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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史记译注-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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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隐公八年时,郑已将祊邑给鲁国。本年郑国因为祊邑比许田小,故又加赠玉璧来补偿。交换祊邑与许田之事正式完成。可参见《春秋》及《左传》桓公元年记载。②宋之赂鼎:鼎名“郜(gào,告)大鼎”。原为郜国所铸,宋灭郜,占有此鼎。鲁桓公二年时,宋国太宰华督杀其君殇公,立宋庄公,用郜大鼎贿赂鲁桓公,又给齐、陈、郑三国礼物,争取支持。鲁桓公将此鼎放入太庙,鲁大夫臧哀伯谏止,公不听。其事经过及臧哀伯谏辞详见《左传· 桓公二年》。
  三年,使挥迎妇于齐为夫人。六年,夫人生子,与桓公同日,故名曰同,同长,为太子。
  十六年,会与曹,伐郑,入厉公①。
  ①郑厉公于桓公十五年被大夫祭(zhài,寨)仲所逼,出奔。本年春天,鲁桓公与宋公、蔡侯、卫侯在曹盟会,夏四月伐郑。想支持郑厉公归国执政,但未成功。
  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夫人如齐。申谏止①,公不听,遂如齐。齐襄公通桓公夫人②。公怒夫人③,夫人以告齐侯④。夏四月丙子,齐襄公飨公⑤,公醉,使公子彭生抱鲁桓公,因命彭生摺其胁⑥,公死于车。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好礼。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 ,请得彭生以除丑于诸侯。”齐人杀彭生以说鲁⑦。立太子同,是为庄公,庄公母夫人因留齐⑧,不敢归鲁。
  ①申谏辞为:“女有家(夫),男有室(妻),无相渎(轻慢)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见《左传· 桓公十八年》。 ②鲁桓公的夫人文姜是齐襄公之妹,二人通奸。 ③怒:谴责。④据《公羊传· 庄公元年》,文姜向齐襄公说:“鲁君说太子同不是他的儿子,而是齐侯的儿子。”齐襄公听了大怒。⑤飨:用酒食招待。 ⑥摺(lā,拉)其胁:摺,折断。胁:肋骨。⑦说鲁:向鲁国解释。 ⑧因:于是。
  庄公五年冬,伐卫,内卫惠公①。
  ①内:同“纳”,用武力支持某人归国为君。卫惠公因谗毁其兄卫太子伋,致被国人不容,出奔于齐。此次被诸侯武力支持回国。可参见《卫康叔世家》。
  八年,齐公子纠来奔①。九年,鲁欲内子纠于齐,后桓公,桓公发兵击鲁,鲁急,杀子纠。召忽死。齐告鲁生致管仲②。鲁人施伯曰:“齐欲得管仲,非杀之也,将用之,用之则为鲁患。不如杀,以其尸与之。”庄公不听,遂囚管仲与齐③。齐人相管仲。
  ①齐襄公被杀后国内大乱,襄公之子子纠母是鲁国之女,因此来避难并寻求援助。本段史实详见《齐太公世家》。 ②生致:得到活的。齐桓公抢在公子纠之前进入齐国,成为齐君。又听鲍叔牙建议,想任用管仲为齐相,故欲生致管仲。参见《齐太公世家》及《管晏列传》。 ③与:给。
  十三年,鲁庄公与曹沫会齐桓公会于柯,曹沫劫齐桓公①,求鲁侵地,已盟而释桓公。桓公欲背约,管仲谏,卒归鲁侵地。十五年,齐桓公始霸。二十三年,庄公如齐观社②。
  ①劫:劫持。事详见《刺客列传》。 ②观社:参观祭祀社神之活动。按齐国祭社,聚男女以游观,本身不合于周礼。鲁庄公去观看别国诸侯祭社,也不合于周礼。因此曹沫(huì,会)曾谏止,“公不听,遂如齐”事详见《左传·庄公二十三年》、《国语·鲁语上》。
