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红线要系好 作者:程十七(晋江2014-08-29完结)-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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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不凡抓住她的手臂:“我们一起走!”他知晓了她的心意,他们一定会在一起的。
北冥烟抽出手,脸上带着笑意:“你上次也说过了,我们再也不要见面了……”
“小烟儿,我上次是说气话……”曲不凡心头涌上强烈的恐惧,他总觉得他好像要失去他了。
北冥烟笑笑:“可我是当真的。你走吧,我要陪着我爹爹。你们总有一天是要敌对的,你替你爹爹报仇,而我只能帮我爹爹……”
曲不凡大惊:“小烟儿!”
北冥宗义冷冷地道:“我女儿已经说了不再见你,你还缠着她作甚?要走就走,别给我反悔的机会!”
曲不凡尽管不甘不舍,但还是一步三回头走了出去。
他刚离开,北冥烟便心力交瘁昏倒在地。
魔教大小姐的婚礼在当天取消,惹得正派人士闲暇之余议论纷纷,都说魔教毕竟是魔教,缺少礼义廉耻,都是一群背信弃义之徒。
正义人士商议着再次攻打天山,但是前两次的失利至今许多人都心有余悸;大家讨论得热火朝天,却没有真正拿出方案。
让正义人士摸不着头脑的是,魔教突然转变了风格,不再像前几年那样烧杀掳掠、尽管还兼并小门派,但手段明显柔和了许多。
江湖中名望极高的智空大师说:“若是魔教弃恶从善,这一战不打也罢。正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不少前辈都支持智空大师的观点,但许多跟魔教有血海深仇的人却不肯放下。尽管智空大师说道:“冤冤相报何时了?不如放下宿怨。”,但是宿怨又怎会是容易放下的?
可是众所周知,天魔教易守难攻,教众多,武功高强,正派人士取胜的可能性极小。
曲不凡在这个时候站出来也是众望所归,他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他孤身一人潜入天山行刺,却再也不曾回来。
后来正派人士又组织两次大规模的进攻,均无功而返。奇怪的是,天魔教也不乘胜追击,而且天魔教似乎一夜之间变成了名门正派,他们仍然积极进取,扩充势力,但是跟以往明显不同了,再也没出现过滥杀无辜或是制造灭门惨案的现象。
动荡的江湖逐渐又恢复了平静,这是大家所希望看到的。仍有人去天山寻仇,大多都被完好无损送了回来。
人们不禁感叹,天魔教是真的变好了。可惜那些死去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比如当年名震江湖的曲不凡,可惜了一个武学天才啊。
而事实上,这个传说中的武学天才正和他的妻子北冥烟在江南一个小镇上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那是他们初遇的地方。
天魔教之所以改变行事风格,是因为换了领导人。北冥宗义暴病而卒,弟子傅靖勘继承了教主之位。他胸有丘壑,自有主张,领导天魔教人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曲不凡潜入天山时,北冥宗义已然过世。逝者已矣,所有恩怨也该随着他的死一了百了。曲不凡一直陪在北冥烟身边,两人终究还是走到了一起。
小时空和主时空完全融合了。
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十一有点不舍,也有些不解:“我听人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们为什么可以和杀父仇人的后代在一起,不恨吗?”
顾清风也一知半解,含糊答道:“可能爱和恨比起来,爱多一点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在审核中,哭死。%>_<%
女主和别人结婚,男主肯定会去砸场子,我会说?
☆、糟糠之妻半含酸【一】
青州城里一枝花,千娇百媚在叶家。
说起叶家姑娘叶明珠,青州城里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褒扬者有之,诋毁者亦有之。叶明珠是商户叶万斗的独生女儿。叶万斗妻妾成群,却子息绵薄,四十岁上才得了叶明珠这一个女儿,自然将其视作掌上明珠。
据说叶明珠是天生的商人,精于算术,很小的时候就显示出了不凡的经商天赋。
别人家养女儿都是教女工针黹,讲究的是德言容功。叶万斗养女儿却是教她经商之道,叶明珠十四岁上就开始抛头露面独自经营铺子。
人们夸赞叶明珠貌美,未尝不是一种鄙夷。不然,别人家的女儿谁会把相貌拿出来夸耀?亏得叶万斗还以为别人都羡慕他有个好女儿呢!
