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似水年华-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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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倒还过得去,因为我已经习惯。如今房内被照得面目全非,我一进去,就象刚下火车第一次走进山区“客栈”或者异乡旅馆的房间一样,感到忐忑不安。
心怀叵测的戈洛①从覆盖着小山坡的绿荫团团的三角形的森林中,一蹦一跳地骑马走来,又朝着苦命的热纳维耶夫·德·希拉特②居住的宫堡,一蹿一跃地走去。椭圆形的灯片镶嵌在框架中,幻灯四角有细槽供灯片不时地插换。弧形的边线把灯片上的宫堡的其余部分切出画外,只留下宫堡的一角;楼前是一片荒野,热纳维耶夫站着发愣。她系着蓝色的腰带,宫堡和荒野则是黄澄澄的。我不看便知它们必定是黄颜色,因为幻灯尚未打出之前,单凭布拉邦特这一字字铿锵的大名,就已经预示了这种颜色。戈洛驻马片刻,愁眉苦脸地谛听我的姨祖母夸张其辞地大声解说。他看来都听懂了,他的举止神情完全符合姨祖母的指点:既恭顺又不失庄重。听罢,他又蹦跳着继续赶路,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不慌不忙地策马前行。即使幻灯晃动,我照样能在窗帘上分辨出戈洛继续赶路的情状:在褶凸处,戈洛的坐骑鼓圆了身体;遇到褶缝,它又收紧肚子。戈洛的身体也象他的坐骑一样,具有神奇的魔力,能对付一切物质的障碍,遇到阻挡,他都能用来作为赖以附体的依凭,即使遇到门上的把手,他的那身大红袍、甚至他的那副苍白的尊容,便立刻俯就,而且堂而皇之地飘然而过;他的神情总是那么高贵,那么忧伤,但是对于这类拦腰切断的境遇,他却面无难色,临危不乱。
①② 戈洛和热纳维耶夫是中世纪欧洲传说中的人物。戈洛是传奇英雄齐戈弗里特的宫廷总管,热纳维耶夫是齐戈弗里特的妻子。齐戈弗里特听信谣传,冤枉其妻与戈洛通奸,戈洛便乘机诱使热纳维耶夫充当他实现野心的工具。但热纳维耶夫忠于齐戈弗里特;可惜冤情大白时她因悲痛过度而死。
当然,我从这些光采奕奕的幻灯画面中,感受到迷人的魅力,它们象是从遥远的中世纪反射过来的昔日景象,让一幕幕如此古老的历史场面,在我的周围转悠着重现。但是,这种神秘、这种美,闯进了我的卧室,究竟引起我什么样的不安,我却说不清楚。我已经慢慢地把自我充实了这间卧室,以至于对房间本身早已置诸脑后,我总先想到自我,然后才会念及房间。如今习惯的麻醉作用既然停止生效,我于是动起脑筋来,开始有所感触,真要命!我的房门的把手,同天下其他房门把手不同之处,仿佛就在于它看来不需要我去转动便能自行开启,因为对我说来,把手的运行已经成为无意识的举动,它现在不是在权充戈洛的星体吗?晚饭的铃声一响,我赶紧跑进饭厅;饭厅里的大吊灯既不知有戈洛其人,也从未结识过蓝胡子①,它只认得我的父母和列位长辈,以及桌上的罐闷牛肉;它每天晚上大放光芒,把光芒投入我妈妈的怀抱。热纳维耶夫·德·布拉邦特的不幸遭遇,更使我感到妈妈怀抱的温暖;而戈洛造下的种种罪孽,则触动我更诚惶诚恐地检查自己的意识。
①蓝胡子:民间传说中的人物。他杀死了六位妻子,第七位妻子在他尚未下手前发现了他前面六位妻子的尸体,骇极;后来幸亏她的两位兄弟及时赶到,杀死蓝胡子;救了她的性命。
