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希金短篇小说选-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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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别列斯托夫呢?”
“您别着急!我们这就入席了,女管家坐首席,我挨着她落座,她女儿可气坏了,我才不管哩!”
“哎哟,纳斯嘉!你尽唠叨鸡毛蒜皮的小事,真不够味儿!”
“您可真没耐性,小姐!等到我们从餐桌旁边站起身来……我们足足吃了三个钟头,酒席可真丰盛呀!油煎馅饼,奶冻糕,青的、红的、花花搭搭的……吃完我们起身就到花园里去捉迷藏,这时少爷来了。”
“怎么样?说是他长得很好看,真的吗?”
“非常好看,真可说是一个美男子哩!身量匀称,个儿高大,脸蛋绯红……”
“真的?可我还以为,他脸色苍白哩!你觉得他怎么样?愁眉不展,沉静不大说话吗?”
“您怎么啦?我出娘胎还没见过这样不要命的角色!他居然想跟我们一起捉迷藏。”
“跟你们一道捉迷藏!决不会!”
“偏偏就会。您猜他还想出了什么鬼点子?抓住谁,就接吻!”
“随你去说!纳斯嘉,你造谣!”
“随您去说!反正我没造谣。我使劲才挣脱了他。他就这样跟我们胡闹了一整天。”
“那么,为什么人家说他在恋爱,对谁也不瞧一眼呢?”
“那我可不晓得了,小姐!不过,他瞧我可瞧了个够,对塔尼亚,对女管家的女儿,也一样,还有对柯尔宾斯柯耶村的巴莎也一样。真是说起来也罪过,他谁也不放过,真是个调皮鬼!”
“这倒蛮有意思!可你听说他在家里怎么样吗?”
“他们说,少爷倒是个好样的:心地好,又无忧无虑。就一点不好:太喜欢追女孩子了。不过,我看嘛,这也算不了什么罪过,到时候他会老实的。”
“我也想见见他哩!”莉莎说,叹一口气。
“那又有什么为难的?杜吉洛沃村离咱们不远,只有三俄里。您就走到那边去散散步,或者骑马去也行,你定会碰到他的。他每天清晨带枪去打猎。”
“不行,那可不好。他还以为我要追求他哩!并且,我们两家父亲吵了架,这一来,我无论如何不能跟他结识……哦,有了!纳斯嘉!你猜怎么着?我可以打扮成农家姑娘!”
“那敢情好!你可以穿一身厚厚的褂子,套一件长长的马甲,放胆走到杜吉洛沃村去。我包管列别斯托夫不会饶了你。”
“我本地土话说得也挺好。哎哟!纳斯嘉,我的好纳斯嘉!这个主意真棒!”莉莎便躺下睡觉,心里盘算马上动手实现那快活的计谋。
第二天她就着手执行自己的计划,打发人去市场买回粗麻布、蓝棉布和铜钮扣,纳斯嘉做帮手,裁好一身长褂子、一件长马甲,叫所有使女都来缝纫,到傍晚便一切准备停当。莉莎穿上新装,站在穿衣大镜前暗自思量,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象现在这么可爱。她反复操练自己要扮演的角色,走上前深深一鞠躬,然后频频摇头,活象一只泥塑的小猫,再用农民的土腔土调说几句话,笑一笑,拿衣袖遮住脸蛋儿,这一番排演终于得到纳斯嘉满口称颂。只有一件事使她为难:她试图打赤脚走过院子,可是草根刺痛她娇嫩的脚,而砂粒和碎石子更使她受不了。纳斯嘉又来帮忙了,她量了小姐的脚的尺码,跑到田野里找了牧人特罗菲姆,要他按尺码做一双树皮鞋。第二天,天没亮莉莎就醒了。全家还在酣睡。纳斯嘉在门口等牧人。起身的号角吹响了,村里的牲口挤挤搡搡经过老爷的宅前。特罗菲姆走到纳斯嘉跟前,交给她一双小小的、花花绿绿的树皮鞋,收下了她给的半个卢布的工钱。莉莎悄悄地把自己打扮成农家姑娘,又在纳斯嘉耳边小声交代怎样瞒过冉克逊小姐,然后走上后门台阶,穿过菜园到了野外。
