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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附身之大宋人生-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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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适?哦,对了,一支木簪的确不值几个钱,古代的女子想必见多了这种便宜的木簪,更喜欢金银玉石做的,何况以庞府实力送这木簪确实是有些说不过去,难怪这位燕小姐不满意呢!
  想到这里,庞昱心中稍安,出来游玩,他身上都带有银票,就算这位燕小姐要选几件首饰衣物也够了,就算不够,以庞府的名声,京城哪家铺子敢不让他赊帐?“燕小姐若不喜欢木簪,不如去银楼选几件喜欢的,就算我送的好了!”
  “小侯爷,我家小姐虽不是门弟高贵的千金大小姐,但也容不得你如此轻侮!”那个叫于海的年青汉子一脸怒容地上前将他的衣领一把抓住,白衣秀士与几个年青汉子也是一脸怒色。
  “你们想干什么,快点放开小侯爷!”焦成见情形不对,忙运气于掌,与岳林田梦行上前制住于海,救下庞昱。
  “汪叔,我们现在在京城中有不少事还得靠这位小侯爷帮忙,可不能在这时伤了脸面!”欧阳春见此情形心中着急着很,只是那于海是燕父派来专门保护女儿的,燕如雪多少是受了些委屈,看在燕家的面上,自己也不好动手阻止,只得说服这位与众人交情甚好的帮中长老出面。那几个年青汉子见于海吃了亏,一时气忿,哪里听得进那白衣秀士的劝说,将身上带的家伙纷纷亮了出来。
  “何人这么胆大,敢在天子脚下动手惹事,是不是想让爷爷我帮你早点投胎啊?”
  一队五大三粗的禁军士兵拥着一个帽带红缨的校尉冲了过来,将众人团团围了起来。

  第四十六章 金簪

  “你们好大的胆子,明知我们刘大人掌管这白虎门一带的治安,还敢在这里惹事!还不快放下武器束手就擒?”一个吊着三角眼的瘦高士兵得意洋洋地上前喊话。
  初次上任的禁军扬风营校尉刘二虎站在后面,一脸严肃。他等了好几日,难得碰到有平民在他管辖的地盘上闹事,满心想在众位下属与众多百姓面前好好摆一摆新任治安官的威风,自然不会放过此等良机。
  “大人,事情有点不太妙啊!那个……那个白衣的公子好象是庞府的小侯爷!”刘二虎刚进京当校尉,可他手中的禁军士兵可不是第一天在京城中混,立刻有人发现了还处于失神状态的庞昱,上前悄声提醒这位精力过旺的刘大人,他虽说也指望着能在新上司露露脸,可没打算惹祸上身。
  “什么?庞府小侯爷?你怎么不早说!”刘二虎定睛仔细一看,那白衣少年蹙着眉头不知在想些什么,似乎并未将他与一干手下放在眼中,不过那出众的容貌与目中无人的态度,果然与传言一般无二,心中不禁暗暗叫苦。为避免得罪了级别高的官员,他特地遣了心腹下人先去出事地点探了探,见是未着官服的平民方才出来唱这出戏的,哪知竟会撞上京城有名的贵公子——安乐侯庞昱!
  刘二虎心中叫苦不已,脸上还不得不涎着一张笑脸,到庞昱面前赔礼问安了一番,将那个探看的心腹当着庞昱等人的面骂了个狗血淋头,又重重踢了几脚作为惩治。
  “小侯爷,这几个人可真是不识好歹,竟敢冒犯您,不如让小人替您好好教训教训他们如何?”刘二虎转眼看到站在一旁的燕如雪于海等人,立刻想到了一个在小侯爷面前将功补过的法子。只要让小侯爷满意了,前面的事就算传到太师的耳中,想必也不被认为自己有意与庞府作对。
  教训?庞昱满心疑惑地看着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禁军校尉。整件事情如何会变成现在这样连他这个当事人都没想清楚,这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又怎么会明白!
  不过........,庞昱看了看那几个年青人手中的家伙,焦成三人的武功倒底怎么样他并不是很清楚,以数量来说,现在自己的确处于劣势,欧阳兄的态度又不明朗,有这些禁军在场,那几个冲动的家伙应该会冷静一点吧!
