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通缉:小丫头,你被捕了! 作者:忆凌轩(红袖2012-08-19vip完结)-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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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迷中的花溪猛的被一阵阵尖锐的刺痛惊醒。她睁开了眼睛,看到那熟悉的,可怕的身影……在自己身边,给自己上药!
她的衣服都被脱下来了,一丝不挂的躺在他身边!
恐惧顿时如潮水般涌来,让她浑身颤抖:“魔鬼,不要碰我……”
见她醒了,他立刻按住了她的身体,“别动,留疤不负责。”
或许是因为太害怕,或许是因为实在没什么体力了,她乖乖的趴着,任由他沾着药水的棉签在自己的伤口上擦着。
但是不知他用的什么药,竟然这么的疼……她不禁发出低低的呻吟。
这药是会让伤口很痛,那是因为在消毒。痛了,才能让伤口更好的痊愈。
只是她的呻吟声根本没有停止的意思,反而越来越大声……她抱着自己的衣服,呜呜的哭泣。
这呻吟声怎么这么……这么像小野猫叫春的声音?或许是他多想了,但是他的身体顿时一阵阵发涨。
他面露尴尬。
她看到他尴尬的表情,以为自己痛苦的呻吟声,终于激发了他的良心,让他对自己有了些内疚。
那她就要他被自己的内疚折磨死!
“啊……好疼…真的好疼啊…啊…啊…”她不顾一切,放肆的大叫着。
这让他身体涨的更厉害了。本来***的她,已经够激起他的***了,再加上这叫声……
他好想吃了她,把他养了五年的丫头死死的压在身下,一点一点吃的连渣子都不剩!
“再叫把你吃掉!”印世佑伏在她的耳边,低声威胁。
花溪极度震惊,抬头对上了他的眸子,看到了他眸子里汹汹燃烧的火焰……
原来,是自己多想了,自己痛苦的叫声根本没有引起他的内疚感,反而是……反而是……
他竟然把她的叫声听成是……印世佑,果真是变态到极致了!
“好啊,你吃啊,我已经被你打的血肉模糊了,我就是一块猪肉,变成这样你也没胃口了吧!”花溪大声的抗议着。
印世佑狡黠的一笑,眸子变暗,“这可是你说的。”
然后,他竟然开始解自己的皮带,双眸就像野狼盯着可口的食物那样,幽幽的。他还故意把金属搭扣弄的叮当作响,让她吓的紧紧的抓住被单。
“你给我滚!给我出去!”她那被子蒙住头。
“好了别闹了,我给你把药涂完,我就走。”印世佑说。
背上接着传来一阵阵锥心的刺痛,但花溪却不敢再发出一点声音了。躲在被子里的她,压低声音哭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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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大。
肖清芳低着头,不敢面对靠在树旁的向俊仪。
“对不起,印总裁实在是太厉害了,他一眼就识破了我的伎俩,我没能把陶花溪带出来。但是我已经尽力了,为了这件事,我的好姐妹梅梅差点被***……所以…你能不能给我一个做你女朋友的机会?”
向俊仪毫不在乎的摇了摇头,带着嘲笑似的眼神,看着她:“当初我们说好了,事成了我才做你男朋友。你尽力有什么用,失败就是失败了。你那个好姐妹真可怜,跟在你这种蠢货身边。”
然后,他把手往口袋里一插,转身就走。
“喂!”被他这样的讽刺,她也丝毫没有怪他的意思。可是,也没有勇气追上去……
*
两个星期后。
印世佑每天都给花溪擦药。药虽然会让她很痛,但是也她伤口愈合的很快。
正午的阳光照在身上,暖融融的。花溪穿着宽大的睡衣缩在沙发里,透过眼前的大片玻璃窗,看着窗外的世界。冬日的阳光,没有一点攻击性,洒在哪里都是闪闪发光的。
几只小鸟飞了过去,转眼间不见了踪影。
印世佑已经两个星期没有让她出门了。如果能有小鸟的自由,她想,要她付出什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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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想出去?”熟悉的男声从身后响起。
花溪回头,看到印世佑穿着居家的灰色运动衫,端着咖啡,看着她。他也有整整两个星期没有出门了,说是要留在家里照顾自己,其实……他是怕自己跑掉吧?
