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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媚惑的季节-第3章

小说: 媚惑的季节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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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随便逛逛,倒是我男朋友说他过一阵子打算换部新车。”韩锦丽故意露出甜蜜幸福的微笑,并且把身体攀附在男友的臂膀上。男人故作潇洒地扬扬嘴角,努力要装出轻松自在的神情,却不肯光明正大地把眼神和金薇亚接触,只是热心地在女友面前,卖弄他从汽车杂志上所获得的普通常识:“你知道这种车的涡轮增压引擎设计,最大的特色是什么吗?那就是……”
  金薇亚面无表情地听男人讲那一堆跟买车无关的废话,她毫不留情地打量男人垂斜的瘦肩,眼里几乎忍不住要喷出鄙视的火花,她赶紧调适自己的情绪,挺直腰杆,敬业地跟随在韩锦丽和她男友的身边。有一会儿她忍不住回头,正好瞥见了先前的客户李先生,李先生已经离开展示场,正和萧淑贞坐在签约桌前,填写订车单。金薇亚除了暗自叹气之外,只好把一肚子怨气,用来紧紧跟住那对破坏她到手业绩的情侣,她那亦步亦趋、如影随形的冷漠,终于逼使那对情侣,识趣地表示要离去了:“金薇亚,很抱歉,我们还有事,要先走了,改天有空再来看你,拜拜!”
  “谢谢光临,请慢走!”金薇亚用职业化的声调送客。韩锦丽前脚还没走出汽车公司的大门,金薇亚后脚却已快步退离展示场,转身踏进二褛的业务办公室。
  已经接近晚班的下班时刻,办公室里没有其它人,只剩下业务主任…叶千钟,独自坐在那里,无聊地玩着桌上的原子笔。叶千钟是个宽肩高腰的男人,他的头发吹整得很帅气,衬衫烫得笔挺,领带上别着镶有人工宝石的领带夹。虽然他天生一张粗线条男性化的脸
  唇型略厚,牙床结实,鼻梁像马鞍,眉骨高隆,眼睛不大,但是他的眼神却相当潇洒迷人。此刻叶千钟的眼睛,正因为看见金薇亚,而散发出温柔的光芒。
  金薇亚接收到叶千钟深情的凝视,她喜欢叶千钟宽阔挺拔的肩膀,每回看见叶千钱的肩膀,她的心窝就会泛起一股微酸带麻的暖流,于是她不由自主也回报给叶千钟一个难以自拔的眼神,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缠绵交会。然而金薇亚的心头,毕竟还残余着刚才被韩锦丽激发的无奈,因此原以为已经自我调适过的冷漠心绪,在遇见叶千钟的关注眼神之后,就好比冷雾遇见热气流,阵阵无奈都化做辛酸与委屈。
  “怎么啦!受委屈了?”叶千钟雄浑磁性的嗓音,像一张温暖的网,漫天洒下用柔情编织的关怀,总教金薇亚感到难以遁逃。
  事实上,此时此刻的金薇亚,多么想拋开一切顾忌,投身在男人的臂弯里,享受被呵护的滋味。但是她不确定男人是否乐意看见她的脆弱无助。在都市文明生存的竞争压力下,谁不希望自己身边的亲密伙伴,能够拥有超强的意志力和人格特质,懂得收拾自我的情绪垃圾,而不连累别人,谁有能力再去背负他人的情绪包袱?金薇亚了解,这时候自己更要坚强,绝不能退化到传统妇女的落后心态里。于是她把一朵甜蜜的微笑,装饰在脸上,轻声说:“没什么!只是希望赶快下班……”
  叶千钟露出会意的笑容,正想移动脚步凑过来说句贴心话,忽然察觉有人上楼的脚步声,两人于是赶紧把视线分开,各自假装忙着开抽屉,或低头找东西。进来的人是萧淑贞,她原本边上楼边在心里盘算着这个月的业绩,脸上因此露出得意的笑容,看见金薇亚,她忽然想起先前抢人家客户的事情,或许是有点心虚,于是她故意走到金薇亚面前,假装聊天以便试探金薇亚的态度。
  “薇亚,刚才那位红衣小姐,是你很热的朋友吗?”萧淑贞似乎有点明知故问。
  “不熟,只是以前高中的同学,我连她的名字都忘了。”金薇亚谨守着职场生存法则…人情留一线,日后好见面,所以她的态度虽不热络,但也没拒人于千里之外。
  “有机会你可要警告你同学,她那个男朋友真是非常可耻曰你知道吗?那个人是我们公司的常客,每隔一阵子就会带不同的女朋友来看车,他跟每个女朋友都搂搂抱抱的,一副很亲热的样子,奇怪的是,每个女人听他臭屁,也都听得很陶醉。”
  “人家长得帅,有女人缘嗽!”金薇亚心里冷笑,嘴里却故意说。
  “长那个样子也能称为帅?我看是他的衣服帅,根本不是人帅!”
