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宠逃妻 作者:顾梦晓(潇湘vip2014-12-04完结)-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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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晨见状,双手握成肉圈,双眼作星星状,“美男叔叔,你好酷哦……好像鲁鲁修大人。”
“……”程曦几乎要暴走了。
乔默笙则凝着眉,问程曦,“鲁鲁修是谁?”
额……她答道,“一个妖孽变态的漫画人物。”
乔默笙心里瞬间平衡。
程晨嘟嘴不满看一眼程曦,“妈妈!才不是!鲁鲁修大人是我的男神!他最帅,最美,最腹黑,最温柔……”
程曦,“……”
乔默笙,“……”这该死的乔子砚,居然勾引他女儿!
乔子砚顿时发觉自己开始喜欢这女娃了,他放下手中手机,朝着小程晨勾勾手。
小程晨明显不懂得节操是何东西,屁颠颠走到他身边,“嘿嘿,美男叔叔。”
乔默笙这样冷静自持的人,这一刻脸上的阴沉表情却非常明显。极为不满乔子砚夺走了女儿的注意力。
乔子砚凑近她,抬眸看了眼程曦,然后道,“你比你妈妈有眼光。”
程曦只得专心盯着电视,只当自己耳朵完全聋了。
没过多久,乔慕然一家也来了。一众人坐下来吃饭。乔御成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小程晨。
虽然他之前对于乔默笙的话半信半疑,但遗传和长相是不会骗人的。这小娃儿的鼻子和嘴巴都与乔默笙一模一样。
他轻轻开口,问她,“这些菜你爱吃吗?”
程晨乖巧点点头,“喜欢。”
程曦剥了个虾放在她碗里,小程晨看了眼表情比较严肃的乔御成,站起身走到他面前,“太爷爷,你是不是要吃?我的给你。”
众人皆惊。乔御成是这里的一家之主,想吃什么自己自然会说。
乔御成侧头看着她幼小身影和她举得高高的瓷碗,眸中竟划过一丝笑意,将她一把抱在自己腿上,“想吃什么,太爷爷给你夹。”
乔御成这一举动,已经等于间接承认了程晨的身份。
小程晨大胆地坐在他怀里晃荡着两条小腿,“排骨。”
“哦,不对不对,牛肉。唔唔,蒸蛋也好吃……”这女娃胆大包天,竟然不停指使着乔御成为她布菜。
陈伯站在身后看得汗哒哒,心想这女娃的性子怎么跟大少爷夫妇完全不像。
身为准新娘的乔盈盈,关注度却被个五岁不到的孩子完全抢走。她忍了很久,终于开口道,“爷爷,我想要咱们乔氏珠宝行的一条项链婚礼时用。”
乔御成抬头看她一眼,“这些事问默笙就行了。”他抱着程晨不放,很是喜欢这活泼的女娃。
乔盈盈将目光移至乔默笙脸上,“默笙哥哥。”
“什么项链?”乔默笙抬头看她一眼,一边将剥好的一小蝶虾肉放到程曦面前。
乔盈盈忙扔了碗筷,从包里取出那张宣传册页,指着封面道,“喏,就是这个。名字都特别好听:七彩的甜星。”
程曦听到那名字抬头,看着那册页上的项链,心中一动,转眸看着乔默笙。
乔默笙轻瞥了一眼,“那项链只有一条,已经有人买了。”
“怎么会这样?!”乔盈盈无比沮丧,“那有没有办法再做一件新的?”
乔默笙摇摇头,“那些材料不是说有就有。”
乔盈盈失望地不行,只得点点头,“那也没办法了。”
这时,乔御成抬头,看着乔默笙和程曦,“几天后,盈盈买婚宴,你们也要同去。”
乔盈盈一听程曦也要去,蹙眉道,“爷爷,一架飞机怕是坐不下吧。”
程曦低头沉默吃饭,她也未必想去。
乔子砚这时忽然道,“我刚买了驾私人飞机,载上他们一家刚刚好。”
程曦闻言,抬头看他一眼,嫌不够乱呢吧。
乔默笙眸光亦轻轻扫过乔子砚,“不用了。我和程曦明天出发去英国,到时候自己过去就好。”
程曦一听,诧异看着乔默笙,他们什么时候说好要去英国来着?
