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志刚-财富命案-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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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显然目的还是那笔评估费。我跟老叔说,这是个骗局,钱虽然不算太多,但是最后宣称的3亿投资如果化为泡影,在乡里乡亲面前,您老的老脸往哪儿搁?我说你要是不信,你给这个什么狗屁跨国集团再打个电话,说钱能不能先不交,等投资到位再一并扣除。老叔有些受打击,但还是打了电话,果然对方不同意,然后就支吾其辞,没了下文,大概感到这一单骗局已经没有做成的可能,就放弃了。
冬天的时候,我回去看了看那片我儿时记忆中的荒凉的河滩,天净沙,枯木衰草,无边落叶潇潇下,凭我外行般的感觉,也知道这里绝对没有开发的可能,我庆幸我成功地阻止了没有让鸟人在这片土地上飘落而玷污他的洁净。
这一条戒律写下来,也许有的读者可能会说,这也太过于“御敌于国门之外”了吧,照这样的准则在社会上行为处事的话,朋友都会离你远远的,也不会有人愿意与你打交道了。我不否认“水至清则无鱼 人至察则无徒”的中庸思想的高妙境界,但是如果大家能沉下心来翻一翻随便哪一部法律的条文细则,就会感到落实到纸面上的法律规范,更是一点面子都不讲的,因为但凡作为一种防范性纲领出现的东西,都是设定了最坏的底线情境的。
而我在这条戒律中提到的不论什么好鸟人、无趣鸟人、坏鸟人等等,都是从自我的基本防护出发,也充分考虑到列举的这些人等在生活中毕竟是少数派,也许会显得有一些不近人情,但还不至于就会指引人们始终怀着与所有人为敌的心态游走世间的。多一份戒备,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督促如果还能作为朋友的那些人以资自省的一种软环境的营造,同时真的把那些有意作奸犯科的不良之人屏蔽在外。
最简单方式解决
上大学时,很是迷过一阵子李小龙的截拳道,其实从实质上说,截拳道就没有招式和套路,只要用最直接、最快速、最简单的方式制服对手即可,比如李小龙举例说,当一个人抱住你时,如果能把他的脖子扭断,就不要想什么摔跤的招式。这虽然是适用于武术技击的道理,据说也是间谍训练时的必备手法,但在我们处理一些复杂难缠的事务时,同样可资借鉴。
一位做导演的朋友谈到过他处理一次蹭车事故时的做法,他说那天因为忘了点东西在家,心急忙慌的开车回去拿,不想在掉头的时候,顾前不顾后,蹭上了路边的一辆普桑,因为车速不快,所以只是刮了保险杠一点漆皮。车上坐着一对中年男女,外形极其城市街巷里的感觉,凭着职业的敏感,这位导演说,一看就知道,这二位是属于恨不得别人的事都要插一杠子、喜欢起哄架秧子的那种,当时男的用手摸着保险杠在不停的嘟囔,女的已经准备放高腔要开始长篇理论了,一看这阵势,这位导演迅速做出了决定,掏出600块钱,说:“我的全部责任,私了吧,都是开车的,这种磕碰,二、三百块钱的事儿,这六百你拿上修车,算我赔偿,我还有事,行吧?”这位导演判断,当时这两个人大概正想着怎么理论一番,再指责一番,甚至打下了动手的主意,经过唇来舌往几个回合之后,拿到预期中的钱数才告结束。不成想对方一下子亮出了一张超出预期值许多的底牌,反而不知道怎么发力了,最后只好接了钱,这位导演也扬长而去了。
