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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贞观政要-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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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亡。是以圣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也。德者,所以循己 
也,威者,所以治人也。民之生也,犹铄金在炉,方圆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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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                                                                ·79· 

随溶制耳!是故世之善恶,俗之薄厚,皆在于君。世之主诚能 
使六合之内、举世之人,感忠厚之情而无浅薄之恶,各奉公正 
之心,而无奸险之虑,则醇酽之俗,复见于兹矣。”后王虽未 
能遵,专尚仁义,当慎刑恤典,哀敬无私,故管子曰 :“圣君 
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故王天下,理国家。 
      贞观之初,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于法。纵临时处断 
或有轻重,但见臣下执论,无不忻然受纳。民知罪之无私,故 
甘心而不怨;臣下见言无忤,故尽力以效忠。顷年以来,意渐 
深刻,虽开三面之网,而察见渊中之鱼,取舍在于爱憎,轻重 
由乎喜怒。爱之者,罪虽重而强为之辞;恶之者,过虽小而深 
探其意。法无定科,任情以轻重;人有执论,疑之以阿伪。故 
受罚者无所控告,当官者莫敢正言。不服其心,但穷其口,欲 
加之罪,其无辞乎!又五品已上有犯,悉令曹司闻奏。本欲察 
其情状,有所哀矜;今乃曲求小节,或重其罪,使人攻击惟恨 
不深。事无重条,求之法外所加,十有六七,故顷年犯者惧上 
闻,得付法司,以为多幸。告讦无已,穷理不息,君私于上, 
吏奸于下,求细过而忘大体,行一罚而起众奸,此乃背公平之 
道,乖泣辜之意,欲其人和讼息,不可得也。 
     故《体论》云 :“夫淫泆盗窃,百姓之所恶也,我从而刑 
罚之,虽过乎当,百姓不以我为暴者,公也。怨旷饥寒,亦百 
姓之所恶也,遁而陷之法,我从而宽宥之,百姓不以我为偏者, 
公也。我之所重,百姓之所憎也;我之所轻,百姓之所怜也。 
是故赏轻而劝善,刑省而禁奸。” 由此言之,公之于法,无不 
可也,过轻亦可。私之于法,无可也,过轻则纵奸,过重则伤 
善。圣人之于法也公矣,然犹惧其未也,而救之以化,此上古 
所务也。后之理狱者则不然:未讯罪人,则先为之意,及其讯 
之,则驱而致之意,谓之能;不探狱之所由,生为之分,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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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人主之微旨以为制,谓之忠。其当官也能,其事上也忠,则 
名利随而与之,驱而陷之,欲望道化之隆,亦难矣。 
     凡听讼理狱,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序, 
测浅深之量。悉其聪明,致其忠爱,疑则与众共之。疑则从轻 
者,所以重之也,故舜命咎繇曰:汝作士,惟刑之恤。”又复 
加之以三讯,众所善,然后断之。是以为法, 参之人情。故 
 《传》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 
刻之吏,以为情也者取货者也,立爱憎者也,右亲戚者也,陷 
怨仇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与夫古人之悬远乎?有司以此情 
疑之群吏,人主以此情疑之有司,是君臣上下通相疑也,欲其 
尽忠立节,难矣。 
     凡理狱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主,不严讯,不旁求,不 
贵多端,以见聪明,故律正其举劾之法,参伍其辞,所以求实 
也,非所以饰实也,但当参伍明听之耳,不使狱吏锻炼饰理成 
辞于手。孔子曰 :“古之听狱,求所以生之也;今之听狱,求 
所以杀之也。”故析言以破律,任案以成法,执左道以必加也。 
又《淮南子》曰 :“沣水之深十仞,金铁在焉,则形见于外。 
非不深且清,而鱼鳖莫之归也。”故为上者以苛为察,以功为 
明,以刻下为忠,以讦多为功,譬犹广革,大则大矣,裂之道 
也。夫赏宜从重,罚宜从轻,君居其厚,百王通制。刑之轻重, 
恩之厚薄,见思与见疾,其可同日言哉!且法,国之权衡也, 
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今作法贵其 
宽平,罪人欲其严酷,喜怒肆志,高下在心,是则舍准绳以正 
曲直,弃权衡而定轻重者也,不亦惑哉?诸葛孔明,小国之相, 
犹曰 :“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况万乘之主,当可封 
之日,而任心弃法,取怨于人乎! 
     又时有小事,不欲人闻,则暴作威怒,以弭谤议。若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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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也,闻于外其何伤?若所以非也,虽掩之何益?故谚曰 : 
 “欲人不知,莫若不为;欲人不闻,莫若勿言。”为之而欲人 
不知,言之而欲人不闻,此犹捕雀而掩目,盗钟而掩耳者,只 
以取诮,将何益乎?臣又闻之,无常乱之国,无不可理之民者。 
夫君之善恶由乎化之薄厚,故禹、汤以之理,桀、纣以之乱; 
文、武以之安,幽、厉以之危。是以古之哲王,尽己而不以尤 
人,求身而不以责下。故曰 :“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 
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为之无已,深乖恻隐之情,实启奸邪 
之路。温舒恨于曩日,臣亦欲惜不用,非所不闻也。臣闻尧有 
敢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史,武有戒慎之铭。此 
则听之于无形,求之于未有,虚心以待下,庶下情之达上,上 
下无私,君臣合德者也。魏武帝云 :“有德之君乐闻逆耳之言。 
犯颜之诤,亲忠臣,厚谏士,斥谗慝,远佞人者,诚欲全身保 
国,远避灭亡者也。”凡百君子,膺期统运,纵未能上下无私, 
君臣合德,可不全身保国,远避灭亡乎?然自古圣哲之君,功 
成事立,未有不资同心,予违汝弼者也。 
     昔在贞观之初,侧身励行,谦以受物。盖闻善必改,时有 
小过,引纳忠规,每听直言,喜形颜色。故凡在忠烈,咸竭其 
辞。自顷年海内无虞,远夷慑服,志意盈满,事异厥初。高谈 
疾邪,而喜闻顺旨之说;空论忠谠,而不悦逆耳之言。私嬖之 
径渐开,至公之道日塞,往来行路,咸知之矣。邦之兴衰,实 
由斯道。为人上者,可不勉乎?臣数年以来,每奉明旨,深惧 
群臣莫肯尽言。臣切思之,自比来人或上书,事有得失,惟见 
述其所短,未有称其所长。又天居自高,龙鳞难犯,在于造次, 
不敢尽言,时有所陈,不能尽意,更思重竭,其道无因。且所 
言当理,未必加于宠秩,意或乖忤,将有耻辱随之,莫能尽节, 
实由于此。虽左右近侍,朝夕阶墀,事或犯颜,咸怀顾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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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                                                                ·82· 

