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飞翔 作者:[英]维多利亚·贝克汉姆_2-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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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而那个年轻女士正是我。
我记得有一年圣诞节,电视里播放的某个片子里正在进行枪战,她转向外公,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好像她要溺水了一样,说:“那个拿枪的男人。他要打死我。”她非常、非常害怕。
妈妈也被弄懵了。我记得在厨房里,她正在做着礼拜天的晚餐,显然很紧张,也很沮丧,外婆坐在大厅里已经神志不清了,我正在问妈妈事情;很简单的事。而她说:“哦,我想不起来了。”因此我说:“你怎么变得像外婆一样。”
她一下子哭了起来。要知道我正在谈论的可是她的母亲。而那时我想,你哭什么呢?你为什么这么沮丧呢?现在我才明白。她显然过分担心她自己也会这样,因为在这个家族里老年痴呆症迅速蔓延,不断蔓延。年轻的时候你根本意识不到你在说什么。
雷恩学校设置的是三年制课程。第一年,我住在爱普森的一个人家里,常常在每个周末回家。正如我喜欢每天都练一整天的舞蹈一样,我同样多地盼望着周末。我呆的那一家很好,但是,这和在家不一样。一些小事情,比如他们吃的那种饼干,甚至那种炸鱼条和早餐的麦片粥我都不习惯。
我只有一个真正的朋友,萨拉·斯图亚特,一个留着长长的金发、很漂亮的爱尔兰姑娘。但是朋友不多并不特别困扰我。我习惯了。当我看到一大群女生在一起,傻笑、抽烟,我当然不想成为她们当中的一员。我惟一想做的事就是训练。我从来没有忘记克里丝廷·莎士比亚的话。“如果想有所成就就得刻苦训练。”我会有所成就的,你就等着吧。
天赋的不足我用刻苦训练来弥补。早起对我来说从来不是难事,我总是在上课前一小时就到了练习室,在那些最受青睐的学生收拾好东西结束一天的训练后,我总是最后一个离开训练房。
在其他任何一个学校,这本来已经足够了,但是,在雷恩,要想真的出人头地、出现在所有的演出中而且能被看到,你必须是最受青睐的。而校长贝蒂·雷恩从来不隐瞒谁是她最喜欢的学生。我不在其中。在跳舞、唱歌或是戏剧表演方面,我从来都不是最好的。我的憾事在于太胖。那时,我一定有140 磅,更有可能是168 磅,而不是140 磅。但是,我并不是那么在乎。有些女生总是唠唠叨叨地谈论卡路里等等,但是我通常什么都吃:玛司条、麦当劳、土豆条。我吃巧克力,能吃得耳朵里都冒出巧克力来。也许我有了一点双下巴,但是,我终于有乳房了。对此我特别高兴。我的男朋友也高兴。
有资格说“我的男朋友”感觉真好。
“这个周末你想做什么,维多利亚?”