事后回想起来,我这位朋友说,看起来我可能多掏了钱,但是我能和他们一样在大街上叉着腰、脸红脖子粗的吵架吗?先别说我用于吵架的话语储备远远匮乏,很可能被噎得背过气去,弄不好大打出手,再惹出来一群看热闹的,局面就更难看。即使最后争来争去,看起来可能少付了个一、二百块钱,但是被这样的人奚落一番,对心情造成的破坏,对于我们这些靠脑力吃饭、做创意加工的人来说,损失恐怕要更多,而为此耽误的时间也更不值。我这样600块钱等于封了对方的口,在我的记忆里,我只记下600块钱解决了一件难缠的事,我的心情是愉快的。
我很认同这样处理这一类事情的方式,除了我这位朋友总结的之外,我想还有一点就是,这样快速的解决也保持了一种强势的心理优势,我并不是要对那对男女进行贬低,说起来起因还是我的朋友的过错,但是修补过错应该是经济的补偿,不存在人格的降低,如果那天按他们的方式进行,他们多半会在索要钱款的同时,辅之以一定的人身攻击,大体如“你长没长眼睛”之类的话,最后很可能这位导演朋友既出了钱又会损了人格。
我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谁比谁身份更高贵,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在这个世界上,由于自身的努力程度、天然的机缘巧合以及后天的受教育情况和各种资源分配上的关系,人与人在社会上的位置确实是存在差别的,那么处于不同社会坐标的人之间难免会发生冲突和摩擦,我主张的是尽量以符合自己身份和地位的方法去解决问题,才不至于丢失自我,寻来不快。
有一次做节目,嘉宾中中消协一位主管质量投诉的部门主任和我讲过他对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的处理办法,他主张如果数额不大,不要轻易投诉或者打官司。他举例说,就我自己而言,如果我不小心在一个市场买到了一双有毛病的鞋,那么你作为主任怎么办呢?我二话不说,就当捐了百十块钱,认了,为什么?就因为我的身份特殊,别人可以去理论,而我却反而不能,因为凭我的身份去理论太麻烦了,我如果不说我是谁,那么就要和卖鞋的扯半天皮,好说好退还则罢了,要是遇上难缠的,我怎么办?难道和她打官司不成,话又说回来,你证据何在,原始的发票记录有没有,怎么证明在这里买的,等等一系列的琐碎事情,会让你疲惫不堪。而如果我说我是中消协的主任,也不一定就会马上解决问题,可能对方会识相的赶紧给我换了,虽然不免有以势压人的感觉,但是也很有可能对方并不买这个帐,也许会说,你中消协管投诉的主任又怎么了?那我怎么办呢,再去找市消协吗,找市工商吗?一来有滥用权力之嫌,二来为这么点个事,别人会怎么看我?所以我就选择不去理论了。
开始我听到这个观点感觉很惊异,因为我想不到专门帮人解决消费纠纷的人竟会有如此之论,但细想一想也不无道理,他所列举的情况是很有可能真的会发生的,权衡起来,吃点小亏,却可以省去许多麻烦。
那么说到这里,可能很多人会对我所持的这种观点和态度大不以为然,因为这似乎和我们媒体上一贯主张的凡事都要讨个说法的论调是背道而驰的,应该痛加批评、大加挞伐。我不否认,抛出这样的说法确实从法律和道义的角度而言,是有一些问题的,最直接的效应就是,如果人人都用这样的方式去应对事务,会助长那些心存不善的做生意者肆无忌惮,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很敬佩那些在我的节目中或其他媒体上出现过的维权斗士们,为了公共利益去打1块钱甚至1毛钱的官司,最终纠正了一个行业或者一个领域的不正之风,我今天所推出的观点,也绝对不敢对他们的壮举有任何的贬损。而我想表述的是,在面对一个问题时,要估量一下麻烦的程度和投入的成本。如果不是处于势在攸关的当口 ,又不会涉及更大的经济付出的话,能用钱解决,几乎是最快捷的手段。
