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微笑(狂傲攻vs温和受,年下,现代军事)-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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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说来,还是有点勉强吧,很累……”
叹了一口气,却发现马上对想要表露投降的意愿感到排斥,强烈的坚持始终还是被放在了第一位。
“但是——”
“但是,我看你这次真的是蛮喜欢人家的,所以不管怎么辛苦都不会放弃吧?”枫天笑着,替他说出了答案。“你啊,根本就是这样子的人!”
被朋友揭穿,七戒反而有点不好意思,故作若无其事地叹道:“谈都谈了,我不想因为一些别的因素放弃这段感情。JESEN她外表看起来任性,其实是个很需要别人照顾的女孩,她的内心……其实很孤独。”
其实他自己也没发现,谈及JESEN的时候,目光中会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温柔,嘴角会淡淡地微笑,就连语气也变得像在说甜言蜜语似的。
枫天虽然很想敬业地保持认真的态度听下去,可是听到最后,他还是忍不住笑起来:“孤独?你说JESEN孤独啊?不知道她的歌迷听了会怎么想。”他往后一仰,望着天花大肆兴叹,“啊……‘微笑女郎’孤独,那还有谁不孤独呢……”
“不跟你说了,我洗衣服。”被嘲笑了的七戒满不乐意地起身,往厨房走,“把你要带回去的东西收拾好,一会我马上要出门。”
“啊?你有急事?”
“去花店啊!JESEN可不像你女朋友,一只玫瑰就搞定了!”
“你买了多少朵?”
七戒没好气地把头从厨房的窗户探出来,接着颇具调皮味地一笑:“一千零一朵。”
“怪怪!你真舍得花钱!”枫天的嘴巴,这时候大概可以塞进一个巨无霸吧。
枫天大概是在房间里睡着了,挤在厨房里洗衣服的他是被一阵手机铃召回去的。
JESEN的歌,不知为何,让他疯狂的迷恋。其实在真正认识JESEN以前,他就喜欢她的歌了,虽然本人和萤幕上大相径庭,可是他觉得自己好像一开始就知道JESEN是什么样的人,见到她的时候,没有惊讶或排斥,反而是欣慰。
欣慰JESEN就是他想象中应该有的大小姐脾气。
听到用JESEN的歌做的铃声,再看到JESEN的名字,他慧心一笑。
“喂?小戒啊,我被我哥哥拖住了啦,他硬要我陪他去看画展!吃不消哦,不知道他今天脑子是不是坏了,情人节居然不和他女人出去约会,死拖住我,天晓得有什么阴谋!”
JESEN的声音,无论何时听起来都是享受,毕竟她有着天籁般的歌喉。所以,七戒在听完她机关枪式的唠叨后,心情还是颇为平静的,并且自然而然地去设想JESEN的哥哥是个什么样的人。
JESEN不止一次在他面前提到她哥哥,而在他印象中,似乎应该是个虽然有点固执,却很随和,独立有主见,但是对妹妹非常宠溺的好哥哥。
但是每次这么想的时候,又觉得一定有什么地方错了。
“那么……你是不是不能来了?如果一定要陪你哥哥的话也没关系,我们改天再碰头好了。”
大概只有在JESEN面前,他才会无条件地先妥协,或者说,其实是退却吧?
“不不不!今天是情人节诶!我是一定要和小戒一起过的!我昨天特地抽空去买了新衣服哦,你肯定会喜欢的!——嗯,这样吧,我们本来约4点,现在推迟到5点吧,5点我一定过来!就算我哥死拖住我,我也要过来!”
有时候,他觉得,或许JESEN的哥哥是个很难违背的人……他总有这样的感觉。
“嗯,好,那……有变数的话,你再打电话给我!”
“好!小戒亲一个!5点见!”
挂了电话,虽然时间忽然变得宽裕了,不过他还是按原定计划出门。
和枫天在楼下道别后,先前来过电话的桐雁飞说他会在楼下的马路对面等,所以七戒毫无意外地看见银灰色的凯迪拉克停靠在马路边,从窗户里半探出脑袋的桐雁飞正点燃烟,姿势一看就觉得是有钱人家的少爷。
“吃过午饭了?”
