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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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就这么突然从白跌到黑?嘴里的热物简直是在奸污自己灵魂,皇帝的眼睛也非常冷酷,深深的黑色里面是他惨况,他尽管皱眉也不得不用舌头唇齿喉咙提供给他欢娱——天下的皇帝都是一样,一样自以为是,一样轻践别人,到底还要继续这样的羞辱到几时?自己会不会就这样被折磨死?能不能逃掉?什么都不要了,书也不要了……
书!打起精神,是啊,还有书呢,打起精神,就快了,你不向他赎罪你还向谁呢?你自己对他做过什么,你心里清楚。
比水要稠的东西,喷射出来,皇帝抽开,放下袍子,精神抖擞全无疲色,用看好戏眼神瞥司马迁,司马迁于是咽下,表情上没显得多厌恶,甚至做出习惯这种行为的平静,眼睛里也看不出他到底怎么想的——皇帝想,我被这个人压住整整一夜,天下谁人会信?
皇帝哈哈大笑,司马迁看着天空,眼睛是苦闷和沉重的。他抬起手,想拾起青布把头发包上,一个圆圆的盒子从他袖管里溜出,滚了半天,才停在绿地再不动。司马迁混乱想这是什么?——只感觉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
皇帝,脚踩上去。依稀眼里是那种猫玩老鼠的恶趣。
“请陛下抬脚。”他也站起来,嘴边上是白色的情欲痕迹,整个人身上也有喷上Jing液的腥味,他是不干净的。
“那是,对我很重要的……”
皇帝微微挑了下眉,这么尊贵的人做出这样无赖的动作,仿佛一切都理所应当一样。是啊,一切都是他的,天下都是他的。但他能不能抬起他的脚来?
皇帝真的不踩了,司马迁赶紧弯身去拣,手刚碰上盒盖,几乎是快如雷电,那双嵌着明珠的靴子整个踩上自己手掌——好象他总是被他这样踩着。
五指已经被踩到整个张开,这也好,能把疼痛分得平均些,直到指关被一一踩出血来,司马迁跪在地上,坚持说:“这是我的东西。”
他于是,又被一脚踹开,那么突然,就后脑着地,再怎么挣扎一时竟都没力气翻过身了,一片天旋地转,鼻腔闻到一片甜腥,原来是被生生摔到流出鼻血。捂住鼻孔,他毕竟有血有肉,一贯紧守本分,不与官宦为伍,只求心自磊落,只想写出着作实现心愿,但现在,男儿不能随意流泪,只是未到伤心时,这时还不算伤心吗?司马迁想被人不当人看还不能伤心吗?
他沉默地掉下眼泪,一边手心里也堵不住血,连嘴里都尝到味道。但还是努力爬啊爬爬起来,伸出血淋淋手掌,“把盒子还给我。”
刘彻依旧逗着他,用他帝王的残忍,玩弄一只小耗子,他把脂粉盒打开,凑到鼻子边上,深深一嗅,就像当时他对那百年铁树所结白花,这次,他眼看又要重蹈覆辙。
“你要敢扔它,我就告诉天下人,你被我上过。”眼角有泪,非常狼狈,捂住鼻子,特别难看,刘彻想,这个呆子肯定不知道他有一双生气时特别干净特别耀眼特别火辣的眼睛。
“你身上有几颗痣我都清楚!你叫了、喊了、你到最后还抱住我催我更快——韩嫣、霍将军、皇后,你那几万个女人都不知道你被男人上也这么淫荡!”司马迁趁皇帝一闪神,极快掠过自己胭脂盒,紧紧揣进怀中——太好了……自己刚刚说过的都是什么?嫌死得还不够快吗!
显然是了。
作为还击,皇帝就在旷野的草地上,扯光了他的衣服,自己却豪奢华丽衣着整齐,完完整整,插进了他下体,这次,是皇帝在上面。自己也被强暴,是不是可以扯平?都是男人,就抛下君臣站在男人的立场上可以扯平了吧?
