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命如此-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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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这种时候,他仍旧那么坚定地认为,他是个有本事的人,他还有勇气,还要重新找回这支蔡姓人的曾经有过的兴旺。真够难为他了。这情形让我更增添了对他的敬重。所以,从那以后,每看到那些为子女衣食奔波的普通生命,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生出这种敬意,而不仅仅只对我的父亲。
孔子言: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父亲将我们这支蔡姓族人顽强的创业欲望和成就感,通过点点滴滴的生活行为,传递给了子女。尽管命运给他一次次打击,但他从没软弱或懈怠过,他仍在克己守责、默默劳作。只是像他们这些普普通通衣食男女的命运变迁,通常不掌握在自己手里。
依照心理学的理论,绝大多数有个性的孩子,在其成长的初期,对其父母和社会都会有思想感情上的叛逆过程。这一方面是出于对压制的仇恨、对管教的抵触;另一方面是他们的家长,还不太懂得如何尊重孩子的自尊。
上五年级的那年夏天,在我身边,发生了一件令我至今回忆起来都觉得心惊胆战的事情,我最要好的小伙伴,终日里与我形影不离的李振保,因无法忍受其母的“虐待”,上吊死了。在这之前,我们俩常在一块玩耍,互诉怨苦,同病相怜。他小小年纪,居然说活着没有意思,结果没过多久,就用一根绳子,将自己吊在村子西边田里的大柿树上,死时只有十四岁。那天下午,他的平日里残忍虐待他的六十岁的老母亲,披头散发地站立在村西的高崖上,奋力拍打着簸箕,朝着灰黄的苍天,长一句短一句苦声哀告着:“振保——回来吧——振保——回来……”
这是在招魂,招唤死者的亡魂。
事出之后,村里有人传言,振保是让狐仙迷去了。一个老太婆更说,亲眼看见那天大晌午的时候,振保与一个美貌的女子在柿树下嘻嘻说笑,玩耍打闹。这似乎给村西几孔塌败的土窑里住有狐仙的说法,提供了有力的佐证,一时间各种说法沸沸扬扬,闹得村子里乌烟瘴气,鸡犬不宁。许多老太婆甚至偷着去庙里烧香,保佑她自家的娃子不被狐仙迷了去。
尽管我知道事情不是她们想的那样,但到后来,我还是恐惧了,越来越觉得振保之后,下一个就轮到我了。再说,我似乎也同振保说过死的事情,但他终于抗不住,先我而去了。其时,我恰好独自一人睡在前院空荡的厦屋里。夜间,我不敢吹灯,不敢合眼,不敢向灯火之外的暗处探看,我甚至想像,那只迷惑了振保的狐仙,又开始纠缠上我了。在那些夜晚,我的感觉里,似乎能听见狐仙进门时的脚步声。那声音像秋风扫过落叶,沙沙沙,沙沙沙,仿佛来到了我身边,正用灵异的目光注视着油灯下蜷体而卧的孤立无援的我。我不能睡,也不敢把头探出被窝去看,时刻担心一不留神睡着了,那狐仙就有可能扑上来,将我的灵魂带走。我陷在无助的恐惧中,等待着它离开,好让我踏实入睡。但那狐仙似乎每天夜里都来,我能感觉得到。
