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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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之昭”的封国有:
管,文王子叔鲜的封国,其地在今河南郑州附近,管蔡之乱被平后,其国湮灭,成为郐国之地。
蔡,文王子叔度的封国,其封国原在今殷墟一带,后因管蔡之乱,蔡叔流放。蔡叔死后,周公将其子封在蔡叔所流放之地,建立蔡国。国都在今河南上蔡一带。
郕,文王子叔武的封国,在今山东宁阳县北。
霍,文王子叔处的封国,在今山西霍县西南约 23 公里处。
毛,文王子叔郑的封国,在今陕西岐山、扶风一带。
聃,文王子季载的封国,不详其处。《国语·周语中》:“聃由郑姬。”韦昭注曰:“聃,姬姓,文王之子聃季之国。郑姬、郑女,为聃夫人。同姓相娶,犹鲁昭公娶于吴,亦其 女卖 姓,所以亡也。”
郜,文王子封国,在今山东省成武县东南约 40 公里处。
雍,文王子雍伯的封国,在今河南修武县西,泌阳县东北。
曹,文王子振铎的封国,在今山东定陶西北约 2 公里处。
滕,文王子叔绣的封国,在今山东滕县西南 7。5 公里有古滕城,即古滕国之所在。
毕,文王子毕公高的封国,在今陕西咸阳北毕原。
原,故城在今河南济源县西北。
丰,文王灭崇,作丰邑,武王封其弟为丰侯。《竹书纪年》载成王十九年黜丰侯,自是封绝。丰邑故城在今陕西户县东,咸阳市南。
郇,故城在今山西临猗县西南。
“武之穆”,即武王子辈的封国,主要有:
邘,武王第二子邘叔的封国,今河南泌阳县西北约 10 公里,当即其封地。
应,周武王第四子的封国。《汉书·地理志》:“父城,应乡,故国,周武王弟所封。”故城在今河南省平顶山地区宝丰县境内。
韩,武王子的封国,初封在今陕西省韩城县一带。周宣王时,大约又封在东北松花江一带。
属于“周公之胤”,也就是周公之子的封国,主要有:
凡,凡伯盖周王室卿士,食邑于凡,故地在今河南辉县西南约 10 公里处。
蒋,《通志·氏族略》认为,蒋是周公第三子伯令的封国,杜注云,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北蒋集。
邢,《通志·氏族略》云:“周公之第四子受封于邢。”今河北省邢台市境有襄国故城,似即古邢国。
茅,在今山东省金乡县之茅乡,后灭于邾。
胙,据《大清一统志》云,其故城应在河南延津县北故胙城东。
祭,祭伯为王朝卿士,祭为其食邑。今河南郑州市东北有古祭亭,即其封地。
异姓姻亲封国 齐国是师尚父的封国。
陈,虞舜之后,胡公满的封国,妫姓。周初封国在淮北平原的陈,国都宛丘 ( 在今河南淮阳县 ) 。
杞,夏禹之后,东楼公的封国,姒姓。封国在今河南杞县境;春秋以后,徙鲁国东北 ( 今山东新泰县境 ) 。
宋,殷商之后微子启的封国。国都在今河南商丘市境。
会阝 , 妘 姓国,可能是祝融之后,是祝融八部之一。其封国在今河南密县东 35 公里处的曲梁乡古城角寨村。
许,姜姓国,与齐同祖。武王封四岳之后文叔于许,即今河南许昌县一带。
焦,《史记·周本纪》云:“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焦在今河南陕县南,春秋时属晋,战国时属魏。
祝,《史记·周本纪》载,武王曾封黄帝之后于祝。《春秋经·襄公十九年》“诸侯盟于祝柯”,当是该地。故城在今山东长清县东北。
蓟,武王克商,封尧之后于蓟。故城在今河北大兴县西南。
这些“先代之后”,或许原来就活动在受封国的地域周围,或许是武王时重新分封,加以认可,这些诸侯国与周王朝有臣服关系。
还有一些因故地而封的方国。这些方国一般来说,是西周王朝建立前的同盟国,在武王克商时,曾跟随一道伐商,立下战功。西周王朝建立之后,便因其故地而封,成为周的臣服国。主要有:
楚,周成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因楚祖鬻熊曾服事过文王,故就楚人所活动的故地封熊绎以子男之田,芈姓,居丹阳 ( 今河南浙川县一带 ) 。《史记·楚世家》记:“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卫康叔子牟、晋侯燮、齐太公子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西周的文、武、成、康之际,楚承认了西周王朝的“共主”地位,建立起对周的臣服关系。
濮,濮是一个非常古老的部族,最早活动于商王朝的东南。至今在鲁、豫之间仍留下许多濮人的遗迹。豫北有濮阳,鲁西范县有濮城 ( 此处原称濮县, 1956 年并于范县 ) ;山东鄄城县有城濮集,即《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所记载的晋、楚城濮大战之地。当然地名并不能做为唯一的依据,但许多以“濮”为名的地方存在,说明濮人确实在商王朝的东南一带活动。濮人或许受殷商的威逼太甚,或许由于别的原因而逐渐南迁到淮水流域。《左传·昭公九年》载:“然丹迁城父人于陈,以夷濮西田益之。”杜注曰:“言夷田在濮水西者与城父人。” 这条濮水旧在亳县西境,今已湮,可能因濮人曾在此居住而得名。西周时期,部分濮人可能仍在淮水流域,但大部分已迁居汉水流域,并逐渐迁至武当山一带。濮为部落之名,百濮系统包括许多部落和方国。濮曾参加过武王伐纣的战争。西周王朝建立后,濮又是臣服于周的南土方国部落,与西周关系密切。