  “焦大哥,这可怎么办?”岳林悄声在焦成身边问道。
  焦成摇了摇头,心中委实有些为难。庞昱的一举一动早被焦成看在眼中,他与庞昱已相处了一些日子,对他的脾气也有几分清楚,自然也明白岳林心中的为难。赠簪之事小侯爷是做得不合适,相处几日;明眼人早瞧出那位燕小姐的芳心所在,难怪人家燕小姐等人会有所不满,若不是那于清先动了手,以自自己兄弟三人平时的性子还断不愿为这种事与人动手;只是小侯爷目前尚未听说有婚约在身,年少冲动,处事不周也尚在情理之中,若是因此受伤,只怕少主那里也没法交待得过去!
  燕如雪等人见此情形于于己方不利,心中亦有几分后悔,帮中大事还没办出半点眉目,就同时惹上小侯爷与禁军,纷纷将求援的目光投在一旁的欧阳春身上。今日之事若不能善了,帮中的一干精英岂能走得出这东京城?
  “小侯爷,几个兄弟不懂事冒犯了你,还请看在欧阳的薄面上,莫要与他们计较!”欧阳春上前两步,贴在庞昱耳边悄声道:“燕小姐家中高堂尚在,婚姻之事,岂能自作主张私下收了这簪子?若小侯爷真有心于她,何不依照礼数行事!”
  婚姻之事?庞昱一听心中一愣,脸上一片茫然。他不是没听说过一个馒头可以引发血案,可没想到一只木簪可以引出什么婚姻之事!他可是二十世纪的现代青年,再好奇也不想亲身体会一下那些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
  庞昱越想越害怕,只得将墨衣绿玉叫到一旁询问。原来,大宋朝风俗中,簪子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男方下聘礼时所必送的簪子会暗示女子嫁过去后在新家中的地位,若是正妻送的便是黄金制作的发簪,侧妻的则是银制的,若送的簪子是木制或铜制的便宜货,则是娶做小妾,就算是有钱的大户人家娶亲亦是如此,贫寒之家往往为聘礼中的那支金簪更是绞尽脑汁,后来,一些年青男子也学着那被唱得流行甚广的戏曲——《木簪记》私下送簪子给心仪的女子作为试探,女子若是收下并回赠贴身之物,便是许了终身。当然,这种有违孔夫子教化的事是为大户人家或书香门弟的家庭所不齿的。
  “不对吧,绿玉,我也送过不少饰物给二姐与你,怎没听说你们有什么意见?”若是不该送簪子,为何从没看见过绿玉那张美丽冷漠的脸在他数次送东西时有所抱怨?虽说庞昱原来的动机是想讨好一下她,看看那张面无表情的脸笑起来该是如何的美丽。
  “大少爷,你给绿玉的东西只能称为赏赐,算不上送!”绿玉回话时双眼一直盯在地上,用浓浓的睫毛挡住眼中的凄凉。大少爷对她再好,以庞府的门弟与自己的身份,两人之间也绝无可能,自己早就知道的不是吗?因而她才会一直用这张冷冰冰的脸在两人之间筑起一道高高的墙,可是,可是真的亲眼看到朝夕相处的大少爷那张熟悉的俊脸对着那位燕小姐微笑,将木簪送给别人时,为何心中却如刀割般难受?
  “大少爷,婚姻之事可不是小事,您可得三思啊!再说以燕小姐的身份,老爷那关便不容易过!”看着沉默不语的庞昱,墨衣小心翼翼在耳边轻声劝道。不是他不肯帮少爷,就拿刚才那几个燕小姐手下的表现来说,一个个都有功夫,又是冲动的脾气,少爷从小体弱多病,若是两人有了什么争执,随便哪一个出头,只怕没两下就会打得少爷一命呜呼,那时,叫他这平日里受少爷恩惠甚多的墨衣可怎么活?再说,以庞府的门弟,便是京城中也难找门当户对的人家,那位燕小姐虽说相貌还算清秀,可言谈举止也不像什么名门闺秀,如何能入得了老爷的眼?