能不能不欠了?司马迁护着心口那只胭脂盒子,赤身裸体,全无尊严,咬牙忍受,冷风灌进头脑,却不能抽离痛苦。皇帝在他一把骨头的身体上动手掐着,拍打着,留下淤红血迹,没有任何仁慈可言。
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好象死了一样,但还一直睁着眼睛,要看清楚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
只是一场非常单纯的强暴。
11
霍去病再次踏进这里时,以为自己多少会看到有点不一样的司马迁了,他当然知道汉皇的手段有多厉害。
司马迁看到他,招呼他坐下,洗了茶杯,给他倒茶,什么都一样,这个比自己年长的男人跟多年前一样谨慎而不多话,没有任何改变,就像昨天他与他一起骑马消失后,他们什么都没发生过——怎么可能?他是抱着他回到这里,从马上抱下来,亲自抱回这里。
这,是陛下动情才有的所为。当他喜欢你,他能屈尊降贵,把你捧到天上。
霍去病看这满室书墙,摇头一笑,不理解堂堂男儿为何要可怜兮兮缩在这里,整天装模做样舞文弄墨,心里却不敢为百姓征战沙场,不能为天子打下江山的人,没有资格获得他的宠爱。
“司马,你都好吧?”他并无恶意,掏出一罐药给他,“这是宫中药,对治那儿的伤有好处。”
“什么那儿这儿?”司马迁喝下一口茶,面孔仍旧板板:“将军说的话,我听不懂。假如没事,将军请回。”
“你在装什么!”霍去病一呵斥,武将气魄浑然天成,他越发觉得司马迁一无是处。“这种事不值得夸耀,但也没辱了你,何必惧怕人言?”
霍去病之所以能成为霍去病,强悍的意志助他不小,他可以活得随心所欲,人言对他是狗屁,即便他不在皇帝身边,但他相信皇帝无论抱住任何佳丽也不会忘记他的将军在为他出生入死——但不可能每人像他。
司马迁只依旧否认,令大将军拂袖而去。
他才走,宫中人接踵而至,送上了哪里哪里进贡的明珠碧玉,一箱一箱,好衣服、好玩意。
司马迁随他们搁着,继续做自己事,“夏商周”苦于一直无法定下年代,他已经遍访长安城内的史学家,听说两百里外的邵关有位教书先生博闻广识,明天就去拜访。
墙角隐约有光,走过去一看,送来的一箱里竟还有着一颗夜明珠,怪不得,四周望望,天已黑了吗?什么时候黑的,全无印象。
把馒头热了,吃了几口,肠子就像绞了一起,后面还是太疼了。男宠受的是什么活罪!趴在桌上,哼哼唧唧。
——脑袋被摸上,他抖了一下,可能感觉出了是谁,就继续趴着没动。陆续香味四溢,零碎整齐的脚步里,一个个盘碟堆上了佳肴放在了桌上。形状优美、均是美味——各吃各的,把吃的拿到他家干嘛?
昨天刚又被打到差点没七孔流血,现在还有命待在暴力怪物旁边,司马迁不动,睡死了一样动都不动。
当然被拎起来,直接又对上了!那个人那双眼那双手那种可怕——司马迁抱住脑袋,黯淡而笑:“你又想干什么?陛下,你最好不要一次头打死我,玩物坏得太快,游戏岂不无趣?”
“我不会一次打死你。”他君无戏言,带点戏谑,“在朕感觉你无趣前,都不会动手打你。”
司马迁抱着脑袋,眼光清澈而怜悯,看着刘彻:“你才是真正无趣的。”
“哦?”刘彻让宫人都退出去,自己脱了锦绣披风,这条真龙,穿着标志皇帝的五线金龙外袍,威武而英挺,高大而沉稳,斯文而冷漠,脸上挂着充满魅力的笑意,昨天那个打人的人好似根本不是他。但明明是他。“你说说看,朕怎么真正无趣?子长?”