朝霞在东方辉耀,一团团金色的云朵似乎在恭候太阳,好似一群廷臣恭候皇帝临朝。天朗气清,早晨新鲜的空气、露珠、微风和鸟儿的歌唱使莉莎的心头充满了婴儿式的快乐。她生怕碰到熟人,她好象不是在走,而简直是凌空飞翔。走近父亲领地的边界上那片小树林的时候,莉莎放慢了脚步。她应当在这儿静候亚历克赛。她的心嘣嘣直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咱们少年调皮捣蛋时所经历的提心吊胆的滋味却正好构成其主要的魅力。莉莎走进了树林的荫处。一阵阵低沉的、枝叶沙沙的声浪欢迎这位姑娘。快活蠢动的心情和缓下来。她渐渐沉溺于甜蜜蜜的幻想中去了。她想……但是,一个十七岁的小姐,于春日早上六点钟,一个人呆在树林里,会想些什么,可以精确地加以描述吗?接着,她朝前走,心里浮想联翩,路旁两排参天大树浓阴匝地。突然,蹦出一条漂亮的猎狗,向她狂吠。莉莎吓坏了,叫了起来。这时有人嚷一声:
“别动!斯波迦!到这儿来……”①灌木丛后面走出来一个年轻的猎人。“别怕!亲爱的!”他向莉莎说,“我的狗不咬人。”
①原文为法文。
莉莎已经从惊慌中清醒过来,便立即见机行事。
“不!少爷!”她说,假装又害怕又害臊,“我害怕!您瞧它那副凶相,又要扑过来了!”
亚历克赛(读者已经认出是他了)这时对年轻的农家姑娘用心上下打量一番。
“你真害怕,那我就送你走。”他对她说,“请允许我挨着你走,行吗?”
“谁说不行?”莉莎回答,“随你怎么走,反正路是公共的。”
“你从哪儿来?”
“从普里鲁琴诺村来。我是铁匹华西里的女儿,来采蘑菇。”(莉莎提着一只绳子吊的小篮子。)“少爷!你可是杜吉诺沃村的,是吗?”
“一点也不错。”亚历克赛回答,“我是少爷的跟班。”
亚历克赛想把他们的关系拉到平等的地位。可是,莉莎望着他笑了起来。
“你撒谎,”她说,“别把我当傻瓜。看得出来,你就是少爷。”
“你根据什么这样想?”
“根据一切方面。”
“怎见得?”
“连少爷跟仆人还分辨不出来吗?穿得也不一样,说话也不一样,连叫狗也不用我们的语言。”
亚历克赛越来越喜欢莉莎了。他跟好看的农家姑娘们厮混惯了,他想来拥抱她,但莉莎从他身旁一跳就躲闪开了,立刻做出庄重冷淡的模样。这一来,虽然把亚历克赛逗乐了,但却止住了他进一步动手动脚的企图。
“如果您想要咱们日后做朋友,”她郑重其事地说,“那么,请您放老实点。”
“是谁教你这么伶牙俐齿的?”亚历克赛哈哈大笑,“莫不是我的朋友、你小姐的侍女纳斯琴嘉教你的吗?文化却原来是这么传播的!”
莉莎觉得,她已经超过了她应扮演的角色,便立即改过来。
“看你想到哪里去了?”她说,“难道我从来没有去过老爷的宅子吗?你别吃惊:我什么都见过,什么都听过。不过嘛!”她接着说:“尽跟你唠叨,忘了采蘑菇了。好了!少爷,你走那边,我走这边,请你原谅……”
莉莎想走开去,亚历克赛抓住她的手。
“你叫什么名字,我的小心肝?”
“我叫阿库琳娜,”莉莎回答,手指头使劲从他手里挣脱出来,“放我走,少爷!我该回家了。”
“哦?我的好朋友阿库琳娜!我一定要去找你爸爸铁匠华西里,到你家去做客。”
“你怎么啦?”莉莎慌忙挡驾,“别去!看在基督的分上,千万别去!万一家里知道了我一个人在林子里跟你少爷说过话,那我就会遭殃了!我父亲铁匠华西里不把我打死才怪!”
“可我一定得跟你再见面。”
“好吧!我抽空再来采蘑菇。”
“什么时候?”
