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打双灯-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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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两岸堤坡装鞭炮的车排得密不透风,好似千军万马列成长蛇阵。牛宝和窦哥手拿一包“炮打双灯”,蹲在一辆牛车后头,等候天晚人少。牛宝目光穿过大车轮子,一直死盯着春枝。她依旧在那歪脖柳树下,坐那驴车上,依旧黑衣服、白脸儿、红头巾,但她不像前两次木雕泥塑般纹丝不动,而是把俊俏小脸扭来扭去,东张西望,像是找什么。蔡家哥仨放鞭卖炮,忙前忙后,她却像没瞧见。
下晌后,炮市明显歇下劲来,停在堤上的大车走了许多,零零落落,不成阵势;河床中央的硝烟也见稀薄,看出一个个人来。日头西沉,景物、天空乃至空气全变暗,火光反显得分外明亮。渐渐剩下的人多是鞭炮贩子,吆喝喊叫加劲闹,无非想把压在手里的货甩出来。鞭炮这东西,压过腊月二十八,就得压上一年:地上炸碎的鞭炮屑儿,已经铺了厚厚一层,歪脖树下的蔡家人开始收摊了,也要返回去了,就这时牛宝带着窦哥突然出现在蔡家人面前。
春枝眼睛一亮,像是这才定住魂儿。
蔡家哥仨马上抄起家伙走上来。他们见牛宝立眉张目,嘴角紧张得直抖,有股子决然神气,以为并非比炮,只是要报复前仇,拼命来的:可牛宝不动手也不动嘴,他把厚厚大手平着向前一伸,掌心朝上,中央摆着一个“炮打双灯”,大红炮筒,绿纸糊顶,还使黄纸盖个鲤鱼戳记粘贴中间,鲜艳漂亮,不是画画的牛宝.谁能把花炮打扮成这个样儿?蔡家哥仨一看,立即明白牛宝要干什么,气急眼红,竹竿子给抖动的膀臂震得哗哗晌=他们回头看春枝,等待嫂子下令,他们就把这欺侮人到家的小子活活打死。只见春枝脸刷白,没一点血色,紧咬着嘴唇,两眼却像一对小火苗,闪闪冒光,叫蔡家哥仨不明白。
牛宝拿香头把立在手心的炮点着,一声响过,一对浓艳照眼的红绿双灯,腾空而起,他人也觉得随同升起,绚烂地呈现在幽蓝的晚空上。一个放过,窦哥就递上一个,一双双火弹连续不断打上天,美丽、响亮,又咄咄逼人。春枝抬头看灯,这双灯是她的过去——她最好的日子和最美的希望;而双灯一亮一灭,便是她坎坷多难的岁月经历。她入迷了。
突然,一声巨响。一个炮在牛宝手心爆炸,没往天上蹿,却往横处崩,手心登时裂开,血淌下来。窦哥急得忙把塞在牲口耳朵里的红布拉出来,要给牛宝缠手,一边叫着:“牛宝哥,别再放了。人家春枝不会跟你的……”
牛宝抢过红布一扔,朝窦哥喊道:“拿来,拿炮给俺!你不给俺就宰了你!”他瞪圆一对牛眼,像门神,很吓人。脑门上的青筋鼓起来嘣嘣直跳。
一个炮递过去,又炸了手心,眼瞅着皮开肉绽,手掌像托着一盘炒鱿鱼卷儿。窦哥忽想到万老爷子的话,一股子不祥感透入骨头,不觉心寒胆战,掉着眼泪哀求道:
“咱中了万老爷子的话了,再放下去没命了,求你快回家吧!”