不过,对于时间非常宝贵的浩瀚总裁印世佑,整整两个星期不去上班,浩瀚一定损失惨重了吧?
她皱了皱眉。今天的自己怎么如此莫名其妙,竟然担心起他来。
“二叔,我想出去。我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花溪低低的说。她知道自己很没有骨气——自从他对她动了家法之后,她一直都很怕他。
“你想去哪?”印世佑竟然没有一口回绝。
就在这时,管家进来对印世佑说:“先生,叶小姐来了。”
叶莎莎,他的女朋友!花溪嗤笑了一声:这个叶莎莎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印世佑从来都不会把女人带回家来,她竟然不问问他,就直接找上门来了。
可印世佑瞥了花溪一眼后,竟然语气平静的对管家说:“把她带进来吧。”
这…这…花溪的心里突然像有十几万只蚂蚁同时在爬一样,难受的不得了。印世佑…。他难道对那个叶莎莎是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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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未到,妩媚的声音就抢先冲进了屋子:“世佑,我都要想死你了……”
接着,叶莎莎快步走到印世佑的身边,扯住他的衣角,“你怎么两个星期没去公司啊,公司现在都乱成一锅粥了……两个星期了,我实在是太想你,只好到你家来找你了……”
而印世佑的心思却不在叶莎莎的身上。他用余光瞄了瞄在一旁的花溪——她满脸是鄙夷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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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还不叫人,怎么这么没礼貌。蔺畋罅晓”印世佑略带责备的语气,对她说。
“啊?”花溪愣住了,“二叔,我叫她什么啊……”
叶莎莎撒娇似的推了印世佑一把,然后对着花溪说:“叫二婶好了。”
二婶……
为什么这两个字会像深海炸弹一样,炸的花溪的心里一阵阵的痛崆。
为什么这两个字会这么难说出口?
“二……二……”花溪成了结巴。
见到花溪如此为难的表情,印世佑的心底闪过一丝快意。他说:“算了,叫叶小姐吧。哦”
“叶小姐,好。”花溪说。这话可比那个二婶要好说多了。
见到“二婶”变成了“叶小姐”,叶莎莎的表情显然有些不快,但是却被她很快掩饰过去。她嬉皮笑脸的问印世佑:“为什么你这么久都不去公司啊?”
“我家的小狗不听我的话,我惩罚了它一下,结果过了头,所以我只能在家照顾它两个星期了。希望它以后能乖一点吧。”印世佑浅浅的坏笑着。
“你……”花溪在一旁听的咬牙切齿,却最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在把她比作小狗!
印世佑浅笑着欣赏她着急的,想说话又说不出来的表情。
“不会吧,就为了照顾一只小狗,你就在家待了两个星期?世佑,你实在太菩萨心肠了,如果是我,早把那只狗丢到外面让它自生自灭算了。”叶莎莎说。
印世佑听了,带着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花溪,然后狡黠一笑。
“切…”花溪轻哼着扭过头去。
“那你的小狗伤好了吗?世佑,能不能带我出去玩玩啊,我好想再跟你出去……”叶莎莎撒起娇来,像个孩子一样扯着印世佑的手臂来回的摇晃。
花溪看着她都觉得恶心做作,但是他居然轻轻的移开她的手臂,说:“好啊,你想去哪里?
连叶莎莎自己都没有料到他竟然答应的如此爽快。她连忙讨好的说:“随便,都可以啊,带我去哪里我都愿意。”
看着他们郎情妾意的,花溪实在受不了了,也不知是不是脑袋短路了,竟然走到他们中间,说:“我也要去!”