这种恐惧一直持续了许多日子。一天夜里,我实在坚持不住了,但我感觉到狐仙仍站在我的炕边,不知不觉中,我睡了过去,然后我感觉它突然朝我扑了上来,魇住了我。我大声呼叫,但没有人听见。我开始反抗,紧紧地揪住了它,死不丢手。它的毛茸茸的爪子在我脸上身上乱抓,还发出吱吱的惧怕的尖叫。这让我突然意识到,原来它也会怕人。从此以后,狐仙便再也没来打扰过我。从这件事便可以理解,在农村那种特别的环境里,迷信到了一定程度,它便成了你真真切切的生活内容,参与到你的经历、你的生命里。
现在回想,当时没能与振保一同去死,可能就是出于对狐仙的恐惧,因为那时候,我对狐仙操纵的世界实在太缺乏了解。如果在此事之前读过《聊斋》,以孩童的心理,或许我更愿意接受死亡。幼年的我们,曾是那样强烈地渴望得到大人的爱抚,我们甚至曾这样设想,假如我们死了,大人们也许会因没能给予我们足够的爱而惭愧,而自责,而流下一些悔恨的泪水,那我们即便死,也值得了。在这一点上,振保比我勇敢,他首先做到了。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四(4)
幼年的我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惧怕,即经常想起传说中的阎王,那些庙里头摆放的青面獠牙的塑像。中国底层社会就是如此,它让你恐惧生,同时也害怕死。它将你赶在不生不死的夹缝中,慢慢地将你驯化成一个适应社会的温顺不语的人。总之,这竟是死亡之神给我心灵烙下的一道深深的印迹。当然,对于一个十四岁的生命来说,社会要他承受的,似乎还有更多的东西。
有书上说,十四五岁,是人生中最尴尬的年纪。每一个处于这一年龄段的孩童,或多或少都会遭遇一些尴尬。在这一阶段,相貌的困扰对我似乎尤为严重,我甚至敏感到了十分脆弱的地步,不管是在校园里还是在街道上,我都不敢抬起头来走路。我总觉得所有的人都在注视着我,所有人都用嘲笑和蔑视的目光看我,都和我过不去,并且随时有可能走过来羞辱我。
十四岁那年的秋天,我和小伙伴们去地里拾玉米,由于贪玩儿,大半天一无所获,空着兜回到家里,一进门就受到三哥的一通指责。盛怒之下,我抡起兜就朝三哥砸去。兜里装着打鸟的铁弹弓,三哥的头顿时便血流如注,全家人都慌了神。我一看闯了大祸,转身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还想着自己的出路。那一次我是切切实实想远走他乡,像高尔基《童年》里的阿廖沙那样,做一个浪迹天涯的乞儿,到世界外面去寻找那些有知识有头脑、并能帮助我的好人。
这世界,假如不为生计,流浪竟是男人最美的梦想。
那时候,我们村里已有两个孩子跑出家门,在西安市的火车站周围谋生,他们生计的主要来源是做扒手,每到年关回家一趟,对家里小有补贴。为此,我挺羡慕他们,羡慕他们的勇敢,也想随他们一起跑出这贫瘠而无望的黄土地去闯世界。现在回忆起来,还是母亲最了解我,她凭着一双可怜的金莲小脚,一直追了我好几里地。而我只顾拼命地跑,一道坡接着一道梁,突然,我听见了母亲的哭声,回过头,只见母亲坐在一面高高的土崖上,哀哀地哭。那哭声不是哀告,不是恼怒,而是一种无奈之下的疚痛,我能感觉到其中的滋味。见此情形,我终于忍不住了,转过身来,又哭着跑向母亲,跪在她面前,将自己的手递到她手里,然后也放声大哭。
