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名著电子书 > 贞观政要 >

第5章

贞观政要-第5章

小说: 贞观政要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便欲负一石米,日行百里,必不可得。隋氏之乱,非止十年。 
陛下为之良医,除其疾苦,虽已乂安,未甚充实,告成天地, 
臣窃有疑。且陛下东封,万国咸萃,要荒之外,莫不奔驰。今 
 自伊、洛之东,暨乎海、岱,萑莽巨泽,茫茫千里,人烟断绝, 
鸡犬不闻,道路萧条,进退艰阻。宁可引彼戎狄,示以虚弱? 
竭财以赏,未厌远人之望;加年给复,不偿百姓之劳。或遇水 

… 页面 33…

贞观政要                                                                ·30· 

旱之灾,风雨之变,庸夫邪议,悔不可追。岂独臣之诚恳,亦 
有舆人之论。”太宗称善,于是乃止。 
      贞观七年,蜀王妃父杨誉,在省竞婢,都官郎中薛仁方留 
身勘问,未及予夺。其子为千牛,于殿庭陈诉云 :“五品以上 
非反逆不合留身, 以是国亲,故生节目,不肯决断,淹留岁 
月。”太宗闻之,怒曰:“知是我亲戚,故作如此艰难。”即令 
杖仁方一百,解所任官。魏征进曰 :“城狐社鼠皆微物,为其 
有所凭恃,故除之犹不易。况世家贵戚,旧号难理,汉、晋以 
来,不能禁御,武德之中,以多骄纵,陛下登极,方始萧条。 
仁方既是职司,能为国家守法,岂可枉加刑罚,以成外戚之私 
乎!此源一开,万端争起,后必悔之,将无所及。自古能禁断 
此事,惟陛下一人。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岂可以水未横流, 
便欲自毁堤防?臣窃思度,未见其可。”太宗曰:“诚如公言, 
向者不思。然仁方辄禁不言,颇是专权,虽不合重罪,宜少加 
惩肃。”乃令杖二十而赦之。 
      贞观八年,左仆射房玄龄、右仆射高士廉于路逢少府监窦 
德素, 问北门近来更何营造。德素以闻。太宗乃谓玄龄曰: 
 “君但知南衙事,我北门少有营造,何预君事?”玄龄等拜谢。 
魏征进曰 :“臣不解陛下责,亦不解玄龄、士廉拜谢。玄龄既 
任大臣,即陛下股肱耳目,有所营造,何容不知?责其访问官 
司,臣所不解。且所为有利害,役工有多少,陛下所为善,当 
助陛下成之;所为不是,虽营造,当奏陛下罢之。此乃君使臣、 
臣事君之道。玄龄等问既无罪,而陛下责之,臣所不解;玄龄 
等不识所守,但知拜谢,臣亦不解。”太宗深愧之。 
      贞观十年,越王,长孙皇后所生,太子介弟,聪敏绝伦, 
太宗特所宠异。或言三品以上皆轻蔑王者,意在谮侍中魏征等, 
以激上怒。上御齐政殿,引三品已上入坐定,大怒作色而言曰: 