肃慎,亦作“息慎”、“稷慎”,传说舜、禹时代已与中原有联系。禹定“九州”,周边各族“各职来贡”,东北夷即有肃慎。周初肃慎入贡“楛矢石砮。”成王、康王时,肃慎氏来朝。
西周王朝分封的大量的诸侯国,是拱卫周王室的藩屏。《左传·昭公九年》周景王让臣詹桓伯与晋说理云:“我自夏以后稷,魏、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迩封之有 ? 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亦其废坠是为。”这段话不仅说明周王朝境域的广远,而且说明了周建立诸侯国的目的。
第二节 西周王朝的政治机构与制度
一、西周王朝的政权机构
在西周的国家政权机构中,周天子,即周王,是最高的统治者。从理论上讲,周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居于宝塔式等级的顶端;但实际上,由于西周时期各种政治措施还不完善,专制主义还未形成,周天子的权力还未达到绝对专制的权威。
西周王朝的职官主要是*******:太保、太师、太傅;掌管六事之大臣,即六卿: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司士、太史等。
太保,《尚书·顾命》曰;“乃同召太保姡А!薄渡惺椤ふ仝尽罚骸疤O戎芄嗾!北5牡匚环浅O院眨仁侵芡醯母ㄥ鲋爻迹质亲罡叩闹凑佟V艹醯奶J钦俟珚'。
太师,西周的太师是武官,地位非常显贵。《诗·大雅·常武》:“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诗·小雅·节南山》:“尹氏大师,维周之氐。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大师,即太师。《伯公父簋》铭文有“伯太师”,可能与太师同属一种官职。师是一种军事长官,负责指挥军队、参加战争等。《周礼》中的“太师”是乐官。古代最早的乐是军乐,配合作战、练武而进行。乐官最初亦与军事有一定关系,以后又逐渐地分职,乐官成为专门的职业,太师也在战国以后发生职务的变化。
太傅,《礼记·文王世子》云:“立太傅、少傅以养之,欲其知父子、君臣之道也;太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观太傅之德行而审喻之。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傅是教养太子以明君臣父子之道的官职。
以下属六卿之官职:
司马,《说文》云:“马,武也。”司马是职掌军事的长官。司马,亦有称司武。《左传·襄公元年》曰:“司武而梏于朝。”杜注:“司武,司马也。”目前发现的西周早期的金文材料中尚未见到“司马”一词。西周中晚期以后,有关“司马”的记载逐渐增多。《谏簋》铭曰:“王在周师录官,旦,王各大室,即位,司马共右谏入门。”
司徒,即司土。西周早期铜器铭作“司土”,西周晚期才出现“司徒。”司徒管理农业和田地的分配等;所管辖的职官有司虞、司林、司场、司九陂等。《牧簋》铭曰:“王若曰:牧,昔先王既令汝作司土。”可证西周时期已有“司土”的职官。
司空,即司工。空、工同音假借。司空是管理土木工程的长官。《周礼·考工记》郑玄注曰:“司空掌营城郭建都邑,立社稷宗庙,建宫室车服器械,监百工者。”司工管辖职官有司刍等。
司寇,是管理刑法的官。西周初期,卫康叔曾做过西周王朝的司寇。刑法是任何国家都重视的,司寇是西周王朝的显官。
司士,《周礼·夏官·司士》云:“掌君臣之版,以治其政令……以诏王治,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正朝仪之位,辨贵贱之等。……凡邦国三岁则稽士任而进退其爵禄。”司士是职掌群臣的考察任免,进退禄爵,以佐王之吏治的显官。
西周时期,史官是非常重要而又十分活跃的官职。西周王朝有“太史。”太史掌管西周王朝文书起草,记载国家日常政令、文件、政务,以及王的活动和言语,编订史册,并管理国家的图书典籍等。史官系列中还有“史”、“内史”、“右史”、“御史”等。
太祝,古人崇拜鬼神,凡事都要祝告祈祷,设祝官,并设太卜,以管理占卜。
西周官制逐渐完善。*******六卿的设置,使西周王朝既有辅弼天子的重臣,又有管理国家军事、土地、工程、司法、官吏升黜、文书典册、祈祷占卜的重臣。这些大臣皆为周天子所任命,又必须为周天子竭诚服务。周天子通过这些重臣去控制全国的臣民。
西周王朝的职官是世袭的。如西周初年,周公、召公二人在王朝执政,《史记·周本纪》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周公、召公各有长子分别被分封在鲁国和燕国为国君;除此以外,周、召二公各有后裔在周王朝世袭为师、为保,亦称周公、召公。《左传》中还常见东周王室的周公、召公的活动。见于《左传》的周公、召公是西周初年武王之弟周、召二公的后代裔孙。其他官职如太史、太祝、太卜及司马、司空、司徒等官职亦是世代相袭。