“和男朋友约会。”
好的,这就去了酒馆,和他的朋友一起看足球、整晚做猜谜游戏。关于四五十年代的音乐剧我不了解的,我可以记在啤酒杯垫子上。
我们经常去哈洛,马克和他的家人生活的地方,大部分时间都泡在这个酒馆里,“哈洛作坊”酒馆。
马克所接受的教育和我完全不一样。他的父母比我的父母年纪大得多,是地道的伦敦东区人。无论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酒馆、参加宴会或是跳舞,他妈妈总是坐在那儿喝啤酒,而他爸爸坐在吧台边。尤其是他父亲,情绪波动得可笑。
我从来没有和他们相处得特别和睦,他的妹妹总是怀有敌意。她经常看到我穿着短裙子之类的衣服出去,接着就品头论足。她更属于那种明智地穿上长裙和开襟羊毛衫的类型。甚至当我块头更大的时候,我也总能穿着短裙而不遭人议论,因为我有修长的腿。
我们开始约会以后好几年,他们家发生了一些激烈的争吵。这与我无关,但马克没有地方住了。
我妈妈一直都喜欢他(“这么好的一个男孩儿,维多利亚。”)并且热情欢迎他。一星期中我离家住在爱普森期间,他就睡在我的房间里。我妈妈为他洗衣服、熨衣服,给他做饭。
我在雷恩的第二年,我父母在爱普森买了一套公寓。接下来的两年我和另外三个女生就住在那儿,她们都付给我爸爸妈妈房租。我可以选择我自己喜欢的那种麦片粥(弗罗司蒂牌)以及我自己喜欢的那种饼干(马克斯& 斯宾塞公司产品),但是,我一点也不比以前开心。我的体重越来越明显地成了问题。
虽然我告诉每一个人我有男朋友,但是我认为没有人会相信,因为他从不来看我。在电话里我几乎要哭了,恳求他开车来看我。爱普森没有多远——沿25号公路只要大约一个小时——又不要穿越伦敦。而我回家就要乘火车,真的很复杂。首先乘火车到维多利亚,再乘地铁到金斯克罗斯,再乘另一班火车到俄克伍德,接着得有人到车站接我。
有一个周末,天在下雪,所有的火车都停开了,因此我无法回家。我乞求他来,但是他没有。公寓里的其他女生都出去或者回家了,我不知道怎样度过这个周末。我买了一瓶酒和几罐子桃子,然后整晚都在挤粉刺,一个劲地哭啊、哭啊、哭啊。
他说他没有钱买汽油。虽然他被迫离开家,但是,他仍然为他父亲的公司做事,而且他没有付给我妈妈任何房租。
我对他说:“问一下我妈妈,她会借给你买汽油的钱的。”但是,他还是不肯来。挣钱的可不是我啊。我的看法是,上大学是我的选择,所以,每次我妈妈或爸爸给我钱的时候,我都不肯接受。
我不知道马克怎么了,但是,当别人不注意他时,他就绷着脸。你甚至都不知道什么会让他开口。他会生闷气,几天不跟我说话。就在我十八岁生日前,我们都去滑雪。很多人一起去,总共大约有三十个人住在瑞士的一家旅馆。彼得和玛丽·费德斯通,我父母的朋友,邀请了一些我们不认识的朋友。我们认识他们的孩子达尼爱拉和玛丽亚—露易丝,但是,那些朋友家的孩子大不一样。他们相当富有,都很漂亮,总是穿着昂贵的名牌服装,比如法国的纳夫—纳夫和唐瑭。
我和妹妹从来没有那样的衣服。自从我到雷恩,妈妈给我钱让我自己买衣服,但是大部分我都直接存进了银行。生活在牛仔裤、紧身裤之中,花钱买衣服似乎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妈妈总会买一些零零碎碎的衣服让我惊喜一下,比如从“顶级”商店或“多萝西帕金斯”买一些她认为我会喜欢的短小的上衣。
虽然我不记得在瑞士曾对妈妈说过什么,她肯定注意到我有点羡慕地看着这些富家子弟的着装,因为我们回去以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去为我们每人买了一件唐瑭羊毛开衫。我的那件很厚,浅橙色,前襟嵌花,后背上没有图案,只在上面绣着唐瑭的商标。露易丝那件是紫红色的,又带点蓝色。为了让我、妹妹、弟弟得到什么,妈妈愿意倾其所有。
那件羊毛开衫是我曾有过的第一件可以称之为“名牌”
的东西。我有过一些有牌子的衣服——像我从科文特蔬菜花卉市场的菠萝舞蹈厅买的紧身裤、T 恤衫之类,但不是名牌。