… 页面 34…

贞观政要                                                                ·31· 

 “我有一言,向公等道。往前天子,即是天子,今时天子,非 
天子耶?往年天子儿,是天子儿,今日天子儿,非天子儿耶? 
我见隋家诸王,达官已下,皆不免被其踬顿。我之儿子,自不 
许其纵横,公等所容易过,得相共轻蔑。我若纵之,岂不能踬 
顿公等!”玄龄等战栗,皆拜谢。征正色而谏曰 :“当今群臣, 
必无轻蔑越王者。然在礼,臣、子一例,《传》称,王人虽微, 
列入诸侯之上。诸侯用之为公,即是公;用之为卿, 即是卿。 
若不为公卿,即下士于诸侯也。今三品以上,列为公卿,并天 
子大臣,陛下所加敬异。纵其小有不是,越王何得辄加折辱? 
若国家纪纲废坏,臣所不知。以当今圣明之时,越王岂得如此。 
且隋高祖不知礼义,宠树诸王,使行无礼,寻以罪黜,不可为 
法,亦何足道?”太宗闻其言,喜形于色,谓群臣曰 :“凡人 
言语理到,不可不伏。朕之所言,当身私爱;魏征所论,国家 
大法。朕向者忿怒,自谓理在不疑,及见魏征所论,始觉大非 
道理。为人君言,何可容易!”召玄龄等而切责之,赐征绢一 
千匹。 
      贞观十一年,所司奏凌敬乞贷之状,太宗责侍中魏征等滥 
进人。征曰 :“臣等每蒙顾问,常具言其长短。有学识,强谏 
诤,是其所长;爱生活,好经营,是其所短。今凌敬为人作碑 
文,教人读《汉书 》,因兹附托,回易求利,与臣等所说不同。 
陛下未用其长,惟见其短,以为臣等欺罔,实不敢心伏。”太 
宗纳之。 
      贞观十二年,太宗谓魏征曰 :“比来所行得失政化,何如 
往前?”对曰 :“若恩威所加,远夷朝贡,比于贞观之始,不 
可等级而言。若德义潜通,民心悦服,比于贞观之初,相去又 
甚远。”太宗曰 :“远夷来服,应由德义所加。往前功业,何 
因益大?”征曰 :“昔者四方未定,常以德义为心。旋以海内 

… 页面 35…

贞观政要                                                                ·32· 

无虞,渐加骄奢自溢。所以功业虽盛,终不如往初。”太宗又 
曰:“所行比往前何为异?”征曰:“贞观之初,恐人不言, 
导之使谏。三年已后,见人谏,悦而从之。一二年来,不悦人 
谏,虽黾勉听受,而意终不平,谅有难色。”太宗曰 :“于何 
事如此?”对曰 :“即位之初,处元律师死罪,孙伏伽谏曰: 
  ‘法不至死,无容滥加酷罚。’遂赐以兰陵公主园,直钱百万。 
人或曰:‘所言乃常事,而所赏太厚。’答曰:‘我即位来,未 
有谏者,所以赏之。’此导之使言也。徐州司户柳雄于隋资妄 
加阶级。人有告之者,陛下令其自首,不首与罪。遂固言是实, 
竟不肯首。大理推得其伪,将处雄死罪,少卿戴胄奏法止合徒。 
陛下曰:‘我已与其断当讫,但当与死罪。’胄曰:‘陛下既不 
然,即付臣法司。罪不合死,不可酷滥。’陛下作色遣杀,胄 
执之不已,至于四五,然后赦之。乃谓法司曰 :‘但能为我如 
此守法,岂畏滥有诛夷。’此则悦以从谏也。往年陕县丞皇甫 
德参上书,大忤圣旨,陛下以为讪谤。臣奏称上书不激切,不 
能起人主意,激切即似讪谤。于时虽从臣言,赏物二十段,意 
甚不平,难于受谏也。”太宗曰 :“诚如公言,非公无能道此 
者。人皆苦不自觉,公向未道时,都自谓所行不变。及见公论 
说,过失堪惊。公但存此心,朕终不违公语。” 

… 页面 36…

贞观政要                                                                ·33· 

                           君臣鉴戒第六 

      贞观三年,太宗谓侍臣曰 :“君臣本同治乱,共安危,若 
主纳忠谏,臣进直言,斯故君臣合契,古来所重。若君自贤, 
臣不匡正,欲不危亡,不可得也。君失其国,臣亦不能独全其 
家。至如隋炀帝暴虐,臣下钳口,卒令不闻其过,遂至灭亡, 
虞世基等寻亦诛死。前事不远,朕与卿等可得不慎,无为后所 
嗤!” 
      贞观四年,太宗论隋日。魏征对曰 :“臣往在隋朝,曾闻 
有盗发,炀帝令於士澄捕逐。但有疑似,苦加拷掠,枉承贼者 
二千余人,并令同日斩决。大理丞张元济怪之,试寻其状。乃 
有六七人,盗发之日,先禁他所,被放才出,亦遭推勘,不胜 
苦痛,自诬行盗。元济因此更事究寻,二千人内惟九人逗遛不 
明。官人有谙识者,就九人内四人非贼。有司以炀帝已令斩决, 
遂不执奏,并杀之。”太宗曰 :“非是炀帝无道,臣下亦不尽 
心。须相匡谏,不避诛戮,岂得惟行谄佞,苟求悦誉?君臣如 
此,何得不败?朕赖公等共相辅佐,遂令囹圄空虚。愿公等善 
始克终,恒如今日!” 
      贞观六年,太宗谓侍臣曰 :“朕闻周、秦初得天下,其事 
不异。然周则惟善是务,积功累德,所以能保八百之基。秦乃 
恣其奢淫,好行刑罚,不过二世而灭。岂非为善者福祚延长, 
为恶者降年不永?朕又闻桀、纣帝王也,以匹夫比之,则以为 
辱;颜、闵匹夫也,以帝王比之,则以为荣。此亦帝王深耻也。 
朕每将此事以为鉴戒,常恐不逮,为人所笑。”魏征对曰:“臣 

