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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逆转死局-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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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我想没有。现在没有火车,所有的汽车也都在这边。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得找到她?”
  “珍,康丝坦思说了一大堆谎话。他们发现了。”
  “什么谎话?”
  “等一下,先回答我一个问题。昨天晚上8点25分你在家吗?”
  “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珍的声音尖锐。
  “跟案件相关。你在家吗?”
  “不在,我正要去找菲尔博士。怎么了?”
  “因为康丝坦思在一个叫恋人小径的地方,试着打公共电话给你。如果警方能证明这通电话是打到你家,确实是康丝坦思打的,那她就有大麻烦了。你记得没接到任何电话,对吧?”
  “我没有接到电话。可是,现在我想起来了,安妮今天早上跟我说,有人从通尼许镇打电话来,可是没接通。”
  “啊!”
  “可是,斐德列克,那表示……?”
  “没错。8点25分时,康丝坦思不可能在小屋外头或附近。她不可能看见莫瑞尔。她在撒谎。警方本来就怀疑法官,这个消息会让情势对他非常不利。”
  “我明白了,”珍缓声说,抬眼看斐德列克。“另一件事是什么?”
  两人对望的模样比较像两个要决斗的人,而不是朋友。
  这个小房间非常安静,一种温暖又让人窒息的安静。暗白色的灯光仿佛泛着蓝色,让静谧更显静谧。两人藏身于彩色毛玻璃门与重重植物之后,藏身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角落。
  “这,”他说,“就是另外一件事。”
  斐德列克走近珍,从珍的左肩抱住她,托着珍的头后仰,朝芳唇重重地吻下去。
  第十五章
  珍有回应,但只是敷衍着,仿佛是尽一份责任。她用手按着斐德列克的肩膀。过了一会儿,珍把他推开,把头回正,沉着地看着斐德列克的双眼忖度着。
  珍轻声说:“你为什么这么做?”
  斐德列克的声音一样冷静,或强作冷静。
  “因为我爱上你了。现在让你知道也比较好。”
  “是吗?还是你只是‘以为’你爱上了我?”
  “噢,拜托,珍!”
  “那康丝坦思呢?”
  “昨天晚上我把事情想清楚了。我从来没爱过康丝坦思。康丝坦思已经——不在我心中了。”
  “就在她需要你的时候?”
  斐德列克放下手,退了一步,绕着桌子走着。他用拳头捶桌子,先是轻轻地,却一次比一次用力。
  “我没有遗弃她。我非常喜欢康丝坦思,我仍然会为她而战,仍然会为她赴汤蹈火。可这是两回事,我对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只是你不明白这两者的不同。如果我冒犯了你,我向你道歉。”
  “冒犯我?”珍说,脸庞焕发出光彩。“冒犯我!”珍向他伸出双臂,“亲爱的,来,来我这儿一会儿。”
  他注视着珍,沿着桌子走了过来。两人呼吸急促,与他们深思熟虑的低语完全不搭调。当斐德列克触及珍的手,手臂又环住珍的肩膀,气氛转为激情。
  过了5分钟左右,珍喘着气说:“这是很不恰当的行为。”
  “你会介意?”
  “不会。可是万一被饭店的人看到——”
  “呵!就让他们看!”
  5分钟后,两人发现自己不晓得怎么就坐在藤条长椅上,珍挣脱了斐德列克的怀抱,坐直了身子。
  “我们不能这样。请你坐到那边!我是认真的。”
  “可是,如果你——”
  “随时随地都可以,但不是现在,”珍说,“我对你的感情也永远不变。可是你不明白吗——”她用双手按住前额。“我觉得我对不起康丝坦思。我知道我没有真的对不起她,可是我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这句话让斐德列克的热情降了点温。
  “她现在有麻烦,”珍继续说,“为了什么?为了保护父亲。我们可以说她很善良。斐德列克,我们不能。不能在她……别动,坐在原位。给我一根香烟。”
  斐德列克的泳袍口袋里有一包香烟。他拿香烟的手颤抖着,笨拙地划了根火柴。珍的双颊绯红,可是接过香烟和点烟的手却很稳。
  “斐德列克,我也要向你坦白一件事。我认得那把枪。”
  斐德列克把火柴甩灭,丢在地上。
  “我是指,”珍解释,“我还没向警方指认,可是我很确定是同一把枪。那是5年前辛希雅·李射莫瑞尔的那一把艾维斯管特。32。”
  斐德列克定定地看着珍。
  “但是姓李的那个女孩子不会——杀了莫瑞尔吧?”
