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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文学]故乡面和花朵-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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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说:  「啊,大车;啊,鞭子;贤甥,再见了。」 
  说到这里,从他的眼睛后边,竟流出了两点蓝色的泪。让我心中稍稍有些安慰。说过俺姥爷,该说说俺姥娘了。俺姥娘这个人,注定要在我人生的岁月中,起着潜移默化的前导作用。我对俺姥娘的崇拜,超过了蔚蓝色的俺姥爷。不了解她,就很难了解我。我所以在世界上这么懂事,被身边的朋友有口皆碑,说:小刘儿这孩子虽然笨些,但还是很懂事和很知进退呀。曹成袁哨,福克纳和克里丝蒂娜,都这么说过。但他们也只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只是横着把这看成了我的日常品质,其实我是竖着有历史的血液流传。这一切都来源于俺姥娘。你们对我的表扬和恭维并没有打到点子上起码缺乏历史感。俺姥娘的名字叫郭秀明──在二十世纪初的黑暗年代,能起出这样透亮的名字,也是有些不一般哪。她六岁的时候,清早起来,就能爬八棵大榆树,捋榆钱回家让娘做饭。冬天了,榆钱没有了,家里不起炊烟,她袖着手,吸着鼻涕一个人到后园子里的墙根底下晒太阳。她娘寻她到墙根,抚着这小女孩锈着的头发说: 
  「还是俺妮好,看着娘作难,饿也不说饿。」 
  我长大以后,就是这样的人。凡是跟我相处过的人都说,我是一个饱也不说饱、饿也不说饿的人。喜怒不形于色,好歹都藏在心里,哑巴吃饺子,心里有数,说来也有些可怕呢。后来,俺姥娘跟着她的几个嫂子到外村拾麦穗,曾经到过县城的城门楼子;那门楼之大,凉爽的过堂风,一个戴毡帽的毛头子在铁鏊上烙滚烫的肉盒子,喷香的肉味,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是她长大以后最后也是我长大以后爱吃肉盒子的根本原因。还有一次,她跟她的伙伴们到地里割草,太阳就要落山了,一个一大筐草,草已经没过头顶,背着往遥远的村里走。这时,邻村大叔的马车「叮铃叮铃」从身后赶过来,赶车的大叔「吁」地一声,将车站住,让她们把草筐搁到大车上。接着又让她们上了大车。他要把她们往村里捎上一程。赶车的大叔,你现在在哪里?「唧哩呱啦」谈笑的大车,在空中划过一道欢快的弧线。你让我们和世界有许多想念。我们靠什么活着?不是靠别的,就是靠你的「吁」的一声记忆。你喊的是马车吗?不,你喊得使地球停止了转动。你比俺姥爷深刻多了。后来,俺姥娘出嫁了。回来看娘。住了三天,娘到村头去送她。送了一程,又送了一程。娘,回去吧。妮儿,你啥时候再来看我?这是1993或1994年左右,俺姥娘屡次向我说起的几段往事。在写这些往事的时候我从容不迫,当我修改这段文字的时候,谁知道在那叙说的短短一两年之后,我就永远见不着我的姥娘了呢?一个农家小院的枣树下,站立着慈祥微笑的你。你的去世使我措手不及。谁说我们这些下贱的贫民像一群浑浑噩噩的牛羊一样没有感情呢?我们单薄的生活,就靠这些感情丝线的编织──编得是多么地丝丝入扣呀──来维持了。这是我们的可怜之处。但就是这点可怜也被你们忽略了。后来轮到我了。在我八个月的时候,俺姥娘把我抱到了乡下。抱我往乡下走的时候,我趴在姥娘的肩头上,嘴里啃着一团硬似铁蛋的红糖。一个月之后的一个清晨,俺娘从县城来看我。到了下午,俺姥娘抱着我去送娘。送了三里,到了一个村庄旁。俺姥娘说:妮儿,你走吧;40里路,再不走,走到半路可就天黑了。