… 页面 37…

贞观政要                                                                ·34· 

闻鲁哀公谓孔子曰:‘有人好忘者,移宅乃忘其妻。’孔子曰: 
  ‘又有好忘甚于此者,丘见桀、纣之君乃忘其身。’愿陛下每 
以此为虑,庶免后人笑尔。” 
      贞观十四年,太宗以高昌平,召侍臣赐宴于两仪殿,谓房 
玄龄曰 :“高昌若不失臣礼,岂至灭亡?朕平此一国,甚怀危 
惧,惟当戒骄逸以自防,纳忠謇以自正。黜邪佞,用贤良,不 
以小人之言而议君子,以此慎守,庶几于获安也。”魏征进曰: 
 “臣观古来帝王拨乱创业,必自戒慎,采刍荛之议,从忠谠之 
言。天下既安,则瓷情肆欲,甘乐谄谀,恶闻正谏。张子房, 
汉王计画之臣,及高祖为天子,将废嫡立庶,子房曰 :‘今日 
之事,非口舌所能争也。’终不敢复有开说。况陛下功德之盛, 
以汉祖方之,彼不足准。即位十有五年,圣德光被,今又平殄 
高昌。屡以安危系意,方欲纳用忠良,开直言之路,天下幸甚。 
昔齐桓公与管仲、鲍叔牙、宁戚四人饮,桓公谓叔牙曰 :‘盍 
起为寡人寿乎?’叔牙奉觞而起曰 :‘愿公无忘出在莒时,使 
管仲无忘束缚于鲁时,使宁戚无忘饭牛车下时。’桓公避席而 
谢曰:‘寡人与二大夫能无忘夫子之言,则社稷不危矣!’”太 
宗谓征曰 :“朕必不敢忘布衣时,公不得忘叔牙之为人也。” 
      贞观十四年,特进魏征上疏曰: 
      臣闻君为元首,臣作股肱,齐契同心,合而成体,体或不 
备,未有成人。然则首虽尊高,必资手足以成体;君虽明哲, 
必藉股肱以致治。《礼》云:“ 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 
庄则体舒,心肃则容敬。”《书》云:“元首明哉!股肱良哉! 
庶士康哉!”“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然则委弃 
股肱,独任胸臆,具体成理,非所闻也。 
      夫君臣相遇,自古为难。以石投水,千载一合,以水投石, 
无时不有。其能开至公之道,申天下之用,内尽心膂,外竭股 

