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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中国古代史笔记(朱绍侯版本)-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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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方面,元丰改制把审刑院并归刑部,宰相又取得了奏案的部分终审权。 

这样,南宋时的宰相基本上身兼军、政、财、刑大权,如果皇帝无力驾奴,就只得受权相左右。而南宋后期的几个皇帝恰恰是无能或无力驾驭其权臣的。所以,就出现了权臣长期专权的局面。 
南宋著名的权相有四人,不过,秦桧虽长期专政,但是,他当时是仰承高宗之鼻息行事的,整个绍兴时期,宋高宗是起主导作用的。而宁宗前期的韩侂胄并不如史传上的那么坏。韩侂胄擅权 13 年,他虽是武官出身,但他因为要抗金,也起用过大批确有才干的抗战派名臣如辛弃疾、叶适、陆游等。同时,他为相期间,先后出任宰执的十余人中,虽有少数是靠献媚得以升擢的,但是,大多数还是凭自己的才干才得以提拔的。韩侂胄之所以被《宋史》列入奸臣传,主要是因为他发动的庆元党禁得罪了理学家,并不是他个人有太多劣迹。而后来的史弥远和贾似道则是另一番景象。 
1 、史弥远擅权 2 、端平更化与端平入洛 3 、贾似道专权
第十三章 元朝的大一统(1234—1368
第一节 从大蒙古国的建立到元朝的统一 
一、蒙古国的建立及其对外扩张 
1 .蒙古族的起源 
在阴山山脉之北,大兴安岭以西,阿尔泰山以来,北与南西伯利亚相接,地理学上称作蒙古高原的地区(今中国、蒙古国辖区)在历史上,很久以来就是中国历史上北方诸游牧民族活动的广阔舞台。这些强悍的草原民族,一个接一个勃然兴起,然后大多在历史上的洪流中消逝。这些民族既有各自自己特有的发展历史,也对不同时期中原王朝产生了重要影响。 
历史上活跃在蒙古草原的众多民族,就主要而言,包括东胡与突厥两大文化系统。突厥“千种万类”,操突厥语(属阿尔泰语系)。大多以蒙古高原中部山地为中心,向东西南方向发展,长时期是蒙古草原上的强大统治民族。东胡也是各类繁多。他们的原始的居住地大概在大兴安岭。由于居住条件不同,同属东胡的诸部,其生活方式也存在诸多差异。东胡语当是属阿尔泰或士兰语系的蒙古语言,在发音上多带很重的鄂音。 
东胡是战国时期出现在我国北方的一个游牧民族。因在匈奴之东,故曰东胡。东胡在秦时被匈奴打败。乌桓、鲜卑,皆系东胡之裔。 
蒙古的名称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汉文史料将当时分布在大兴安岭的北段,位于契丹以北、靺鞨以西、突厥回鹘以东的一些部落统称为室韦,他们与鲜卑、契丹同属于东胡之裔,故史书有时称其为“契丹之类”。室韦诸部中有一部称“蒙兀室韦”,居住在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以东。蒙兀就是蒙古最初的汉文译名,以后又有过“萌古”、“蒙古”、“蒙骨”、“蒙古里”、“盲古里”等多种音译。大约在唐朝末年,蒙古部逐渐西迁入漠北草原腹地,居于斡难河(今蒙古鄂嫩河)上游不儿罕山(今蒙古肯特山)地区。 
由森林进入草原以后,蒙古人原始的血缘氏族制度趋于瓦解,私有制日益发达。贫富分化的结果是,出现了一批富人(“伯颜”)和世代担任首领的氏族贵族(称“那颜”,汉译为“官人”),这两个阶层往往结合在一起。通过战争掠夺财富,掳掠人口以为役属,于是其周围便有了身份地位不等的人如自由人、奴隶、平民等。另一个重要阶层是从属于贵族(氏族首领或部落汗)的军事侍从(蒙语称那可儿,汉译为“同伴”、“伴当”,或称“自由人”,成为日后蒙古军政制度中战士和亲信人阶层作为真正的密友,他们和主人一起战斗、生活、饮食。其中凝聚了不同氏族、富民、侍从、奴婢等形成的地缘部落集团。贵族家庭不断分化出新的氏族部落。辽金时期(整个 10 至 12 世纪),草原上分布着众多游牧部落集团,(如克烈、塔塔儿、弘吉刺(又译作广吉剌、翁吉剌),蔑儿乞、斡儿乞、吉利吉思(属突厥语族)、乃蛮(突厥语族,用回鹘文字),汪古(白鞑鞑)等等。(鞑靼一词来自突厥人。突厥人用它概称室韦是因为塔塔儿部一度强盛。久之,这一称谓概指草原上诸多游牧族的泛称。)各部落之间进行了长期的混战。)而成吉思汗的出现,结束了草原诸部之间争雄内战的混乱格局。 