  谁说想娶她?庞昱心中不停叫冤道。若不是傅先生家中有事,按理这时他也该学完礼了,才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再说,有一个绿玉就已经够凉嗖嗖的了,若再加上个冰美人燕小姐,那庞府还能让人呆得下去吗?可是,若是此时上前将那木簪要回来,那位冰美人也颜面无光,庞昱头痛地抓了抓头,该怎么办才好啊!
  “佳人为何如此忧愁,在下这里有金簪一支,不知可否换得一笑?”话意刚落,一个长身玉立的白衣男子已走到燕如雪面前,将左手的东西送上,一支制作精美的金簪便出现在众人面前。

  第四十七章 情敌

  一阵微风吹过,白衣人衣袖飘飘若仙。看着欧阳春等人在发了好一会愣后大步走过去,庞昱迅速溜到焦成身后,那白衣公子的话的确有些轻浮,他可不忍看到这样一位出尘的帅哥被人打成猪头的惨状。
  “白公子此话可是当真?”欧阳春一脸深沉。
  “怎么?欧阳兄对在下的私事也这么有兴趣?”潇洒地展开一柄白玉扇,白衣公子轻挑眉头戏谑道。
  “白公子若真有此意,自当托人到燕家提亲,何必在此为难燕小姐?”看着他满不在乎的神情,欧阳春皱了皱额头。安乐侯这边的事还没有安抚好,这个让人头痛的家伙又来凑什么热闹?
  “欧阳兄,你这话可就不对了,孔夫子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既然都是送簪子,为何安乐侯送得我便送不得?”白公子一脸不平。江湖上若论相貌本事,像他这样文武双全又精通音律的哪里还找得出第二个?
  “白公子,多谢你如此抬爱!”在一旁听了许久的燕如雪突然开口道。
  “在下还请燕小姐赏脸笑纳!”白公子笑嘻嘻地将金簪递了过去,一双乌溜溜的眼珠子却不断朝那欧阳春面上看去。
  “这个……”燕如雪偷睨了欧阳春一眼,见他没什么反应,眼中又黯淡了几分。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儿家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送木簪,心中自是难堪得很,因此对于白公子的出手相助,她心中的确有几分感激,也不好当众扫了白公子的面子。可是接下金簪多年的思慕便要成空不说,得罪了小侯爷,白公子又岂能安生?欧阳春向来足智多谋,此时却目无表情一言不发,难道真要她接下金簪不成?
  “燕小姐请放心,在下向来是爱花惜花之人,也懂得缘份两字不可强求,绝不会像某些木头那般无趣!”白公子笑意盈盈道。说到“木头”两字时,却满含深意地朝欧阳春看去。
  “这位白兄说得对!”庞昱见机不可失,忙冲了上去,“缘份原是不可强求之事,今见这位白兄一表人才,风流倜傥,知情识趣,堪为小姐良配,庞某一时冲动,做事有欠考虑,还请燕小姐不要放在心上。”
  “多谢小侯爷宽宏大量!”燕如雪大喜过望,上前深深施了一礼,将木簪送回。虽说小侯爷的举动古古怪怪,令人大吃一惊,但他肯做这样的表示,便是不再计较众人先前冒犯,
  庞昱取回木簪,心中正为自己的随机应变而得意洋洋之际,忽觉四周一下子静了下来,连那些看热闹的平民百姓的八卦声都听不到了,四下一望,才发觉那无数视线都集中在自己身上,睁得最大的莫过于那位新任的禁军刘校尉了。
  庞昱想起前面摆的乌龙,脸上不禁红了红,望了望天色道:“刘校尉,白虎门一带都是繁华之地,你公事一定很忙吧!”这个刘校尉真是不知趣,正事不办老领着一群禁军站在那里,还想继续看他的笑话不成?
  刘二虎一愣,想起方才心腹下人在一旁听到的八卦,忙命一干手下将四周围观的路人驱散了去,未敢逗留,领着一干士兵自行辞去。
  醉红楼
  红霓云袖正在台上翩翩飞舞,几张如花般娇艳的容颜不时绽放在众人面前,引得台下客人群情激动,一片叫好声。
  此时,在二楼最好的包厢——邀月阁中,气氛却十分诡异。面对醉红楼的一桌招牌名菜,众人却吃得心不在焉,不时将眼光投在主桌上的那个俊美少年身上。
  庞昱挑了一个最喜欢的鸭舌放入碗中,见众人未动,另拿了公筷为欧阳春白公子等人挟菜。“欧阳兄,白公子,大家莫要客气,醉红楼的菜做的还是不错的,都好好尝尝吧!”
