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成双 作者:轻卿(晋江2014.8.6完结)-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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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嘛,哥哥说怕只有表姐一个女子来吃饭会觉得不自在,特地把我也带过来陪表姐呀!”
“可不知道是谁死乞白赖地非要跟着来呢!”郑博容笑道。
“好啦,是我贪吃还不行吗?”郑燕容娇嗔的时候齐眉的刘海下一双大眼扑闪扑闪的,红润的小嘴唇微微嘟起,叶无双觉得,如果她是男的,一定爱死了这副表情,如果她真的是如现在她的外表一样是与其年纪相仿的小女孩,也一定会讨厌死了这副表情。
如今的她,对这些少男少女的小把戏,还真的是只能一笑了之。
郑燕容亲热地挽着叶无双的手臂,向众人道:“这就是我表姐叶无双,表姐人可好了,谁也不许欺负她哦!”
场面又热闹起来,大家热情地把叶无双让到首席上,叶无双本想客气一番,不过大家说这次请客是为了给他们兄妹二人践行,当然是以他们二人为主,便不再推脱,爽快地坐好了:“羊肉温补,现在天气炎热,有人吃了可能会觉得燥热,不如让人在涮肉的汤里加点冬瓜或甘蔗,可以中和一下。”
郑燕容道:“表姐想得可真周到,不过呀,景衡哥哥也早想到了,特地带来了冰镇过的玉竹酿呢!”
叶无双顺着她的目光看向她叫得亲热的景衡哥哥,原来就是那天在家里见过的那呆呆傻傻的小正太,不由抿嘴一笑:“谢谢卫公子了。”
卫景衡这次倒是大方得体:“这玉竹酿是以竹液和晨露为原料酿成的,颜色澄碧如玉,口味清冽让人感觉如同置身雨后竹林,而且极其清淡,喝了也不会上头,无双妹妹不妨试试。”
“好啊,大家都不要客气了,快点吃吧!”
切得极薄的羊肉一烫即熟,酱料滋味鲜美,玉竹酿清凉爽口,大伙儿吃得都很尽兴,相较于郑燕容的斯文拘谨,这群半大小子们显然更喜欢叶无双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豪爽劲儿,很快就混得熟了起来,说起话来也随意了很多。
有人就对叶家被迫要离开繁华的京城,去那蛮荒之地表示叹息:“无双妹子,我一想到你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家要去那地方受苦就觉得心疼,要不你别跟着你爹娘去了,就,就住到我家去吧,我爹娘一定会疼媳妇般疼你的。”
旁人起哄:“你小子想得美,怕不是惦记着无双的好手艺吧!”
玉竹酿虽没什么酒劲,喝多了也有点儿迷糊,叶无双推了一把那小子:“胡说,广州哪里是什么蛮荒之地了,广州最好不过了,那里是我的,我的故乡!”
有人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旁边的叶泽弘,难道叶家祖上是从南方迁徙而来的?
叶泽弘宠溺地摸摸妹子的头发:“喝多了,胡说呢!”
“谁胡说了,那是我的梦中的故乡!”谁说不是呢,前世生于斯、长于斯,长到二十多岁,糊里糊涂地被一场食物中毒事故送到了这个地方,再世为人。说起来这么一个死法还真让人怪难为情的,不过作为一个吃货,也算是死得其所的,叶无双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好好好,就是你梦中的故乡。”叶泽弘是什么也不愿意违逆这个妹妹的。
叶无双拍拍胸脯:“往后你们谁要来广州,我一定做东,请你们吃遍广州美食!”
就这么一句话,不久之后,在另一个正准备离家出走的吃货心中,往复回旋了许多遍之后,终于让他下定了决心,下一站,广州。
一顿饭下来,大家都打成了一片,再也没有人再为叶无双的外表感到有什么不满,妹妹嘛,可爱就行了。
叶无双收下哥哥的同窗们满满的祝福,在一个阳光明媚、清风习习的早晨,带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告别了这个生活了十年的京城,踏上了旅途。
先走陆路,再走水路,然后又是陆路,这一走就是一个多月,来到这个时代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叶无双,彻底被颠了个七荤八素。可是非常神奇,临到广州的前一晚,叶无双头晕呕吐的毛病突然就好了,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激动与欢喜,很晚了都不肯去睡,缠着家人说东说西的,连叶夫人都啧啧称奇:“难怪你哥哥说你总是念叨广州是你的梦中故乡呢,我看哪,恐怕就是你上辈子的故乡吧!”