  三十二年,初,庄公筑台临党氏①,见孟女,说而爱之,许立为夫人,割臂以盟。孟女生子斑。斑长,说梁氏女,往观。圉人荦自墙外与梁氏女戏。斑怒,鞭荦。庄公闻之,曰:“荦有力焉,遂杀之,是未可鞭而置也②。”斑未得杀。会庄公有疾,庄公有三弟,长曰庆父,次曰叔牙,次曰季友。庄公娶齐女为夫人曰哀姜。哀姜无子。哀姜娣曰叔姜③,生子开。庄公无適嗣④,爱孟女,欲立其子斑。庄公病,而问嗣于弟叔牙。叔牙曰:“一继一及⑤,鲁之常也。庆父在,可为嗣,君何忧?”庄公患叔牙欲立庆父,退而问季友。季友曰:“请以死立斑也。”庄公曰:“曩者叔牙欲立庆父⑥,奈何?”季友以庄公命命牙待命于针巫氏,使针季劫饮叔牙以鸩⑦,曰:“饮此则有后奉祀⑧;不然,死且无后。”牙逐饮鸩而死,鲁立其子为叔孙氏。八月癸亥,庄公卒,季友竟立子斑为君,如庄公命。侍丧,舍于党氏。
  ①临:毗临。 ②置:赦免。 ③娣:妹。 ④適嗣:正妻之子。 ⑤继:父死子为君。及:兄死弟为君。 ⑥曩者:不久前。 ⑦鸩:毒酒。鸩相传是一种有毒的鸟,其羽毛泡成的毒酒也叫作“鸩”。 ⑧言外之意是不杀你的后人。
  先时庆父与哀姜私通,欲立哀姜娣子开。及庄公卒而季友立斑,十月己未,庆父使圉人荦杀鲁公子斑于党氏。季友奔陈。庆父竟立庄公子开,是为湣公。
  湣公二年,庆父与哀姜通益甚。哀姜与庆父谋杀湣公而立庆父。庆父使卜袭杀湣公于武闱。季友闻之,自陈与湣公弟申如邾,请鲁求内之①。鲁人欲诛庆父,庆父恐,奔莒 。于是季友奉子申入②,立之,是为釐公。釐公亦庄公少子。哀姜恐,奔邾。季友以赂如莒求庆父③,庆父归,使人杀庆父,庆父请奔,弗听,乃使大夫奚斯行哭而往。庆父闻奚斯音,乃自杀。齐桓公闻哀姜与庆父乱以危鲁,乃召之邾而杀之,以其尸归,戮之鲁④。鲁釐公请而葬之。
  ①请鲁:请求鲁国人。 ②:奉:跟随。 ③求庆父:要求把庆父引渡回鲁国。④戮:陈尸示众。
  季友母陈女,故亡在陈①,陈故佐送季友及子申②。季友之将生也,父鲁桓公使人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间于两社③,为公室辅④。季友亡,则鲁不昌。”及生,有文在掌曰:“友”,遂以名之,号为成季。其后为季氏,庆父后为孟氏也。
  ①亡:逃亡。 ②佐送:帮助护送(季友和子申回鲁国)。 ③位于两社之间,意指成为执政大臣。古诸侯库门之内、雉门之外为外朝,左右有周社、亳(bó,博)社。诸臣多于外朝处理政事。 ④公室:即国君之家族。辅:辅佐之臣。
  釐公元年,以汶阳、鄪封季友。季友为相。
  九年,晋里克杀其君奚齐、卓子。齐桓公率釐公讨晋乱,至高梁而还,立晋惠公。十七年,齐桓公卒。二十四年,晋文公即位。
  三十三年,釐公卒,子兴立,是为文公。
  文公元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三年,文公朝晋襄公①。
  ①据《左传》载,文公二年时晋国因为文公不朝晋,来鲁讨伐,文公去晋。晋君派阳处父与文公盟而辱文公。本年,晋人又认为去年做法太过火,所以重新进行盟约仪式。参见《〉左传· 文公二年、三年》。
  十一年十月甲午,鲁败翟于咸①,获长翟乔如,富父终甥舂其喉②,以戈杀之,埋其首于子驹之门③,以命宣伯④。
  ①翟:通“狄”,我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名。 ②舂:通“冲”,直刺。 ③子驹之门:鲁国都北郭有三门,最西称子驹门。 ④此指用“乔如”来给叔孙得臣之子(宣伯)命名。按此次战胜翟人、追获长翟乔如,主要是鲁大夫叔孙得臣的功劳,当战斗时,得臣是主帅,富父终甥是车右(战车上位于右面保护主帅之人)的副手。详见《左传·文公十一年》。得臣给自己的儿子起名“乔如”是为了纪念此战的胜利和自己的功绩。