  “白某难得机缘巧合,有机会能与眼高于顶的小侯爷看上同一个女子,真是万分荣幸啊!”白公子的一张俊脸上仍是如沐春风的笑容,让人怀疑那种挑衅的话是否真是出自那张嘴角轻挑的薄唇。
  “小侯爷,这位白公子与在下是旧识,生性有些放荡不羁,若有什么得罪之处,还请小侯爷不要放在心上!”欧阳春一边向庞昱解释道,一边却狠狠地盯了他两眼。这位小侯爷脾气有些古怪,木簪之事结果实在出人意料,那不知死活的臭小子还敢在那里提,是真想坏他的事不成?
  “欧阳兄不必太过紧张,这位白兄性子不过是有些耿直而己,何况今日得了燕小姐美人芳心,才会一时忘形,大家都是男人嘛,明白,明白!”庞昱也觉得那白公子的态度实在有些嚣张,不过基于他的出现也算帮了自己一个大忙,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小事。
  那白公子听了这话,惊得目瞪口呆,脸上更是一阵燥热。虽说他并非刚出道的毛头小子,早已经历过风月之事,可蓄意挑衅被这小侯爷如此曲解,众人面前,自己岂不被人当成了心胸狭窄之人?还好燕小姐不在,不然这脸可就丢大了!一时收起轻视之心,言语中多了几分郑重,只暗中观察庞昱的一举一动。
  这边的热闹坐在那边的桌上自然都看了去。
  庞禄拉了拉墨衣的衣袖,悄声道:“你说,大少爷今天会不会是被那个燕小姐的拒婚给气晕了头?”一会儿坚持送簪子,一会儿又主动要了回来,这会儿还与情敌白公子玩在一起了,他怎么越来越看不明白了,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谁知道啊?”墨衣叹了口气,索性放下手中的筷子,满桌的好菜今日却勾不起满腹心事的他半点食欲。“对了,我想起来了,我跟少爷提过,这位燕小姐出身低了些,怕过不了老爷那关,说不定……”
  “你是说少爷是为了燕小姐才故意放弃的?”庞禄的声音不自觉提高了几分,大少爷到现在还没有婚约,嫁进来起码是二房夫人,可若是老爷看不上,燕小姐只怕会被逼着另嫁他人,大少爷对燕小姐可真是用心良苦啊,可是这样一来,大少爷不是很可怜吗?虽说那位燕小姐还没有二小姐漂亮。
  “你好好瞧瞧,论门弟财势,这大宋朝中除了石公子还有谁能比得过少爷?论相貌,自少爷十三岁起便是这京城中无人不知的俊秀公子,一等一的好模样,那个白公子怎可能比得上?若论人品,小禄子你自己说说,大少爷待你如何?”
  庞禄点了点头,墨衣说得不错,大少爷对他们还真不错。只是,自己与墨衣不过是府中的小厮而己,现在燕小姐己收下金簪,他们又能为大少爷做些什么呢?
  两人只顾着讨论,却忘了同桌的都是些江湖上的练家子,耳目灵敏,早将两人的话一字不漏地听了去。焦成等人脸上还不曾显露半分,于清送燕小姐回府自然不知,几个年轻人却神色有些复杂。
  突然,听得外面一阵喧哗,一阵匆匆的脚步声来到门前,一个红衣少年脸色不佳地冲了进来。“小昱,听说这几日你过得挺逍遥的嘛!”

  第四十八章 未完

  开封府书房 午时
  书桌上放着不少公文,包拯看着面前的那纸公文,略加思索了片刻便奋笔疾书,又看过一遍,方才满意地放到一边。
  “属下参见包大人!”公孙策快步走进书房,在阶下行了礼。
  “公孙先生不必多礼,找我可是有什么要事?”包拯放下手中的公文,一双锐利的眼睛便投在公孙策身上。能让公孙策做下属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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