  “或许人家成就高,有钱也很吸引人。”
  “说到他的成就,还真是扑朔迷离,每次他给人家名片,上面印的职业头衔都不一样,反正自己印名片也花不了多少钱,有一次我还听说他爸爸是有名的企业家
  “真的吗?”
  “什么真的假的,谁知道,反正现在这个社会,满街都是企业名人的亲朋好友,几乎是高官名人的儿子满街跑,平民百姓的儿子反倒成了稀有动物!”
  人家说台西人…民风镖悍,金薇亚觉得这个来自云林的萧淑贞,不但抢业绩的手段厉害,连说话也是伶牙俐齿,让人不得不惮忌她几分。平常不但金薇亚处处提防她,就连叶千钟这个业务主任也不敢招惹她。自从上回金薇亚听麦玉霞提到,公司里有人知道她和千钟的事,金薇亚嘴里虽然说不相信:心里可也暗暗留下怀疑。
  她心不在焉地敷衍着萧淑贞,想找个空隙逃离,谁知萧淑贞却喋喋不休说个没完。虽然萧淑贞只比金薇亚年长一岁,但是她说起话来却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能耐
  绵绵密密、滔滔不绝,不但不必停顿休息,似乎连换气也不用,这会儿她已经从韩锦丽的男朋友那件事情上,讲到了现代婚姻的悲惨现象,她一口气连讲了五、六个不幸婚姻的例子——丈夫外遇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传染病,老婆捉奸的手法也正在翻新改进当中,她觉得现代人的婚姻乱象就是出在: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女人封别人的丈夫特别感兴趣!
  金薇亚外表虽然镇定,内心欲如坐针毡,她想转头看千钟,却又怕萧淑贞发觉,一时之间进退维谷,两头煎熬,不知道该怎么下场。幸好叶千钟及时站起来,假意看表,提醒萧淑贞该下班了。叶千钟先行离开,临走前,在楼梯口躲过萧淑贞的注意,迅速和金薇亚交换一个默契的眼神。随后金薇亚也匆匆和萧淑贞道别,开车离去:
  夜都市的街灯,像一朵朵盛开的水银花,霓虹诸彩把夜幕装饰得彷佛繁花季节。金薇亚开着车,宛如游春的少女,她忘了回家的路,半途转向,热情驰往一栋闹中取静的大楼前,她暂时停车,踩着陶醉似梦的步伐,来到叶千钟瞒着家人,偷偷租下的套房。
  叶千钟在套房里,早已等得急切切,金薇亚还没伸手按电铃,叶千钟早就迫不及待将她迎接进丢。男人的手像铁箍一样,紧紧揽住金薇亚的腰,将她按入怀里
  嗅着她的发香,摩击她的脸庞。金薇亚放软身子,紧贴着男人的胸膛,聆听男人生命的心跳声,感受他坚实有力的臂膀……
  忽然,男人淘气地放开她,盘腿坐在床上,装出一脸严肃,模仿电视上古代皇帝说话的语气:“说!你到底是不是朕的爱妃:“
  “启禀皇上,我的确是您的爱妃,皇上为何怀疑?”金薇亚也模仿古代女人的柔弱声调。
  “既然是朕的爱妃,还不赶快过来服侍朕!”叶千钟说完就大剌剌往床上一躺。
  金薇亚假装怯怜怜地服命令,她跪在床前,帮男人解开衬衫、脱下袜子,她把男人的袜子高高抬起,故意假装嗅了一下,然后捏着鼻子,用可怜兮兮的腔调说:“启禀皇上,你的袜子呼臭……”话还没税完,就忍不住璞嗤笑了出来。
  “大胆妖女,竟敢批评朕的龙袜,该当何罪?”叶千钟也忍不住笑出来了。
  金薇亚喜欢玩这种假装的游戏,这是叶千钟发明的游戏,因为是假装的,所以两人可以卸下面具,像天真的孩童一样,肆无忌惮。薇亚常被千钟逗得笑疼了肚子,千钟懒洋洋地躺在床上,薇亚在他背上轻轻槌了几下,撒娇地骂了声:“懒虫!”