晚上从大宅回到家,将程晨哄睡之后,程曦走进卧室,看到乔默笙坐在露天用平板电脑上网。她走过去,竟然看到他在看漫画!还是鲁鲁修大人!
程曦觉得好笑,走过去环住他的脖子,“有人吃醋了呢。”
乔默笙看着电子屏里的漫画人物,轻哼一声,“长得像个女人,倒是挺像那厮。”
程曦忍住笑,顺着他的话,“嗯。丑死了。”
乔默笙拉她坐在自己怀里,将头埋进她的颈项之间,“小曦,谢谢你。”
程曦倚着他,眸光一时间温柔下来,“为了什么?”
“所有。回到我身边,为我生下一个那样健康可爱的女儿。”
程曦伸出手抚上他如水面颊,“因为程晨是你的孩子。”
因为是他的孩子,所以才足以支撑她一路颠簸,一路咬牙地将程晨生下来。
这五年来的每一个日夜交错,她都会在噩梦中梦见自己丢了他们的孩子。她多害怕,自己因为经不起岁月的磨难和考验,就这样磨折了心中对他的爱。
*
c+club,乔子砚独自一人坐在包厢里,独斟独饮。
很奇怪是不是?每次所谓的家庭聚会,他都绝不会落地跑去,只为了能够看一眼那女人。
看一看她是不是安好,瘦了还是胖了,开心还是沉静。他看着她坐在乔默笙身边,脸上有平静娴淡的笑容。
于是他便知道,她非常好。不言而喻的安定,就连平时看着微凉的笑容都渐渐染上了温度。
他无声笑起来,想起2005年那时与程曦的相处。有一次,带她去吃火锅,故意点了重辣,她吃得满脸通红,却就是不服软。不停地灌可乐……于是,那次之后,他知道,程曦是吃不得辣的。
他笑着笑着,眸眼又开始渐渐湿润。
雷冉和薛以锋这时推门走进来。打开了闭路电视,对乔子砚道,“二少,听听。”
他抬起眸,看到李敏儿和宋明然坐在包间里。李敏儿穿得极清凉,“宋先生,这次你无论如何都要帮我的。”
宋明然没什么兴致地看了眼李敏儿,“我最恨别人给我制造麻烦。你还嫌带给老子的麻烦不够多?”
李敏儿端了杯酒走到他身边,“宋先生,我们这次明显是被人害了。你说说,如果是我,我有那么蠢吗?得罪了您,我得少多少剧本。”
宋明然疑惑看着她,“你知道是谁?”
李敏儿轻哼一声,“肯定是乔默笙身边的那个女人。她恨透了我,每天都想我不得翻身!”
“乔默笙身边的女人?”宋明然眼前忽然泛起程曦那张清丽中带着浅淡的美丽脸庞。那的确是个气质很特别的女人。
李敏儿见状,勾唇一笑,“宋先生要是喜欢她,我倒是可以替你想想办法的。”
宋明然轻咳一声,“我只是觉得她气质不错,或许可以试试在我电影里演个角色。这么特别的女人,被乔默笙藏在家中,实在可惜了。”
李敏儿闻言,心中一痛。如果可以,她也希望可以被所爱的男人悉心呵护着,藏在身边不准其他人觊觎。
若遇到爱的人,谁又愿意像她这样抛头露面来出卖笑容?
“那不如让我替您约她?”
宋明然抬头看她一眼,勾唇一笑,“如果她真的肯出来,我会把之前的几个剧本都派人送回给你。”
乔子砚冷冷看着闭路电视,勾唇一笑,“找人做事。”
雷冉一听,忙阻止,“咱们可是正当商人,打打杀杀多不好啊。”
薛以锋闻言唇角一抽,“要脸么?”
乔子砚转眸冷冷扫他一眼,“你想吃下宋明然的公司?”
