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故乡面和花朵-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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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在世界上有什么伤心的话,这就是让我最伤心的了。什么叫乞丐?我在外在物质上蹭点什么那没有什么,倒是你们这些人在精神上要乞求别人,活得不明不白,才让人看着可怜呢。我刚才就说了这么一句话,你们就如获至宝;如果我把我的思想体系给倒出来,恐怕咱们就可以建立一个新世界了吧?说到这里,六指,再给我一支「马包肉」(我的英语怎么样?小刘儿这人你们知道吗?也是从咱们故乡出来的,大腕,我们有时晚上还要通一两次长途电话,共同讨论一个词的用法和一个单词的译法。)!这时六指还处在事业的鼎盛时期,还一月一次来往于京城和故乡之间,现在围着村头一个粪堆跟村里人说闲话,也是为了与民同乐,也是刚吃过饭,为了消消食;但就是这样牛×的人,听了白石头一番讲演,也突然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普通人,一个土头土脑的村里的百姓,可怜地笑着,将自己在京城丽丽玛莲大酒店偷拿的「马包肉」,乖乖地给白蚂蚁递上一支。思想的威力就这么大。白蚂蚁满意地将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这次不怕烟屁烫手了。粪堆周围的一帮人,这时也都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是在故乡的某月某日,村头的粪堆旁,所发生的再平常不过的事──本来很平常,但因为有白蚂蚁的加入,就变成了一次偶然和事故。日常之中,我们穿著黑棉袄,袖着手,站在粪堆旁一边晒太阳,一边嘀嘀咕咕说些什么和翘耳倾听些什么?就听一些在村里占主流地位人的演讲。这是我们的思想中心,这是我们的营养来源,这是我们的新闻联播,这是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当然,这是在我们故乡,还没有发生大事之前的时候。我和孬妗的专机,还没有到达故乡。人们袖手期待的是什么呢?──当然,就是在这种一切没有改变的平静的日子里,这一天也有些例外:这一天在议会发表演讲的,竟是白蚂蚁。本来在村里和议会、在粪堆上和人群中,都没有白蚂蚁说话和插足的份儿。他在村里算一个什么东西?吸烟还要向别人蹭,哪里有他拋头露面的机会?但这天纯粹出于大意和偶然,村中的主流人物碰巧都不在家,曹成、袁哨、甚至算上俺爹,都不约而同到县城赶集去了。他们之中只要有一个人在,哪里还有白蚂蚁插嘴下脚的地方?他哪里能捡到这个巧宗?正因为他们不在,白蚂蚁就钻了这个空子和脱颖而出,让他思想的流水终于找到了一个渠道,让他压抑多年的情绪终于得到了爆发,让他对世界也谈了一些新鲜的看法。一开始我们没有在意,事后想起来让我们吃惊。这简直是一次政治事故,这简直是我们故乡历史上的一桩耻辱。曹大叔等人赶集回来,听说这件事,曹当时就对身边的袁哨说:
