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名著电子书 > 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 作者:张立宪完整版 >

第6章

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 作者:张立宪完整版-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有一点是,越聪明的人越善于保护自己,我所在的大学是一所日薄西山的重点大学,能考上的多是有心眼的人,他们很懂得趋利避害的道理,打的都是有把握之仗,血性和意气只成了耳花眼热后的谈资,所以打起架来非常不爽。
  本科毕业六年后,我又回到母校读研,宁肯睡下水道也不住学校,宁肯吃猪食也不吃学校的食堂,因为怕被本科生欺负,就像当年俺们欺负研究生一样。
  大学里的研究生在架场属于绝对的首陀罗一级,因为他们多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谈架色变;因为他们人少且不抱团,聪明得任人欺负;因为他们大多身体瘦弱,你才知道多年的寒窗苦读比二八佳人更容易淘空男人的身子。
  而本科生也并不是高等级的种族,即使最能打的人,也只能算是一个吠舍,所以也只有研究生能够让我们实施经常性打击。
  刹帝利属于学校的那些子弟。可能是高级知识分子父母太过优秀,把祖坟上的积荫全部耗光,所以他们的子女一个个游手好闲,一事无成,这从他们的外号可见一斑,像“猪耳朵”、“板子”、“傻屁股”之类。他们经常找借口讹诈不熟的本科生,或在麻桌上通过偷牌换牌诈骗混熟的本科生。一届届的学生让他们有取之不尽的财源,并且他们的归属往往很好,经常会被一个粗壮且一脸雀斑的女留学生看中,进而远嫁海外,弄个精尽人亡。
  而婆罗门则是那些在学校做小买卖的小摊贩。那年头做这营生的都是有过监狱生活经历的人,他们即使已经被政府改造好,其背景也足以让人退避三舍。我们系当年就是被一个补自行车轮胎的瘸子给制住了,因为他的腿是在新疆监狱被打断的。知识分子在他们面前永远是弱势的羊羔形象,但他们对知识也有着天然的好感,并且那时我们经常凭借一腔热血博得他们的尊敬,像一个叫“麻师”的同学曾被烟贩屡次免单,我在毕业时也曾被一位西瓜摊的老哥在“吉祥饭馆”请喝了一顿酒。
  尽管打架越来越不好玩,但除了打架我们又能干什么呢?一把闲力气憋得真是难受,所以打架是隔三岔五就有的事儿,食堂、球场、舞厅、澡堂、饭馆、选修课堂,有人的地方,就有拳头和脚丫在舞动。套用一句书评家的话:“大学里只有两种人:正在打架的人,和正在谈论打架的人”。
  打架的人最怕牛二那样的光棍破落户,本来已经惨到无法再惨,生活也没什么指望,所以就浑不吝了。再坏又能怎样?
  我们学校的校际足球比赛叫“校庆杯”,而许多系参加这一赛事的初始目的就是打架,特别是那些知道自己无力夺冠的球队。我到大四时,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方兴未艾,跟经济有关的专业成了热门,新闻系盛景不再,招不来体育特招生,实力一落千丈,足球也全无夺冠可能。所以我们在小组赛的时候就找茬跟国政系的人干了一架,然后被取消比赛资格,以此台阶全身而退。
  这一点跟参加韩日世界杯的中国队很像,反正也没什么好果子吃,干脆就敞开了想,抡圆了吹,往死里踢,把人丢到姥姥家。
  而在大二时,新闻系人才济济,豪华阵容一时无两,旌旗直指冠军宝座,所以当主力后卫被计划系输不起的无赖用一个汽水瓶开了瓢时,我们压制住心头怒火,把伤员劝住,避免了血腥的复仇和更大的冲突,最终得偿所愿,伤员抱着冠军奖杯,阳光下笑容灿烂,刚剃的秃头熠熠生辉。
