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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十四年猎鬼人+番外 作者:ghostfacer(磨铁中文2013-05-10完结)-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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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药500块一粒,一个月的药费能够达到1万5。后来得知无效,也就放弃了,开始在中医的地方廉价抓了些保护脏器的中药,这才慢慢拖了这么长时间,否则的话,大叔早就死了。
  我问阿姨,那你最近天天都提着大叔的鞋子去坐索道是为了什么呢?阿姨听我这么问,于是告诉我,他比大叔小十多岁,他们俩的相识就是在小什字到江北城的那条索道上。早些年的时候,阿姨还是一个小小的公司职员,每天都要从江北城坐索道到朝天门附近去上班,但是自己的身体不算很好,有一天起晚了,来不及吃早饭就上了索道,于是在高空摇晃当中,她身体开始感到不适,由于低血糖的关系,就晕倒在了上面。当时很多人都在同一趟索道上,却只有大叔伸出了援手,扶她起来,喂她河水,等到她醒来,还给她买来早饭,还把她送到医院去了。后来她很感激这个大叔,也知道这个大叔天天都在同样的时间跟她坐同一趟索道,于是渐渐的,两人成了朋友,接着发展成为恋人,然后结婚,却没有生子。我问阿姨怎么你们没有孩子呢,阿姨摇头不答,我心想或许这是一个她不愿提到的事情,而且和我目前经手的事件无关,也就不再追问。阿姨告诉我,老头子生性乐观豁达,也算得上是知足常乐。虽然两人没有孩子,但是他们生活得还是非常快乐,年轻时候赚的钱本来打算老了以后两口子一起环游世界,却没想到大部分都成了医药费。阿姨还告诉我说,老头子虽然岁数比她大了十多岁,但是整天嘻嘻哈哈的,喜欢斗气,爱闹,像个小孩子,有一年两人去三亚夕阳红的时候,看人家岛服花花绿绿的好看,硬是在当地买了很多,回重庆以后换来换去的穿。这我才明白了为什么小刘看到的那个老头,穿着和他岁数非常不符的花衣服。在大叔弥留的时候,阿姨也许是意识到丈夫快要不行了,于是就问他,还有什么心愿,当时的大叔已经在病床上非常虚弱了,虚弱到连说话都费劲。但是他还是挣扎着说出两个字:索道。
  阿姨明白了,他一生到头来最放不下最珍爱的人还是她自己,他明白老头子想要病好起来,再带她去坐一坐他们最初相识的索道,那个见证了他们爱情之路的索道。可是他没能等到那一天,在说完索道后的第二天,大叔就去世了。尽管有亲人和朋友在场,但是当阿姨扶着大叔的灵柩的时候,还是能够想象得出那种孤单。时候阿姨便经常提着大叔的鞋子,安静地坐一趟索道,算是了却一个大叔想要实现,却无法实现的心愿。
  于是在跟阿姨的聊天过程中,我觉得我基本上搞清楚了事情。大叔出现在索道上,其实不是在针对小刘,可以说跟小刘几乎完全没有关系,大叔只是天性调皮,乘着索道已经下班,自己一个人过瘾去了,小刘只不过是运气比较不好,恰好上了那一趟罢了。
  我问阿姨,如果说这是大叔的心愿的话,我没有办法确认他是否因为心愿已经了结而选择了自己超脱离去,我告诉她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去证实一下,如果他走了也就算了,如果他还在,我希望你能够让他选择安静离开。阿姨显然是明白了我的意思,所谓人各有命,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轨迹都是不同的,这也注定了我们除了死亡的结局是一样的以外,生活都是差异万千的。这个阿姨应该明白,若是单凭自己对丈夫的思念,而成为丈夫因为牵挂而不愿离开的理由,尽管残忍,但那真是不对的。于是她沉默了许久,对我说,还是送他离开吧,流连在这里,也早晚会迷失的。你需要我怎么帮助你,我只求你送他走的时候,告诉他先去等我,我早晚还会去陪着他的。
  我对阿姨说,如果这双鞋是大叔生前最爱穿的鞋的话,我可能要借用它,然后事后,我会把鞋子烧掉。阿姨考虑了一下,最终答应了。我们约好第二天造成请出大叔的骨灰,就在殡仪馆专门烧香祭拜的十二生肖的小坝子里,给大叔送行。
  第二天我们如约而至,在让他们老夫妻说完心里话以后,我给大叔带了路。光天化日,众目睽睽,由于是在殡仪馆,再怎么奇怪的做法,都不如那些穿着蓝色鼓乐队服装,刻意装出一副悲伤神情,吹一首20块钱的人来得奇怪。完事后,我给小刘打电话,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他听完以后很激动,说要拜这个阿姨做干妈,今后也能多个人关心她。我很欣慰,这孩子虽然酒量和胆量都不怎么的,但起码是个很好的人。
  从白马凼离开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我问阿姨家住在那里我送她回去,上车后她沉默半晌,对我说:
  “还是送我到小什字吧。”
  2011年,嘉陵江索道,再见!