  千钟转身反扑,用身体的重量压住薇亚,两人的目光剎那间交缠在一起。男人的舌头像一条饥饿吐信的蛇,迅速滑入薇亚薛彩的嫩唇里,并且贪婪地吸吭着她丰胰的恫体,男人的指尖狂乱地探触,拨开她颤动的欲火……。终于,男人幻化成一头呼吸急促的兽,奔驰在欲梦的深渊里,享受倾泄的激昂快感。最后,男人汗水淋漓地从她身上移开,金薇亚躺在那儿,像一张静止的网,高挂在无限伸展的世界里,空空洞洞,网不住一只具体而坚实的飞虫。
  “今天晚上萧淑贞竟然抢我的业绩。”金薇亚躺在男人身边,静静凝视着天花板,好一会儿才开口说话。
  “嗯?”叶千钟有点疲倦,他好象在思考着什么,却又迟迟不见下文。
  “我觉得公司的女同事,似乎都对我不太友善,有时候我看见她们聚在一起钢寂私语,不知道在谈什么,我一靠近,她们就散开,你认为她们是不是在批评我?”
  “别胡思乱想!还不是因为你长得漂亮,她们嫉妒你。我曾经在一部电影里面,听过一句很有智能的名言
  十个女人有九个是长舌妇,另外一个是哑吧!”
  “工作无聊压力大,也许我应该辞职,换个新环境,以免得了职业倦怠症。”
  “如果你把工作当作是一种磨炼,就不会想那么多了。当初我刚进公司时,曾经遇到一个暴发型的客户,那时候我还没买车,拜访客户都骑机车。那天晚上,我骑了一个多小时的机车,好不容易才找到那个人的家,不料,双脚刚踏进他家的大门,就被那个暴发户横眉竖眼骂了一顿,说他为了等我,吃饭吃得好紧张,他问我懂不懂什么叫做吃饭皇帝大?我忍气吞声,拚命道歉:只差没跪下来向他赔罪而已……”叶千钟嘴角浮现自我解嘲的苦笑。
  “这个社会真是不公平,凭什么有些人光是卖一块地,就变得那么有钱。”
  “你不要这样说,你忘了我们家也有很多土地,等将来变更为都市用地,我也会变成有钱人,人家说风水轮流转,到时候换我也来发发虎威,给别人脸色看,你觉得怎么样?”
  “太好了!到时候你可别忘了我。”
  “怎么可能忘了你,有朝一日,等我变成了有钱人,你就是有钱人的老婆,哦!不,有钱以要后尊称为夫人,你喜欢当夫人吗?”
  金薇亚听得心花怒放,千钟的话,虽然属于说笑性质,但却很能取悦她,她不想让男人发觉她太多的内心秘密,于是笑着转移话题:“后来那个暴发户有没有买车?”
  “那当然!我牺牲尊严陪她泡茶,总他发表了两个多小时的牢骚,他才在合约书上签名盖章,终于让我卖出了一部车。你知道吗?那天深夜回家的路上,我经过一片竹林,抬头着见天边挂着一轮又图文大的月亮,忽然想起自己为了谈生意,连晚饭都忘了吃,那一刻真是又累又饿,加上天气很冷,寒风吹得我的脸部发麻了,我忽然很想哭,你知道我怎么做吗?”
  “把合约书撕掉?”