  但这口气也不能白受。幸亏我们掌握着舆论武器,校内真正的民办报纸《新闻周报》就在新闻系控制之下,于是一篇义正词严的报道迅速出炉,对计划系进行了强烈谴责。教科书上说阶级性是新闻的一大属性,信夫。
  计划系也不示弱,制订了一个通过走上层路线来封杀我们报纸的计划。《新闻周报》主编闻讯,连夜召开编委会商量对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由学生会控制的校广播站播出一条内幕新闻,言称新闻系密谋对策云云。最后一句是“本站记者某某某报道”,《新闻周报》主编一听,差点背过气去,原来正是睡在他上铺的兄弟。
  急忙回宿舍质问,对方却振振有辞地说:“新闻就是要真实客观,这是咱们课上学的。”
  那个脑袋被开瓢却又忍气吞声的主力后卫,如今成了央视歪嘴,叫刘建宏,那次被剃成秃头后,反倒让他的头发长得更厚实,上电视后,许多人都羡慕地问他是不是戴了假发套,并问是在哪里买的;那个挑起传媒大战的《新闻周报》主编,叫王军,如今是新华社记者,为保护北平古建筑鼓与呼,并写出一部巨著《城记》;那个坚持新闻真实性公正性的叛徒,如今以消磨生命享受每一天为天职,他的名字叫咣咣,他说,对死亡的恐惧使我生活得肆无忌惮。
  六 多少人的眼泪在无言中抹去(1)
  某一年冬天,我们被上级动员去颐和园搬冰,为清淤工程做贡献。大伙干得还算卖力气,可等回到学校,全都又冷又饿,那点儿公益心顿时变成满腔的怨气。
  在食堂,我刚排到窗口,旁边顿时递过来一堆饭盆让我捎饭。这种情况肯定会招致别人的不满,平时我们也就当没听见,反正能尽快吃到饭才是正茬。但那天,饿得正一股邪火,所以听到后面有人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后,这帮恶霸马上就不干了:“说谁呢说谁呢?”然后挑衅的眼光开始寻找。
  目光最后落在一个瘦小的男人身上,一看就是个研究生。俺们就冲过去,让他发出了更大声的呻吟。那人还冲俺直眉瞪眼地说着什么,被我搡开了。
  然后我们坐在饭桌旁享受胜利果实。突然,那人又冲了上来,手里挥舞着一根长木条,大概是食堂外建筑工地上的材料,红着眼向我扑来。我站起身,那人把木条在俺眼前挥舞着,带动的风吹动了我的眼睫毛。像我这样的老架友,知道这会儿绝对不能掉链子,要不那哥们更会人来疯,于是一步步往前逼,那人终于没挺住,被逼退几步后,让哥几个将其按住,一通胖打。
  然后,我们被押到学校保卫科,接受了一番教育。然后陪那哥们一起去校医院接受诊治。路上那哥们说:“其实咱俩还看过电影的,我刚才跟你说,你就是不听,要不我这么急。”
  在他提到另一个美丽的名字后,我终于想起来。当年我以拙劣手法追求法律系一位师姐,手段是买了两套外国影展的票邀请她共同欣赏艺术。那次影展共有十场,没看到第六场,她就看出遇人不淑,借口功课忙把票转让给别人,就是这哥们。
  当时我对待爱情的态度也很光棍,你若无心我便休,发现邻座变成一个男人后,就毅然放弃了接下来那几场电影。
  天可怜见,这个昔日的挡箭牌终于落到咱的手上。当医院查出他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后,我内心充满了快意。看到了吧,凡是被人当枪使、坏人好事的,都绝对没有好下场。
  那根木条在我眼前刮起的风,如今让我心有余悸,但当年是绝对不会退缩的。所谓心狠手辣,就是换了别人该收手时,你还要继续出手。
  这条经验来自我高中时的一次小架。当时某同学跟我开了一个非常不该开的玩笑,我一下子就火了,给了他一记狠的。
  等那一下出手后,我知道下手有些过分,那人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这时,我内心飞快地运算了一下,如果露出怯意或向他道歉,那人肯定得理不饶人,干脆,继续打吧!于是我就做出犹不解恨的样子,欲继续打之。那人也马上收起刚刚酝酿好的委屈表情,飞快地躲开夸张愤怒的我。