在官司遍地,律师满街跑的美国,其法律理论也主张要“息诉罢争”,能不打官司尽量不打官司,因为旷日持久的程序一旦展开来,耗费的财力和精力往往会超过本来要明确的那点东西的价值。而最关键的是,会把人的心情拖的很是糟糕,由此辐射开去的间接影响甚至更甚于经济上的得失。因为人活于世,如白驹过隙,谁也不愿意在一个苦难的情绪中呆得太久的。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明白这个道理,在发生麻烦之初,本可以用简单方式解决,却偏偏把自己主动降格,陷入到难缠的局面之中,直搞得像三国周谕一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次“五一”长假,我们几个朋友结伴出游,在北京郊区一个山道旁看到一片风景不错的水面,就在旁边一个农民自己临时圈起来的停车场准备停车,有一位戴着自己缝制的红袖标的壮汉走过来,开口就是10块钱,那时候即使在市里停车一般也就2块钱,这显然有欺人之嫌,但是在远离都市的荒郊野外,又是别人的地盘上,面对这么一个面目不善的壮汉,岂是理论的时候,而且对我们来说,不就这一次吗?所以我们就准备交钱,既来之,则安之吧,省点时间赶紧戏水去也。但是偏偏我们的队伍中有一位刚出道不久的律师朋友,非要较这个真儿,要求对方出示收费依据,说你们收10块钱是谁批准的,这是属于乱收费你知不知道?谁给你的权力?有行政收费许可吗?开始这个壮汉还回应几句,到后来脸色突然变青,伸手就要揪这位律师朋友的脖领子,四周有十几个村民也在慢慢靠拢。看到势头不好,我们马上说算了算了,交就交吧,但这时对方却开始不依不饶了,说要交交20,要不然车别想开走。最后的结果是,郁郁不快的扔下15块钱,下到了水边,然而却发现玩水的好兴致已经荡然无存了,虽然强打精神,但终究难以调动起热烈的情绪,好好的一个野游变成了生着闷气无语而归。
也许有人会觉得,就是不能助长这些恶劣行为的嚣张,你不管,他不管,最终受到影响的还是自己。我说过了,我不否认一味的退让是会有这样的副作用,但是我不主张在自己处于劣势的时候非要以卵击石,把主要的游玩心情给破坏掉。我们可以选择先忍下来交10块钱,简单处理,保持美好心情的连续性,留下哪怕即使是一张白条的收据,尽情地在山水间嬉戏。等回城后,再以主场的心态从容地找有关部门解决,也许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胜过当时的硬性对抗,因为那时我们的主要诉求点是野游,带着好心情的野游。
简单地把这个章节归拢总结一下,那就是,遇到麻烦的时候,不要忘了自己的主要目的,不要因为一时的不冷静,非要论出是非高低而伤害了自己的心情,用最简单可行的方法去处理,可能是钱或者是其他的付出,因你的实力而定。
自己划算即可
这个章节的题目听起来似乎是想要宣扬一种自私自利的思想,有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味道,其实我在一开始就申明了,我写这个小册子的目的绝对不是要维护一种狭隘的小我利益,更不会主张采取不道德的手段去通过损人而达到利己的目的,我只是想阐明如何修正和抑制自身的错误欲念和想法,从而达到“内修于朝廷,而外侮自消”的效果,那么还是尽快的用一个人人皆知的寓言故事来作为破题的例证吧。