用罢晚饭,唉!我得马上同妈妈分手了;她要留下陪大家聊天。遇到好天气,他们在花园里闲谈;若天公不作美,大家也只好呆在小客厅里了。我说的大家,其实不包括外祖母。她认为,“人在乡下,居然闭门不出,简直是罪过。”每逢大雨滂沱的日子,她都要同我的父亲争论,因为父亲不让我出门,偏要把我关在屋里读书。“你这种做法,’她说,“没法让他长得身体结实,精力充沛;而这小家伙尤其需要增强体力和锻炼意志。”我的父亲耸耸肩膀,聚精会神地审视晴雨表,因为他爱研究气象。而我的母亲呢,这时尽量蹑手蹑脚地少出声响,唯恐打扰了我的父亲。她温柔而恭敬地看着他,但并不盯住看,并不想看破他自鸣清高的秘密。我的外祖母却不然,无论什么天气,她都爱去室外,即使风雨大作,即使弗朗索瓦丝深怕名贵的柳条椅被淋湿,忽忙地把它们往屋里搬,外祖母也会独自在花园里,听凭风吹雨淋,而且还撩起额前凌乱的灰白头发,好让头部更加领受到风雨的保健功用。她说:“总算痛痛快快透一口气!”她还沿着花园里的小路,兴致勃勃地踩着小步,连蹦带跳地跑起来。那些小路新近由一位才来不久的园丁按照自己的设想拾缀得过分规整对称,足见他毫无自然感;我的父亲今天居然一早就请教此人,问会不会变天。外祖母的跑步动作,轻重缓急自有调节,这得看暴风雨癫狂的程度、养生学保健的威力、我所受的教育的愚昧性以及花园内对称的布局等因素在她心中所激起的各不相同的反应来决定。她倒根本不在乎身上那条紫酱色的长裙会不会溅上泥水,她从来没有这样的顾虑,结果她身上泥点的高度,总让她的贴身女仆感到绝望,不知如何才好。
倘若我外祖母的这类园内跑步发生在晚饭之后,那么只有一件事能让她象飞蛾扑火一样立刻回来。小客厅里亮灯的时候,准是牌桌上已经有饮料侍候,这时姨祖母大叫一声:“巴蒂尔德!快来,别让你的丈夫喝白兰地!”在园内转圈儿跑步的外祖母就会争分夺秒地赶回来。为了故意逗她着急(外祖母把一种完全不同的精神带进了我们的家庭中来,所以大伙儿都跟她逗乐,存心作弄她),我的姨祖母还当真让我的外祖父喝了几口他不该喝的酒。可怜的外祖母走进小客厅,苦口婆心地求他放下酒杯;外祖父一赌气,索性仰脖喝了个涓滴不剩。外祖母碰了一鼻子灰,伤心地走开了,不过她脸上依然带着微笑,因为她待人向来宽厚,从不计较面子得失,这种对人对己的胸怀在她的目光中化为微笑,同我们在别人脸上见到的微笑绝然相反,它除了自我解嘲之外毫无嘲讽的意味。这一笑对我们大家来说,等于是用目光代替亲吻;她的那双眼睛,见到她所疼爱的亲人,从来都只以目光传递她怀中热切的爱怜。姨祖母狠心作弄她,她苦口婆心劝说外祖父不要贪杯,偏偏她又心肠仁慈,落得自讨没趣。这种场面我后来是习以为常了,甚至还当作笑柄,嘻嘻哈哈地、毫不犹豫地同作弄她的人流瀣一气笑话她,还硬让自己相信这不算作弄。可是,当初我是气得要命的,恨不能去打姨祖母。然而那时我已经学得象个小大人,跟懦怯的大人一样,听到“巴蒂尔德,快来,别让你的丈夫喝白兰地”这样的叫声,我采取了我们长大成人后的惯常态度,也就是见到苦难和不平,扭过脸去以求得眼不见为净。我爬上书房隔壁紧挨着屋顶的那个小房间,躲在那里抽抽搭搭地哭起来。房间里有一股菖蒲花的香味,窗外还传来墙根下那株野生的醋栗树的芳香,有一枝开满鲜花的树梢居然伸进了半开半掩的窗户。凭窗远望,能一直望到鲁森维尔宫堡的塔楼;这间小屋原来派的用场更特殊也更平常,可是那些年里长期成为我的避难所,大概是因为它地处偏僻,我又可以把自己反锁在里面,所以一旦需要孤身独处,不容他人打扰的事要做时,我就躲到这里来,有时读书,有时胡思乱想,有时偷偷哭泣,有时自寻欢乐。唉!我当时哪里知道,我的外祖父在忌口方面往往不拘小节地出点差错,我又偏偏缺乏意志,身体娇弱,以至于一家人对于我的前途都感到渺茫,这些事儿着实让我的外祖母操了多少心。她在下午或者晚上没完没了地跑个不停,我们只见她跑来跑去,偏着脑袋仰望苍天,她那清秀的脸庞,鬓角下肤色焦黄,皱纹密布,年复一年地变得象秋后翻耕过的土地泛出紫色。她出门时,半遮的面纱挡住了她的腮帮,上面总挂着几滴由于寒风或忧思的刺激而不自觉地流下的眼泪,又惭渐让风吹干。