疏远不接,将何以极其忠款哉?又时或宣言云 :“臣下见事, 
只可来道,何因所言,即望我用?”此乃拒谏之辞,诚非纳忠 
之意。何以言之?犯主严颜,献可替否,所以成主之美,匡主 
之过。若主听则惑,事有不行,使其尽忠谠之言,竭股肱之力, 
犹恐临时恐惧,莫肯效其诚款。若如明诏所道,便是许其面从, 
而又责其尽言,进退将何所据?欲必使乎致谏,在乎好之而已。 
故齐桓好服紫,而合境无异色;楚王好细腰,而后宫多饿死。 
夫以耳目之玩,人犹死而不违,况圣明之君求忠正之士,千里 
斯应,信不为难。若徒有其言,而内无其实,欲其必至,不可 
得也。 
     太宗手诏曰: 
      省前后讽谕,皆切至之意,固所望于卿也。朕昔在衡门, 
尚惟童幼,未渐师保之训,罕闻先达之言。值隋主分崩,万邦 
涂炭,惵惵黔黎,庇身无所。朕自二九之年,有怀拯溺,发愤 
投袂,便提干戈,蒙犯霜露,东西征伐,日不暇给,居无宁岁。 
降苍昊之灵,禀庙堂之略,义旗所指,触向平夷。弱水、流沙, 
并通輶轩之使;被发左衽,皆为衣冠之域。正朔所班,无远不 
届。及恭承宝历,寅奉帝图,垂拱无为,氛埃靖息,于兹十有 
余年,斯盖股肱罄帷幄之谋,爪牙竭熊罴之力,协德同习,以 
致于此。自惟寡薄,厚享斯休,每以抚大神器,忧深责重,常 
惧万机多旷,四聪不达,战战兢兢,坐以待旦。询于公卿,以 
至隶皂,推以赤心。庶几明赖,一动以钟石;淳风至德,永传 
于竹帛。克播鸿名,常为称首。朕以虚薄,多惭往代,若不任 
舟楫,岂得济彼巨川?不藉盐梅,安得调夫五味?赐绢三百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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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                                                                ·83· 

