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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观火-第1章

小说: 观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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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梁遇春
  独自坐在火炉旁边,静静地凝视面前瞬息万变的火焰,细听炉里呼呼的声音,心中是不专注在任何事物上面的,只是痴痴地望着炉火,说是怀一种惘怅的情绪,固然可以,说是感到了所有的希望全已幻灭,因而反现出恬然自安的心境,亦无不可。但是既未曾达到身如槁木,心如死灰的地步,免不了有许多零碎的思想来往心中,那些又都是和“火”有关的,所以把它们集在“观火”这个题目底下。
  火的确是最可爱的东西。它是单身汉的最好伴侣。寂寞的小房里面,什么东西都是这么寂静的,无生气的,现出呆板板的神气,惟一有活气的东西就是这个无聊赖地走来走去的自己。虽然是个甘于寂寞的人,可是也总觉得有点儿怪难过。这时若使有一炉活火,壁炉也好,站着有如庙里菩萨的铁炉也好,红泥小火炉也好,你就会感到宇宙并不是那么荒凉了。火焰的万千形态正好和你心中古怪的想象携手同舞,倘然你心中是枯干到生不出什么黄金幻梦,那么体态轻盈的火焰可以给你许多暗示,使你自然而然地想入非非。她好像但丁《神曲》里的引路神,拉着你的手,带你去进荒诞的国土。人们只怕不会做梦,光剩下一颗枯焦的心儿,一片片逐渐剥落。倘然还具有梦想的能力,不管做的是狰狞凶狠的噩梦,还是融融春光的甜梦,那么这些梦好比会化雨的云儿,迟早总能滋润你的心田。看书会使你做起梦来,听你的密友细诉衷曲也会使你做梦,晨曦,雨声,月光,舞影,鸟鸣,波纹,桨声,山色,暮霭……都能勾起你的轻梦,但是我觉得火是最易点着轻梦的东西。我只要一走到火旁,立刻感到现实世界的重压一一消失,自己浸在梦的空气之中了。有许多回我拿着一本心爱的书到火旁慢读,不一会儿,把书搁在一边,却不转睛地尽望着火。那时我觉得心爱的书还不如火这么可喜。
  它是一部活书。对着它真好像看着一位大作家一字字地写下他的杰作,我们站在一旁跟着读去。火是一部无始无终,百读不厌的书,你哪回看到两个形状相同的火焰呢!拜伦说:“看到海而不发出赞美词的人必定是个傻子。”我是个沧海曾经的人,对于海却总是漠然地,这或者是因为我会晕船的缘故罢!我总不愿自认为傻子。但是我每回看到火,心中常想唱出赞美歌来。若使我们真有个来生,那么我只愿下世能够做一个波斯人,他们是真真的智者,他们晓得拜火。
  记得希腊有一位哲学家——大概是Zeno罢——跳到火山的口里去,这种死法真是痛快。在希腊神话里,火神(HephaestusorVulcan)是个跛子,他又是一个大艺术家。
  天上的宫殿同盔甲都是他一手包办的。当我靠在炉旁时候,我常常期望有一个黑脸的跛子从烟里冲出,而且我相信这位艺术家是没有留了长头发同打一个大领结的。
  在《现代丛书》 (ModernLibrary)的广告里,我常碰到一个很奇妙的书名,那是唐南遮(D’ Annunzio)的长篇小说《生命的火焰》(TheFlameofLife)。唐南遮的著作我一字都未曾读过,这本书也是从来没有看过的,可是我极喜欢这个书名,《生命的火焰》这个名字是多么含有诗意,真是简洁地说出人生的真相。生命的确是像一朵火焰,来去无踪,无时不是动着,忽然扬焰高飞,忽然销沉将熄,最后烟消火灭,留下一点残灰,这一朵火焰就再也燃不起来了。我们的生活也该像火焰这样无拘无束,顺着自己的意志狂奔,才会有生气,有趣味。我们的精神真该如火焰一般地飘忽莫定,只受里面的热力的指挥,冲倒习俗,成见,道德种种的藩篱,一直恣意干去,任情飞舞,才会迸出火花,幻出五色的美焰。否则阴沉沉地,若存若亡地草草一世,也辜负了创世主叫我们投生的一番好意了。我们生活内一切值得宝贵的东西又都可以用火来打比。热情如沸的恋爱,创造艺术的灵悟,虔诚的信仰,求知的欲望, 都可以拿火来做象征。Heracleitus真是绝等聪明的哲学家,他主张火是宇宙万物之源。难怪得二千多年后的柏格森诸人对着他仍然是推崇备至。火是这么可以做人生的象征的,所以许多民间的传说都把人的灵魂当做一团火。爱尔兰人相信一个妇人若使梦见一点火花落在她口里或者怀中,那么她一定会怀孕,因为这是小孩的灵魂。希腊神话里,Prometheus做好了人后,亲身到天上去偷些火下来,也是这种的意思。有些诗人心中有满腔的热情,灵魂之火太大了,倒把他自己燃烧成灰烬,短命的济慈就是一个好例子。
  可惜我们心里的火都太小了,有时甚至于使我们心灵感到寒战,怎么好呢?
  我家乡有一句土谚:“火烧屋好看,难为东家。”火烧屋的确是天下一个奇观。无数的火舌越梁穿瓦,沿窗冲天地飞翔,弄得满天通红了,仿佛地球被掷到熔炉里去了,所以没有人看了心中不会起种奇特的感觉,据说尼罗王因为要看大火,故意把一个大城全烧了,他可说是知道享福的人,比我们那班做酒池肉林的暴君高明得多。我每次听到美国那里的大森林着火了,燃烧得一两个月,我就怨自己命坏,没有在哥伦比亚大学当学生。不然一定要告个病假,去观光一下。
  许多人没有烟瘾,抽了烟也不觉得什么特别的舒服,却很喜欢抽烟,违了父母兄弟的劝告,常常抽烟,就是身上只剩一角小洋了,还要拿去买一盒烟抽,他们大概也是因为爱同火接近的缘故吧!最少,我自己是这样的。所以我爱抽烟斗,因为一斗的火是比纸烟头一点儿的火有味得多。有时没有钱买烟,那么拿一匣的洋火,一根根擦燃,也很可以解这火瘾。
  离开北方已经快两年了,在南边虽然冬天里也生起火来,但是不像北方那样一冬没有熄过地烧着,所以我现在同火也没有像在北方时那么亲热了。回想到从前在北平时一块儿烤火的几位朋友,不免引起惆怅的心情,这篇文字就算做寄给他们的一封信吧!
  十九年元旦试笔
  (原载1929年12月23日《语丝》第5卷第41期)(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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