牛宝不吭声,像是没听见。一个个炮立在血肉模糊的手掌上,点着药信子,有的飞上去,有的往横处乱炸,完全没有准,血点子滴了一片。蔡家哥仨和周围的人都看呆了。决死的人跟神仙差不多,叫人敬畏。那打上去的双灯,像是带着血,变成血灯。牛宝后牙咬得咯咯响,努力不叫托炮的胳膊打颤,两眼死死盯着春枝。春枝坐在车上一动不动,但双手紧紧抓住盖在车上的红棉被,好像一松手,人就要掉下车来。
牛宝又点着一个“炮打双灯”。他万没想到这炮筒子里硫磺这么多,几乎是炸弹,猛烈一声巨响,火光闪着血光,牛宝倒在地上,春枝倒在车上。
一年后,还是腊月里,牛宝赶车往县城赶集,左手扬鞭,残断的右手缩在袄袖里。他拿不成笔,不能再画缸鱼了,改卖“杨家的炮打灯”,而且只卖“炮打双灯”。满满一车花炮盖着大红棉被,上头坐着一个鲜艳如花的女人,便是春枝。
但人们说到他俩,都暗暗摇头:窦哥无意间,把万老爷子应验了的预言泄露出来,大家更信春枝这女人是火、是灾、是祸,瞧!她还没进牛家门,就叫牛宝先废了一只手,而且是干活画画的手,这跟搭进去半条命差不多。牛宝听到这些闲话,憨笑不语,人间的苦乐惟有自知。
选自《小说月报第五届百花奖获奖作品集》
全文完
我心中的文学
一
真正的文学和真正的恋爱一样,是在痛苦中追求幸福。
有人说我是文学的幸运儿,有人说我是福将,有人说我时运极佳。说这话的朋友们,自然还另有深意的潜台词。
我却相信,谁曾是生活的不幸者,谁就有条件成为文学的幸运儿;谁让生活的祸水一遍遍地洗过,谁就有可能成为看上去亮光光的福将。当生活把你肆意掠夺一番之后,才会把文学馈赠给你。文学是生活的苦果,哪怕这果子带着甜滋滋的味儿。
我是在十年大动乱中成长起来的。生活是严肃的,它没戏弄我。因为没有坎坷的生活的路,没有磨难,没有牺牲,也就没有真正有力、有发现、有价值的文学。相反,我时常怨怪生活对我过于厚爱和宽恕,如果它把我推向更深的底层,我可能会找到更深刻的生活真谛。在享乐与受苦中间,真正有志于文学的人,必定是心甘情愿地选定后者。
因此,我又承认自己是幸运的。
这场大动乱和大变革,使社会由平面变成立体,由单一变成纷纭,在龟裂的表层中透出底色。底色往往是本色。江河湖海只有在波掀浪涌时才显出潜在的一切。凡经历这巨变又大彻大悟的人,必定能得到无比珍贵的精神财富。因为教训的价值并不低于成功的经验。我从这中间,学到了太平盛世一百年也未必能学到的东西。所以当我们拿起笔来,无需自作多情,装腔作势,为赋新诗强说愁。内心充实而饱满.要的只是简洁又准确的语言。我们似乎只消把耳闻目见如实说出,就比最富有想像力的古代作家虚构出来的还要动人心魄。而首先,我获得的是庄严的社会责任感,并发现我所能用以尽责的是纸和笔。我把这责任注入笔管和胶囊里,笔的分量就重了;如果我再把这笔管里的一切倾泄在纸上
——那就是我希望的、我追求的、我心中的文学。
生活一刻不停地变化。文学追踪着它。
思想与生活,犹如托尔斯泰所说的从山坡上疾驰而下的马车,说不清是马拉着车,还是车推着马。作家需要伸出所有探索的触角和感受的触须,永远探入生活深处,与同时代人一同苦苦思求通往理想中幸福的明天之路。如果不这样做,高尚的文学就不复存在了。
文学是一种使命,也是一种又苦又甜的终身劳役。无怪乎常有人骂我傻瓜。不错,是傻瓜!这世上多半的事情,就是各种各样的傻子和呆子来做的。
二
文学的追求,是作家对于人生的追求。
寥廓的人生有如茫茫大漠,没有道路,更无向导,只在心里装着一个美好、遥远却看不见的目标。怎么走?不知道。在这漫长又艰辛的跋涉中,有时会由于不辨方位而困惑;有时会因过于孤单而犹豫不前;有时自信心填满胸膛,气壮如牛;有时用拳头狠凿自己空空的脑袋。无论兴奋、自足、骄傲,还是灰心、自卑、后悔,一概都曾占据心头。情绪仿佛气候,时暖时寒;心境好像天空,时明时暗。这是信念与意志中薄弱的部分搏斗。人生的每一步都是在克服外界困难的同时,又在克服自我障碍,才能向前跨出去。社会的前途大家共同奋争,个人的道路还得自己一点点开拓。一边开拓,一边行走,至死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真正的人都是用自己的事业来追求人生价值的。作家还要直接去探索这价值的含义。
文学的追求,也是作家对于艺术的追求。
在艺术的荒原上,同样要经历找寻路途的辛苦。所有前人走过的道路,都是身后之路。只有在玩玩乐乐的旅游胜地,才有早已准备停当的轻车熟路。严肃的作家要给自己的生活发现,创造适用的表达方式。严格地说,每一种方式,只适合它特定的表达内容;另一种内容,还需要再去探求另一种新的方式。
文学不允许雷同,无论与别人,还是与自己。作家连一句用过的精彩的格言都不能再在笔下重现,否则就有抄袭自己之嫌。
然而,超过别人不易,超过自己更难。一个作家凭仗个人独特的生活经历、感受、发现以及美学见解,可以超过别人,这超过实际上也是一种区别。但他一旦亮出自己的面貌,若要区别自己,换一副嘴脸,就难上加难。因此,大多数作家的成名作,便是他创作的峰巅,如果要超越这峰巅,就像使自己站在自己肩膀上一样。有人设法变幻艺术形式,有人忙于充填生活内容。但是,单靠艺术翻新,最后只能使作品变成轻飘飘又炫目.的躯壳;急于从生活中捧取产儿,又非今夕明朝就能获得。艺术是个斜坡,中间站不住,不是爬上去就是滑下来。每个作家都要经历创作的苦闷期。有的从苦闷中走出来,有的在苦闷中垮下去。任何事物都有局限,局限之外是极限。人力只能达到极限,反正迟早有一天,我必定会黔驴技穷,蚕老烛尽,只好自己模仿自己,读者就会对我大叫一声:“老冯,你到此为止啦!〃就像俄罗斯那句谚语:老狗玩不了新花样。文坛的更迭就像大自然的淘汰一样无情,于是我整个身躯便画出一条不大美妙的抛物线,给文坛抛出来。这并没关系,只要我曾在那里边留下一点点什么,就知足了。
活着,却没白白地活着,这便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和安慰。同时,如果我以一生的,努力都未能给文学添上什么新东西,那将是我毕生最大的憾事!