我上楼去睡,唯一的安慰是等我上床之后妈妈会来吻我。可是她来说声晚安的时间过于短促,很快就返身走了,所以当我听到她上楼来的脚步声,当我听到她的那身挂着几条草编装饰带的蓝色细麻布的裙子窸窸窣窣走过有两道门的走廊,朝我的房间走来的时候,我只感到阵阵的痛苦。这一时刻预告着下一个时刻妈妈就会离开我,返身下楼,其结果弄得我竟然盼望我满心喜欢的那声晚安来得越晚越好,但愿妈妈即将上来而还没有上来的那段空白的时间越长越好。有几次,妈妈吻过我之后,开门要走,我居然想叫她回来,对她说:“再吻我一次吧。”可是,我知道,这样一来她马上会一脸不高兴,因为她上楼来亲我,给我平静的一吻,是对我的忧伤、我的不安所作出的让步,已经惹得我的父亲不高兴了。父亲认为这类道晚安的仪式纯属荒唐。妈妈也恨不能让我早日放弃这种需要,这种习惯。她决不会让我滋生新的毛病,也不会允许我等她走到门口之后再请她回来亲亲我,况且,只要见到她面有愠色,她在片刻前给我带来的宁静也就受到彻底破坏。她刚才象在领圣体仪式上递给我圣饼似的,把她的温馨的脸庞俯向我的床前。我的嘴唇感受到她的存在,并且吸取了安然入睡的力量。总的说来,比起客人太多,妈妈不能上来同我说声晚安的那些晚上,她能在我房内呆上一会儿,哪怕时间很短,也总算不错了。所谓客人,平时只限于斯万先生。除了几位顺路来访的外地客人之外,他几乎是贡布雷屈趾舍间的唯一的客人。有时候,他以邻居的身分与我们同进晚餐(自从他同门户不相当的女子结婚之后,他很难得来了,因为我的长辈们不愿意接待他的妻子),有时候,他在晚饭之后不请自来。晚上,我们在房前那棵高大的板栗树下,围坐在铁桌的四周纳凉,忽听得花园的那一头传来声响,倒不是不打铃就进门的自家人弄响的那门铃声,丁丁当当地闹个不休,象劈头倒下的一盆雪水,弄得你晕头转向;这回我们听到的是专为来客设置的那种椭圆形的镀金的门铃声,它怯怯地丁冬两响。于是大家面面相觑:“有客人?会是谁呀?”其实大家心里明白,除了斯万先生,没有别人;我的姨祖母以身作则地大声数落开了,她力求说得自然:她教诲我们不该窃窃私语;让来人以为我们在议论他不该听到的事,是最不礼貌的行为。接着,我们看到,最爱找茬儿到花园里去走走的外祖母,已经走上前去侦察。她总乘机悄悄地把沿路的玫瑰花树的支架拔掉,让枝头的花朵显得更自然些,就象当妈妈的用手拨弄拨弄孩子的头发,把被理发师梳理得过于服贴的头发弄得蓬松自然些。
我们全都屏息静气,等待外祖母回来报告侦察到的“敌情”,好似我们身陷敌众我寡的包围,一时进退不定,难下对策。接着外祖父开口说话了:“我听得出,是斯万的声音。”确实,只有他的声音最好辨认,他那张脸却难以看清;因为怕招蚊子,我们在花园纳凉时尽量少点灯。斯万长着鹰钩鼻,绿眼珠,脑门儿很高,头发黄得发红,剪成勃莱桑那样的发式①。这时,我正要不动声色地吩咐仆人拿果子露来;我的外祖母认为用果子露招待客人最相宜,因为它不显得那么特殊,才更显得得体。期万先生虽说比我的外祖父年轻得多,却同他关系密切。我的外祖父是他的父亲的好朋友;他的父亲为人善良,就是古怪,据说,有时候一点儿小事就能使他的感情的冲动中断,思路改变。我在饭桌上每年都要听我外祖父提到好几次有关他的轶事,而且每次都一样,都是说斯万爷爷对他的妻子的死所采取的态度。他妻子病重时,他曾日夜在病榻前侍候。