“明天也行。”
“亲爱的阿库琳娜,我真想吻你一下,可我不敢。那么明天,就在这个时候,是不是?”
“是,是。”
“你该不会骗我吧?”
“不会的。”
“那你发个誓。”
“好吧!我凭神圣的礼拜五发誓,我一定来。”
一对年轻人分手了。莉莎走出林子,穿过田野,溜进花园,慌慌张张跑进了牲口棚,纳斯嘉正在那儿等她。在那里,她换了衣裳,漫不经心地回答那性急的使女的问题,随后便到客厅去了。客厅里餐桌已经摆好,早餐已经开上来了。密斯冉克逊扑过了粉,腰束得象只高脚杯,正拿刀子把夹肉面包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父亲表扬女儿起得早散步好。
“没有什么比天亮就起床更有益于健康的事情了。”他说。
接着他便举出几个长寿的例子,那是从英国杂志上读来的。他说,凡是活了一百岁的人都不喝酒并且无论冬夏一天亮就起床。莉莎没有听他说。她思想开了小差,想起了今晨相会的一切情景,想起阿库琳娜跟年轻猎人的整个谈话过程,良心开始折磨她了。她徒然想说服自己:他们的谈话并非有失体统,这次顽皮行为决不会带来任何恶果,可是良心胜过理智,冒出来说话了。她答应明天再去,这件事尤其使她心里不安。她本可以完全不信守自己庄严的誓言。不过,亚历克赛如果等她不到,会到村子里来找铁匠华西里的女儿——那个真正的阿库琳娜,胖乎乎的麻子姑娘,那样一来,就会识破她轻浮的诡计。想到这里,莉莎害怕了,她只得下决心,明天早上再扮阿库琳娜到林子里去。
从亚历克赛方面看,他真如获至宝,整日价想着那新相识的姑娘,夜里睡了,那个黑黑的美人儿的倩影也追随在他的左右。天刚亮,他就穿好了衣服。来不及给猎枪上好子弹,他就到了田野上,身旁跟着那只忠实的斯波迦,随后便飞跑到了约定的地点。他急不可耐地等了她半个钟头左右。终于,灌木丛中有蓝色的长马甲一闪,他看见了,拔腿就朝阿库琳娜奔过去。她微微一笑,以回报他感激的狂喜。但亚历克赛当即看出她脸上忧愁与不安的迹象。
他想知道原因。莉莎承认,她以为她的行为是轻浮的,她后悔了,今天她不想失信,而这次相会是最后一次了,她请求他断绝这种对他们绝无任何好处的往来。这一切,当然是用农民的土话说出来的。但那思想感情,对于一个农家姑娘,实在是太不平凡了,使得亚历克赛大吃一惊。他鼓动如簧巧舌,一心想使阿库琳娜回心转意,说她的愿望是无可指责的,答应她永不让她因他而后悔,保证一切都服从她,千万请求她不要剥夺他的唯一的快乐:单独会见她,退一步说,即使隔天一次,一周两次,也罢。他说这话,着实动了真情,这时他确实爱上她了。莉莎听他说,不吭声。
“答应我一句话,”她终于开口说了,“你可得永远不到村里去找我,或者去打听我。
除了我指定的时间外答应我不找其他机会跟我见面。”
亚历克赛用神圣的礼拜五发誓,但她笑着止住他。
“我不要你发誓,”莉莎说,“你答应一句话就够了。”
这以后他们便友好地交谈,一边在森林里漫步,最后莉莎说:时候到了,他们才分手。
亚历克赛一个人留下来,他弄不明白,为什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姑娘只见面两次就拥有了操纵他的力量。跟阿库琳娜的交往对他来说具体一种新奇的魔力,虽然这个古怪的乡下姑娘的指示他感到是个重负,但他脑子里从没闪现过不履行诺言的想法。亚历克赛虽然手上戴了迷信的戒指,虽然跟人有过秘密通信,虽然有过阴郁的绝望情绪,但他实际上倒是个热心肠的好青年,有一颗纯洁的、能感受纯贞喜悦的心。