2 .成吉思汗统一漠北 
成吉思汗名铁木真, 1162 或曰 1167 年生于蒙古一个贵族家中。他父亲被塔塔儿人毒死后,铁木真随母亲和几个弟弟生活处境艰难,曾被其他部落俘虏。铁木真被迫依附势力强大的克烈部部主(脱里汗),并与另一蒙古部的首领(札木合)结拜为兄弟,在此二人帮助下,铁木真渐渐扩展势力,重建了以本家族为核心的统治集团,并于 1187 至 1189 年被一些贵族拥立为汗。 1196 年,铁木真和脱里汗共同出兵,帮助金朝讨伐塔塔儿,并打败之,铁木真的声望日高,势力渐大,后来引起脱里汗等人的疑惧,他们联合攻打铁木真,铁木真被打得大败,一度从者仅剩十余人。不过,不久由于敌手内部纷争,铁木真又反败为胜,相继攻灭了几个部落。 1206 年(宋开禧二年),铁木真完成了统一蒙古高原的事业,在斡难河源召开贵族大会,即大汗位,建大蒙古国,号成吉思汗。成吉思一词有“海洋”、“有力”、“天赐”、“伟大”等诸多不同说法。 
3 .早期蒙古国家制度 
这些制度都带有浓厚的草原游牧帝国特征,对巩固蒙古国的统治,发挥了重大作用。也对此后元朝的政治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①建立千户、百户授封制度。( 95 千户)――军事制度 ②创建怯薛护卫军 ③创制蒙古文字(用回鹘文字母书写蒙古语) ④颁布法律(大扎撒)设置司法长官 ⑤分封子弟 
4 .蒙古国的对外扩张 
蒙古人的主权概念根植于神圣的王母权观念。在蒙古人自己的思想体系中,至高无上的权力由天神即游牧部落的主神长生天,授予一位地上首领。作为天神选定的代表,成吉思汗受到长生天的保护和扶植,而长生天保证成吉思汗军事与政治冒险的永久成功。这样伴随他夺得权力的鸿运就成为天意的表明。君主权力在特点上是世界性的。所以发动战争前,蒙古人便向周边各族发出要求投降命令。在蒙古人眼里,他们的扩张是由神授意的,所以,任何拒绝投降的人都会由于阻挠了神意而遭受最严厉的惩罚。于是畏兀儿、汪古部、南西伯利亚的森林诸部、哈剌鲁人等均投降了蒙古人。而畏兀儿的归附为蒙古国提供了大批熟练的行政管理人员和办事人员。蒙古人用蹂躏乡村朱孤立大城市的做法,使城乡居民都受到伤亡和穷困。大量尸体没有及时掩埋,导致瘟疫传播,造成新的死亡。 
①灭夏与灭金 ②三次西征 ③收复吐蕃和大理。 
二、元朝的建立和统一 
1259 年,蒙哥汗在指挥攻宋作战中病逝于四川前线。汗位继承问题再度出现危机。汗位争夺主要在蒙哥的两个同母弟弟——忽必烈和阿里不哥之间展开。此时忽必烈正统率军队与南宋宰相贾似道相持于鄂州,阿里不哥奉命留守和林,代掌国政,手中握有镇守漠北诸军的兵权。 
忽必烈闻蒙哥死讯,采纳谋士郝经建议,与贾似道缔结秘密和约,迅速北归。次年( 1260 )四月,忽必烈在开平召开忽里台大会(又译作“忽邻勒台”“聚会”之意),蒙元时期专指拥立大汗,决定对外征伐等大事的诸王、贵族大会)。即位称汗,建元中统。在此前后阿里不哥也在和林即汗位,蒙古出现了一国两君的局面。忽必烈在蒙哥时期长期经营汉地,得到了中原士大夫和汉族军阀的拥戴。此外,“东道诸王”也支持他,所以忽必烈的势力包括兵力、武力都强过阿里不哥,他们之间经过两次大的攻杀,阿里不哥战败,穷途末路之际, 1264 年,不得不归投忽必烈。至此,忽必烈最终控制了蒙古国的“祖宗龙兴之地”——漠北地区,他作为蒙古国大汗的地位得到了确认。 