叶明珠长到十八岁上,也不见有人上门议亲,叶万斗不免忧心。女儿却告诉他看上了城西的穷小子高耀祖。
叶万斗对高耀祖极为不满,无他,太穷了。高耀祖父亲早逝,家中只有两亩薄田,全靠母亲卖豆腐维持生计。这样的穷苦人家怎么配得上他的明珠!
叶明珠却对父亲讲道,宁欺白头翁,莫欺少年穷。高耀祖虽然现在家徒四壁,但他有真才实学,而且已经中了秀才,早晚有一天他会金榜题名。即便是他一生籍籍无名,以女儿的本事,也不会让他这么穷下去。
叶万斗非常信任女儿的眼光,而且他对读书人有着莫明的敬畏。他不顾妻子的反对,做主将女儿许配给了高耀祖。
此时的高耀祖已经二十二岁了,家徒四壁,天上掉下来一个如花似玉并且带着大量嫁妆的妻子,他又怎会拒绝?
于是,婚事便定了下来。
十一和顾清风来到这个小时空的时候,正是叶明珠出嫁那一天。虽然称不上是十里红妆,但是也轰动了整个青州城。他们站在半空中,俯视着这一切。
这样的热闹,她毫无预兆地就想起席况和李琳娘的婚礼来。随即,自然而然地,她又想起苏慎言来。其实,琳娘出嫁那天,她在人群里明明有看到他的。
顾清风疑惑地问:“他们红线不是牵好了吗?难道成了亲之后再解开?”
十一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不是,是要保住他们的红线。牵错以后,高耀祖会跟别人有纠缠,把他跟别人的掐断。”
“你刚才在想什么?这么出神?”
“湜者,清澈也。泾以渭浊,湜湜其沚。依者,轻柔也。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十一喃喃地道,“我是想起了一句话。”
“你的名字?”顾清风有些意外,“我还以为你就是十一那个十一……”
十一叹了口气,不再说话,只怕这个世上只有他一个人会这样解释她的名字吧?她揉了揉额头,不去想那些事,翻出命谱,仔细研究。
在原本的命运中,叶明珠无疑是人生赢家。出身商户,物质富足;她是家中独女,不仅是父亲,父亲的姨娘们也都喜爱与她交好。叶万斗拿女儿当继承人养,不用三从四德女戒女则去束缚她,她得以自由地经商:成年之后,她又嫁给了自己亲自挑中的夫郎。而且她的目光一如既往的好,高耀祖带着岳家给的盘缠进京赶考,高中进士做了官,她甚至当上了诰命夫人。从一个低贱的商户女到诰命夫人,她的一生绝对是完满的。
但牵错以后,她却没这么幸运了。她依然如愿嫁给了当时一文不名的穷小子高耀祖,高耀祖也中了进士。然而,高耀祖在京中却认识了别人——他恩师梅翰林的女儿梅若雪。梅若雪非他不嫁,高耀祖严词拒绝:“糟糠之妻不下堂,耀祖不愿休妻另娶。”
那梅小姐却对他情根深种,自甘为妾。 高耀祖被小姐的深情的感动,愿以平妻之礼迎娶小姐。
高耀祖在京城定居,派人到青州老家接母亲和妻子。叶明珠关掉店铺,辞别父母,带着细软欢欢喜喜来到京城,等待她的却是丈夫要娶平妻的消息。
梅若雪比她年轻,比她漂亮,比她出身好,比她教养好……叶明珠引以为豪的一切在梅小姐面前都变得不值一提。
所有人都羡慕她有个好丈夫,说糟糠之妻不下堂,她做梦都可以笑醒了。可她偏偏却开心不起来。她说:“如果他的出人头地换来的是这样的结局的话,我宁可他一辈子都呆在青州老家。”那样的话,只有她肯陪在他身边。
梅若雪终究是做了高耀祖的平妻,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有一个桃李满天下的翰林父亲,无形之中给了高耀祖许多帮助。高耀祖曾叹道:“得妻如此,夫复何求?”两人琴瑟和谐,一时成为佳话。