雷冉一笑,扬眉,“还是二少脑子好使。”
他说着,又道,“反正这事交给我。我保证,程曦一根头发不会少,而且肯定让宋明然那孙子穷得连内裤都没钱买。”
乔子砚闻言挑眉,“我给你三天。”
雷冉笃定一笑,“成交。”
☆、现实篇:抵达英国,岁月这把刀
英国伦敦,这是一座因为用煤过度而永恒雾霾的城市。
八年之后的2013年,乔默笙终于兑现自己多年前的承诺,带着程曦和他们的女儿一起来到了这座城市。
下了飞机走出机场,室外下着潮湿细雨。机场闸口,已经有一位高大西方男士在那里等他们。
看到乔默笙牵着家人走出来,走上前,礼貌恭谦,“乔先生。”
黑色宾利载着他们一家三口去往酒店。
事实证明,乔默笙是会玩会生活的男人,回到酒店简单洗漱之后,他们出发去伦敦眼,从高空中俯瞰整个伦敦的美景。
接着去大英博物馆,然后在门口匆匆吃完一个几英镑的热狗和廉价咖啡,又赶着去英国芭蕾舞团观赏《仲夏夜之梦》。
那里有世界一流的芭蕾舞演员和舞台。走出音乐厅,程晨已经倚在程曦怀里,睡得香甜。
夜色微雨下,伦敦大桥迷人大气,整座城市沉浸在一种别样安静气氛之中。街道干净湿滑,在灯火下,泛着濯濯的光。
两人身后,那辆黑色宾利紧紧跟着。乔默笙将程晨放在轿车后座,用毛毯盖在她身上,自己则牵着程曦漫步在伦敦街头。
不远处的公园里,有年轻人在玩直排轮,对面则是威严庄重的圣保罗教堂,伦敦大桥成为两人背景。
“多少次午夜梦回,都是这样的场景。你挽着我的手,雨声缠绵,伦敦大桥缄默沉静。脑海中常常会想起有一首儿歌,说伦敦大桥倒了,但她伫立了上百年,从来未倒。”
细雨夜风,将程曦忽然响起的话语打得缥缈忽远,听在乔默笙耳里,支离破碎。
2012年,伦敦奥运会过后,顾瀚让程曦来英国谈一份合约。那是她第一次踏足这个国度。
她至今还记得,那客户是一位英国本地人,长久居住在巴斯小镇,从事轻纺业生意,是一位环境富庶的中产阶级。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就约在她和乔默笙这次入住的酒店。
是个大约四十岁不到的西方人,身形高大,戴一副无框眼镜,手中夹着一本厚厚的原文书。
他也喜欢穿深色的厚羊绒大衣。程曦看着他将大衣挂在椅背上,笑容内敛有礼,举止恭谦,说话时,用许多的敬词和询问句。
“我可以为你买一瓶水吗?”
“我可以为请你吃一顿便饭吗?”
“如果您不介意,我非常愿意带您去伦敦游览……”
生怕自己的好意会造成对方的负担。
于是程曦知道,乔默笙天然冷漠本质外的谦谦有礼,原来源自于这个君子国度的长年累月熏陶。
后来签合同时,有一叠英镑从他手边的书中不小心掉出来。程曦替他一一捡起放到他面前。
那英国男子竟狡黠一笑,“怎么办,竟被你发现我瞒着妻子藏起来的私房钱。”
程曦慢慢笑起来,抬眸,在朦胧间似乎看到乔默笙熟悉身影。几乎没有一丝犹豫,在10月深秋落雨的伦敦街头,她穿着单薄白色衬衣,疯狂追赶着心中那抹深切思念了经年的人影。
不久后,在伦敦大桥旁,那中年英国人终于找到她。细雨中,她清秀小脸上洒满水滴,有些眷恋地粘在她俏长睫毛上,晶莹迷人,仿佛滴在娇艳玫瑰上的雨露。
每个人心中的荒凉,旁人都无能为力。他只是用手中黑伞替这女人挡去风雨,无声陪伴。
那一刻,陷入思念情绪中无法自拔的程曦不会知道,他心中不知多艳羡着这失落流泪的女子。
芸芸众生,平凡生活。在许多许多人眼中,爱只是一个人生命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因为爱情无关温饱,无关收入,甚至有时候,连身体的某种本能需求也牵扯不到爱情本身。爱,从来都是件极度奢侈的事情。