司马迁像看怪物一样看这个口口声声叫自己字号的男人,他的严谨严重裂缝,他的按部就班彻底被打乱,他忽然明白,皇帝原来就是这样的,就该是这样的,好象一瞬间他就明白了,皇帝是没有心的,这百万人里出一个皇帝,所以他绝对要体会不到凡人的喜怒哀乐才能当成皇帝。
这样想,他觉得跟这个人说什么都是白说。
他不发一言站起来,默默回到自己书桌前,在亮度正好看清字迹的油灯下,提笔书写。此时,刘彻也在这间寒舍里逛了逛,除了成堆的写满艰涩语言的书,院子里同样,只不过多了砌起挡雨的砖顶。他随意选了本,一打开看,文字完全不识得,看了会,才拜那上面端正小楷所赐,辨出若羌文原来这么难看,红色隶书,每页都批满注释,他不知道,会有人懂得这么多复杂的语言和文字——但这个人,完全有可能。
怪不得能说出逗妓女开心的故事,我是他的君王,他最先应逗的是我开心。刘彻这样笃定,合上了书。
他走到灯下,看他这么专注,好象什么痛苦和快乐都忘记了,他的每个棱角都是禁欲的端正,每个表情都很肃穆和正派,这样的他,还是想不通怎么会被那种绝色名妓痴痴爱恋——
他吹灭了灯,突然。
他一惊。
“给长安的马都换上短的缰绳——好啊,就先从朕的这匹开始吧,让你时刻都要伺候着朕。”
他半开玩笑,拽起了他,打横就抱起来,他在他怀抱捂住脸似乎被羞耻击倒,当他轻轻把他放在床上,却发现他床太窄小硬实,自己的宽阔怕只会让它提早报废,于是就手把锦绣披风一扬,铺在了地上,足够他们两人——
当他发现懵懂觉出他目的,突然就变得灵敏紧张,一径往床角缩,“不要在地上,我明天要赶路,我不能疼得走不动路。”实际上,他今天已经走不动路了。
他知道他一贯无知,现在能把床上行房看作比地上好受,显然那妓女教给他的花样还少。“你那晚也让我疼得走不动路。”
他,首度提到那次。互相瞪视,他静静忍受即将来临的龌鹾,自嘲:“真是倒霉,我好像个怪物,总做不合时宜的事,得罪人自己也不知道,要是那晚不是皇帝就好了……是谁都可以,我会对他很好的,做什么都可以,只要可以补偿他。”
刘彻揪住他头发,拽向自己,带点绝对的力道搂住他,把他的脑袋按在自己胸膛,这并不是一个皇帝的拥抱,只是想要抱抱这个人。
“千百年后,也可能,人们更记住你,而不是我。”
“但愿千百年后,没人知道我和你发生过这些。”他推他,已经回复正常,他的性格绝不是一个放得多开的人。当两人发生过不正常的关系,你很难把他再看作单纯的帝王,你再不想做一个帝王的玩具,但你仍然成为了,你能做的?司马迁能做的是拒不承认。
他开始有些明白他心理,但这不防碍他们继续不正常关系,自己所抱的身体,没有特别美感,燕好中也死气沉沉,但在一切平息的时候,他确信自己已榨干他最后一点体力,他居然还是从嘎吱做响的小床上坐了起来,穿衣服,结发,绑起,一举一动,好象仪器一样精准——
他有意把身上被子踢掉地面,他愣着看了半晌,终于把被子抱起来,给他盖上。
“我错在先我错在先……”轻轻叨念,他终于解脱一样收回手指,转而,趴在书桌,就此入眠。
12
一路跋涉,风餐露宿,遇上地广人稀的地方,连旅店也不可能找得到,又要防着盗贼,于是得整晚缩在大树墩底下,但也不乏乐趣,可以看见漫天晶晶亮的星辰,肯定是金色的,世界上再没有任何珠宝比这更可爱,边嚼着冷馒头,边大声吟出:“子兴视夜,明星有灿,昏以为期,明星煌煌”。竟然挺自得其乐。
很可惜,那位教书先生上个月就已过世,他儿子早就把他的书当废纸卖了,只剩了一匝,司马迁花了三十贯又一路驮了回家。但伏案研读了快半个月,也仍然没有找出可以确切表明夏商周年代的记载——没有确切,却有太多摸棱两可,夏商分界约前1600年;商周分界约1100年——但这些只是参考,没有任何精确的数据和古物能证明这个时间——这些都仅仅只是他一个人找遍了手头所有堆积如山的木简绢书后所做出的猜想。
提起笔,放下笔,提起笔,放下笔……他整宿难眠,提笔落笔,砚台干涸,该续下的一段却永远空白。
同个太书院,研修天文历算的唐都与他志趣相投,看他整日思量,殚精竭虑,感到不可理解:“子长,你何须为了千年前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辎珠毕计?就算是少了一百年,现在又有谁会在意?你写下个大概时间,岂不两全齐美?”