… 页面 38…

贞观政要                                                                ·35· 

肱,和若盐梅,固同金石者,非惟高位厚秩,在于礼之而已。 
昔周文王游于凤凰之墟,袜系解,顾左右莫可使者,乃自结之。 
岂周文之朝尽为俊乂,圣明之代独无君子者哉?但知与不知, 
礼与不礼耳!是以伊尹,有莘之媵臣;韩信,项氏之亡命。殷 
汤致礼,定王业于南巢,汉祖登坛,成帝功于垓下。若夏桀不 
弃于伊尹,项羽垂恩于韩信,宁肯败已成之国, 为灭亡之虏 
乎?又微子,骨肉也,受茅土于宋;箕子, 良臣也,陈《洪 
范》于周,仲尼称其仁,莫有非之者。《礼记》称:“鲁穆公问 
于子思曰:‘为旧君反服,古欤?’子思曰:‘古之君子,进人 
以礼,退人以礼,故有旧君反服之礼也。今之君子,进人若将 
加诸膝,退人若将队诸渊。毋为戎首,不亦善乎,又何反服之 
礼之有?’”齐景公问于晏子曰:“忠臣之事君如之何?”晏 
子对曰 :“有难不死,出亡不送。”公曰“裂地以封之,疏爵 
而待之,有难不死,出亡不送,何也?”晏子曰 :“言而见用, 
终身无难,臣何死焉?谏而见纳,终身不亡,臣何送焉?若言 
不见用,有难而死,是妄死也;谏不见纳,出亡而送,是诈忠 
也。”《春秋左氏传》曰:“崔杼弑齐庄公,晏子立于崔氏之门 
外,其人曰:‘死乎?’曰:‘独吾君也乎哉!吾死也?’曰: 
  ‘行乎?’曰:‘吾罪也乎哉!吾亡也?故君为社稷死,则死 
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为己亡,非其亲昵,谁敢 
任之?’门启而入,枕尸股而哭,兴,三踊而出。”孟子曰: 
 “君视臣如手足,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犬马,臣视君如国 
人;君视臣如粪土,臣视君如寇仇。”虽臣之事君无二志,至 
于去就之节,当缘恩之厚薄,然则为人主者,安可以无礼于下 
哉? 
     窃观在朝群臣,当主枢机之寄者,或地邻秦、晋,或业与 
经纶,并立事立功,皆一时之选,处之衡轴,为任重矣。任之 

… 页面 39…

贞观政要                                                                ·36· 

虽重,信之未笃,则人或自疑。人或自疑,则心怀苟且。心怀 
苟且,则节义不立。节义不立,则名教不兴。名教不兴,而可 
与固太平之基,保七百之祚,未之有也。又闻国家重惜功臣, 
不念旧恶,方之前圣,一无所间。然但宽于大事,急于小罪, 
临时责怒,未免爱憎之心,不可以为政。君严其禁,臣或犯之, 
况上启其源,下必有甚,川壅而溃,其伤必多,欲使凡百黎元, 
何所措其手足?此则君开一源,下生百端之变,无不乱者也。 
 《礼记》曰:“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若憎而不知其善, 
则为善者必惧;爱而不知其恶,则为恶者实繁。《诗》曰:“君 
子如怒,乱庶遄沮,”然则古人之震怒,将以惩恶,当今之威 
罚,所以长奸。此非唐、虞之心也,非禹、汤之事也。《书》 
曰:“抚我则后,虐我则仇。”荀卿子曰:“君,舟也,民, 
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故孔子曰 :“鱼失水则死, 
水失鱼犹为水也。”故唐、虞战战栗栗,日慎一日。安可不深 
思之乎?安可不熟虑之乎? 
     夫委大臣以大体,责小臣以小事,为国之常也,为治之道 
也。今委之以职,则重大臣而轻小臣;至于有事,则信小臣而 
疑大臣。信其所轻,疑其所重,将求至治,岂可得乎?又政贵 
有恒,不求屡易。今或责小臣以大体,或责大臣以小事,小臣 
乘非所据,大臣失其所守,大臣或以小过获罪,小臣或以大体 
受罚。职非其位,罚非其辜,欲其无私, 求其尽力,不亦难 
乎?小臣不可委以大事,大臣不可责以小罪。任以大官,求其 
细过,刀笔之吏,顺旨承风,舞文弄法,曲成其罪。自陈也, 
则以为心不伏辜;不言也,则以为所犯皆实。进退惟谷,莫能 
 自明,则苟求免祸。大臣苟免,则谲诈萌生。谲诈萌生,则矫 
伪成俗。矫伪成俗,则不可以臻至治矣。 
     又委任大臣,欲其尽力,每官有所避忌不言,则为不尽。 

… 页面 40…

贞观政要                                                                ·37· 

若举得其人,何嫌于故旧。若举非其任,何贵于疏远。待之不 
尽诚信,何以责其忠恕哉!臣虽或有失之,君亦未为得也。夫 
上之不信于下, 必以为下无可信矣。若必下无可信, 则上亦 
有可疑矣。《礼》曰:“上人疑,则百姓惑。下难知,则君长 
劳。”上下相疑,则不可以言至治矣。当今群臣之内,远在一 
方,流言三至而不投杼者,臣窃思度,未见其人。夫以四海之 
广,士庶之众,岂无一二可信之人哉?盖信之则无不可,疑之 
则无可信者,岂独臣之过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