黄土地是贫瘠的,它的母爱也是贫瘠的。尽管如此,没有哪个孩子平白无故就会离开自己的母亲,也没有哪个母亲平白无故会愿意放弃自己的儿子。振保他妈在没有掩埋掉孩儿的那些天里,天天到村西的高崖上拍打簸箕,一遍又一遍地厉声呼唤,但终没能呼唤回她孩儿振保的游魂。而我的母亲这么一哭,我便轻而易举地放弃了逃跑的决心,回到了母亲身边,向母亲、向生我养我的黄土地下跪,缴械投降。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过逃跑的念头,不知为了什么。此刻,我想,即使我并非今天这个样子,而是像我的那些伙伴那样,终生厮守着家乡的黄土种田,或是像父亲一样,做一个出色的木匠,与一个扎着红头巾皴手大脚的农村姑娘结婚生子,我也绝不后悔。因为此时我已明白,生存的坚韧,一半来自顽强的抗争,一半来自顺从的认命。我信这一点。何况我今天作为一个城里人、一个半拉子文人,抑或是别的什么,经受因此而产生的诸多烦恼时,仍时常会生出对山野朴实自然而又浑然无觉的生命状态的眷顾与向往。
人为何不那样活着呢?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五(1)
少年期的尴尬,许多竟难以言传。譬如说对男女之事、对性的理解,就是如此。这种事情,父母是绝对禁止公开谈论的。尽管出了家门,在大街上和田野里,常常听到村民们用非常下流的语言交谈或骂仗,但回到家里,父母绝对不会允许我们有一个脏字出口。因此,我们所有的性知识几乎都来自于民间传说或厕间故事,还有年龄接近的同伴传授。性,这个人世间最美妙的事物,在当时社会的公论上,竟被描绘成了可怕而肮脏的魔鬼。
说起来有些羞愧,我长到十六七岁还没穿过衬裤,但这情形当时很普遍。小伙子们穿衣一年只分两个季节,要么是棉要么是单。棉裤一穿上身就四五个月时间,到第二年春天脱下来搭在晾衣绳上,只见阳光下一堆堆虱子满满当当地蠕动在所有的裤缝里。当你拍打衣服,原本安静着的虱子会立即疯狂地逃蹿,那情形令人作呕,简直无法形容。这印象太深刻了,无论你怎么努力去忘却它,它都会深深地刻写在你记忆的深处,以至于以后不管你做什么,穿什么牌子的服饰,或者是不是每天沐浴,你都可能会认为自己是个不洁的人,永远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龌龊感,并因此而深感自卑,特别是当你面对那些阔绰体面、出身优裕的儒雅人士,感觉可能更是如此。并且因为这种隐蔽的心理感觉,使得你在与对方的交往中,还常常羞怯以至于躲躲闪闪。
这让我想起一段经历,即梦想的发生。
十二岁那年的夏天,我下到村北四里路外的一条小河沟里割草。那天刚下过雨,空气清新如洗,夕阳将红色的辉光涂抹在山峦和坡地上,草尖上的水珠闪烁着缤纷的色彩。这时候,我看到河对岸的小路上,一对在县城里工作的新婚夫妇走着,他们穿着得体,白净漂亮,红灿灿的阳光罩在身上,使他们更加光彩照人。今天想来,那对新婚夫妇在县城从事的也只是相当一般的工作,诸如商店营业员、农机管理员之类,但在当时却不得了了。在农人心里,他们简直就是活在天堂上,虽然他们的衣着也无非是一般的“洋布”,再高级一些的也不会有。两人走过来,我赤脚站在草丛里,衣着褴褛手拿镰刀,竟像被电击中了似的,痴目愣瞪、不知所措。好家伙,人世间还有这等受活的人!受活的意思是享受。我当即就想,活人就要活这样的人,我不会心甘情愿地在这小河沟里割一辈子草!