「看看,看看,我说不能掉以轻心,你还不信,现在信了吧?怎么我去赶集,你们也都去赶集了呢?就不能把时间岔开吗?别小看粪堆这个阵地,稍微有些粗心大意,我们不去占领,就有人钻这个空子。虽说是亡羊补牢,犹未晚也,但他的这点子毒水可都让他流出来了。看他流得多么畅快和舒服,你我竟都是吃干饭的。毒水流出并不可怕,但这点子流毒竟也在群众中造成了影响,这就不是一般的你管还是不管的问题了。何况他说的是对故乡的评价。这是什么言论?如果是胡说八道还好,可他也说得有板有眼哩。这就更加不能小觑了。我知道,我们在三国时候,都是做过大领导的,丞相的丞相,主公的主公,我们都是抓大不抓小的人;这是好事,作为一个领导,不能事无巨细,我们的共同朋友,孔明兄弟,后来是怎么死的?就是吃这个不会当领导的亏。但我们也不能不分地域和环境地把过去的经验乱用。毕竟时代不同了嘛。就是一块糕,吃来吃去,恐怕也该馊了吧?但我们就是这样保守和因循守旧。我承认,我也有放松自己的地方呢。我们现在不已经不是丞相和主公了吗?我们就是在村长猪蛋领导下的一个普通的村民。如果我们还拿着历史上的经验乱用,还拿出当年领导人的款子,还是那么抓大不抓小,问题肯定就出来了。过去我们不抓小事有人替我们抓,丞相要出门了,我们还在屋里喝茶聊天,和姐姐们调笑,外边已有多少人在为我们忙活。调车的、调专机的、捧痰盂的、装马桶的;说十点五分走,十点四分车到了屋门口;跨上车,一溜车队,就到了车站月台上或飞机的舷梯旁;人一上车,专车立刻就开了;人一上机,飞机马上就滑向了跑道,呼啸一声,就到了蓝天和白云之间;这时空姐给你递上一块热毛巾,擦把脸,喝口麦爹利,看着机窗外,旁边有沈姓小寡妇捶腿,这是多么赏心悦目的事情?到一个地方视察,也是前呼后拥,吃饭,睡觉,撒尿,拉屎,都不用操心,自有小的们替你安排;到古迹去参观,到草地上去散步,前呼后拥的人虽然多,但你走在中间,你一走步,别人纷纷往两边撤,使你行走前后,都有一个从容和不感到紧迫的空间;但他们也懂事到不离你太远,不使你感到孤独和脱离群众。但这已是英雄当年,早已不堪回首了。想起这些事,只会使我们黯然神伤。现在已经是刘老孬和小麻子的天下了。我们只是人家天下的一只随时可以捏死的蠓虫。这时我们还要摆过去的架子吗?我们还不该放下我们的穷大架吗?我们还以为我们身边有许多秘书、随从和姐姐吗?我们现在上牛市屯赶集,不都是夹杂在一群土头土脑百姓中的一员吗?千人一面,大家都是一个表情,你说哪里还可以看出我们的当年?早已被同化喽。一出村,我们还不是像所有的人一样,赶紧把鞋脱下搭在肩上,用肉脚在土路上走,藉以省一些鞋底;等望见集市再把鞋穿上。想想我都伤心哪。但我们却在我们的身份上出了问题。我们没有认清我们的现实。就剩下一个村庄了,如果我们再把这个地盘给弄丢了,我们到将来可真要死无葬身之地了。我们大意了。我们没有想到我们身边这些土头土脑百姓的危险。他们也有篡权之心呢。你看看这个白蚂蚁,我们过去就当他是一个脑子像浆糊的没嘴葫芦,他的存在对于我们可有可无,见面都懒得理他;现在明白,竟是我们大意了。他还是颇有些思想哩。如果是一个傻帽,哪里来的对故乡的这些稀奇古怪的想法?他没这些想法,我们倒不觉得可怕;他有这些想法,我们倒真食寝难安呢。他成了我们一个对手和敌人了。主公,当年你也是个有主见的,你说。事到如今,我们该怎么办?
袁哨搔了搔脑袋,嘿嘿笑了两声,先说:「娘的,倒真成了一个事了哩。」
又说:
「事情有这么严重吗?据平时观察,白蚂蚁不像一个能成大器的人,怎么突然之间,就像一个积累了多年的思想家到了井喷的时候,自己也没有料到,突然就产生出这么多稀奇古怪对世界发生冲击力的思想呢?这些思想产生以后,别人都欢呼了,拿过去运用了,按照这思想去改造世界了,他一个人倒是对着自己的思想和思想的容器发生了怀疑:这是我的思想吗?我产生过这些想法吗?倒是梦和非梦,自己和蝴蝶,在那里真假难辨。当然,这是人生的一个哲学境界。你想么老曹,这种境界在你我的历史上还不多见,怎么会突然反映到白蚂蚁身上呢?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了吗?可在咱这故乡,别说三日,就是30日,30年,300年,又怎样呢?