这时俺娘看我的一个扣子快掉了,说:我把孩孩的扣子缀好就走。到村头人家借了针线,就坐在村头的麦秸垛旁缀上了扣子。扣子缀好了,起风了,俺娘走了。后来俺娘说,她把一个头巾,丢在了打麦场上。15年之后,我要告别故乡了。俺姥娘带着两个弟弟送我到公路上去等班车。我们在桥洞下乘凉。车,你不要来。姥娘,我不愿意离开你。我还记得,我们相互让着吃了一块熟红薯。终于,汽车从远处拐着弯来了。我就这么走了。故乡,你在我心中的印象模糊呢。故乡只是一个背景,前边是一个活动的巨大的姥娘。和蔼可亲,慈眉善目。你是这个世界的希望。后来我和姥娘的这种情形,又到了我的孩子身上。在一个特殊的岁月里,我把孩子送给村中的我娘。我三月不归,两岁的孩子,常常一个人跑到打麦场上,在那里等父亲的归来。她对着空旷的世界喊: 
  「爹,娘,来抱抱臭臭。」 
  一声炮响,我们又回到了故乡的过去。杏子熟了。麦子金黄了。一望无际的麦子。三里长的麦趟子,俺姥娘甩着头上的热汗,手握镰刀,从地的这头割到地的那头,连腰都不直。人生的舞台就这么搭就了,俺姥爷和俺姥娘,都成长为这块土地上的大明星。我就是这样一个大明星的后代。那时俺的姥娘是多么地青春和年轻呀。太后家这时成了大地主,老人家手握水烟袋,站在地头,看着看着就看呆了。叫着俺娘的名字说: 
  「看着郭秀明割麦子,我就像回到了大清王朝的金銮殿,那是多么地投入和驾轻就熟啊。」 
  说着说着就伤心起来。又想起当年她大权在握的时候,在京城如何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后来回到故乡,在青青的麦苗地,为了她和六指的爱情,发动全县人民一块捉斑鸠。你还想起了你的小弟。春风扑面,一个一个小瓶子,在那里追着上下飞舞的斑鸠,这是多么好的一幅奔走呼号图啊。俱往矣,我的柿饼脸姑娘。现在麦子已经长高了,该割麦子了。地主婆柿饼脸太后吹了吹烟灰,又大而化之对着我顺头流汗的姥娘说:子在麦前曰,逝者如斯夫。这就没有多大的涵盖力了。俺姥娘割麦子动作的层次和情感走向,并不在这个方向呢。我们再一次被太后给扭曲了。俺姥娘身体健康,故乡就长存不衰。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故乡的一只狗,或一只蚂蚱,或一只蠓虫,多少年过去了,你回去,仍是这狗,这蚂蚱,这蠓虫,但你要明白,这已经不是那狗,那蚂蚱和那蠓虫了。连暮色中的一股炊烟,也不是那股炊烟了。那么那股炊烟哪里去了呢?瓜园中多少孩子的欢笑声,现在一切都沉寂了,只剩下一两只蛤蟆,在那里「呱呱」地叫两声;你走在这样的故乡的土路上,你心里觉得特别没底呢。故乡死了多少人?地里的坟头,已经排满了。陌生的坟头你素不相识,问题是你认识的许多人,现在也人去屋空和物在人亡;上次你回来还在跟你说话,已经衰老的赶车大叔──虽然他并不是当年喊「吁──」声的大叔──眼睛里还在乞求着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破破烂烂衣衫中丑陋的身体,还在徒劳地要保持一下自己的尊严;这次你再去,他果真就不见了。他又给刘老孬和小麻子的阴谋,留出了一个空间──那么故乡是谁的呢?说来说去,原来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不是俺姥爷或俺姥娘的,也不是赶车大叔的,竟是这些一出走就永远不想回故乡的流氓们的。当我说出这一点时,过去的贵族曹成、袁哨又频频点头,说,这比白蚂蚁所剽窃的那段理论,显然又进了一步。故乡并不是呆在和生活在故乡的人们的,而是那些一去不回头并不在故乡呆着和生活着的人的。我和你袁大叔吃亏,就在于历史上我们留恋了故乡。这是一个悖论。当然,这也是极而言之。故乡出去的,就没有那些牵人心肠、又戛然而止的人间故事吗?找一找,恐怕还是有的。孔雀东南飞是怎么回事?