那时,我的外祖父已经好久没有同他见面了;听到斯万夫人的死讯他连忙赶到斯万家在贡布雷附近的庄园。为了不让他见到妻子入殓的场面,我的外祖父好不容易才把哭成泪人儿的他从灵房劝走。他们俩在阳光惨淡的花园里走了几步。斯万先生忽然拉住我的外祖父的胳膊,大声说道:“啊!老兄,这样好的天气,咱俩一块儿散步,有多好呀!你不觉得美吗?这些树,这些山楂花,还有你从来也没有对我夸过的那片池塘。你干吗愁眉苦脸?你没有感到这微风吹得人多舒服?啊!我说归说,总还是活着有意思呀,我亲爱的朋友阿梅代!”突然间,他又想起了死去的妻子。他怎么能在这种时候听任愉快的心情涌现出来?其中的原因若加以深究或许过于费事,所以他只拍拍自己的脑门儿,揉揉眼睛,擦擦夹鼻眼镜的镜片。每当遇到挠头的难题,他经常以此打发。然而,他并不能忘怀丧偶的痛苦,他在妻子死后又活了两年,他常对我的外祖父说:“也真怪,我常常想起可怜的妻子,只是不能一次想许多。”于是,“象可怜的斯万老爹那样细水长流”,成了我的外祖父爱说的一句口头禅,即使提到毫不相干的事儿,他也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我的外祖父是我心目中最公道的法官,他的判决对我来说等于量刑的准则,有些过错我本来倾向于严加谴责的,后来根据他的意见改为从宽发落。倘若外祖父不接着说,“怎么?他心眼儿好!”那我简直要把斯万爷爷看成混世魔王了。
①勃莱桑发式:一种把头发剪成刷子一样长短的发式,类似我国的“小平头”,因著名演员勃莱桑留这种发型而得名。
他的儿子小斯万先生一连好几年——尤其在结婚以前——常来贡布雷看望我的姨祖母和外祖父、外祖母。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小斯万已经不再同父辈的故旧世交们来往了,而且我们并不觉得斯万这个姓有多显赫,所以我的长辈们接待他简直象接待微服察访的贵人,完全不知道这位客人的真实地位,等于老实正派的旅店老板,无意中留宿了大名鼎鼎的江洋大盗,应该说不知者不罪。我的长辈们哪里想得到他们接待的这位斯万先生其实是跑马总会里数一数二的阔绰的会员,巴黎伯爵和高卢公爵所宠信的密友,圣日耳曼区上流社会中的一位大红人呢?
我们对斯万在交际场中的豪华生涯一无所知,显然部分原因是他本人守口如瓶、性格矜持,但还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当时的布尔乔亚对整个社会抱有一种印度种姓式的观念,总以为社会是由封闭的种姓阶层组成的,一个人自呱呱坠地那天起,就永远属于他父母所在的阶层,除掉某些偶然情况外——譬如在某个行业中出人头地,或者同门第不相当的家庭联姻,此外再没有别的途径能跻身到高一等的阶层中去。斯万老先生是证券经纪人,小斯万注定一辈子属于那个贫富由收入决定的阶层,钉是钉铆是铆,就跟划分纳税等级一样分明。只要知道他父亲跟什么人交往,就可判断他同什么人交往,以及跟什么人交往才算地位相当。倘若他自己另结新交,那只能算作少不更事,他们家的老世交们,例如我的外祖父、外祖母,对此都能宽宏地视而不见,尤其是他在父亲死后,仍忠心耿耿地来看望我们,我们更应不予计较。但是,有充分理由肯定,他若在大街上遇到那些我们不认识的人,他决不会当着我们的面同他们打招呼的。如果有人硬要给他一个同他的个人情况相符的社会商数,那么,在地位同他父亲相当的其他经纪人的子弟当中,他的这个商数肯定是偏低的,因为他不讲排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