“嗯,早吃过啦。你没吃?”
“哎呀,可惜了,我还特地路过披萨店时,多买了点,现在只能回家喂狗了。”
说来也奇怪,桐雁飞家的那条苏格兰牧羊犬似乎什么都吃,这点习性不知是不是跟主人来的。
大约是下午3点左右,高架上道路通畅,桐雁飞的目的地正好会路过七戒要去的花店,他给七戒的理由是这么说的。
雨天,在略高的地方眺望高楼的风采,比平时高一点的视界,马上就会有不一样的感觉。七戒沉静在这份潮湿的宁静中,心心念念都在想如何不让玫瑰花淋湿的问题。
桐雁飞被敷衍了几次话题之后,终于忍不住说:“一千零一朵玫瑰至少要用车子装,我说你啊,想过怎么带走吗?”
“JESEN会开车来,只要把花搬上她的车就行了。”
七戒看着窗外,虽然嘴巴在回答,心思却显然驻留在脑海中。
“你们约在花店碰面?不怕狗仔队跟踪吗?一千零一朵玫瑰放在车上,很惹眼的啊。”
“所以才选那么偏远的花店啊。”
“呵呵,你有心。”
干笑两声,桐雁飞翻出一个信封,丢给七戒:“你不是要借钱吗,看看够不够。”
“呃,谢谢……”七戒不好意思地打开信封数了数,“那么多?!”
“留着用吧,大明星很会花钱,万一她要你买什么,你拿不出钱多傻?”
七戒捏住信封,看着窗外的细雨,觉得自己就像是正在雨中漫步,而不是隔着一层玻璃观望。
“她不是那么无理取闹的女孩。”其实,他也不知道他这么说有什么意义,也不指望别人理解他眼中的JESEN,或许他是想替JESEN塑造一个完美的形象,但是明明那个形象留在他心里就好了。
花店在市郊,很独特的一栋欧式建筑,老板把一千零一朵玫瑰分散放在白色的座台上,总觉得,有白色相称,更凸显玫瑰的红艳。
其实,那是一种很庸俗的颜色,在七戒眼里,JESEN绝对不适合这种红得像血一样的颜色,可是一千零一朵代表一心一意,玫瑰的红艳代表流向心脏的鲜血,并不是非常懂得浪漫的他却特别执着于这些说法,并且单纯地认为,这是可以让女孩子得到幸福的方式。
他看见那些玫瑰,就觉得能看见JESEN看到它们时满足的笑脸,如此想象着,不住地傻笑。
但是等到7点,花店老板准备打样,他怀着继续等待的执着心情,把玫瑰花一捧一捧地往外搬,看雨水打湿花瓣,忘记了自己手里有把伞。
JESEN并不是经常迟到,只是今天特别迟,但是如果没有明确说不来的话,她就一定会出现,无论多晚。
他的朋友说过,他被JESEN迷得神魂颠倒,他不否认,但也不承认。喜欢没有错,爱护女朋友更不需要太多理由,这就是他的爱情观,并且执着地信守,就像他站在雨里,守着一千零一朵玫瑰,看着它们在被湿润了以后变得更加妖丽夺目,就连清雨的寒冷都感觉不到。
或许,其实光想念着JESEN,就会觉得心很温暖吧?
他傻傻地笑,像等待天长地久般,望着夜雨茫茫的街道尽头。
“小伙子,你还不走吗?我要不叫车帮你把这些花送回去吧?”
“不,不用了,我再等一会。”
老板走了,花店熄灯了。夜街有些凄凉,但是他并不觉得等待漫长。
过了8点以后,街上几乎已经没什么人了,这时候出现在雨雾中的车灯也是朦朦胧胧的,让雨丝变成了金色一般。
七戒蹲在一根柱子边,忽然觉得头顶上落下一片阴影,这才发现自己在等待中几乎睡着了。
抬头看去,他以为自己可能是在做梦。
“你这个傻瓜,怎么在雨里等啊,没带伞吗?”