忽必烈登上并巩固汗位,在蒙元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政治意义。横跨欧亚的蒙古国由此开始走向分裂,其分裂的原因很多。如缺乏统一的经济基础,境内民族庞杂,语言,宗教,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以及社会发展水平与漠北本土相比差别巨大;汗位争夺斗争激烈等等。蒙古国很快分裂出成为四大汗国,他们独立性很强,抵制了忽必烈请他们前来参加的忽里台选汗大会。 
至元八年( 1271 年)十一月,忽必烈建国号“大元”,这一名字源于《易经》,“大哉乾之”元义。表明忽必烈积极地接受汉文化,随后,元朝逐步仿金制建立了强化中央集权的官僚制统治。迁都汉地, 1271 年营建“大都”,使北京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成为统一王朝的首都,行汉法汉制,重农重儒,建官学、设国子监。奠定了中央集权王朝的基本框架。 
随后,继续攻战,并于 1279 年正月,在四川攻下了四川最后一个据点州合钓鱼山,二月又大败宋军,陆秀夫抱南宋最后一个小皇帝赴海自尽,元军消灭南宋残余力量,完成了统一任务。
第二节 元朝的政治 
一、元朝的政治统治 
元朝的建立和统一,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结束了从五代以来的分立状态,即结束了辽宋、宋夏、宋金、宋蒙之间长期的对立和交争。元朝大一统皇朝的建立,对于中国民族关系的发展,对促进各民族的交往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它加强了中国同世界的联系和中西文化交流。 
元朝建立后,在灭南宋的同时,忽必烈在汉人谋士刘秉忠( 1216 - 1274 )、王鄂( 1190 - 1273 )、姚枢( 1201 - 1278 )、许衡( 1209 - 1281 )等的影响下,逐步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国家机构和管理制度,以便加强对有悠久农耕文明历史的广大中原地区的统制。为了进一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忽必烈在确保蒙古贵族利益的同时,努力推行汉法。其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制度措施主要有: 
①建立行政机构: ②军事制度(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 
元朝的军事组织有两大系统:一是宿卫系统,宿卫军是怯薛军和侍卫亲军组成。主要保卫皇帝和两个京城。(士兵中一半为色目人与蒙古人,一半是汉人卫兵)忽必烈将怯薛扩编为宿卫,从管理系统上说,宿卫的各卫由独立的最高军事管理机构枢密院管辖,但枢密院不直接管理驻防在大都路以外的各省军队。驻防军从万户府中抽出,万户府对行省负责,而行省是文职官僚系统的地区行政机关。这种在地区一级的军、政权力交叉,其目的显然在于促进文武双方的合作。不过,紧急情况下,还需设行枢密院以镇压反抗等。 
在管理屯田时,军、政管辖权也是交叉的。其中一些屯田和军户直属枢密院,有一些归大司农司或宣徽院或中书省。 
军、政官僚系统合管的还有奥鲁,或称“军户”。军户最初归枢密院, 1268 年将这些军户的管理权较交给了地方文官。 
军、政官僚系统的共同点是蒙古人强调世袭官职。高级官员可以荫补子,称为文官,武官的儿子在其父亲去世或退休,甚至升迁时可以继承他的职位。 
二是镇戍系统,是镇守地方的军队系统。镇守地方的军队分为四种,其中蒙古军和探马赤军主要镇守“腹里”。南方则由蒙古军、汉军、新附军共同镇守。军事大权由皇帝和枢密院中的蒙古族官员控制。 
③法制建设 
元朝建国后,很快便着手修订本朝法典。先后修成了《至元新格》、《大元通制》、《元典章》等法典,对维护其阶级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今天研究当时的社会历史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④学校教育和科举 