十里一徘徊又是怎么回事?同时,故乡也是一处催人泪下的相思之地呢。曹成颤巍巍对袁哨说,当年我们和沈姓小寡妇的一段风流案,并因此引起了一场官渡之战,不也发生在这块土地上吗?接着又点着我说,你们在想着爬榆树、拾麦穗、送女儿和缀扣子的时候,也千万不要忘记这些哩。它们都发生在同一块土地上──这是问题的关键。你们那些人情冷暖的依依不舍之情,和我们的刀光剑影交叉在一起。稍不留神,你们就把这一点给忽视了──说是我们忽略你们的情感,你们也容易陷在情感的泥淖里而忽略历史上的大事和刀光剑影呢。这才是你们情感的背景呢。我们不与出走的人计较,当我们在留下来的人群中进行区分的时候,我们之间也有高下和大小之别的。谁是推动历史和故乡发展的真正动力呢?说着说着两人又有些自大起来,连出走的人也有些看不上了。什么刘老孬,什么小麻子,看他们在外边很牛气,一到故乡,到了我和你袁大舅面前,他们还是些无知的孩子。──故乡的孩子们是什么样呢?他们个个理着像篮球美国职业球员一样的月牙型板寸,个个患着永久性鼻窦炎,一人怀揣一个玻璃瓶子。这个瓶子做什么用?还捉斑鸠吗?NO,他们手中的这只瓶子,就像刘老孬和小麻子手中的麦爹利杯子一样──无非他们坐在丽丽玛莲大酒店,我们坐在小河边;当他们的酒杯被倒满的时候,我们一弯腰,下河就灌了一瓶麦爹利,麦爹利里有上下翻滚的气泡和跟斗虫,一扬脖子,这一瓶就下去了。我们向往刘老孬,我们向往小麻子,但我们更向往路小秃的土匪生涯。要打仗,找老尚,要吃苦,找老楚,要养膘子找小秃。这是流传在故乡孩子们口头的儿歌。小秃在哪里?小秃在大荒洼。小秃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小秃不能犯疟疾。小秃一犯疟疾就要下夜。小秃一下夜就要抓阄,抓着谁家就该谁家倒霉。小秃抓人不留俘虏,也不毙人砍人,就挖一个和这人身高胖瘦体积相等的深坑,将这个头冲下往里一放,也不埋土,笑着拍拍手就离去了。路小秃不见了,这是我们时代的重大损失。我们这时说一声没劲,肯定比从已经成为欧洲教授的俺姥爷嘴里说出来后现代多了。我举一举这些孩子的名字吧。他们都是我儿时的伙伴。屎根,剩余,(这两个名字够后现代的吧?),银贵,不经,长兴,长富,恩庆,贾祥,留聚,知了,蛤蟆,虾米,蠓虫……我们生不逢时。我们只好坐在河边唱怀旧的歌曲。生长在一个和平的年代里,我们怎么能会不偷瓜摸枣和偷鸡摸狗呢?这个天下就永远是成年人的了吗?满腹心事的成年人,可比我们恶毒多了。他们把自己的为非作歹全部都合法化了。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做着我们在阴暗的角落里所干的勾当。他们也不剃月牙型板寸。人们都不剃月牙型板寸,世界还能好到哪里去呢?这时我们倒有些无奈。喝过跟斗虫,唱过歌,畅想过世界,我们拍着肚皮乘着暮色回家。大人们早已吃过饭了。他们竟忘记了给我们留饭。入娘的。他们也忘记了给我们留门。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无足轻重,我们无足轻重首先不反映在别人身上,就反映在爹娘对待我们的态度上。看看世界多么危险和无可救药。我们只好苦笑一下,自己把门端开半扇,挤进去躺在他们中间睡下了。你们培养了我们的无脸无皮,我们也就对这个世界无所畏惧。当然,我们并不是对所有的成年人都无所畏惧──像白蚂蚁、六指、女兔唇、女地包天……这些和我们地位相等的成年人我们不在乎,但是真到了我们向往的政治流氓和大资产阶级如刘老孬和小麻子面前,我们虽然嘴上说「没劲」心里还是有些发怵。我们也就是欺负和我们地位相同的人罢了。这是我们当年和成年人打交道的另一个特点。有一次我们在粪堆旁吃白薯,女兔唇在一旁非常嘴馋,就让我们欺负了一回──这是我成年之后还常常想起和后悔的一桩往事。当然这时已经加上了一些回忆的虚伪的温暖的灰尘了。──她手中无薯,又爱面子不说,最后看众人都吃完了,就我手中还剩下最后半块,她有些着急了。一开始拿出跟我很知心很随便的样子,用大大咧咧来掩饰她的心虚: 