他慎重考虑了这个意见,又一整晚。
清晨,当司马迁看着第一缕阳光从东边升起,是啊,不管时间怎么变幻,太阳的运行永不改变,自己何须斤斤计较?不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而伴随这样的想法升腾在心间的竟是强烈的罪恶感和羞耻,他不能这样做,他当即明了自己永不能这样做,这对他自己是没有妨害,他确实已经跑了很多地方问了很多名人抄了很多典历,他已经尽全力,但他这样随便就写下了,这是对历史的玷污。
“夏赏周的时间为什么空在这儿?”唐都翻他笔记,不由惊奇,“我不是已跟你说过,我们都认定你的时间是最接近的。”
司马迁目光非常清朗,他已经没有苦思与焦灼。他已经开始着手编写下个年代。他回答他的同僚:
“即使我现在只错了十年,千百年后,因为我的过错,后人都要永远错了这十年。我不能让这种错误发生。”
“人怎么可能不犯错?而这甚至根本算不了错。”
“人可以犯错。但历史不可以。”太史令司马迁这样说,他重重把笔搁在桌面,用一种不满和不妥协的神气凝视对方,这种目光是像火炬一样明亮燃烧着的,尽管这把火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燃烧着他的生命、他的青春、他的健康,但当旭日红辉在他饱满的额际挥洒智慧和骄傲的光芒时,当你看他第一眼,你几乎就会为这个人的风度和自信折服。
当一个沉默和严峻的人,展现他的风度和自信时,那往往是在经历巨大挫折的关口,所以他的风度和自信会想火炬一样燃烧每一个人。
唐都当时就想,这个人,或许真能让千百年后的人们铭记。
元封七年,汉皇选定落下闳、唐都、邓平和徐万且等民间历法学者20余人,研制一部新的历法,预计从汉武帝太初元年开始使用,名为《太初历》。这项历法界的盛事,由太史司马迁出持。他当时,还年轻。
这并不完全是众望所归,当时还有更著名更超群的人选。但历史证明皇帝的英明再一次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事实上,正是由于司马迁自始至终严谨扎实的考据作风,与敢于创新、破除旧历的胆魄,新制太初历(即夏历)使中国历法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也使后人在编写历法时,有了最生动光辉的典范。
可以说,这次主持,成为司马迁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他和太书院行将发霉的泛黄绢书一起,突然获得了学术界的认可,更被认为是才俊式的人物。
——不管司马迁意识到这点没有,在这个转折点上,是他的大汉皇帝,他的刘彻赏赐于他的机会,他甚至在没有感觉到的时候,就已经被他亲手往前一推,乍然冲进了人们的视点!刘彻以他大汉乃至中国最伟大骄傲的一位皇帝的自信,选择了司马迁,不得不说,在他写下这道圣旨时,他的目光带上了炫耀和得意,是他发现了他,穿透千百年的时空,冥冥之中,他希望看到这个几百年才成就的一个天才与自己一起被世人颂德。
再一次的皇帝大宴上,司马迁的位次有了明显提前,但由于他的贡献,人们并没觉得突然和诋毁。似乎只在默默一年间,大汉的太史令就被人们所接受,人们会在提起他时,说“嗯,就是那位编写夏历的大人——”毕竟不是滴水石穿,荣誉来得如此突然而顺理成章,惟一可以肯定的是,司马迁当时肯定没有意识到皇帝的用心良苦。
所以,在酒宴上,他又趴在桌子上装酒醉。
霍去病坐他对面,武将锋利如刀的高傲眼神令他感受到漩涡中心的湍急,他想,唉,你既然爱他为何不能接受他作为皇帝必须尽的使命?风流放荡,那是他皇帝的道德规范,我和你都是普通人,我们的道德是比他干净些,但我们毕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