  这绝对是经验之谈,望小架友认真领会,并应用到实践中去。
  但是,会打架的人,首先应该是会退缩的人,这更是经验之谈。至少,三种人你别惹,一是喝多的人,一是失恋的人,前者不知道疼,后者在努力做秀糟蹋自己个儿,你打他越狠他越有快感,咱可别给人家当道具用。还有一种人,就是身边有孩子的男人,不管那人如何逞能,都忍下那口气,不为别的,一定要在孩子面前,为父亲留下尊严。
  如今世风不古,更多了一种千万不能惹的,就是那些毒瘾发作又解决不了的人。
  有一天,一个小兄弟打手机向我求救,说他被人绊住。我急忙赶到楼下,原来是一个小混混借口俺兄弟撞了他,在讹钱。
  这时的我已经参加工作好几年,早就打不动了,想和平解决。但不管是鹰派还是鸽派嘴脸,那孙子都软硬不吃,非认准了要钱。他像一摊泥一样委身于我,说要不让我把他打死,要不就叫我爷爷。我被纠缠了两个多小时,最后痛苦得都要叫他爷爷了。当时社会经验太少,直到现在才知道,这小子是吸毒又吸不起的,不给钱是不行了。
  “你是在哪儿混的?”“顺子你认识吗?”
  我问了几个问题,那孙子给震住,将价码从五百元降到三十元,我急忙把这位爷爷用三十块钱送走了,外加一包烟。
  那个解困的兄弟无限敬仰地看着我,他肯定是佩服我认识这么多“在道上混的人”。
  “其实那些人都是我编的,什么顺子。”我对他坦白。
  一定要记住几个老大的名字,不知道没关系,编几个听起来像老大一样的名字也能对付。千万别让自己显得跟没有组织似的,那些所谓混的人,欺负的就是无根的浮萍、迷途的羊羔。
  这是另一条经验,拉出打架的架势,其实是为了不打架。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我的大学该毕业了。临走那天,哥几个说,唱会儿歌吧。就开始唱,然后拉行李的车来到了楼下,我开始与哥几个拥抱作别。这时轮到唱那句“曾经与你有的梦,今后要向谁诉说”,我和我抱着的人都绷不住了,相互拿对方的背心当毛巾用。
  那天有一个人没来送我,他是烁哥。他说:“真不敢去送你,我怕自己受不了。”我以为他只是说说,但没想到他就真的脆弱到没来。
  烁哥可不是这么没出息的人。我们系大学四年打的架,至少有三成跟他有关系,还有三成本来是别人挑起来的,他也急忙跑过去,使之变得跟他有关系,另外三成是他没赶上,就总是耿耿于怀地念叨,剩下那一成,是他不喜欢的同学惹的架,求他助拳他也不会。
  烁哥啊,有多少回,你在那么多人的场合做了第一个挺身而出的人;有多少回,你一听说有人打架了就从宿舍往外奔,还不忘卸下根床上的钢管做武器;有多少回,我们在楼道的长明灯下等你打桥牌,等半天不见人,就急忙出去找你,把你从孤军奋战的战场救下来;有多少回,你喝得大醉瘫在水泥地上,尽管是得胜回营,你却在哭,泪水和吐出来的东西混在一起。
  即使我老得挥不动拳头,烁哥,只要有你的架,我肯定过去凑把手。只因为发生在你身上的一个故事,一次你的妈妈病了,想吃一碗朝鲜冷面,你就骑自行车从东四十条的家赶到西四的延吉冷面馆,再端着一碗面骑回去,到家,面都坨了,咱娘吃得那个香啊。
  烁哥啊,在你恋爱时,我看到你脸上发出那么贱的憨笑,就想也许是因为把残暴都挥发到架场上了吧,你变成了世界上最温柔的男人。好在,烁嫂是个识货的人,她知道一个男人的憨厚同样是一种尊严。
  道一声别离忍不住想要轻轻地抱一抱你。
  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我就这么告别了自己的年轻时代。
  用一转身离开的,是一生中最巅峰的一种状态。哥几个意气风发地走在大街上的那种感觉,只能是一辈子的谈资了。毕业,工作,我开始枯萎,慢慢老去。
  结婚后,我某次陪太太去医院看病。突然楼道里一阵喧哗,大伙纷纷开始躲闪,一个浑身血污的汉子在到处找急诊病房,一看就是刚从架场上挂彩回来。
  等他走到面前的时候,我问:“怎么了?”