虽然说,或许现在自己的样子很狼狈吧,不过他现在完全不会去计较自己的形象如何,他看见一身素雅装扮的JESEN,已经不在乎过去的是一个小时,还是两个小时。
抹了一脸的雨水,他站起来,透过发丝及睫毛滴落下的水珠,高兴地看着宛如出水芙蓉的JESEN:“你总算来了啊……”
JESEN的眼底闪过娇气,嘴巴一瞥,没好气地说:“你的电话停机了,你知不知道?”
“啊?是嘛……”
“唉,你看你,像傻瓜一样,淋得跟落汤鸡似的,小心生病!”JESEN用纸巾帮他擦着脸上的雨水,他却急切地道:“别管这个,你看,我送你的——”
望向花店门前,他哑然。
暗色的花朵在路灯下已经奄奄一息,就在他自信满满地等待中时,却没有注意到,玫瑰并不像他那么坚强,其实它们很脆弱。
他失神地看着失去了生命一般的玫瑰,再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JESEN连忙扶着他的臂膀,用强势的动作让他的头转向自己。亭亭玉立的少女脸上绽开的笑容,比玫瑰光彩照人得多:“好啦,我知道,一千零一朵吧?我已经收下了。”
“JESEN……”因为对方过于耀眼了,害他一时间觉得自己是泥土中蹦出来的癞蛤蟆。
JESEN把伞往上抬了抬,送到七戒的头顶上,七戒看着雨幕就在她身后落下。
“比起那些花,更重要的是你的身体啊,难道你忘了自己体弱多病吗?这样淋了几个小时的雨,生病了怎么办?不是马上就要比赛了嘛。”
玫瑰的香消玉殒在心中残留着淡淡的感伤,七戒笑了一下,接过伞,将JESEN拉入伞檐下,这是比怜惜玫瑰更浓郁得让他措手不及的感情:“你自己小心,别生病了。”
“画展看得怎么样?”
“马马虎虎吧,我哥喜欢抽象艺术,我看那些不过就是色块和线条而已。——老板!我还要一份三鲜炒面!”
JESEN很自然地用高亢的声音吆喝,气势胜过街头的不良少女,她那样子虽然和一身素雅的服装不太相称,不过当她把裙角的一边卷起来打上结后,七戒忽然认为她像男孩子一样帅气。
“什么?!三鲜炒面没啦?喂,老板,你怎么做生意的,干嘛不多储备一点啊!真是,那炒年糕还有吗?”
“有!”
“那一份炒年糕,多放点卷心菜,谢谢啊!”
估计这时候,即使路过的JESEN铁杆粉丝都不会把和路边摊老板吆喝的她认作是那位大明星吧?
七戒暗暗笑着,正低头开始吃面,JESEN突然把一碗鸭血汤放在他面前:“我不喜欢吃这个。”
七戒笑了笑:“老板,给她一份油豆腐百叶汤。”
夜幕,细雨,一盏昏黄的灯,一个简陋的雨棚。
任由身后的车辆驶过池塘,坐在细细长长的板凳上,躲在雨棚下,缩着脖子喝热汤,吃现炒的年糕或面条,虽然这样的情人节看起来是有点寒酸,不过,七戒已经爱上了在雨棚下和老板讨价还价的女孩。
一千零一朵玫瑰吗?与其一心一意,不如两个人窝在路边摊先填饱肚子来得实在呀。
——JESEN。
多少年后,我们还能这样无忧无虑。
多少年后,我们还能这样并肩行走。
多少年后,我们会回到当初的纯真。
多少年后,我们可以再吃路边摊的小吃,听身后的雨声……
雨过初晴,似乎是不错的早晨,所以理所当然的,司徒空的心情也不错。
不过,心情是不错,脑袋却有点疼,想起昨晚被妹妹抛弃之后,一个人实在耐不住寂寞,叫齐了“三无党”成员去泡吧,逞一时意气和萧风打赌,结果喝了参有药物的混酒,晕了。
现在居然记不清送他上出租车的到底是于问,还是寒微,如果是于问,那他可要好好想个理由哄哄容易吃醋的寒微了。