“你……”叶莎莎心里在想,这个侄女也太不懂事了,怎么就要做电灯泡呢。她为难的说:“这好像不太方便啊……”
“随你。”印世佑瞥了她一眼,说。
“我先上去换衣服。”花溪说完,急匆匆的上了楼。
*
在花溪的房间。
红的,绿的,各种各样的衣服都被她翻出来扔在了地上。她一边挑选,一边不服气的自言自语:“不就是长的好看一点,胸大一点,会发嗲一点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挑中了一件华丽的小礼服,还是以前参加舞会时印世佑给买的呢。她拿着礼服在身上比划了好几下……现在才发现,这个礼服还真漂亮。
“不准穿这个去。”后面传来印世佑的声音。
“为什么!”花溪火大的转身,不满的看着他。什么时候,连她穿什么衣服他都要管一管了?
“我说不准就不准。”印世佑蛮横的拿起一套衣服扔给她:“穿这个去。”
花溪接过来一看:厚厚的运动衣加运动裤,运动鞋。把这一身穿上,绝对远看像一个球,近看像一个驼球。
“我才不要穿这个,大不了我不去了。”花溪把衣服重新扔给他。他是故意的,一定是他嫌弃自己去做他们的电灯泡,所以才故意要把自己打扮成这个样子,让她在叶莎莎面前出丑。
现在才说不去,早就来不及了。印世佑的嘴角微微扬起:“是你自己换,还是我帮你换?”
还是我帮你换……这,算不算赤。裸。裸的调戏?
她知道他的命令不能违抗,只能妥协:“你出去,我自己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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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斯莱斯轿车上。
花溪独自坐在副驾驶坐上,透过车镜看着坐在后座的印世佑和叶莎莎。
叶莎莎还真是个美人啊,浑身皮肤都白皙,半透明,大大的双眼,优雅的气质让身上那件宝蓝色的小礼服更显名贵……花溪知道自己再怎么打扮也比不上她,但是印世佑也不能这么欺负自己啊,让自己在她面前穿成这样……
不一会儿,车子停在了一个马场门口。花溪透过铁栅栏,看到一条条弯曲的马道,还有一些人在骑马,有的慢优悠的,有的则在狂奔。
叶莎莎本以为印世佑会带她去什么名贵的餐厅,或者是百货大楼,电影院什么的…可是眼前的这一切,顿时让她花容失色:“世佑,怎么来这种地方?”
“怎么,你不喜欢吗?”印世佑扭头,对她温柔一笑。
“当…当然我喜欢。”叶莎莎露出讨好的表情,“可是我今天穿的不方便,不能骑马啊…”她把裙子往下拉了拉。
“没关系,你看着我们骑好了。”印世佑说。
花溪听到他的话,心中的酸水又冒上来几分。他想跟谁骑马?难道他在马场还有相好的?
印世佑拉着不满的叶莎莎下了车,花溪也下来了。叶莎莎一闻到马场的气味,就受不了了,捂着鼻子准备走远:“世佑,不好意思,我对马味过敏,对草籽过敏,对石子过敏……”
“我扶你去一旁坐坐吧。”花溪扶住叶莎莎的手,想跟她一起离开。她不想看到印世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只能眼不见为净。
可是她的手臂瞬间落入了他的大掌,接着是他邪魅的声音:“你走了,谁陪我骑马啊?”
花溪一愣,原来刚刚他说的“我们”,竟然是指自己和他!
她的手,不由自主的离开了叶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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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跑道上。
花溪笨拙的骑在马背上。骑在另一匹马上的印世佑,紧紧的抓着她马的缰绳,小心的控制着它。
走的好慢啊,花溪都感觉这不像是骑马,而是遛马。这地方青山绿水的很是漂亮,天空也像宝石一样的蓝,是一个约会的好地方,只是…只是身边的人不是男朋友,而是二叔。
一匹匹马在主人的驱使下从身边飞驰而过,花溪的眼神追随着它们,直到它们消失。
“怎么,很羡慕?”印世佑看出了她的心思。
“它们自由自在的,我当然羡慕了。”花溪看他的眼神有些哀怨。
“想不想狂奔一回?”印世佑嘴角那深不可测的笑容再次浮现。
“想啊。”
他牵动缰绳让马停下,下马后走到花溪的面前,把她抱了下来,然后猛地把她拦腰放在自己的马背上。
他上了马,扭了一下马屁股,马就狂奔起来!