我会说我:一个笨蛋!
三
一个作家应当具备哪些素质?
想像力、发现力、感受力、洞察力、捕捉力、判断力;活跃的形象思维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尽可能庞杂的生活知识和尽可能全面的艺术素养;要巧、要拙、要灵、要韧,要对大千世界充满好奇心,要对千形万态事物所独具的细节异常敏感,要对形形色色人的音容笑貌、举止动念,抓得又牢又准;还要对这一切,最磅礴和最细微的,有形和无形的,运动和静止的,清晰繁杂和朦胧一团的,都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笔头有如湘绣艺人的针尖,布局有如拿破仑摆阵;手中仿佛真有魔法,把所有无生命的东西勾勒得活灵活现。还要感觉灵敏,情感饱满,境界丰富。作家内心是个小舞台,社会舞台的小模型,生活的一切经过艺术的浓缩,都在这里重演,而且
它还要不断地变幻人物、场景、气氛和情趣。作家的能力最高表现为,在这之上,创造出崭新的、富有典型意义和审美价值的人物。
我具备这其中多少素质?缺多少不知道,知道也没用。先天匮乏,后天无补。然而在文学艺术中,短处可以变化为长处,缺陷是造成某种风格的必备条件。左手书家的字,患眼疾画家的画,哑嗓子的歌手所唱的沙哑而迷人的歌,就像残月如弓的美色不能为圆月所替代。不少缺乏宏篇巨制结构能力的作家,成了机巧精致的短篇大师。没有一个条件齐全的作家,却有各具优长的艺术。作家还要有种能耐,印认识自己,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使自己的气质成为艺术的特色,在成就了艺术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
认识自己并不比认识世界容易。作家可以把世人看得一清二楚,对自己往往糊糊涂涂,并不清醒。我写了各群各样的作品,至今不知哪一种属于我自己的。有的偏于哲理,有的侧重抒情,有的伤感,有的戏谑,我竟觉得都是自己——伤感才是我的气质?快乐才是我的化身?我是深思还是即兴的?我怎么忽而古代忽而现代?忽而异国情调忽而乡土风味?我好比瞎子摸象,这一下摸到坚实粗壮的腿,另一下摸到又大又软的耳朵,再一下摸到无比锋利的牙。哪个都像我,哪个又不是。有人问我风格,我笑着说:这不是我关心的事。我全力要做的,是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读者。风格不仅仅是作品的外貌,它是复杂又和谐的一个整体。它像一个人,清清楚楚、实实在在地存在,又难以明明白白说出来。作家在作品中除去描写的许许多多生命,还有一个生命,就是作家自己。风格是作家的气质,是活脱脱的生命的气息,是可以感觉到的一个独个的灵魂及其特有的美。
于是,作家就把他的生命化为一本本书。到了他生命完结那天,他写的这些跳动着心、流动着情感、燃烧着爱憎和散发着他独特气质的书,仍像作家本人一样留在世上。如果作家留下的不是自己,不是他真切感受到的生活,不是创造而是仿造,那自然要为后世甚至现世所废弃了。
作家要肯把自己交给读者。写的就是想的,不怕自己的将来可能反对自己的现在。拿起笔来的心境有如虔诚的圣徒,圣洁又坦率。思想的法则是纯正,内容的法则是真实,艺术的法则是美。不以文章完善自己,宁愿否定和推翻自己而完善艺术。作家批判世界需要勇气,批判自己则需要更大的勇气。读者希望在作品上看到真实却不一定完美的人物,也愿意看到真切却可能是自相矛盾的作家。在舍弃自己的一切之后,文学便油然诞生,就像太阳在燃烧自己时才放出光明。
如果作家把自己化为作品,作品上的署名,就像身上的肚脐儿,可有可无,完全没用,只不过在习惯中,没有这姓名不算一个齐全的整体罢了。——这是句笑话。我是说,作家不需要在文学之外享受什么了。这便是我心中的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