  “唉,没什么事儿。”那人轻描淡写地说,伤口很深。
  我一下子就被打动了,想多看一会儿,看那哥们包扎好再走。但是,太太颤抖的手拽住了我。俺知道,俺已经不能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了。
  果然,已经好些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打过架。我这个当年追求民主平等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开始觉得自己的命很值钱,跟别人共同打拼同归于尽,不值。
  镜头再转到“鹅与鸭”酒吧。
  美女说,为什么一定要打架呢?暴力真的是不可避免的吗?
  我想了想说,让我来复述一个故事吧。美国电视剧《甜心俏佳人》中有一集名叫《Cro…Magnon》——据说“Cro…Magnon”是个专用名词,指旧石器时代的一个人种,在这里大概是指人类的原始本性吧。这一集里,一个男生的恋人是另一个男生的前任女友,在一次派对上,后者向前者轻佻地说着那个女孩的坏话,被那个男孩打得乱七八糟的。约翰律师为这个打架的男生辩护,他先请了一个人类行为学专家到庭,然后却盯着那个专家发了一会儿呆,什么问题也没有问。到最后,一向神神叨叨的他发表了一通“历来最好的”结案陈词——
  他又能怎么做呢?当另一个男子用语言羞辱他的爱侣。他应该转身离开吗?我曾传唤人类行为学家上庭,但当我见到他时,我想到,陪审团需要专家来教导他们吗?来教育他们人的本性吗?女士们先生们,在派对上发生的事情关乎人的本性。男人,任何男人都好战,虽然已经进化得穿上了衣服,用上了手提电话,但原始本性依然存在。
  十三岁时,我到电影院排队买票,有一个比我大的男孩加塞。他说,你能把我怎么样?我不敢有反应。这件事情让我深受困扰。后来我上了高中,当了学生代表,读了法律专业,成绩骄人,但这件事情的阴影在我心中却永难磨灭。
  三年前,我在一家酒吧,有人撞了我的肩膀后直闯厕所。是他的不对,但他膀大腰圆。他对我说:“笨蛋。”我说:“什么?”“笨蛋,”他重复了一遍,还问我,“怎么着?有什么问题吗?”我说:“是,有问题。”他说:“你要找麻烦吗?”就开始推我。此刻,他变成电影院那个男孩了。我知道要打架了,这是我第一次要跟人打架。他提起右手时,我记得父亲曾说过打架时后腿要站稳,就拉开后腿摆出架势。那男人走近,但没等他出手,我已挥出拳头,正中其鄂骨,他倒在地上,一时站不起来了。
  我当律师很成功,做善事也不甘人后,我做一些公益事业,为我带来很大满足感,但身为男子汉——这一拳却是我毕生最有满足感的一刻。
  这算高尚吗?肯定不是。我感到惭愧吗?绝对是。这是不争的事实吗?是,是男人的本性。
  我在此并非要鼓吹暴力,但当男人佳人有约,而女友被人侮辱时,他可以怎么做呢?你们退席后得承认这个事实:庆幸他挥出了这一拳。
  沉默了一会儿,美女又说,一个男孩子,要是遇到自己明知道打不过的人,他是该屈服呢,还是放手一搏?前者太伤尊严了,后者又太危险了。
  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就像人们在争论那个被强奸犯逼得跳楼的女孩,有人居然说她不应该跳,哪怕暂时就范,也不该让自己付出瘫痪的代价。说得真轻巧。
  但人的血性毕竟不是因果分明的逻辑推理,不是天平两端的精密平衡,不是安慰自己的动听道理。如果所有的人都那么精明地知道值不值,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