也没见发生什么大变化呀。何况,白蚂蚁每天的行踪我们都看在眼里呀。不就是五更鸡叫,起来背一个箩头拾粪;白天在大田里干活,倒粪;晚上回家里还得喂牛──哪里是他哲学家思考的时候呢?我倒是不懂了。他家离大英博物馆也有一段距离呀。据此分析,我看这思想未必就是他发明的。说不定在拾粪的时候,累了,要抽一支烟,在那卷烟时,从废纸上看到几个字,于是记在心中;拾粪回来,正好村人们在村头粪堆旁聊天,他扎了进去,将刚才在书上看到的不知是哪一位哲人的话给重复出来,大言不惭地当作了自己的思想,也未必可知。我倒劝你,我们虽然不是贵族了,但也不能因此而对世界发生惊慌和弄得草木皆兵。过去贵族的大而化之的习惯,有时候还是要保持的。如果我们遇到事情就惊慌,不是和白蚂蚁也没有什么区别了吗?一个村庄,弹丸之地,要照过去,大军一到,像抹稀泥一样也就把它抹掉了;现在上边就一个猪蛋,遇事还要请教你我,粪堆这样的阵地,怎么会说丢就丢呢?」
曹成听了袁哨的话,也为难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也像袁哨一样搔了搔头说:
「话是这么说,但到底叫人放心不下。」
最后两人达成协议,既不打草惊蛇,又不能掉以轻心;既不立即发动攻势提出新的思想将白蚂蚁打下去,又委托村丁小路对此事展开秘密调查,看白蚂蚁这段出口成章的思想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决不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吧?才是万全之策。果然,事情最后调查清楚了,这思想不是白蚂蚁的发明,而是从别人的书中背下来的。与袁哨预料不同的地方是,袁哨说是拾粪时卷烟看到的,而白蚂蚁是在粪拾着拾着自己想出粪,出粪时看那擦屁股纸,正好看到了这么一段思想。这张擦屁股纸是从哪本书上扯下来的呢?却是从写字大腕小刘儿的书上扯下来的;因小刘儿有这样一个张狂的毛病,写了一本书,就慌着到处送人,生怕别人不知道;故乡的乡亲呢?更是人手一册,有些衣锦还乡的意思。白蚂蚁也得到这么一册,于是有了关于故乡看法的这么一段小小的风波。事情有了结果,曹成和袁哨都放心了;原来自己在故乡的地位并没受到威胁。但在雇小路这个私家侦探,两人在分担侦探费上,你多了我少了,闹了一些个人纠纷;最后意气用事,两人半个月没有说话,弄得谁也不对故乡负责,这也在历史上常见,暂时撂下不提;倒是白蚂蚁正为自己的新思想和新发现兴头,想借此在故乡发展自己,从此在粪堆前当一个新闻发言人,再搞上一个小蜜──初步选定了村西头的女兔唇,还觉得一下选上她是不是太便宜了那个婊子?现在一下被人揭了老底,原来一切都是偷来的,一下被人抓住了黑手,也只好羞愧满面,偃旗息鼓,从此在历史上留下了一段笑料,这也不提。弄得事情过去半年之后,我回村中去走姥娘家,他碰到我,还有些不好意思,满面羞愧地说:
「贤甥,我也是一时过于想出人头地,剽窃了你的思想,你就原谅我这次,别扩大事态,故意打官司,到法庭上长你的志气和灭我的威风了。」
这时我倒宽宏大量:
「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我不打官司。如果这样的官司打起来,我还打得过来吗?我还干不干别的了?就算你是以我的思想,运用到村里的实践中吧。」