这一时期学校教育的突出特点之一是推广蒙古文字及波斯文等民族语言教育,学校教育和科举均受政局影响,其发展规模和连续性大受影响。科举不兴旺,且有明显的民族不平等特点。学而优则仁的儒士集团受到冷遇,在官僚队伍中占很小比例。(见教材 P167 - 168 ) 
⑤选官途径 
二、元朝政权的性质 
元朝建立后,为了确保蒙古族的特权和利益,确立了四等人制,从政治待遇(为官)、法律地位,经济负担等各方面强制推行民族压迫,民族分化政策。在推行民族分化的同时,为了巩固各地的统治,又特别注意拉笼和利用各民族的上层人物,因此,其政权的性质便是以蒙古贵族为首,包括各民族上层在内的封建统治阶级对各族劳动者的联合专政。 
三、元朝的征战和对外用兵 
忽必烈建立元朝消灭南宋后,皇族内部诸王争权夺势的斗争日益频繁。成吉思汗正妻生有四个儿子:即术赤、察合台、窝阔台、拖雷。他们本来都有资格继承汗位。成吉思汗按照本民族的传统为他们分封土地,各有各的势力,为日后互相斗争填下了祸根。先是窝阔台得汗位。在窝阔台儿子贵由为汗时,几乎爆发了内战。贵由死于行军途中,后由拖雷长子蒙哥为汗。(窝阔台、察合台两系反对,被镇压)。斗争的结果是蒙古国分裂为四个汗国。 
忽必烈至元初年,窝阔台后王海都和察合台等的诸王等都不断和忽必烈的军队作战。甚至占领了和林。忽必烈年逾七十亲征,收复了和林。直到元成宗大德十年( 1038 、至大元年),漠北才最终全部平定。长期的战争维护了统一,有积极意义,但是战争消耗国力,也加深了内部的矛盾,加速了汗国的分裂。 
此外,忽必烈还曾联合高丽攻打日本。至元 17 年,元政府组建了大规模战船攻打日本,遇到飓风,大败而回。 
至元十九年至三十四年( 1282 年— 1293 年),元政府多次发兵攻打安南,攻下占城。由于北方人不 适应那里的气候,多染疾病,元兵死伤很多。至元三十一年( 1294 )忽必烈死,新即位的元成宗才下令罢安南兵。 
此外,至元年间,忽必烈还三次下令征讨缅国(今缅甸),至元二十四年,“缅始平,乃定岁贡方物。”至元 29 年,又远侵爪哇岛,爪哇的统治者降元,后遭爪哇军反抗,只得退兵。 
总之,忽必烈的对外用兵,带有侵略的性质。它给邻国人民带来痛苦,也加重本国人民的负担,给中国的各族人民带来苦难。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和其他国家加深了认识,这在客观上有一定意义。 
四、元朝的疆域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加强 
元朝疆域辽阔,这里所讲元朝的疆域,是指元朝直辖区,不包括后来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利(又译为伊儿)汗国。史载:元朝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史称:汉唐为盛,但“幅员之广,咸不逮元”。“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 
唐朝原有的边疆地区的羁縻州县,在元朝几乎都同于内地,以往由少数民族政权统治的地区,也正式划入了元朝的版图。对不同地区元朝采取了不同的因地制宜的统治政策,进一步巩固了统一国家内各民族之间的密切联系。 
1 .在岭(漠)北地区:相当于今天内蒙、新疆以北今天外蒙周围及西伯利亚直至北冰洋这一辽阔区域。大蒙古国时期,这些地域由蒙古国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元朝武宗时设岭北行省(今和林)。行省内无州、县建制,按蒙古旧有的千户、百户作行政单位,不设州县。诸王分地是漠北一类特殊的政区,有一定独立性。元政府在至元年间曾将大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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