这个寓言是关于老人、驴和孩子的,说是一个老人一手牵着驴,一手牵着孩子在赶路,在北方农村,这是极常见的场景,或许老人家嘴里还会哼着小曲儿,一幅很和谐的祖孙其乐融融的场景,但是遇到一个人之后,马上这种和谐被打破了,这个人说,你这老先生太不心疼孩子了,放着驴子不骑,忍心让孩子地下走,老人一听说得对啊,马上把孩子抱到驴身上继续前行。一会儿又遇到一个人,说你这孩子太不懂事,不知道孝顺老人,怎么能让爷爷走路呢,孩子一听感到很惭愧,赶紧把老人扶上驴子接着走。不一会儿又遇到一个人,说你们这些人啊,就是不知道体怜牲口,在地里干活不说,还得驮你们走路,老人立马诚惶诚恐的爬下来,又回到最初一手驴子,一手孩子的行路方式。可是,折腾了个来回还不算完,又有一个人出现了,指着他们哈哈大笑,说你们这爷俩太愚蠢了,放着驴子不骑,简直是傻冒儿。这下,无论老人还是孩子都找不着北了,感觉里外都不是人。最后的结果是爷俩扛着驴子快步往家赶,生怕再遇上什么人指责他们。
最后的结局是很好笑的,而事情演化到这一步,根源还是在于祖孙两人的心理问题,先后出现的四个人代表着不同时期的流行时尚的追捧者,而祖孙二人总是在被一次次的潮流思想所左右,却没有考虑到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来决定和驴子同行的方式,盲目听从,最后弄得连路都不会走了。其实四个人提到的哪一种走法都可以考虑,如果老人腿脚利落,孩子年幼力弱,驴子又刚喂完了豆饼,力道正足,完全可以让孩子骑驴而行;反之的话,如果老人家年老力衰,小孩子生龙活虎,演一出张果老看唱本的闲戏也未尝不可。再者,如果确实驴老弟劳作了一天,爷俩也想遛遛腿儿,就像最初的并行于道也是可以选择的啊。甚而至于,真的驴子生了病,急需看兽医的话,就是扛着驴也是体现了对生产资料的爱护,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所以关键是当事人自己要笃定,要清楚自己的诉求点到底是什么,不要被潮流和他人的言语迷惑了双眼,因此我说干什么事都要自己划算,说得就是这个意思,并不是要多占别人的便宜,而是要保证自己不受外力的干扰,失去了方向,反会使自己吃了哑巴亏。
我一直想调查清楚两个老太太的姓名,看看是否确有其人,一个中国老太太和一个外国老太太,因为关于这两个老太太的故事不只一次地冲击过我的耳膜,无数次的被拿来用做例证,以证明外国人的生活观念比中国人的生活观念先进。
这个故事大致是这样的,某一天,不知在什么地方,两个老太太相遇了,中国老太太说,我努力了一辈子,终于攒够了钱住上了一套新房子,而外国老太太显然优越感十足的说,我住了一辈子的新房子,终于把贷款还清了。
我原本对这个故事是不愿置评的,中国老太太也好,外国老太太也罢,爱谁谁去,于我无关,但是我发现在我的周围,逐渐的有一种不知怎么兴起的风尚,以学习外国老太太为荣,好像谁不贷一笔款买房子就是一个什么似的。那么这就有一个问题了,我们干吗非要都去追这个时尚呢?姑且不论这种盲目的超前消费是否就是一种先进的生活方式,果然几年后,马上又有言论在感叹这种透支式的借贷造成了不堪重负的城市“负翁”,还贷款还成了“房奴”,是否还是应该量入为出,理智消费云云。所以对我们个人而言,应该更多地关心我们自己划不划算,为什么非要跟别人一样呢,况且拿我们祖母级的老太太同别人比较,是不是有一点“崇洋”的味道?有智慧的老太太从武则天、佘太君到慈禧太后,无论真人还是传说,正义还是邪恶,在做人的机锋上岂是外国人可以望其项背的。
话也许说得有点愤青了,但是就住房故事中的两个老太太而论,这样的比较恐怕含义过于狭窄,单纯经济上的划算并不就等于人生意义上的丰满,甚至换一个角度看,也未见的众所追捧的理财和处事方式就一定在经济上不吃亏。
2000年左右的时候,北京流行起了“在郊区买房,市区工作”的所谓现代生活观念,理论依据是郊外房价低,可以买大房子,而且环境好,于是有人就按照这个流行观念做了,但是真的住到了郊外,却发现问题多多,房子很大,空气也好,但是配套的生活设施不齐全,出了门就黑灯瞎火,没店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