  「小刘儿,就剩下这半块了,该照顾一下女孩子了吧?刚才你们吃的时候,我不想吃,胃里有些发酸。现在不发酸了,我也尝一尝今天烤的白薯怎么样!」 
  说着,很知已又故意有些亲昵地靠在我身上,去抢那块白薯。但我没有上她的当。那时我还处在得理不让人和不懂得用小意儿去温存女孩子的年龄呀。我一下将这白薯给躲开了。我说: 
  「你发酸不发酸我可管不着,你胃里发酸又不是我造成的。你跟我说这个没用。」 
  接着恶作剧地将这白薯一下拋了大高,又像狗一样接在嘴里,继续在那里吞吧吞吧吃。小捣子们一片欢呼。女兔唇一下被尴在那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突然,她当着我们众人「嘤嘤」地哭了。她说: 
  「我下个月就出嫁了。一嫁就到了海疆。奴去也,从此分两地,各自保平安。谁知在临走之前,我在娘家想吃块白薯而不得。这让我去得是个什么心情?让我觉得这16年的姑娘生涯,还有个什么趣儿呢!」 
  这时她的伤心就不单是因为这块白薯而自己又在那里偷加了许多别的感慨,以至于哽哽咽咽,肩头一抽一抽的。虽然我们知道女兔唇把别的不该我们承担的感情负担,也加在了我们头上,我们也暗含委屈;就好象你和一个姐姐好,其实在和你好之前,她不知已和多少人好过,但是在和你闹脾气的时候,她还是把她一生的坎坷和不顺,转过头来一股脑地都加在了你的身上你也无话可说一样;现在女兔唇闹这个,一下也把我们吓住了。是的,她下个月就要出嫁了。我们忘记了这个事实其实跟白薯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也没有料到,为了半截烤白薯,女人就可以把她的婚姻大事给抖落出来。这太不成比例了,杀鸡用了牛刀。我们这些小公鸡一下就慌了手脚。怎么办呢?所有的哥儿们这时露出了卑鄙的本质,一下停止了大笑,迅速恢复了正义,接着一跨脚站在了女兔唇一边,忘记了他们刚才的幸灾乐祸,似乎刚才世界的混乱和不对付,都是我一个人造成的。他们纷纷在指责我: 
  「小刘儿,你做得太过分了,不知兔唇要嫁海疆吗?你不知道她是花季16岁吗?不知道这朵花马上就要被人揉碎了吗?如果我们手中剩下白薯,一定会给她吃。兔唇,别理他,跟他这种人,说起来也用不着压这么大的赌注;这么把出嫁撂出来,也太给他脸子了。」 
  接着他们在那里圈起来相互安慰,都背对着我,把我一个人撂在了不上不下的半道上。当时我一个人在世界上好孤独。我想哭也找不到一个伴啊。我最后怎么办?只能向众人投降。我红头涨脸地嗫嚅着说: 
  「是我不对,行了吧?我怎么能由一块白薯,想到一个人的终身大事呢?」 
  这是我们之间的一场感情遭遇。但真正说起来,我们对女兔唇这种人,还是转眼就忘。后来女兔唇真要出嫁了,我们看她上花轿,村丁小路放炮杖,一下放离了眼,一个炮杖「嗖」地一声钻到了女兔唇的裤角里,「啪」地一响,将这裤腿崩开一个大叉口,裤子就成了旗袍。女儿悲,上轿之时崩裤腿。女兔唇又在那里哭上了。小路吓得抱头鼠窜。这时我们就没有像上次烤白薯事件那样郑重,这次就把别人的悲剧当成了自己的喜剧,把别人的痛苦撕开来看,一个个在那里哈哈大笑。你说这帮小兔崽子还有人性吗?他们能代表送别女儿的故乡吗?女兔唇出嫁后,我们该怎么喝跟斗虫,还怎么喝跟斗虫。除了偶尔要拿崩裤腿取乐之外,话题上都很少涉及她了。16岁的花季,渐渐就从生活的画板上淡化了。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到头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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