叶无双赖在娘亲的怀里,悄悄蹭掉眼角的泪花:“我觉得也是这样的呢!”
第二日一大早就开始赶路,太阳刚刚升起不久,叶家一行车队就进了广州城。刚进城门,接到消息的李同知就匆匆赶了过来,亲自迎了叶文澜一家人往广州知府府衙而去。
叶无双悄悄提起起车窗上的帘子一角,偷偷地望着外面既陌生又莫名感到熟悉的街景,宽大的青石板路,干净整洁的楼房,热闹的商铺,原来这个时候的广州就已经是那么繁华了呢!
忽然听到稚稚童音唱着一首熟悉的童谣:“落雨大,水浸街,阿哥担柴上街卖,阿嫂出街着花鞋,花鞋花袜花腰带,珍珠蝴蝶两边排。”
叶无双忍不住掀起车帘探头出去看,岭南天气热,小孩都穿着短褂,头上总着两个圆圆的小发髻,跑来跑去地玩闹嬉戏,脆嫩的嗓音唱着久违的童谣,一时之间竟让叶无双恍惚不知置身何处,仿佛还是那个小升初的暑假,住在上下九的婆婆家,每天早上端个搪瓷盆,到“银记”买一份鲜虾布拉肠,不知不觉地就跟着旋律也唱了起来。
红豆的笑声把叶无双拉回了现实:“小姐可真厉害,这么拗口的语言,竟然也能学得出来。”
叶无双淡淡一笑,抬眼看到前面的巷子口一个热气腾腾的摊子,旁边竖着一块纸牌,上书歪歪扭扭几个大字:“碗仔翅”。
“停车,快停车!”
那车夫不知发生了何事,赶紧勒马停了下来,红豆和甜雪也是一脸地莫名:“小姐,怎么了?”
叶无双胖胖的手臂朝前一伸,指着前边“碗仔翅”几个字道:“我要吃那个。”
一直坐在一旁闭目养神的叶夫人也睁开了眼:“贪吃的小丫头,才刚吃过早饭,这就饿了?想吃鱼翅回头叫厨子做,这街边的小摊贩不干不净的,莫吃坏了肚子。”
叶无双抱着叶夫人的袖子撒娇:“娘,我就想吃嘛,街头的小吃味道才够地道,咱们带来的厨子哪里会做这些南方的小吃啊!”
“好了好了,我怕了你了。”叶夫人这辈子算是栽在这个宝贝女儿的手上了,对她的要求,或大或小,或有理或无理,总之就没有不应的时候。
这时前面那辆叶老爷和叶泽弘乘坐的马车也停了下来,打发个小厮过来问,见此情景也明白了缘由,十分有眼色地道:“那小人这就去买回来给小姐。”
叶无双在小厮身后喊:“多买几碗,娘也要的,还有爹爹和哥哥。”
碗仔翅原先是一些街边的摊档,用酒家食剩的翅头翅尾,加些冬菇、木耳、猪肉丝、豆粉水一同熬煮,吃的时候用小碗盛装,撒些胡椒粉,淋上豉油和麻油调味,味道鲜美无比,颇受街坊欢迎。
后来慢慢用粉丝代替了鱼翅,碗仔翅就彻底演变为市井小民的日常小吃了,只是名字上还带着个“翅”字而已,实际上与鱼翅已丝毫沾不上边。
这样一碗普通的粉丝羹,吃惯了好东西的叶夫人自然是不怎么看得上的,回头一看却发现自家的宝贝女儿居然对着眼前的小碗红了眼眶:“我的乖乖,你这是怎么了?”
