上。

浅白烙上深红,像一把哭泣的琴……

***

听着一声声锋利又割人心弦的琴音,亚道夫的胸口,似乎也愈来愈沉重。

「他很爱银狐。」缓缓地,他开了口,语气是肯定的。

「真是想不透,两个男人怎么相爱?」艾维斯仍是无法理解。

亚道夫笑了一下,「也许……就像我爱着蓝妮,是一样的吧!」

亚道夫与蓝妮十多年来分分合合、轰轰烈烈的情爱,早已不是新闻,而艾维斯对于好友与蓝妮之间的恋情,也一直抱持着鼓励与赞许的态度。

「这不一样吧!」艾维斯可不敢苟同。

「有什么不一样,两个人,两颗心,生死相许,只不过李维跟银狐同样是男人罢了!」

「你说的倒轻松。」

「要不,你打算怎么办?」看了老友一眼,亚道夫很好奇。

艾维斯精练的目光中射出一道犀利光芒,「我想让他永远在李维面前消失。」

「你……」亚道夫吃了一惊,「你想杀他?」

「没错,杀了他才能一劳永逸,留着,终究是个祸根!」艾维斯的目光益发凶狠。

亚道夫赶紧劝说

「你可要考虑清楚,如果让李维知道,他会恨你一辈子。」

「他还年轻,看不清真正的爱情,再过几年,他的阅历丰富、人生开阔了,自然会知道我的用心良苦。」艾维斯自顾自的道。

「你打算怎么做?」亚道夫知道他心意已决,多说无益。

「由你出面,跟黑手党谈判,就说麦迪梅耶家族想做桩大买卖。」扬起稳操胜券的笑容,艾维斯彷佛已见到胜利的景象,「我只要银狐一条命,不管多少钱,我都不在乎。」

亚道夫沉着脸,心中有一股不好的预感,「好吧!我试试看。」

夜,深了。李维疯狂的琴声似乎也歇止了。

所谓暴风雨前的宁静,大概就是像现在这样的夜晚吧! 

7

二000年初春法国巴黎

一长假过后,巴黎又恢复了以往热闹的上班车潮。

郊区饭店的房间里,蓝妮点了根烟,隔着方桌,与方仲华面对面坐着。

一身银灰色笔挺西装,方仲华依然俊逸出色。

他睨了蓝妮一眼,抖落些许烟灰,「不是说好了,我不喜欢接西欧的工作吗?」

这是他与蓝妮私下的约定,没有知会组织,但蓝妮尽量、尽可能地,不让银狐在西欧工作,尤其是法国与意大利。

他毕竟是蓝妮一手带大的,对他,她还是有几许怜惜。

「委托人指名要你,总不能躲一辈子吧!」蓝妮故意刺激他。

方仲华双唇吐出细长烟丝,五官线条优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说吧!组织的命今,我会依约完成。」

哼!还是那么嘴硬。

蓝妮扬起一丝冷笑,「这是这次的目标。」她递上一张照片,推到他面前。

「华尔特集团的总裁。」蓝妮说着,「委托人特别交代,要让他死得好看些,别把他那张脸给打花了。」

方仲华瞥了一眼桌上的照片,方形纸框里,是个英挺潇洒的中年男人。

「委托人是个女的吧!」盯着照片里的男人,银狐问道。

「是又如何?」蓝妮讪笑。

「女人最喜欢玩这种游戏了,明明爱得要死,却又不能忍受男人的花心。」银狐语中净是不屑,这种为爱疯狂的女人他看多了。一个个,总是口口声声恨不得毙了自己的男人,可真等到爱人两脚一蹬、撒手归天时,又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哭得呼天抢地。男女之间的爱恨纠葛,得不到就毁掉的丑陋独占欲,他向来不敢恭维。

「说得好象你很懂似的。」蓝妮嗤哼一笑,「要是你真能看透爱情,忘了李维,也用不着我三催四请,把你叫回巴黎了。」

蓝妮的话,让方仲华猛地一震。

李维……有多久不曾听到这个名字了。

这两年来,蓝妮与他一直很有默契,关于李维的事只字不提,为什么今天……

他不悦的看着她,「别扯到他。」他不想谈李维的事。

「有影响吗?都那么久了。」蓝妮似乎想挑起话题,「反正你忘不了李维是事实,只是没想到你还挺懦弱的,他老爸一句话,你就当起缩头乌龟,远渡重洋不说,连西欧大陆都不敢回来,像你这样的男人,我还真没见过。」

一番话,把方仲华眨得一无是处,说成是十足十的爱情逃兵。

「为什么突然对我说这些?想激怒我吗?还是另有所图?直说吧!」冷冷的话声,没有蓝妮预期中想见到的愤怒。

方仲华很清楚,像蓝妮这种精明能干、心机深沉的女人,绝不可能大费周章把他叫回巴黎,又莫名其妙跟他谈李维的事。

蓝妮笑了一下,意味深长地开口说道:「李维,很想你。」简简单单,丢下一句话。

但,仅仅是这样一句话,却让方仲华千百个日夜来,如影随形、挥之不去、对李维深深的思念,在一瞬之间全数翻上心头。

「听说,他现在住凡尔赛……」蓝妮故意放慢语调,像要刺激人似的,一声一音慢慢地道。「好近哪!从这儿开车过去,大概只要四十分钟吧!」

方仲华倏地起身,不愿与蓝妮多谈,「任务交代完了吧!没其它事,我先走了。」他双手握拳往门口走去,不想将激动惰绪在人前显露出一丝一毫,即使那个人是抚养他长大的蓝妮。

蓝妮得意地看着即将逃离的银狐,突然觉得很好笑,曾几何时见过这座万年冰山如此惊慌失措?李维啊李维,你可真是魅力无法挡。

「这也许是你唯一能见李维的机会了。」冷冷地,蓝妮从他背后说出一句话。

方仲华停下脚步,回过头,「什么意思?」

蓝妮仍是一脸优闲,「没什么,随口说说。」她能说的都说了,在执行这趟死亡任务之前,如果可能,她还是希望他能见上李维一面。

就当作是她个人的私心吧!