  初,宋武公之世,鄋瞒伐宋①,司徒皇父帅师御之,以败翟于长丘,获长翟缘斯。晋之灭路,获乔如弟棼如。齐惠公二年,鄋瞒伐齐,齐王子城父获其弟荣如,埋其首于北门。卫人获其季弟简如。鄋瞒由是遂亡。
  ①鄋瞒:北方狄族一部落名。亦称“长狄(翟)”。相传其为防风氏之后代,夏商时称为汪芒氏,周代称为长狄氏。
  十五年,季文子使于晋。
  十八年二月,文公卒。文公有二妃:长妃齐女为哀姜,生子恶及视;次妃敬嬴,嬖爱①,生子俀。俀私事襄仲②,襄仲欲立之,叔仲曰不可。襄仲请齐惠公,惠公新立,欲亲鲁,许之。冬十月,襄仲杀子恶及视而立俀,是为宣公。哀姜归齐,哭而过市,曰:“天乎!襄仲为不道③,杀適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鲁由此公室卑⑤,三桓强⑥。
  ①嬖(bì,必),爱:宠幸。 ②私事:事,本意为事奉。此处私事指暗中笼络。③不道:即无道。④恶、视为正妃所生,是嫡子:俀(wēi,危)是次妃所生,是庶子。所以说“杀適(嫡)立庶。” ⑤卑:衰微。 ⑥三桓:鲁桓公三个儿子形成的仲孙氏(庆父之后)、叔孙氏(叔牙之后)和季孙氏(季友之后)三个贵族家族。
  宣公俀十二年,楚庄王强,围郑。郑伯降,复国之。
  十八年,宣公卒,子成公黑肱立,是为成公。季文子曰:“使我杀適立庶失大援者,襄仲。”襄仲立宣公,公孙归父有宠。宣公欲去三桓①,与晋谋伐三桓。会宣公卒,季文子怨之②,归父奔齐。
  ①去:除掉。 ②怨之:怨恨襄仲之子公孙归父。
  成公二年春,齐伐取我隆①。夏,公与晋与郤克败齐顷公于鞌②,齐复归我侵地。四年,成公如晋,晋景公不敬鲁。鲁欲背晋合于楚,或谏③,乃不④。十年,成公如晋。晋景公卒,因留成公送葬,鲁讳之⑤。十五年,始与吴王寿作梦会钟离。
  ①其详载于《左传·成公二年》。 ②指“齐晋鞌(ān,安)之战”,详参见《齐太公世家》。 ③谏者乃季文子。据《左传·成公四年》:“秋,公至自晋,欲求成于楚而叛晋。季文子曰:‘不可。晋虽无道,未可叛也。国大、臣睦,而迩于我,诸侯听焉(服从晋国),未可以贰(背叛)。《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岂)肯字(爱)我乎?’公乃止。” ④不:同“否”。 ⑤此指《春秋》记事之笔法。鲁成公送葬是一种屈辱,所以《春秋》讳言此事,并连正常的“葬晋景公”都不记载。
  十六年,宣伯告晋,欲诛季文子,文子有义,晋人弗许①。
  ①此事详载于《左传·成公十六年》。宣伯与成公母穆姜私通,穆姜按宣伯之意强迫成公除掉孟献子、季文子及其家族。成公不同意,宣伯又向晋国大夫郤(vì,细)犨(chōu,抽)说二人坏话。当时季文子随成公与晋军在一起,宣伯想让晋人杀季文子,自己在国内杀孟献子。晋人囚禁季文子,晋大夫范文子说:“季孙(季文子)于鲁,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马不食粟,可不谓忠乎?信谗慝而弃忠良,若诸侯何(怎么向诸侯交代)?”晋人终于释放季文子。
  十八年,成共卒,子午立,是为襄公。是时襄公三岁也。
  襄公元年,晋立悼公。往年冬,晋栾书弑其君厉公。四年,襄公朝晋。
  五年,季文子卒。家无衣帛之妾,厩无食粟之马,府无金玉,以相三君①。君子曰:“季文子廉忠矣②。”
  ①三君:指鲁宣公、成公、襄公。 ②见《左传·襄公五年》所引君子之评论。
  九年,与晋伐郑。晋悼公冠襄公于卫①,季武子从②,相行礼。
  ①冠:冠礼。古代童子长到成年须进行的一种礼仪。天子、诸侯十二而冠,襄公本年十二岁,应行冠礼。 ②据《左传·襄公九年》季武子说:“君冠(国君实行冠礼),必以裸(guàn,灌,以香酒酹地)享(通“飨”)之礼行之,以金石之乐节之,以先君之祧(庙)处之。今寡君在行(道途之中),未可具也,请及兄弟之国而假备(借用诸设备)焉。”晋侯答应,到了卫国,借卫成公之庙及其钟磬而举行襄公冠礼。