  


'正文 第七十二章 抽屉'

  常常有人会问我,作为一个能够通晓阴阳的人,完全有足够的能力来协助警方侦破案件,但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悬案呢?我想说的是,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基本上和警方是两种活在不同世界里的人。我认为对的,他们未必认同,反之亦然。虽然我也有很多在警力部门或是机关部门的朋友,生活上,我和他们一样,工作上,我们却是死对头。不过在2007年的时候,我接到一个业务,与其说是业务,倒不如说是个任务,是个我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于社会,于良知,于个人。我也一定是要插手的。
  2007年,那一年没有地震,也没有闹什么没有天理的天灾。那一年,大家都在着手准备以自己的方式迎接奥运,在2007年接近年末的时候,我的一个朋友在没有打电话的情况下,直接来了我家,在沙发上坐下后,还没有开口说话,就直接从身上摸出一副手铐,哐当一声放在我那钢化玻璃的茶几上。我被他那突如其来无礼的行径给吓到了,于是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依旧拉长一张脸,然后告诉我,这次你必须要帮我的忙,否则的话,这幅手铐就是你今晚的好朋友。
  我得说明一下,此人姓冯,江北区人士,我一直喊他老冯。大学毕业后进入警队,几年下来,竟然混了个一杠三花,起初是看守所民警,后来因职务调离,去了某区刑警队,成为一名英姿飒爽的缉毒干警。由于人生就一副痞相,又是个大胆狂徒,凭着一副不怕死的冲劲,屡屡立功。后来又从缉毒干警的职务上调离,进入要案调查科,不用长期在外面冒着危险冲锋陷阵,开始转为做一些后台的证据采集和侦破工作,平时不用穿耀眼的警服,也就少了很多被报复的危险,因为以他的岁数和警龄而言,他破获的案子已经算得上是傲世同批群警。他跟我的认识是在一场KTV的疯闹上,恰好我俩有一个共同的朋友,此朋友生日的时候同时邀请了我和他,唱歌的时候我那个朋友喝醉了,左手挽着我右手挽着他,迷迷糊糊就把我的真实职业给他说了出来,我依旧还记得当初他听到这一切的时候,那鄙夷的眼神,而我也在一开始没把他当作是真正的朋友,后来又出来聚会过几次,才渐渐熟起来,邀他来我家吃过几次饭,在他跟他老婆吵架的时候也好心收留过他,所以严格来说,我和他的交情虽然不算很深,但也达到了知心不换命的地步了。
  当他把手铐摆在我的桌上,并且以言语威胁的时候,我本来很想跟他开个玩笑,或是酸溜溜的挖苦几句,但是看到他脸色铁青,额头还有汗珠,说明这一路来得非常紧急,而且就老冯个人来说,向来跟我只聊生活,不谈公事,因为彼此对彼此的做法实在是无法苟同,所以当我看到他的表情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这次他一定是遇到大麻烦了,否则也不会来找我帮忙的。
  老冯说,今天我值夜班,你到我办公室陪陪我吧,有些事想要跟你说,我不跟你开玩笑,现在就跟我走,也不要问我为什么,到了你自然知道。如果我听到你的回答是在拒绝我的话,我就以传播封建迷信为理由拘留你48小时。我突然想起来,在那个年份,似乎他们这些警官是可以凭借怀疑而无理由拘留人的。一来是自己的朋友,二来看他也是真着急了。于是我答应了他,陪着他到警察局过一夜。下楼后,上了他的警车,伴随着蓝光和红光和警笛乌拉乌拉的声音,我们去了警察局。