  “不是,虽然是同一把枪,但我想不是辛希雅下的手。枪不在她身上。早在审判前,一个名叫霍立的男子,查尔斯·霍立爵士,就把枪拿走了。他公寓里收藏了一整面墙的枪,那把枪就‘藏’在其中,从来没人注意到那把枪。”
  珍停了下来,因为斐德列克的表情很古怪。他说的每个字都像铅字般清晰。
  “你是说查尔斯·霍立爵士?”
  “是的。”
  “他后来当上法官?霍立法官?”
  “没错。”
  “昨天艾顿法官上伦敦的时候,”斐德列克说,一个一个字都说得很清楚,“他就在老友查尔斯·霍立爵士的公寓跟他吃午饭。昨夜他跟葛汉巡官这样说。”
  两人一顿沉默。
  “好个狡猾的老家伙!”斐德列克嘀咕着,越是了解整件事,心底越是涌起一股钦佩之意。“他从老霍立的公寓偷偷拿走了那把枪。霍立是辛希雅·李的辩护律师,没错吧?我现在想起来了。你明白整个计划的巧妙了吗?艾顿法官才不怕警方追踪这把枪的来历。即使警方真有能耐追查到查尔斯·霍立爵士,霍立会发誓那不是他的收藏品,他从没见过那把枪,因为他不能承认他违法持有他在辛希雅案湮匿的证据。”
  斐德列克顿了顿,又加上一句:“好个狡猾的老家伙!”
  “亲爱的,你知道这件事让我有点担心。”
  他转了个身子。“你还没有告诉任何人,对吧?”
  “有。我——我跟菲尔博士说了,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莫瑞尔已经死了。我跟他描述了辛希雅的手枪是什么模样。”
  珍大概跟斐德列克说了昨夜她跟菲尔博士说的那些话。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珍说,把泳袍兜得紧些,“即使查尔斯·霍立爵士不承认,假若有其他人指认呢?比方说,辛希雅自己或是我?”
  “你能发誓是同一把枪吗?”
  “不——不能。”
  “辛希雅案提出的答辩不就是没有这把枪的存在吗?”
  “是的。”
  “那么,辛希雅现在就不能出面说:‘是的,这就是我5年前用的枪。’你也不能这么说,除非你想为她带来麻烦。查尔斯·霍立爵士会说你们两个都疯了。从所有的角度来看,艾顿法官都很安全。警方永远猜不到他从哪里拿到那把枪。”
  “可是,我想菲尔博士猜到了。”
  斐德列克思忖着。“如果是这样,他一定还没告诉葛汉。这是另一个问题。假如他猜到了,为什么他不说出来?”
  “也许他认为法官没有罪。你觉得是这样吗?”
  “这完全不合理,”斐德列克想了一下才回答,“一点都不合常理——我觉得不是这个原因。”
  他站了起来。挪步到珍的面前,低头看着珍。
  珍的双眼洋溢着略带节制的幸福,嘴角带着笑意。可是一旦斐德列克想拉起她的手,珍又退缩了。
  “我们不能忘了这一切吗?”他说。
  “不能,你知道我们不能,一分钟都不能。不行!不行!不行!我不允许。”
  “我找了好久才找到你,珍。”
  “我们有的是时间。”
  “不见得。”
  “为什么这么说?”珍急着问。
  从昨晚开始,那一抹黑影就徘徊不去,现在又遮蔽了他的心头。从那时起,黑影就像墨水般慢慢渲染开来,一块一块将他吞噬。现在情况更糟了,因为珍就在旁边。
  “现在似乎是自白时间,”他告诉珍,“所以我最好也向你坦白。”
  珍笑着:“如果是有关你的恋爱史——”
  “不,不是的,珍。我想,我昨晚杀了一个人。”
  温室浓重强烈的寂静变得令人难以承受。斐德列克俯视坐着的珍,眼神确实没有笑意。满心欢喜的珍先是完全不懂斐德列克说的话,但看着斐德列克点头,珍的心头一紧。
  珍润了润唇。
  “不会是——?”