倘若放纵我的笔听它写下去,那我一定要不厌其详地描绘一对年轻人如何相会,他俩互相倾慕之情和信赖之感如何与日俱增,他们做了些什么事,谈了什么话,等等;可是我心里明白,我的大多数读者绝不会分享我的这一番乐趣。一般说来,那类不厌其烦的描绘难免甜得腻人。因此,我就从略了。要言不烦,只说两个月还不到,我的亚历克赛就已经爱得神魂颠倒了,而莉莎也不亚于他,只是比他沉静点儿罢了。他俩只贪图眼前的快活,很少考虑将来。
从此永不分离的念头在他俩脑子里出现得够频繁了,但他们从不互相说破。理由很显然:亚历克赛不论如何钟情于可爱的阿库琳娜,但他总不会忘记自己跟这贫家闺女之间存在的距离;而莉莎呢,她看到两家父亲之间存在的宿怨,不敢指望他们有朝一日能够和解。此外,她的自尊心还暗中支使她存着模糊的浪漫的希望,但愿见到杜吉洛沃村的少东家跪在普里鲁琴诺村铁匠女儿的脚底下。突然,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差点把他俩的关系彻底改变了。
一个晴朗寒冷的早晨(我们俄国的秋天这种日子很多),伊凡·彼得洛维奇·别列斯托夫骑马出门去溜达,在这种场合他总是带着三条猎狗、一名马伕和几个手执响板的小厮。正当此时,格利高里·伊凡诺维奇·穆罗姆斯基也受到好天气的诱惑,吩咐套上那匹秃尾的牝马,骑上它在自己英国化的田野上驰骋。跑到森林边,他看到自己的邻人身穿狐皮里子的高加索外套,高傲地骑在马上,那人正等着打兔子,小厮们大喊大叫,敲打响板,把野兔从灌木丛中轰出来。如果格利高里·伊凡诺维奇能预见到这个不期而遇的情况,那他肯定会掉转马头走另一条道。完全出乎意料之外,他正碰上了别列斯托夫,发觉自己跟对方相距不过手枪射程那么远了。毫无办法。穆罗姆斯基本是个有教养的欧洲人,他骑马走近自己的宿仇跟前,彬彬有礼地向他表示欢迎。别列斯托夫回礼,同样热忱,仿佛被拴上链子的一头狗熊按照驯兽人的命令向先生们行礼一样。
正在这时,一只兔子从林子里蹦出来,在田里飞跑。别列斯托夫和马伕放开嗓门大叫,放出几条狗,自己则骑马全速跟踪追击。穆罗姆斯基的马从来没有上过猎场,受惊了,便狂奔起来。穆罗姆斯基平日吹嘘自己是个了不起的骑手,这时放马奔驰,私下着实高兴能借此机会摆脱掉这个令人不愉快的对手。但他的坐骑没有发觉前头有一条深沟,陡然猛拐到一边去,穆罗姆斯基坐不稳了。他被摔下来,重重地跌倒在冰冻的地上,他只得躺着,痛骂那该死的秃尾巴畜牲。那畜牲感到身上没有了骑手,清醒过来,立刻站住。伊凡·彼得洛维奇骑马跑到他跟前,问他摔伤了没有。与此同时,马伕抓住笼头牵来了那匹闯祸的马。他扶着穆罗姆斯基跨上鞍子,而别列斯托夫则请他到自己家里去。穆罗姆斯基不能拒绝,因为他觉得自己欠了人家的情。这样一来,别列斯托夫便得胜回朝了,打了一只兔子,又抓来受了伤、几乎变成阶下囚的敌人。
两位邻居一面用早餐,一面非常友好地谈话。穆罗姆斯基请别列斯托夫借一辆马车给他,因为他承认,摔了一下,他已经不便骑马了。别列斯托夫送客一直到台阶下,而穆罗姆斯基邀请他明日一定去普里鲁琴诺村吃顿午饭(跟亚历克赛·伊凡诺维奇一道),要对方答应以后才肯离开。这一来,根深蒂固的宿怨似乎由于秃尾牝马的一惊而烟消云散了。
莉莎跑出来迎接格里高里·伊凡诺维奇。
“这是怎么回事,爸爸?”她惊讶地说,“为什么您脚跛了?您的马在哪儿?这辆马车是谁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