                             诚信第十七 

      贞观初,有上书请去佞臣者,太宗谓曰 :“朕之所任,皆 
以为贤,卿知佞者谁耶?”对曰:“臣居草泽,不的知佞者, 
请陛下佯怒以试群臣,若能不畏雷霆,直言进谏,则是正人, 
顺情阿旨,则是佞人。”太宗谓封德彝曰 :“流水清浊,在其 
源也。君者政源,人庶犹水,君自为诈,欲臣下行直,是犹源 
浊而望水清,理不可得。朕常以魏武帝多诡诈,深鄙其为人, 
如此,岂可堪为教令?”谓上书人曰 :“朕欲使大信行于天下, 
不欲以诈道训俗,卿言虽善,朕所不取也。” 
      贞观十年,魏征上疏曰: 
      臣闻为国之基,必资于德礼,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诚 
信立则下无二心,德礼形则远人斯格。然则德礼诚信,国之大 
纲,在于君臣父子,不可斯须而废也。故孔子曰 :“君使臣以 
礼,臣事君以忠。”又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文子 
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诚在令外。”然而言 
而不信,言无信也;令而不从,令无诚也。不信之言,无诚之 
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虽在颠沛之中,君子之所不为 
也。 
      自王道休明,十有余载,威加海外,万国来庭,仓廪日积, 
土地日广,然而道德未益厚,仁义未益博者,何哉?由乎待下 
之情未尽于诚信,虽有善始之勤,未睹克终之美故也。昔贞观 
之始,乃闻善惊叹,暨八九年间,犹悦以从谏。自兹厥后,渐 
恶直言,虽或勉强有所容,非复曩时之豁如。謇谔之辈,稍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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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鳞;便佞之徒,肆其巧辩。谓同心者为擅权,谓忠谠者为诽 
谤。谓之为朋党,虽忠信而可疑;谓之为至公,虽矫伪而无咎。 
强直者畏擅权之议,忠谠者虑诽谤之尤。正臣不得尽其言,大 
臣莫能与之争。荧惑视听,郁于大道,妨政损德,其在此乎? 
故孔子曰“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盖为此也。 
     且君子小人,貌同心异。君子掩人之恶,扬人之善,临难 
无苟免,杀身以成仁。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惟利之所在, 
危人自安。夫苟在危人,则何所不至?今欲将求致治,必委之 
于君子;事有得失,或访之于小人。其待君子也则敬而疏,遇 
小人也必轻而狎。狎则言无不尽,疏则情不上通。是则毁誉在 
于小人,刑罚加于君子,实兴丧之所在,可不慎哉!此乃孙卿 
所谓“使智者谋之,与愚者论之,使修洁之士行之,与污鄙之 
人疑之,欲其成功,可得乎哉?”夫中智之人,岂无小惠?然 
才非经国,虑不及远,虽竭力尽诚,犹未免于倾败;况内怀奸 
利,承颜顺旨,其为祸患,不亦深乎?夫立直木而疑影之不直, 
虽竭精神,劳思虑,其不得亦已明矣。 
     夫君能尽礼,臣得竭忠,必在于内外无私,上下相信。上 
不信,则无以使下,下不信,则无以事上,信之为道大矣。昔 
齐桓公问于管仲曰 :“吾欲使酒腐于爵,肉腐于俎,得无害霸 
乎?”管仲曰 :“此极非其善者,然亦无害于霸也。”桓公曰: 
 “如何而害霸乎?”管仲曰:“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 
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参之,害 
霸也。”晋中行穆伯攻鼓,经年而弗能下,馈间伦曰 :“鼓之 
啬夫,间伦知之。请无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应,左 
右曰 :“不折一戟,不伤一卒,而鼓可得,君奚为不取?”穆 
伯曰 :“间伦之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间伦下之,吾可以不 
赏之乎?若赏之,是赏佞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晋国之士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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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为佞。虽得鼓,将何用之?”夫穆伯,列国之大夫,管仲, 
霸者之良佐,犹能慎于信任、远避佞人也如此,况乎为四海之 
大君,应千龄之上圣,而可使巍巍至德之盛,将有所间乎? 
     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杂,必怀之以德,待之以信,厉之 
以义,节之以礼,然后善善而恶恶,审罚而明赏。则小人绝其 
私佞,君子自强不息,无为之治,何远之有?善善而不能进, 
恶恶而不能去,罚不及于有罪,赏不加于有功,则危亡之期, 
或未可保,永锡祚胤,将何望哉! 
     太宗览疏叹曰 :“若不遇公,何由得闻此语!” 
     太宗尝谓长孙无忌等曰 :“朕即位之初,有上书者非一, 
或言人主必须威权独任,不得委任群下;或欲耀兵振武,慑服 
四夷。惟有魏征劝朕‘偃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既安,远人 
 自服’。朕从此语,天下大宁,绝域君长, 皆来朝贡,九夷 
重译,相望于道。 凡此等事,皆魏征之力也。朕任用岂不得 
人?”征拜谢曰 :“陛下圣德自天,留心政术。实以庸短,承 
受不暇,岂有益于圣明?” 
      贞观十七年,太宗谓侍臣曰 :“《传》称‘去食存信’,孔 
子曰:‘民无信不立。’昔项羽既入咸阳,已制天下,向能力行 
仁信,谁夺耶?”房玄龄对曰 :“仁、义、礼、智、信,谓之 
五常,废一不可。能勤行之,甚有裨益。殷纣狎侮五常,武王 
夺之;项氏以无信为汉高祖所夺,诚如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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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俭约第十八 

      贞观元年,太宗谓侍臣曰 :“自古帝王凡有兴造,必须贵 
顺物情。昔大禹凿九山,通九江,用人力极广,而无怨讟者, 
物情所欲,而众所共有故也。秦始皇营建宫室,而人多谤议者, 
为徇其私欲,不与众共故也。朕今欲造一殿,材木已具,远想 
秦皇之事,遂不复作也。古人云 :‘不作无益害有益。’‘不见 
可欲,使民心不乱。’固知见可欲,其心必乱矣。至如雕镂器 
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骄奢,则危亡之期可立待也。自王公以 
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准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 
断。”由是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 
寒之弊。 
      贞观二年,公卿奏曰 :“依《礼》,季夏之月,可以居台 
榭。今夏暑未退, 秋霖方始,宫中卑湿,请营一阁以居之。” 
太宗曰 :“朕有气疾,岂宜下湿?若遂来请,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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