至于为什么早上醒来会在老宅,他归咎于血统的诅咒,居然让他在无意识下对出租车司机说了司徒庄园的地址。要不然,或许是司机看出了他的身份,才把他送来庄园的?毕竟,他在这个城市,也是个名人嘛……
并不是为自己的出名沾沾自喜,反倒是久违的家让他心情有点复杂,带着惬意却不是微笑表情的司徒空无聊地游荡在长廊上,胃口不好,不过却因为很幸运的父亲和红离都不在家,反而心情舒畅。
他就像是没人管的野小孩,到处闲晃着舒展筋骨。然后,忽然在妹妹的房前停下。
站定,对妹妹房间房门肆无忌惮地大敞着这件事颇为介怀地皱了皱眉。
他并不是故意闯进妹妹的房间,而是很少回家的司徒墨在这天居然会出现在房间里,而且是披散着长发,穿着连衣裙,以窈窕的千金小姐模样出现在他眼帘里,他莫名其妙地萌生一股作为哥哥的欣慰感。
然后就好奇地走了进去,他认为这是他敏锐的洞察力令他情不自禁地往妹妹的房间迈步。
于是,他就看到了阳台上,被阳光呵护的美人弯着腰,拿着水壶和小铲子,专心致志地在护理一个小小的花盆。
“是不是待会会下太阳雨啊,妹妹大人你居然会在家过夜。”
懒散地打着哈气,睡眼惺忪地出现在面前的哥哥让司徒墨连看都懒得看上一眼。
“哥哥你才稀奇啊,居然不是在女人的床上,还是你那么大胆,把女人带回家了?”
想了想,觉得不能在妹妹面前谈起寒微,甚至连他的存在都不能让妹妹知道。司徒空撇了撇嘴,还是那副矫揉造作的模样:“我的大学生活非常检点,我可不想因为个人因素让人们质疑明华二大的校纪校规。”
司徒墨瞅了哥哥一眼:“哥,你什么时候开学,快点回明华去吧!”
司徒空耸耸肩,想想自己的几个死党因他一个电话,有些人就从明华赶来辉夜,似乎是有点疯狂了。
享受寒假的大学生,闲散地伸伸懒腰,接着,视线就被某些东西吸引住了。
金色的光雾中,两朵娇艳欲滴的玫瑰令他眯起了眼。
“你的那位‘男朋友’那么吝啬吗?就送了两朵?”他微笑地,指着花瓣上沾有露珠的玫瑰,刻意强调“男朋友”这个简直有点惺惺作态的称谓。
司徒墨全神贯注地用小铲子搅松泥土,就像小孩子得到了一件爱不释手的玩具,一鼓作气的表情惹得司徒空很想逗逗她。
于是,他抢过妹妹手中的水壶,慢慢地给花盆洒水:“我说我的妹妹大人怎么突然那么勤劳了,这两朵玫瑰……难道会变出什么魔法吗?比如,让人长生不老,永葆青春……”
司徒墨搁下铲子,冲哥哥瞪了一眼:“没心情和你开玩笑!”转身,她像是已经放弃了花盆,踱回房间继续打理一头长发。
司徒空反倒饶有兴致地拿起铲子,继续把泥土搅松:“真是可怜啊,玫瑰花是很脆弱的,你不精心呵护它,它很快就会凋谢了哦?既然拿回来了,应该不是希望它马上凋谢吧?”
梳妆台的镜子里映出司徒墨的轻笑:“美丽的东西本来就不长久,即使我再喜欢,该放手的时候还是要放手的。”
听着妹妹似乎在说哲理的话,司徒空轻轻叹了一下,一对冰眼如水波涓涓流淌般,闪动着粼粼的光泽:“我真的开始有点好奇了,什么时候你把你现在的‘男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呢?看起来,好像是个蛮有趣的人。”
放下水壶,凝视着风中轻轻摇曳的玫瑰,那种心情颇有几分漠视着脆弱生命在面前凋零的感觉。
很空洞,没有存在感,当然,也不会有留恋的想法。
(完)
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