***

巴黎市区,圣.洁曼大道上,红砖绿荫、车流穿梭,街道两旁的露天咖啡座,稀疏散落着许多位闲情逸致的男女;三五好友谈笑,热恋情侣拥吻,午后的初春,虽感寒冷却掩不住洋溢的热情。

华尔特集团总裁克雷伦斯正结束一场私人聚会,从隐密于商店街区中的俱乐部走出。

方仲华站在对街公寓,直盯着那群身着西装、光鲜体面的男人们。

待在巴黎,整整三天,他没有去凡尔赛,也没有去找李维。

并非不想,而是他知道他不能。

就算找到了又如何?见了面,李维还记得他吗?两年前的热情还剩多少?

横互在他们之间根深蒂固的对立,家世、背景、亲情压力,这些林林总总的问题,仍然存在。见了面只是徒增痛苦,既然如此,不如不见。

看着瞄准具中,金发碧眼的高大男子,方仲华的眼睛,紧随着猎物的移动而飘忽。

冷厉的双眼,溢着杀气,染血的双手,蠢蠢欲动。

从对街三楼到克雷伦斯身上的垂直距离大约是五百五十公尺;风向,逆风。

同以往一样,银狐准确无误地判断出猎物的精确位置。

在即将拍下扳机的剎那,准星上,突然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金发蓝眼,一脸温暖的微笑,那是——李维!

这……为什么?李维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方仲华的呼吸在瞬间凝滞。

竟有这么巧的事!?

他再次细看准星中的身影,不,不对!这人虽然很像李维,但他的身高比李维矮了些,身材也比拥有黄金比例的李维纤细了点。他不是李维,只是乍看之下很像李维而已。

方仲华的思绪明显受到影响,这一分神,竟让最佳的突袭时间自他眼前溜走,克雷伦斯已经弯身进入车内了。

糟糕!他竟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在举枪之际心神恍惚!

他深吸一口气,调整心绪,再次屏气凝神。

瞬间,子弹自枪管中疾射飞出,准确射中克雷伦斯座车上的玻璃,但,很遗憾,子弹并没有射穿车窗玻璃及车内的人。

防弹玻璃!?

这是怎么回事?蓝妮给他的资料中,特别注明克雷伦斯是个高傲自大的人,不请任何贴身保镖,座车也不加装防弹玻璃,这是怎么回事?

就在方仲华错愕之余,令他更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一声理刺耳的警铃声,由远而近,往他所在的公寓群聚而来。

警察?他被出卖了!

「可恶!」方仲华低咒一声,火速由后门逃生梯翻下,窜入他事前准备脱身用的白色莲花跑车中,踩下油门,急奔离去。

一辆辆的警车,立刻紧追在后。

透过警网无线电,巴黎警方全面追缉他,「重大要犯,车号FR…313,白色莲花跑车,现正经由外环道上高速公路……」

握住方向盘,方仲华双眼紧凝着后视镜中愈来愈庞大的警车阵。

为黑手党贾命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身陷险境,在枪林弹雨中被追杀,也不是没有过。

嗜血,总是让他兴奋,不管是敌人的,或是自己的。

每一次,方仲华都想,如果那枪孔是打在自己身上,滋味想必也相当美味吧!他的生命如果就此终结,是不是也挺完美的?只可惜,他从没遇上这样强劲的对手。但,今天的情势,似乎可以让他一偿宿愿。

杀人,被杀,是每个杀手几乎都会面临的命运,方仲华向来不太在乎,他的命,原本就是上天多给的。生与死对他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但,此刻,他却有一股强烈意念,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念头——他想活下去,他不想死,他想见李维。

他苦涩地址嘴一笑,原来,一定要在这种时刻、非得等到生死存亡之际,他才敢承认自己有多想要李维。

他想见他,即使只有惊鸿一瞥,即使只是一个眼神交会,他仍然想见他。

砰砰!身后的警车开始对他射击。

他低俯下身,顺势将方向盘一带,整个车身往中央安全岛靠去。在距离约两百公尺、斜后方五十度角方位,迅速拍下扳机,连开三枪,准确无误击中后方车轮胎。

高速奔跑的车辆立刻失去平衡,庞大的车身在公路上旋转打滑,止不住的车势,让后方交通纠结成一团。

方仲华扬起笑意,继续飞车急奔,往凡尔赛方向逃逸。

然而,在进入凡尔赛前,红灯闪烁的警车再次迎面而来,一字排开阻拦了前方的去路。

现在的他,是前无去路、后有追兵,动弹不得。

「可恶!」他煞住车身,打开车门翻身一跃,跳下公路旁的森林,逃纵而去。

***

傍晚,李维下课后,出巴黎开车返回凡尔赛市。

平常只要半个钟头的车程,今天却足足花了将近两个钟头。

从收音机的广播新闻中,李维知道,今天下午华尔特集团总裁在巴黎市区遭职业杀手突袭。警方据报后,与歹徒展开激烈枪战及飞车追逐,结果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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