  十一年,三桓氏分为三军①。
  ①此前鲁有二军,季武子想专权于鲁国,故增设一军,而由仲孙、叔孙、季孙三氏分别掌握。
  十二年,朝晋。十六年,晋平公即位。二十一年,朝晋平公。
  二十二年,孔丘生。
  二十五年,齐崔杼弑其君庄公,立其弟景公。
  二十九年,吴延陵季子使鲁,问周乐,尽知其意,鲁人敬焉①。
  ①参见《吴太伯世家》中季札观乐事。
  三十一年六月,襄公卒。其九月,太子卒。鲁人立齐归之子裯为君,是为昭公。
  昭公年十九,犹有童心①。穆叔不欲立,曰:“太子死,有母弟可立,不即立长。年均择贤②,义钧则卜之③。今裯非適嗣④,且又居丧意不在戚而有喜色⑤,若果立,必为季氏忧。”季武子弗听,卒立之。比及葬⑥,三易衰⑦。君子曰:“是不终也⑧。”
  ①指昭公幼稚不庄重。 ②钧:通“均”,相等。 ③义钧:贤能相等。④裯为襄公妾所生,为庶子。 ⑤戚:悲伤。 ⑥襄公六月辛已死,十月癸酉葬,殡停约四个月。⑦衰(chī,崔):同“缞”,丧服。四个月穿坏了三件丧服,说明昭公顽皮止极。⑧不终:不得善终。
  昭公三年①,朝晋至河,晋平公谢还之,鲁耻焉。四年,楚灵王会诸侯于申,昭公称病不往。七年,季武子卒。八年,楚灵王就章华台,召昭公。昭公往贺,赐昭公宝器;已而悔,复诈取之②。十二年,朝晋至河,晋平公谢还之。十三年,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代立。十五年,朝晋,晋留之葬晋昭公,鲁耻之。二十年,齐景公与晏子狩竟③,因入鲁问礼。二十一年,朝晋至河,晋谢还之。
  ①据《十二诸侯年表》及《左传》,应为“二年”。 ②据《左传· 昭公七年》载,楚王赠昭公大屈之弓,又后悔,楚大夫见昭公,说:“以前齐、晋、越三国都想要此弓,楚王不给。现在您拿回去,要好好把守宝弓,防备三国起兵夺宝。”昭公害怕,把弓又还给楚王。 ③竟:同“境”。
  二十五年春,鸲鹆来巢①。师己曰:“文、成之世童谣曰②:‘鸲鹆来巢,公在乾侯。鸲鹆入处,公在外野。’”
  ①鸲(qú,渠)鹆(yù,浴):即八哥鸟。据《集解》引《周礼》、《公羊传》之语,当时认为鸲鹆一般不到济水以北,而且穴居。现鸲鹆到了北方的鲁国而且巢居,是一种反常的自然现象。②童谣详见《左传· 昭公二十五年》。
  季氏与劶氏斗鸡,季氏芥鸡羽①,劶氏金距②。季平子怒而侵劶氏,劶昭伯亦怒平子。臧昭伯之弟会伪谗臧之氏③,匿季氏④,葬昭伯囚季氏人。季平子怒,囚臧氏老⑤。臧、劶氏以难告昭公。昭公九月戊戌伐季氏,遂入。平子登台请曰:“君以谗不察臣罪,诛之,请迁沂上。”弗许。请囚于鄪,弗许。请以五乘亡,弗许。子家驹曰:“君其许之。政自季氏久矣,为徒者众,众将和谋。”弗听。劶氏曰:“必杀之。”叔孙氏之臣戾谓其众曰:“无季氏与有,孰利?”皆曰:“无季氏是无叔孙氏。”戾曰:“然,救季氏!”遂败公师。孟懿子闻叔孙氏胜,亦杀劶昭伯。劶昭伯为公使,故孟氏得之。三家共伐公,公遂奔。己亥,公至于齐。齐景公曰:“请致千社待君⑥。”子家曰:“弃周公之业而臣于齐,可乎?”乃止。子家曰:“齐景公无信,不如早之晋。”弗从。叔孙见公还,见平子,平子顿首⑦。初欲迎昭公,孟孙、季孙后悔,乃止。
  ①芥:通“介”,护甲。 ②金距:在鸡爪上装金属套。距,鸡爪。 ③伪谗:造伪诬陷。 ④匿季氏:藏于季氏之家。 ⑤老:大夫之家臣。 ⑥社:古以二十五家为一社。 ⑦顿首:叩地而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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