我不能说那是我迷恋服装的开端,因为不管人们怎么写我,我从来就没有迷恋过服装。但是,突然,我意识到你可以得到好东西,而且有了好东西大不一样。
滑雪归来时,我发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虽然我们比大部分认识的人更富裕,但是,和玛丽亚… 露易丝的朋友们相比,那就不算什么了。我记得有一个女孩儿养了一些马。她已经毕业了,不想工作,因此,她的父母就让她整天照看马。
我以前认为,上帝,多幸运啊。现在我不那么想了。
他们不仅有昂贵的衣服和昂贵的化妆品(迪奥与瑞美尔牌),他们还有昂贵的汽车,“高尔夫”CTIs或者法国“标致”205s。 一个男孩儿有一辆“保时捷”,而我的车是一辆已经失去了往日光彩的“菲亚特—尤诺”,这是我爸爸妈妈为我的十七岁生日连带着驾驶课一起买的。但是对我来说它比十辆“保时捷”还要好,因为这是我自己的车,我就是喜欢它,虔诚地为它清洗。车身是红色的,里面是棕色。为了让它看上去更活泼,妈妈把毂盖和后视镜也漆成红色,车身侧面漆上了银色的条纹。它还有红色的天线、红色的顶篷。每个人都知道这部车是我的:一个毂盖在几条街外的地方掉了,竟然有人把它送到我们家来,因为它是谁的这太明显了。
我的父母非常慷慨。他们把马克看作家庭一员,他们不仅为他付钱和我一起去瑞土;为了我的十八岁生日,他们付钱让他和我去欧洲迪斯尼乐园,在巴黎一个很不错的旅馆里住了两晚。这本应该很浪漫,但是他却完全冷落我。我不断问他:我到底做了什么?我到底做了什么?
也许,他说某一个笑话时我没有笑。他过去一直认为他很善于逗人笑。很多时候他意识不到人们在嘲笑他,而不是被他逗笑的。他努力让我觉得自己孤僻不合群,而他是“受人欢迎”先生。但是,事实上,他一点也不受人欢迎,或者即使他是,也只是在一群卑鄙小人中间,他只是一个小得不得了的泥水坑里的一条大鱼。
当一个人拿你不当回事的时候,你怎么做?你就定婚。
就在我离开雷恩学校的前夕。我想那时我对未来感到有点怕。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嫁给马克;定婚只是定婚而已:开一个晚会,得到一个漂亮的戒指。大学里所有女生都在定婚。我甚至想马克并没有要我嫁给他,那更像是,我要定婚吗?于是我想,为什么不呢?
对这一发展惟一不满意的是我的妹妹,她绝对讨厌马克·伍德。
“你不能嫁给他,托莉,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你知道什么,你才十五岁。”
“对,我可不要呆在这儿看着你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于是,她走了,收拾了一个手提箱,去和学校里的一个朋友住了。
但是,无论如何,露易丝知道什么?我并没有说要嫁给他。妈妈为晚会定做了一只蛋糕,上面有两只糖霜做的鞋。
我的那一半是一只芭蕾舞鞋,马克的那一半是一只足球鞋。
在雷恩的最后一年中,最好的事就是碰上莫林和格云·休斯。格云是一个音乐老师,有一天,他看到我在胡乱弹着钢琴,于是他问我是否会弹。我告诉他我学过,但是半途而废了,不过我真的很想学。因此,他重新开始教我弹钢琴。我真的想弹钢琴,为了我外婆,也为了我妈妈,我知道她一直都想学。
格云和莫林其实教授音乐戏剧课,但是,因为某种原因,他们很照顾我。他们一定是同情我。我记得为了《星光快车》举行过一次预演,当我请求雷恩小姐允许我上去试一试的时候,她说:“不要惹人烦了。”但是莫林和格云说别理会,不管怎样争取一下吧。我这么做了。是啊,我是没有被选中,但是雷恩学校一个都没被选中。当她们所有的人都在傻乎乎地伤心痛哭时——因为雷恩小姐如此栽培她们——我倒是喜欢这一次经历。
在雷恩的最后几个星期,一切都在为年终演出做准备,届时,经纪人、游艇老板、物色角色的导演将会到场寻求新人。我们都听了一百遍了“那里竞争激烈”,还有我们不可能人人都得到一份工作。说到演员班底,总是那些老面孔被挑选出来进行独舞,或双人舞,或者其他什么。像维多利亚·亚当斯以及萨拉·斯图亚特这样的人只能放在不起眼的位置。