这男人活了四十多岁,少年时发狠念书,成年后平静工作。到了适当的年纪,遇上一个合适的女人,从此结婚生子。
爱是什么滋味?他只能从书籍和电影中,看到,读到。浪费半生,却从未亲自经历到。
漫长而琐碎的半生岁月里,每天都是那张脸孔,日子久了,连与她睡觉都变成好似齿间嚼蜡。每一天都是相同食物:土豆生菜偶尔牛肉,味觉在一天天失去功能,饿了便吃,不再有讲究。生活枯燥乏味。是,没有浓烈的悲伤,却同样也没有丰盈的喜悦。
他望着眼前的美丽女子,她脸上的思念神情是如此迷人,五官在夜色下泛着好似玫瑰一般耀眼的光芒,哪怕悲伤着,都仿佛拉斐尔笔下最杰出的人物画像。
她定然是异性心中会收藏在岁月和心坎间悄悄眷恋的那种女人。仿若一个人一生中唯一一次的初恋,美丽纯净,令人心动。
于是他长久麻木的感官开始一点点复苏,心中会不由自主地旖想,若在这世上,也会有一个这样的玫瑰女人泪眼婆娑地思念着自己……
又或者,在有生之年,他也能够拥有一份深刻隽永,无关物质和理智的感情……
他不禁深深羡慕起被这女人思念的那位不知名的男人。
时光永远悄无声息地流逝着。从2012的深秋转到2013年的冬季,温暖车厢里,乔默笙沉默紧握着她的手。
雨滴落在车窗上,一颗颗散落四处。街灯温暖,照在玻璃上,使那些原本透明的雨滴渐渐有了色彩。
情丝牵绊,回到酒店客房。乔默笙吻着她,淋了雨的衣裳零零落落,散落在房间四处。
脑海中,想象着她曾经独自一人到过这个城市,可能欣赏过他曾经一个人看了无数次的风景,亦走过他曾经坐过的餐厅,去过他常去的街角书店。
多久了?他们总是不断错过又不断思念;不断寻找又不断迷失。爱在每一日的兜兜转转中被磨折出一道道被时光压过的褶子。
那深色缝隙间,在无人留意到的黑暗角落里,浸满两人深爱痕迹。
意识和身体沉沦迷乱间,她根本无力抗拒乔默笙潮水般汹涌的需索。身体软成一池水,在他怀中,一寸寸吞噬着男人的理智。
她雪色肌肤在他的一个个深吻下开出一朵朵娇艳花朵。乔默笙抱着她,滚烫脸庞揉着她微凉小腹。
一声格外沉重的叹息声从他口中慢慢溢出,“小曦,我多怕丢了你。”
程曦闭着眼,微笑着倚在他厚实胸膛,粉唇贴着他的心脏,她也怕。怕花尽一生的运气却再也无法与他相守。
但,很显然,他们到底还是被命运眷恋的幸运儿。那被每个人挂在口中心间不停歌颂挂念着的爱情,他们幸运地亲身经历过,并且依旧经历着。
*
三日后,他们一家三人在12月8日凌晨时分抵达英属维尔京群岛。气候一下子从寒冬转至炎热夏季。
隔一天就是乔盈盈的婚礼,众多宾客都已经陆续抵达。一场婚礼,众位宾客亲眼见识乔家的雄厚财力。乔家出钱包下了整座五星级度假酒店给来参加婚宴的客人们住,还有数艘游艇供客人们出海游玩,就连男方家请的客人也细致照顾。
有吃有喝有玩,皆大欢喜。
程曦和女儿旅途劳顿,在酒店房间里一直睡到中午才慢吞吞醒来。乔默笙不在房间里,程曦带着女儿下楼吃午餐。
一整个酒店,都是乔家和伊家的亲戚朋友。许多面孔都很熟悉,程曦的目光从他们脸上划过,心想,大约S市过半的名人都来了这里吧。真是不得不佩服乔家的影响力的。
虽然做足了心理准备,但在这里见到岳兰兰,程曦还是有些小小意外。
“程曦。”岳兰兰主动上前与她打招呼。“兰姨姨。”程晨乖巧唤她。
她看着程曦,“我知道你有疑问,我是跟着雷冉一起来的,这次没有什么交易,他只是带我来玩。”
岳兰兰说着,转身朝着身后的雷冉甜甜一笑。雷冉正与乔子砚坐在一起说话,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