拦腰趴在马背上的花溪,顿时感到胃里翻江倒海。随着马的狂奔,她也随之上下颠簸着,好像随时要被甩出去一样,好恐怖!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印世佑要这样对待她!
“二叔,放我下来吧,我很难受很害怕!”她死死的抓住他的衣角,就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他低头,饶有兴味的欣赏着她的狼狈。现在两人的姿势和动作,他感觉自己好像民,国时代强抢民女的大军阀,把女人拦腰按在马上抢走。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捉弄她已经成为了他生活中一个很大的乐趣。
“还羡慕那些马吗?”他带着玩味的笑容,冷冷的问她。
“我不羡慕了,我再也不羡慕了。”她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被颠出来了,只能有气无力的求饶着。
又狂奔了两圈,印世佑才舍得把她放下。出了马场之后,花溪已经晕的不成人形,靠扶着墙才可以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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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场外一旁的座椅上,花溪看到了等着的叶莎莎。她满脸的堆笑也无法掩饰住她眉宇间的不悦——跟自己的男朋友出来约会,结果只能在这里干等,恐怕是个人都会不悦的吧。
但花溪敢打赌,如果她知道刚刚在马场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恐怕就不会这么不悦了。看着她依旧华丽的衣服和精致的妆容,花溪真的好羡慕她。自己早被印世佑摧残的不成样子了。
“世佑,你终于出来了,我好饿哦!我们去法式餐馆吃鹅肝好不好啊?鹅肝马上就要被禁止了,以后可都很难吃到了呢!”叶莎莎迎上去,发着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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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花溪脑子再次短路,抢在印世佑前面,尖叫着反对。蔺畋罅晓法式餐馆里那暧昧的气氛,***的灯光……这让如此狼狈的自己,怎么在这两个金童玉女之间存活!
“那你想吃什么?”印世佑抚了抚她乱遭遭的头发,说。
“我……我要去……”或许是潜意识里就要跟叶莎莎作对,花溪环顾了四周,然后指着离马场不远的一家小饭馆,“就去那里吃好了。”
“什么!”叶莎莎的表情好像如临大敌,看着那个餐馆,“大小姐,我还从来没有去过那么破的餐厅呢。你还是陪我们去吃法式鹅肝吧,真的很好吃哦……”
那一个“我们”,让花溪的心里再次非常的不悦崆。
印世佑却没有理叶莎莎,而是轻轻的把花溪带入怀里,语气尽显宠溺:“好,就去那个餐馆。”
“不会吧?”叶莎莎两眼一黑差点要跌倒。
在餐馆的一个包间内,一旁放着的是烤肉的铁架子,油油的,好多各种品种的肉都被穿成串子架在上面,印世佑时不时的翻动一下,撒点孜然哦。
叶莎莎从来没有吃过这种类似路边摊的烧烤,那绝妙的滋味让她几乎不能自持,也不顾及什么淑女形象了,把那些肉串一串一串的往嘴里塞。
“好好吃啊!这东西不知道要比鹅肝好吃多少倍呢!我甚至觉得我这小半辈子吃的都是些没味道的东西。”叶莎莎说。
看着叶莎莎那夸张的样子,印世佑有些惊讶。这个女人跟了她两年了,这两年他们都在演戏,他永远都不会让她知道他在想什么,她在他面前也永远都带着沉重的伪装。
而现在她急不可耐的样子,就像一个小孩遇上了她最爱吃的东西。虽然他永远不会爱上她,但是她现在的样子,真实的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