而叶明珠逐渐被冷落,到了京城以后,高耀祖不许她再经商,认为有失身份,她只得在家里侍奉婆婆。于管家一道她不如梅若雪,渐渐地大权旁落,她只剩正妻之名。可是她要这个正妻的身份又有什么用呢?她的丈夫心里想的怀里抱的始终是另一个女人。在漫漫长夜里,她一次又一次地回想起丈夫在青州时向她许诺要为她挣得一个诰命身份。她不稀罕诰命身份,但那时丈夫眼里满满的都是她。然而,她还未等到,就郁郁而终了。她临终讲道:“可不可以把我送回青州去?我想回到爹娘身边……”
高耀祖果真是个情深意重的好男儿,对于妻子这样无礼的要求竟也同意了,并且因为叶明珠膝下无子,他还特意命梅若雪所出的长子为叶明珠扶棺还乡。百十年内,高耀祖都是好男儿的代称,他少时贫贱,心存大志,后来功成名就,对糟糠之妻不离不弃。
十一掩卷叹息:“唉,我又造孽了。”
顾清风听她讲完命谱,沉默了一会儿,才道:“这次看起来很容易啊,现在叶明珠和高耀祖刚成亲,梅若雪还没出现。只要他不认识梅若雪,一切不就不会发生了吗?”
“也不能这么说,那个梅若雪是梅翰林的女儿,梅翰林又是春试的主考官,算起来高耀祖还是他门生。要是说不让他们认识,大概有点难吧。”十一皱着眉,“如果没牵错的话,梅若雪会嫁给她表哥,也算门当户对。不如我们重点来牵梅若雪和她表哥宁韫这条红线,你看怎么样?”
顾清风倒无所谓:“随你,你不是说你是凡间万事通吗?这点小事你自己做主就好。”
“又要去京城啊……”十一仰头,看着天际飘过的一朵朵白云,突然有些恍惚起来。
顾清风随口问道:“你去过京城?”
十一点了点头:“你也知道的,三千世界,我去的不是这个京城。不过,都是京城,应该差不到哪里去吧。或者,只是人不一样吧?”
顾清风没去过京城,他也没去过不同时空的同一个地方,无法解答她的疑惑。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她提起京城似乎有些伤感。不过很快,他想他是想多了,草木无心,她懂什么是伤感吗?
这个时候,一切才刚刚开始。
高耀祖虽然不满妻子的商户出身,对这门亲事不甚情愿。但是洞房花烛夜,掀开新娘红盖头的那一刻,他分明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他也听说过,青州城里一枝花,千娇百媚在叶家。此刻看来,果真名不虚传。
叶明珠是家中独女,她自己经商又赚了不少钱,嫁妆异常丰厚。娶妻之后,高家逐渐宽裕起来。高耀祖的母亲也不用再每天早起磨豆腐卖豆腐了,而是变成了有人伺候的阔太太。
大体上来讲,高耀祖对妻子还是满意的。她孝敬婆婆,待他体贴,事事以他为重,确实是一个贤惠的妻子。他自己都没想到,他居然可以过上这样的生活。唯一不满的是,妻子仍然亲自管理铺子,虽说可以补贴家用,但妇道人家着实不雅。高耀祖几次想规劝妻子关掉铺子,但都忍住了。他这一切都是她给的,她爱做生意就由她去吧。他暗暗发誓,他一定要高中,不再依靠岳家接济。
日子就这样流水般流过,高耀祖在秋试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叶明珠更加欣喜,她知道父亲是商人,所以告诉父亲要嫁给郎君时,她是从利益出发,说高郎定会高中。然而,她当日内心深处却不是这样想的,她从第一眼看到高耀祖抱着书本在豆腐摊前卖豆腐时,她心里就有了他。
新婚之夜,高耀祖问叶明珠:“你难道不觉得我配不上你吗?”