叶无双摇摇头:“没什么,热气熏了眼睛了。”拿起小勺子一口一口细细品着,还是那种滑腻鲜甜的味道,与自己前世每次逛完状元坊都要去吃的那碗碗仔翅的味道是一模一样的。
强自镇定地吃完,让小厮把碗拿回去还给摊贩,这才重新上路,马蹄嘚嘚,一路散落了叶无双满满的乡愁。
作者有话要说:
☆、猪脚姜醋
终于在马蹄嘚嘚声中到达了知府的府衙。
当时的广州在许多京城人的眼中是南方蛮夷之地,叶无双来之前还很担心来到之后看到的会是一片未开化的景象,但实际上却很让她惊喜,虽然广州的府衙比起京城的官邸确实是差了一点,但也已经是很像样的了。
府衙的前半部分是办公场所,后边的院子和花园才是知府家眷的住处,建筑风格与叶无双印象中的“西关大屋”类似,朝纵深方向发展,三间两廊,左右对称,各厅之间用小天井隔开。屋子不算很大,叶家一家四口再加上带来的几房家人起居,也算是绰绰有余的。
前段时间知府空缺期间代管府衙事务的是李同知,他知道叶家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又不懂当地语言,肯定会有许多不便之处,因此提早半月便挑好了一房能干的本地下人先住了进来,等叶无双她们来到之后,整个宅子都打理得妥妥当当的,干净又清爽,脚下的水磨石地板光鉴得可以照出人影来。
大门是南方传统的式样,最外面一重是四扇雕花的矮脚吊扇门,中间是趟拢门,也就是由十几条圆木条横着构成的活动栅栏,下面装着滑轮,可以横向开合,后面还装着小铜铃,只要有人推动,就会发出“叮铃叮铃”的声响。最后一重才是装着铜环的红木大门。
叶无双忍不住用手推拉一下,这趟拢门润滑保养得很好,几乎悄声没息地就滑动起来,只有上方啊的铜铃清脆地响着。
叶泽弘看得好玩,也伸手推了一下:“这门做得倒是稀奇。”
叶无双道:“南方天气潮湿炎热,做这样的栅栏门,既能通风,又能保障安全,实在是当地的人们智慧的结晶啊!”
叶泽弘听她说得老成,不由好笑:“你倒是知道得多。”
“那是自然,我来之前看了好几本讲述岭南风情的书呢!”这是一个好借口,叶泽弘自打叶无双一出生就发现这个妹子特别聪明,许多东西只要告诉她一次马上就能懂了,三岁就学会了认字,几个月后就能自己捧本书像模像样地看了,只不爱看经史子集,专看一些八卦野史、游记、食谱之类的,叶大人夫妇宠她宠得没边了,无论她想做什么都是好的,她爱看书就恨不得把整个书店都搬回来给她。所以叶无双每次说出她这个年纪不应该知道的事的时候,只要推说是在书上看到的就行了。
安排给叶无双的是一个小侧院,地方不大,但有单独的水井,还有一个小厨房,这一点是最让叶无双高兴的,一眼就决定了她房间窗户后面的那块空地,就让她的宝贝调料植物们安身了。
叶无双的东西归置起来很简单,她对穿衣打扮、家具装饰都没什么要求,唯一上心的是那几盆宝贝植物,也已安排人挖土种上了,这会儿闲下来就过去娘亲那边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走到半路突然问道一股熟悉的香气,酸酸甜甜的,可不正是姜醋吗?这无缘无故的,谁会煲姜醋?叶无双吸了吸鼻子,这香味好像不是在大厨房那边传来的,嗯,好像是在后院那边那一排下人居住的屋舍中最为浓烈,叶无双不知不觉地循着香味走了过去。
走到近前突然听到“哇哇”的婴儿哭声,叶无双心中一动,莫非真的是有新生儿?
跟在身后的甜雪唤了一声:“有没有人在啊?小姐过来了。”
一个脑后挽着妇人的圆髻,穿着一身利索的蓝布衣裳的女人快步走了出来:“真是不好意思,怎么能让小姐亲自来这污糟地方呢?”
叶无双笑道:“是李大娘吧?大娘不要着急,我是闻着香味过来的,大娘这里是煮着姜醋吗?”这妇人虽然说的一口官话,但还是能听得出尾音里带着的南方口音的,应该就是李同知事先帮他们找的那一房本地的下人,那么说刚才到门外候着的李全福应该就是她的丈夫了。
李大娘喜笑颜开:“小姐的鼻子可真灵,可不就是吗?家里的媳妇刚生了个大胖儿子,奴婢煲了姜醋正准备给老爷夫人送过去,向主子们报喜呢!”