  “不是,”他的声音很坚定,他不疾不徐、悦耳的男中音在法庭上听来总是非常真诚。“不是莫瑞尔。不管怎么说,他的死,我问心无愧。”
  “那是谁?”
  “黑杰夫。我开车辗过他。”
  珍几乎要站起,却又突然瘫坐下去。
  “那个流浪汉?”
  “对。我今天跟菲尔博士提了这件事,但是我没有说出整个实情。”
  珍迅速地弯下腰,把烟蒂放在大理石地板上踩熄。她拉了拉泳袍,把腿收到身子底下,非常同情地看着斐德列克。斐德列克的表情令人费解,珍头一回觉得自己不了解他,还有点怕他。
  “所以,那就是——”珍低语,“为什么在午餐席上,他们问你时,你的表情那么奇怪。”
  “你注意到了?”
  “所有跟你有关的事我都注意到了,斐德列克。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
  他做了个手势。
  “杰夫从恋人小径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倒在大马路上,就在我车子的正前方——”
  “那就是个意外喽?”
  “是的,哦,我想我没有坐牢的危险,如果你指的是这个意思。我下了车,察看他的情况,把他拖到马路的另一头,就像我中午讲的。我回车上拿手电筒,我也说了。然后也像我讲的,等我回到原地,他已经不见了。”
  “可是,我亲爱的斐德列克!如果那个人受了重伤,他不可能自己爬起来走掉。所以他一定没受什么伤。”
  斐德列克轻声说:
  “现在别追问我细节,那些事想了就让人不舒服。我只能说,从我看到的,我知道,像可怜的杰夫受那么重的伤,没几个人能活得了的。我本来要告诉骑着脚踏车匆匆经过的文斯警官。就在我要说明情况的时候,他却先讲了另外一件事——”
  “让你忘了原本要说的事?”
  “没错。所以,就我而言,我让杰夫自己走掉流血而死,没有帮他,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没告诉任何人。客观、坦白地来说,我是无心的,末日审判时,我也会向记录天使如此答辩。可是,我还是做了很糟的一件事,让人睡不安稳。”
  “怎么样?”过了一会儿,珍问。
  “什么怎么样?”
  “你觉得好一点了吗?”珍笑着说。
  斐德列克用袖子抹了前额一把。
  “有,你知道的——老天,真的舒服多了!”
  “来,坐我旁边,”珍说,“你只是需要找个人谈谈。说吧!你中艾顿的毒太深,再过几年,你就会跟法官家里的麋鹿头一样痴呆。你说这个黑杰夫爬起来走掉了,所以我说,他不可能伤得太重。你确定你的车子真的有撞上他吗?”
  斐德列克变得激动起来。“这就是奇怪的地方。起先,我很确定没有,可是后来当我看到——”
  “既然你在这里了,”珍说,“你可以吻我。”
  斐德列克即刻吸了口气,正襟危坐,显得权威十足。
  “英国的礼拜天,”他煞有其事地说,“多年来受人嘲弄、毁谤。岳母大人和皇家学会除外,就属枯燥乏味的礼拜天最常被拿来当低劣笑话的题材,这真是大错特错。我要好好写一篇文章破除这种误解。如果这个礼拜天晚上有何乏味可言,我的挚爱,我能持平地说……”
  斐德列克住了嘴,因为珍坐直了身子。
  “礼拜天!”她大叫。
  “没错。怎么了?”