倒弄得白蚂蚁有些目瞪口呆。当然,这都是在村里还没有发生大事之前日常所发生的一地鸡毛的事情。在发生大事之前,故乡到底是什么样子呢?白蚂蚁抑或是小刘儿的概括是准确的吗?那些往事、青春、闺女出嫁的眼泪、麦苗地里飞舞的斑鸠、暮色中割草孩子归来的说话声,到底在我们的蜘蛛网上,占据着一个什么位置呢?大树在风中飘动。一到春天,柳树吐出了嫩黄的芽尖;正午的阳光,晒在翻起的黄色泥土上;汉子们的头上,冒出密麻的汗珠;一声吶喊,棉袄被甩到了犁耙上。30年代的土路上,俺青春的姥爷,赶着地主家漆黑骡子拉的轿车,「啪」地一声,甩了一个鞭花。庄稼贪长,把枝叶伸到了窄窄的土路上,牲口停住了脚步,要吃这枝叶,被俺姥爷宽宏大量地将辔头拉了回来。谁不想吃路边探出来的东西呢?俺姥爷笑了。接着一声鞭响,车铃「叮呤当啷」地急速响了起来。东家还得到机场去迎接麦克道思跨国集团的总裁呢。到了机场,东家跟外宾在那里握手,俺姥爷怀抱系着红布条的一杆大鞭,立在轿车旁抽他的哈德门香烟。俺姥爷有一个做客的经验,直到现在还在我们的家族流传。他说,待客上了几个肉碗,肉上的毛拔得干净不干净,肉煮得烂不烂,是衡量这家人是不是贵族、是老贵族还是新生暴发户、这贵族上没上档次和有没有素质的最起码和最容易判断的标准。如不是贵族呢,这肉碗就上得特别少;如是新贵族呢,这肉碗就上得特别多,但这肉肯定炖得仓促,筋肉连扯,嚼咬不烂;他连把肉煮烂还来不及呢;这又是赶轿车回去的路上,被东家和俺姥爷嘲笑的一个话题;如是老贵族呢?一招一式,都显出古朴和游刃有余的大家风度;哪怕这家子已经破落了几辈子,再见到这家的少奶奶,家里清贫得只剩下一张椅子,但她往这椅子上一坐,把那打了许多补丁的旗袍往上一提──就知道往上数几辈她家繁华的历史和后来破落的辛酸。那么她家鼎盛时是怎么待客的呢?肉既不多,又不少,但炖得稀烂,到口就化。这样的肉,你是要吃得仔细的。一片肉夹起,先将汤水抖落下──能像暴发户家吃饭,汤汁抖落得一桌吗?──送到口中,先让肉化掉,留下烧得红红的一条肉皮再有滋有味地慢慢嚼着,送到胃里。肉吃完了,如果是在别的人家,吃这么多,已经是十成饱了,但在这里还有两成呢;人逢知已千杯少,知已的肉也吃得特别多。没饱而肉无,怎么办呢?这就是在大家吃饭的学问了。看你姥爷没上过私塾,焉知我也懂得许多做人的道理呢。这时你手边不是还有馒头吗。那好,你将一碗无肉的汤汁拉到自己面前──这时拉汤碗是不招别人笑话的,恰恰相反,这是你懂得贵族规矩、通向贵族道路的一张通行证,桌上的其它贵族,脸上都露出会心地微笑;你将汤汁拉到自己面前,把馒头一块块掰着放进去,滚烫的肉汤马上就将这馍粉掉,这时你连汤带馍一呼噜喝掉,才是这顿饭的高潮和极致呢。一切都圆满结束了。世界上再不存在可或不可的事情了。我有了这么一个给地主赶过轿车的前辈,直到现在,我还得益匪浅呢。到了丽丽玛莲大酒店去做客,我就如此办理。可是,有谁知道,世界竟变得如此肤浅了呢?我用肉汤泡馍的举动,受到了一些新生资产阶级挤眉弄眼的嘲笑。我由此得知,这个民族要达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还有一段艰难的路要走呢。后来我在欧洲碰到过俺姥爷,前一辈子不识字的老刘,这辈子人模狗样地蜕变成了伦敦大学的终身教授。我问他过得怎么样,如不如过去给亚洲的地主赶大车。他思索一阵,以欧洲人的严谨,推了推夹鼻眼镜,竟说:
「这怎么好比较呢?你牵涉到黄色文明和蔚蓝色文明的问题哩。」
说完,做出跟我没什么好说的样子,耸了耸肩不再理我。我倒对他大惑不解。前生的因缘,今生好不容易见了面,怎么连我姥娘也不问一声呢?如果做人这么薄情,人做来做去还有什么意思呢?倒是最后在我要告别蔚蓝色的欧洲时,他突然开着他中产阶级的汽车,到机场送我来了。这时他说:
「这辈子好是好,但就是再也见不到滚烫的肉汤泡些雪白柔软的蒸馍了。」
又说: 「啊,大车;啊,鞭子;贤甥,再见了。」
说到这里,从他的眼睛后边,竟流出了两点蓝色的泪。让我心中稍稍有些安慰。说过俺姥爷,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