  坐下后,他给我倒来一杯水,放在我的面前,头顶有个灯泡忽闪忽闪,还不断在摇晃。沙发一侧的墙角,有一个U字形的铁环,不难想象得出,平时应该有不少毛贼被反铐着蹲在这里。于是我觉得我像是一个正在被连夜审讯的犯人,他不开口,我也不知道该问些什么,只见他脱掉上衣,把衣服搭在椅子的靠背上,然后坐到我跟前,丢给我一根烟,并拿打火机给我点上,抽一口,吐出一口,才用食指和拇指捏捏两只眼睛之间鼻梁上的穴位,才慢慢地跟我说了下这次找我来帮忙的事情。
  前阵子,在他们派出所附近的一个巨型的蔬菜糖果交易市场,有一家批发商的老板的孩子走丢了,当时就报案了,不过是基层受理的,后来找了好多天都没找到人,直到大半个月以后,一个从石马河上高速的货车司机停车在路边撒尿的时候,发现路边有一件白色却沾满血迹的羽绒服,一时好奇就翻到护栏外面去用脚拨弄衣服,翻开后发现一个黑色的垃圾口袋,当下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却出于热心,还是打开来看,发现一大块连着头发的头皮,还有一只上臂的残肢,以及一双鞋子和一条秋裤。当时吓坏了,赶紧很有意识的保护现场和打电话报案。警察到了以后,就把这个残肢和当时走失的那个小孩联系在一起,经过多方勘察,确认死亡的就是那个小孩,一起恶劣的碎尸案。由于基层民警没有很强的侦查能力,于是这个案子就逐级上报,到了老冯的手里。
  老冯接着说,安抚亲属的工作,基层的同事已经做过了,案子还是要破的,于是他们受理以后,就积极的展开调查,接着在高速路沿途,陆续找到了尸体的其他部分,但是孩子的头颅和一只右手却始终没有找到。于是他们分析,这个凶手一定自己有车,或者是会开车。因为高速公路是不允许行人走上去的,背着大包小包的尸体,走着去扔也太不现实,从尸体的死亡时间分析,从被发现的那天往前推,起码有10天了,由于那一带流动人口太大,而且无法甄别究竟是10天前扔到这里的还是死后10天才扔的,而且这家店老板在配合调查的时候也说了自己家没有和人结仇,周围商铺的批发商也都说这家人人很好,虽然是从外地来的,但是一直与人和善,乐于助人。彼此间的关系还是非常不错的,而且一个不到7岁的小孩子,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深仇大恨,手段如此残忍。老冯说,案子到他手里已经都又过了半个月了,却始终没有眉目,这么重大的案子,总得要给家属和社会一个交代才是。
  我记得我当时问了老冯,是在石马河朝着哪个方向的匝道口发现的,他说就是石马河往沙坪坝方向,还没有上桥的地方,距离那孩子父母的店铺有差不多两三公里。他还说,当时在孩子的衣服口袋里,找到一张报纸,但是报纸的日期被撕掉了,通过他们的内网排查,却发现这张报纸是几年前的报纸了,不过在报纸上有些用圆珠笔在字上画的圈,把这些字通过排列组合,得到一句相对通畅的话,“谁都不能负弃我”
  于是他们初步做了两个案情推测,一是绑架勒索不成害怕孩子说出来于是杀人碎尸,二是一个完全没有目标的随机变态杀人案件。可是在跟孩子父母的调查过程中,他们都表示没有接到任何有关赎金的消息,自己家除了做生意的门市以外也没有任何资产,根本谈不上有人会向他们家勒索。但是如果是第二种可能性的话,那么破案的难度也实在太大了。
  听老冯这么说,我很惊讶,虽然常年接触一些在正常人看来不正常的事件,但是如此凶狠的杀戮手段,我却是只在香港的电影里看到过。在我过往接触过的无数好的坏的鬼魂里,甚至没有一个鬼魂能够做出这么让人痛心和发指的事情。于是我开始察觉到,我也许卷入了一个大事件里,而且我还必须是隐藏老冯的影子里,借着遮挡住光亮的他的身影,默默在身后为他出上一把力。