  “礼拜天!”珍说,“吧台和游泳池是10点歇业,不是11点,所有的设施都会锁起来,现在一定将近11点了!”
  斐德列克吹起了口哨。
  “所以你的客人,”他开心地说,“早就被赶走喽?哈哈。”
  “可是,斐德列克,如果我们拿不到衣服——”
  “就我来看,我的小妖精(是的,我说小妖精),这不是个问题。我们身上穿的就绰绰有余了。而且正相反,恰如某人所言,这样好得很。”
  “穿这样回家?”
  “别担心,我们会找到人的。走吧!”
  现在一回想,斐德列克注意到温室其他地方的灯已经熄了一阵子。他推开通往下一区的毛玻璃门。
  一片漆黑。
  他们推开一道道的门,走过长长的温室,黑暗让温室带有鬼魅般的气氛。往泳池馆的方向有些许微弱的灯光闪烁着。
  他们摸索着前进,植物的绒绒触毛轻拂着脸,感觉不甚舒服,他们最后到了泳池馆。整馆就只点着大圆顶上的一盏小灯,应该是留做夜灯用。
  点点灯光映在昏暗的镜墙上,在微微波动的暗绿色池面上轻颤着。幽暗的灯光模糊了海滩桌椅的模样,将之罩入暗影。每样东西看起来都很光滑、阴冷、蜿蜒伸展,略带不祥之兆。往美式酒吧的门已经锁上了。
  斐德列克探了探,往大厅、更衣室与上楼的门也都锁上了。
  “这下没辙了,”他大声说。
  他的声音在这栋大理石建筑里攀升又闷闷地传了回来。圆顶传回一个清晰的回音:“这下没辙了。”
  珍笑了起来,圆顶同样传回一阵诡异的笑声。
  “你是说我们出不去了?”
  “我们可以大声敲门。可是,这个房间在地下室,现在是淡季,工作人员又少,在这个与世无争的通尼许镇,人们上床的时间又早——话虽如此,还是试试吧。”
  他猛力敲着厚重的门,高声嚷着。敲了足足5分钟后,一点回应都没有,只有珍恳求他停手的话语,回音嘈杂令人不安。
  两人对视。
  珍的眼睛闪闪发光:“嗯,这大概不是最糟的地方,”她叹了口气,“还是有点可惜,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夜晚。”
  “我的小妖精,只要能跟你在一起,任何地方都是天堂。可是我反对我们睡在大理石地板或一丛万年青上,这样一点都不浪漫。等一下!”他回想着,“我在想——”
  “什么?”
  “为什么我们刚在的那个地方会有灯亮着?那可不是特别为我们留的,跟这盏一样是留做夜灯用。我明白了!那是温室的尽头。我记得那里好像有扇门。如果门没锁,应该有楼梯通往楼上大厅的后面。”
  “我们去看看?”
  “我去就好,你留在这里。虽然我刚刚那样说,我还是不能让你穿这样穿过海滨饭店的大厅。如果那扇门没锁,我会上去大厅,然后到这里来开这扇门,一下子而已。”
  “好吧。别去太久。”
  斐德列克疾步走入温室,蓝泳袍的下摆在身后飘扬着。从声音判断,斐德列克跌跌撞撞穿过温室,安静了好一阵子,突然爆出一个喜悦的欢呼声。
  “是开的!马上回来!”
  远处,有扇门关上了。
  珍深呼吸,松了口气。
  仿佛远处关上门把的震动一路传送过温室,泳池的水似乎颤动着。黯淡的灯光到了微微起伏的水面散成了点点闪烁。尽管珍穿着软木凉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还是清晰可闻。
  她在一张靠墙的折叠式躺椅上躺下。泳袍下的泳衣湿粘粘的,珍好希望有干衣服可穿。
  珍的脑子里有个声音说她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地方。走动时,眼角瞄到的镜墙映像颇为鬼祟,仿佛随时都有人从镜墙后的昏暗房间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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