她当时笑着摇摇头,没有回答。她本来想说的是:“我不在乎配得上配不上,你是公子王孙也好,是个乞丐贫儿也罢,这辈子我就认准你了。”
以叶明珠的精明,她未尝不知道高耀祖目前对她并非真心实意,但她想,我以真心待他,他必然会以真心回我。只是时间的问题,我等得起。
作者有话要说: 叶明珠和叶万斗的名字取的很有商人范儿,我会说?
☆、糟糠之妻半含酸【二】
十一和顾清风并没有直接去京城,那里的故事还未展开,眼下还是顾及着青州城比较好。
那天,顾清风无意间说了一句:“其实,红线断不断还是看高耀祖。如果他坚持不肯娶,谁又强迫得了他?”
十一深以为然。的确,在这个小时空,高耀祖是关键。若是他坚持不肯要梅若雪,梅若雪是个千金小姐,总不会真的去给他做妾吧?而且,如果她做妾他都不肯要,那她还会坚持吗?
高耀祖和叶明珠夫妇表面看起来还是很恩爱的,毕竟是年少夫妻,新婚燕尔。目前对叶明珠而言,最大的烦恼不是难以适应高家的贫苦生活,而是如何讨好她的婆婆魏氏。
其实,在原本的命谱里,魏氏对儿媳妇是非常喜爱的,在成亲前就托人带钱帮婆婆看病,性子好,模样俊,孝顺,能挣钱,也不敢总缠歪着儿子,对她这个婆婆也毕恭毕敬。可以说,婆媳的关系很融洽。
可惜,这是牵错了以后的小时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新婚第二天早晨,叶明珠起得略迟了些,惹得魏氏不快。——实际上,叶明珠起得并不算迟,是魏氏天天早起磨豆腐起得早了。况且,即便是儿媳妇起得迟些,也该追究一下儿子的责任。——但魏氏自然不会这么想。
都说婆媳天生是仇家。魏氏青年守寡,独自一人拉扯着儿子长大,吃尽了苦头,对儿媳妇难免就带点敌意。她对叶明珠的第一印象又不太好,之后看叶明珠时就存了偏见。性子好变成了心机重;模样俊变成了狐狸脸;能挣钱变成了不守妇道;不影响儿子读书变成了不照顾儿子,甚至连之前的出钱帮助婆婆看病都变成了挟恩图报……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管她做什么都是好的;不喜欢的时候,无论她做什么都是错的。明明在原本的命运里,这些都是魏氏喜欢她的地方。
叶明珠人聪敏,知道婆婆不喜欢她,但她仍是那一句:“我以真心待她,假以时日,她必然能明白我的为人,回我以真心。”
——可怜的姑娘做生意做傻了,以为感情也可以等价交换。
连十一都明白,许多事情不是你想怎么样便能怎么样的。可叶明珠不懂,她固执地认为付出就会有收获,我爱你一定能换来你爱我。
叶明珠在家里也是被娇宠着长大的,面对婆婆的刻意刁难,她却一直笑脸相向,不埋怨,不哭诉,拿出经商时遇到最难缠的客人的耐心。
天长日久,她没取得婆婆的好感,却意外得到了高耀祖的敬重,却也只是敬重。高耀祖知道妻子受了委屈,可他是孝子,不可能为了女人顶撞自己的母亲。然而,对于妻子的忍让,他也看在眼里,不是不感激。
夜深人静的时候,高耀祖收拾起书本,将叶明珠揽在怀里,柔声道:“娘子,你且放心,总有一天我会考取功名,我会为你挣个诰命身份,我会让穿凤冠霞帔,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高耀祖的妻子……”
叶明珠依偎在丈夫怀里,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她就知道,她的丈夫是天底下最好的。
高耀祖对妻子的感情很复杂,很微妙,对这样的如花美眷,说一点都不动心是假的。但是他每次看到妻子,都会感到憋屈。
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