  我很乐意帮这个忙,可是我该如何帮起?我不是警察,我就是一个混混,完全谈不上有什么侦查能力,至少我的侦查方式是他们所无法认同的。他们用证据来怀疑,而我却是把怀疑当成证据,然后来找其他证据来佐证。听老冯说到这里,我当下就告诉他,我愿意帮你的忙,如果你能够给我一些孩子的遗物,或许我能够想到点办法。
  老冯在烟缸里灭掉了烟头,脸色再度变得惨淡,他说就在来我家前半个小时的样子,他一个人值夜班,正好没有别人的打扰,于是想要好好的把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再理个清楚,就打开他桌子底下的抽屉,打算拿出那个用塑封口袋封好的本案的一些证物,仔细梳理下,却在把手伸进去的时候,却。。。。
  他说到这里,下意识地停了下来,突然好像是喉咙卡到了什么东西,干呕了一下,我开始意识到关键的东西来了,这个关键或许不是这个案子的关键,但是一定是促使他用这么暴力的方式来找我的关键原因。
  他吞了口口水,继续说,声音却开始变得有些颤抖,他说当他把手伸进去的时候,突然有什么东西紧紧抓住了手腕,他当时很吃惊,用力把手往外缩,却被抓得死死的,当时也没有想到那么多,就用右手抓住左手的肘部用力往外拖,一下子把抽屉拉开了大半,于是他看到自己的手腕上有一只乌青有些发黑的小手,在抽屉的最里面,被遮住的阴影部分,有一个小孩的脸,正瞪大着眼睛死死看着他。
  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撞到鬼了,于是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量,用力挣扎,最后好像突然脱力一样,一下子失去了重心,跌倒在地上。回过神来再去看抽屉的时候,却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
  当老冯告诉我这些的时候,差不多是夜里12点了,虽然我一辈子搞过无数的鬼,但是在他这么说起来,自己联想起当时的那个画面,还是忍不住毛骨悚然,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怪癖,当老冯告诉我那张抽屉里的脸是个乌青到有点发黑的小孩的脸的时候,我竟然第一时间想到了咒怨里那个始终在学野猫叫的那个孩子,不由得整个背泛起阵阵鸡皮疙瘩。
  最可怕的是安静,当老冯说完这些,他竟然停止了说话,或者说他也不知道该再说什么,整个办公室里,除了电脑的屏保发出阵阵泡泡破裂的声音外,就再也没有其他的声响。我稳了稳,然后要他仔细回忆一下那只手和脸,他说手是那种有点带着浅蓝色和灰色的样子,就像一个人死了很久后,身体自然出现的那种淤青的感觉,手指的指甲和皮肤相连的地方有些血迹,食指上的指甲壳已经断裂了,手背的皮肤上,有些看上去像是凝固的血迹,黑色的一团一团的,而那个孩子的脸就比较可怕了,因为老冯在描述的时候,大出了好几口气,他说那个孩子的脸颜色跟手看上去差不多,没有头皮,血淋淋的,头皮撕裂的部分遮住了小半边孩子的左眼,于是这样的双眼瞪大了就显得特别可怕,面无表情,脸上除了几处星星点点的血迹外,其他的还算干净,就是那种蓝中泛灰,灰里又发白的肤色,非常吓人。
  说到这里,我下意识的把目光望向了他身后的那个放在桌子底下的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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