二、西周王权的进一步神化
西周王权相对殷商王权,进一步神化。如果说殷商国王把天上的帝称“上帝”,把死去的祖先称为“帝”或“下帝。”下帝在上帝左右;而至周代,西周国王不仅把死去的祖先与天帝一起祭祀——禘祭,而且正在位的国王也把自己与天帝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周王把自己神化为天的儿子,即周天子。《尚书·召诰》云:“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元子,就是大子,即皇天上帝的大子。《释诂》云:“元,首也。首是体之大,故传言大子。”
《尚书·召诰》把周成王说成是天之元子,曰:“有王虽小,元子哉 ! 其丕能 言咸 于小民。今休,王不敢后。用顾畏于民碞。王来绍上帝,自服于土中。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时配皇天,毖祀于上下,其自时中乂,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这段话的意思为:成王即位时虽然年纪幼小,但却是天之元子,他肯定能和于小民,成今之美政。王营建洛邑之政务不敢推迟,能用之士必任之,顾念下民,则美道成矣。成王是承上帝为治,躬自服行教化。周公旦说:作大邑亦是配皇天而治,则慎祀于天神地祇,则可在天下中部有这样一个美好的地方建立都邑。王既有天之成命,必获太平之美政。
周王把自己神化成天子,自出生就与众不同。《帝王世纪》云:“文王梦日月着身。”日月着身,就是王兆。周王既是天子,那么他就是皇天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周天子治理国家和人民就是代天行命。《尚书·牧誓》武王伐纣时说:“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阙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周武王数说了殷纣王的罪行后,指出自己是“恭行天罚”,代天惩罚商纣的,从而把自己的行为神化为天命,天的意志。
西周王朝把鼎作为王权统治的象征。
鼎、簋、壶、鬲等原是古人烧饮用的炊煮器和盛水器;觚、角、爵是盛酒器和饮酒器。这些器物是人们的生活用具。原始社会时期,氏族部落中有人死去,活着的人将死者生前用过的生活用具和生产工具进行随葬,让死者到另一个世界中继续使用。由于远古的人们极度迷信,相信人死后仍然有一个魂灵存在,于是他们拿出最好的食物,盛在最好的器皿中,去供奉祖先和神祇。用以盛祭品的器皿,如鼎、簋、鬲等就被赋予神圣的含义,成为礼器。西周王朝把鼎作为王权的象征。如周公、成王“定鼎于郏鄏” ( 郏鄏在今洛阳市内 ) ,其意则为周公在洛阳建成东都,亦是周王朝的权力所在。
公元前 606 年,楚庄王伐陆浑之戎,至于雒。雒邑是周天子的国都。楚庄王耀武扬威,观兵于周疆,向周王室的使者王孙满询问:周王室的镇国之宝鼎的大小和轻重如何。以后的人们则把“问鼎”当做欲夺取权力的代名词。王孙满回答说:“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天祚明德,有所叄埂3赏醵ǘτ谯`r,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11' 周王把王权归于天命,而天命在德。天命未改,故鼎之大小轻重未可问,从而把周王权进一步神化。
周人“受天命”,就是接受皇天所付给的人民及疆土。《尚书·梓材》云:“皇天既付中国民,越阙疆土于先王。”周人的统治就是天命。“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君与军队皆天命之作。周王是辅助上帝统治下民的。周天子是天的儿子,是皇天上帝在人间的代表,他对国家和人民的治理代表天的意志,从而为周代王权罩上了神秘的色彩。
三、周人的宗法制
西周宗法制是政权与族权相结合的产物,是周天子巩固王权的工具。
西周王朝分封诸侯和任命职官皆以亲亲尊尊为标准。所谓“亲亲尊尊”,就是周王室根据与天子血缘的远近而确定其身份贵贱尊卑和封国的大小。在家族基础上形成的宗法制也是周王朝进行统治的重要原则。
宗法制度下,周天子的王位只有嫡长子继承。承继王位的一支应算做大宗。周天子的诸子之中除去承继王位者,其他儿子称为别子或庶子,是为小宗。
周王的庶子被分封在诸侯国做国君,国君在诸侯国中为祖。国君位由嫡长子承继,国君的别子或庶子又立为诸侯国中的大夫。大夫之家又有大宗、小宗之区别。小宗的地位依次降低,最后成为仅有薄产或没有田产的“士。”周王室这样层层分封,形成一个以亲亲尊尊贵贱为等级的庞大的贵族集团。
西周的宗法制以家族为基础,以宗统为顺序而形成。宗法制度下,大宗为尊贵,小宗相对大宗为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