对于一个农村孩子,刺激他发奋的可谓多之又多。
前些天看电视,住在北京的城里人将西北农村的孩子邀请到家,让他们看看北京城,过几天城里人的日子,结果弄得这些孩子可怜兮兮,离京时哭得像泪人儿似的。这些孩子的哭声自有其深刻的内涵。城里人的这种善意似乎无可非议,但我作为一个旁观者,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般无二的农村泥孩儿,却不能不表示出一些忿怨,甚至感觉这些人俗不可耐。谁能保证这些城里人的内心里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显摆呢?如若有,那让这些孩子是感激他们的怜悯,还是羡慕他们的高贵?抑或是……我知道自己这个想法不对头,但我不能不这样想。我想说,既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孩子的命运,还是让他们在那落后愚昧的山沟沟里呆着好,让他们保持一点儿距离,给他们最后一点儿自尊。
如果不是这样,那又会是怎样呢?农村孩子面对天堂一样的城市,还需要多久才不再哭哭泣泣?从他们身上,一瞬间我似乎看见了自己的影子。我突然发觉,多少年来,我心里的泪水未能真正停止的原因了——隐藏在它背后的,是身份的差异,它不仅从文化上抛弃了我们,而且从人生而平等的意义上抛弃了我们。
上高中的时候,班级里我最矮。这似乎有些不太对劲。身体发育和实际年龄看上去有了距离。提出问题的是村中的老中医乔先生,他也是从河南逃荒来的,无论人品还是医德,在镇子上都备受赞赏。有这样一位老人来出面关心我,真让人想不到,我以为父母会拿他的话当话,因为这正是我深感苦恼的事情啊!我是多么希望世间真能有一种神奇的药物,让我长得高一些,看上去气派一些啊。但遗憾的是,他的话并没有引起我父母足够的注意。当时,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父母的表情,他们只是轻轻一笑,就那么无足轻重地一抹而过了。那一瞬间,给我的感觉,似乎我就是他们豢养的小动物,能活着就不错了。当即我伤心得无话可说。今天看来,其实这再正常不过了。生活的艰辛,使得他们根本就无暇顾及像我身体这样的小事。对于这件事,我并不埋怨父母,但一种深深的感触却刻写在我的灵魂里,让我从小就觉得自己无足轻重,并且明白了父母和社会的某些人对我的基本态度,经常忽视——甚至蔑视。
我常有这样的感叹:人活着,是多么的孤苦无援。假如你自己再不能够自珍自重的话,那将是多么可怜。我为什么要写作呢?为了真理?为了生存?为了尊严?也许都是,但更多的,或许还是我从小就有着这样的恐慌和渴求。我似乎从很早就懂得了自己生命面临的终极困境,我想以写作获得关爱和温暖,但这似乎是不可能的。这或许就是我的宿命。今天我才意识到,这困境不仅我个人,很多人都如此,在我们这个并不怎么美妙的人世间,这样的人太多太多。在这里我不想掩饰自己心灵和情感上的贫瘠,尽管如此开诚布公地说出自己的真实处境可能会成为人们的笑柄,会被人瞧不起,但我不怕。因为:第一,通过自身的修养,我已能够应付这种人生的彻底的孤独;第二,我相信巴金先生的那句名言,“我不怕,我有信仰”。少年时我读了《老子》,中年时又有一部《坛经》让我明心见性,为我解脱那种不可更改宿命的痛苦,让我爽爽朗朗,自立于世。
第二部分《吾命如此》五(2)
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战胜孤独。战胜孤独是生命成熟的标志,只是它必须由爱开始。
从根子上讲,我们民族的文化结构里,这种成熟而又有系统的面对个人、面对孤独的训练经验实在太少。我们的文学里,也几乎很少有孤独人格的英雄。道德的、亲情的、附庸的……往往都被抬到过于崇高的位置,最终又被封建君臣观念、亲情意识、大一统大团圆的抱团意识所统揽和替代,小至一个人,大到一个民族,如不能正确地理解和应对孤独,那这个人、这个民族终难成熟。如果以这个尺度来衡量,此时我愧然感到,我们民族似乎仍在它生命的少年期。
轻视个性、担怕孤独是文明柔弱的特征。东方的落后,或许就始自于此。
中国封建文人中是有许多孤独的典型,但遗憾的是,他们大都表现为消极的隐世者或愤世者,他们的生活风格,离普通平民百姓较远,距仙家道人太近,所以脱开社会外在的原因,他们的孤独对国人品格的塑造和个性发展,都没有产生过太大和太积极的影响,有些反而是我们要批判和扬弃的。
言归正传。少年时候,深深的自卑笼罩着我,使我不能与我所生活的那个圈子里的大多数人有正常的接触,尤其不能正面面对年轻的女性。我一直都是站立在远处,成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的旁观者、局外人。我尽力使自己在人们的感觉中隐匿,但实则相反,这状态反而使自己更突显出来,时常自然不自然地成为别人注意的焦点,嘲笑和欺凌的目标。
为了减少麻烦,我要求自己行为和言谈谨慎再谨慎,有时竟到了神经质的地步。这又反过来促使我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