  “我才没那么笨。我一边骑机车,一边对着月亮放声痛哭,有时候还用力喊骂,幸好当时路上都没人,要不然人家一定以为我疯了!说真的,这辈子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晚上的竹林月色……”
  千钟的眼神是静止的,语气也不激动,在他看来,回忆只是回忆,也许他还纳闷自己为什么要对这件事感伤?他以为男人天生是要接受各种磨炼的,至于磨炼的意义是什么?他极少怀疑,只是坚信磨炼可以使男人变得更像男人,就像当兵一样,他很以自己曾经在宪兵队里服役为傲,他怀念宪兵制服,因为他喜欢感觉自己像个雄纠纠的男子汉。虽然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经常得向客户鞠躬,但是他深信这就是一条磨炼的道路,将来等他升为经理,就能拥有一个受社会肯定的职业头衔,这对男人而言是很重要的,成功的定义也就是在这里。
  薇亚凝视着男人的脸,她想象男人在月色中狂奔吶喊的景象,内心忽然泛起一股怜惜的心潮。那心潮,最初只是涓涓细流,后来激荡如海,幻化成波涛汹涌的巨浪,剎那间席卷了她。她强烈感受到自己必须立刻抓住什么,否则就要被心海里那般黑色漩涡吞蚀掉了,于是她俯身探索男人的唇,挑逗男人的驱体,并且把淋漓的汗珠滴落在男人的胸口,她缝绪着男人的坚毅能量,用来抵挡内在空虚的浪潮,要男人把生命倾注在她空洞的深处……
  金薇亚终于精疲力竭,娇喘着滑离男人的身体,软疲躺在男人的臂弯里。当她恢复正常呼吸之后,她起身在镜前穿回衣服,其实她愿意彻夜厮守着男人温热的身体,不想匆匆离去。然而,只要一想起母亲…母亲是她生命中最脆弱的部分,无论如何她都不能把母亲的感受弃之不顾,或者说,时机尚未成熟,她也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吧!所以目前只能选择当个夜归的女儿,千钟不也是这样吗?
  “千钟,你休息,我先回去了!”薇亚站在床边轻声说。
  “今晚留下来陪我吧!”千钟睁开疲倦的眼睛。
  “你敢不回家吗?”薇亚略带挑垃地间。
  “如果你肯留下来,我就不回家!”千钟的语气似乎很认真。
  “算了!还是等时机成熟以后吧!目前我还不想跟我妈决裂,她对我恩惠太深了,我不能辜负她。”薇亚的眼角里有着一丝自我解嘲的无奈。
  “你对我的恩惠也太深了,我绝对不能辜负你……”千钟说着便下床,从背后紧紧拥抱着薇亚。
  薇亚喜欢这种深情依恨的感觉,爱情能使彼此的自我知觉强烈扩大,相对于两人之间的外面世界,就会变得渺小失真。男人的迷恋让薇亚感受到自己的存在竟是那么重要,那么无可取代,这不就是刻骨铭心的爱情滋味吗?薇亚转身在男人的耳畔轻轻嚷语:“千钟,你知道吗?我好期待不必躲在黑暗中,当你的秘密情人,我渴望走到阳光底下,让我们的感情受到光明正大的肯定。”
  “我知道你受委屈了,我一定会想办法弭补的!”千钟的语气里夹杂着无限的怜惜与自责。
  薇亚仰起脸来,透过蒙陇的泪光凝视千钟,千钟急忙要帮她擦去眼角的泪痕,薇亚握住千钟的手,轻叹着阻止,她要千钟记住她挂泪离去的模样,但是不明究理的千钟,却满脸疑惑。薇亚故意在深情的泪光里,留给千钟一个凄楚的微笑,然后立刻转身离去……
  回家的路上,薇亚在汽车里,自己擦干了脸上的泪痕,她边开车边又想起麦玉霞的话…关于公司里有女同事,打电话向母亲告密的事。这几天她反复思量,虽觉得不无可能,但就是有一个疑点让她想不透:以母亲的脾气,若是证据确凿,早就和她摊牌了,哪有可能忍到现在还不发作?因此这件事就她判断,极可能是母亲编造证据,骗麦玉霞来套她口实。她有点后悔那天在咖啡坊里,因为一时心急而告诉麦玉霞那么多事情,不过,麦玉霞的为人,她当然是信得过,她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这么多年来,麦玉霞总是遵守两人之间的默契,从来没有背叛过她。虽然她有点不服气,但也不得不承认,像麦玉霞这样的人,无论是真清高还是假圣女,反正她做事情非常小心谨慎,连别人考虑不到的地方,她都会设想得很仔细,像这样的人,当然不会出卖她的秘密。所以金薇亚决定…疑点只是疑点,只要不轻易招认,疑点就成不了事实。如此一来,就算精明如母亲,想必也拿她无可奈何。
  金薇亚把车停在公寓楼下的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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