“那真的是恭喜大娘了,我们一搬来就遇上这样的大喜事,真是一个好兆头呢,甜雪快回去把我柜子里收着的那个小金锁拿过来,是我给小宝宝的见面礼。”
李大娘羞赧地笑着,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放的样子:“那可怎么好意思啊,小姐能来看看我这孙子,就是我们天大的福气了,怎么还好意思拿小姐那么贵重的礼物?”
“一点小小心意罢了,不值得什么的。”叶无双特地拍了拍身上的衣服,去洗干净了双手才进去看宝宝,小家伙白白嫩嫩的,一点儿也不怕生,手脚裹在襁褓里还不安分,动来动去地扭个不停,叶无双一看就爱得不行,一心想要抱抱吧,那么小小软软的,生怕会给碰坏了,只好在他面前做着鬼脸,逗得小家伙一双眼睛滴溜溜地乱转。
李大娘的媳妇头上用一块布巾裹着,穿得严严实实地坐在一边,腼腆地笑着。
李大娘端了一碗猪脚姜醋出来,恭敬地道:“小姐,先吃一碗姜醋吧!”随即又有点不好意思道:“这是本地的习俗,不知道小姐吃不吃得惯。”她家男人出门前交待过,叶老爷一家是北方人,风俗习惯和口味都跟本地人不一样,你当宝贝似的猪脚姜醋,人家未必能看得上。可是李大娘却认为习俗就是要用猪脚姜醋待客的,不拿出来那怎么也说不过去。
叶无双伸出双手接了过来:“我一闻到这个味道就流口水了,大娘的手艺一定是极好的。”
在广州,这样的猪脚姜醋几乎家家主妇都是会做的,这是母亲传女儿,女儿再传女儿的护身法宝。
老姜三斤,喜欢吃姜的话也可以加点嫩姜,吃起来比较爽甜,猪手或猪脚四斤,广州人把猪蹄分为猪手和猪脚,前蹄称为手,瘦肉较多,后蹄叫做猪脚,筋多皮厚,猪手卖得比猪脚贵,可叶无双却觉得煲姜醋的话,用猪脚比猪手好,吃起来比较有嚼劲。另外还要准备鸡蛋十枚,甜醋两瓶,如果买不到甜醋,那就加点片糖,也是一样的。此外还有花生油和盐。
先用刀把猪脚上的毛细细地刮干净,用刀背把趾甲捶掉,从中间劈开,斩成一块块的,下锅焯一下水,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去除浮沫、秽物。老姜去皮、拍扁,鸡蛋煮熟,不用剥壳,煲的时候醋会把鸡蛋壳先软化后溶化,补钙效果更好。
把姜、猪脚和蛋都准备好之后,就可以开火了。
起锅,先不放油,把猪脚放在锅里快速干炒,控去水份,然后放老姜,同样干炒之后一起装起来,干炒这一步很重要,是为了能让煲出来的整煲姜醋持久不坏。
接下来再一次起锅,放油,把老姜和盐爆透,然后放进一个有双手合抱那么粗的高腰瓦煲里,再把先前干炒过的猪脚和熟鸡蛋一并放进去,注入甜醋,没过所有的材料,盖好盖子。
先以旺火煮开,再改用文火慢慢煲至入味,收火后放上一两天再吃,才更入味,没吃完的,每天往炉子上一坐,香味醇厚隽永,材料随吃随添,这样一煲姜醋,能吃到孩子满月呢!
李大娘端上来的这碗姜醋,猪脚色泽棕亮红润,醋汁浓稠适度,看上去充满了胶质,叶无双舀起一块猪脚咬了一口,猪皮稔软而不腻,香醇可口,醋蛋已被姜醋浸透,整个变成了深褐色,爽口弹牙,老姜则爽脆不辣,让人回味无穷。
叶无双一边吃一边随口跟李大娘聊了起来,什么黑糯米醋与添丁甜醋的口味区别啦、哪个月份的子姜最爽最甜啦、放几条白蔗更能吊出风味啦、把鸡爪鹌鹑蛋也加进去煮更好吃啦,甚至连市场上猪手的价格也能说上几句,说得李大娘直叹自己遇上了好人家,连小姐都那么平易近人,知晓民间疾苦。
一碗浓香醇甜的姜醋吃得干干净净,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