事实如此。克雷斯琴——第一个星期我曾试着喜欢过的男生——几乎参加了每个节目;还有一个女生,我记得叫佐伊·史密斯,也参加了每一个节目。
雷恩每次公演的最后都有个老一套的集体踢蹋舞,在整个表演中——我今后的演艺生涯的展示窗——我所做的就是挥着一顶大礼帽从舞台后部跑过去。就是这个我都不是每天晚上都做得了;假如他们认为你不那么出色,他们就会让你和其他某个他们认为同样不那么出色的人轮换上场。所以,参加一半节目,每隔一个晚上出现在后台,这就是我三年相当辛苦的努力所换来的全部。眨一下眼睛你就看不到我了。
最后一个节目首先出场的总是那些个头很高、腿很美的漂亮女孩儿,接着,我们都排着队加入进来,做着高踢腿直至退场。我们穿着不同颜色的紧身裤和银色的高跟凉鞋,像莉莎·米奈利(美国影星兼歌星,生于1946年)一样挥着我们的圆顶礼帽。我永远忘不了最后一次彩排。我正站在那儿,当然是后排,贝蒂·雷恩走向我,说:“你太胖了,我要让你从空中入场。我将不得不用一部起重机把你吊进来,因为你实在是又矮又胖。”
正如学校的创办宗旨所述:“本学院要求它的学生自我约束、有责任感、自我发展、以及尊重社会、道德标准——所有这一切将成为他们个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等等、等等、等等。
给弱者的话:我是曾经从雷恩学校走出来的最成功的人。你的长相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艰辛的劳动、决心和信心。
第五章 我们会和你联系的
在雷恩的最后一学期足以让任何人想跳进泰晤士河。
无论我做什么、无论我训练多么刻苦、无论我花多少小时在舞蹈训练的把杆上,我知道,到最后演出时我什么都参加不了。没有哪位“了不起”先生会看到我并且说:“那个女生,有着明星气质的那个,让她下台后立刻打电话给我。”第42街.没有给维多利亚·亚当斯的剧本。我得靠自己。
从很早时候起,我妈妈就为我在儿童社报了名(这些儿童社和模特社不一样),我也一直去应聘商业广告里的角色,但是,我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差事。露易丝有过——她甚至为BBC 拍摄过一部儿童电视系列片——但是,我没有,那个牙齿间隙大、脸上生粉刺的丑小鸭。
找工作,像以前一样,主要还是读《舞台》,一份从莎士比亚戏剧到酒店的歌舞表演无所不包的周报——各种各样的工作、评论和新闻。该报每周三出版,最后一学期,我们都会坐在那儿,认真考虑我们感兴趣的消息,只要不是到台湾跳露胸舞或是在一个不见阳光的地方打乒乓球,我们都会把它圈起来。
三年有地方住、起床后有事情做的生活即将结束了。大部分女生高兴地得到了一份游船上的工作:固定收入、没有开销,还可以把皮肤晒成褐色。但是我不想在船上过几个月,我也不想浑身黏着羽毛、穿着银色的凉鞋跳舞。在雷恩,银色凉鞋穿得够多了。我要在伦敦西区的音乐剧里演戏,我一直都想。
《鸟人》是一部新音乐剧,以维丝塔·提雷(英国历史上著名女音乐歌舞明星)的生活为基础。她的名字总是和大礼帽、燕尾服、唱着《帕林顿·珀蒂》联系在一起。在她那个时代,她是一个相当知名的音乐歌舞明星,但是,与玛丽·劳埃德(英国历史上著名女音乐歌舞明星)、丹·勒诺(英国历史上一位著名男艺人)和查理·卓别林不同的是,她或多或少已经被遗忘了。
我的外婆和外公一直很喜爱音乐歌舞,我记得外婆总是在钢琴上弹着那些歌曲。我记得他们照看我们的时候,大家都坐在电视前收看“过去的好时光”。
《鸟人》进行了公开选拔预演,很多最被看好的人都参加了。因为某个原因,我很紧张:经历过《星光快车》和《猫》的预演,至少你知道他们想找的是什么样的人。《鸟人》是一出新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