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朵水仙花-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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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火车是往北去的呢,还是往南去的?是往天上去的呢,还是往地下去的?雨舒没有问过永泰。她心里的目的地是汉城,是自己逃一样地离开了的汉城。火车的声音总是能激起人心中的情感涌动,火车不停地载着一些东西去一个地方,这跟风有点儿相似。雨舒每次抬起下巴冲着那个方向,就觉得鼻尖酸酸的。听过火车声之后,他们就会拍着屁股上沾的金色草地的痕迹站起来。
“明天早上见!”
“好,走好!”
“……我,晚上休息的时候可不可以来?”
“喂,你这个人,工作要认真负责啊!别说这些话了,快走吧!”
“哼!”
“呵呵……要是一不小心捡到了一颗星星,想送给我的话,就来吧!如果星星太大了,就像滚雪球一样滚着来吧!”
“你用来干什么?”
“拿着玩啊。”
“很重的。”
“可以摇着玩啊。”
“你的意思是说叫我晚上不要来了吧?”
“呵呵……终于听懂了啊,好吧,让我们为了直到明天早上的离别吻一下!”
“又来了?嘴唇居然不会被磨破,这真是人体的秘密和奇迹啊!”
“不喜欢吗?那就算了。”
“哈哈……你发现了不这么说我就走不了啊!”
自行车散步结束后两个人一起吃过晚饭,永泰跟雨舒吻别之后又骑着那辆自行车走两公里左右的路回天文台去。
“我的肩膀是不是已经变得像把手一样弯弯的了,为了方便你抓着?”
“哎呀,永泰老弯着腰一定很疼吧?直起腰来!我们开发一个新的把手怎么样?呵呵……这样抓住你的头好不好?”
雨舒嘻嘻笑着,放开了他的肩膀,把两只手掌紧贴在他的头两边。
“别这样!一不小心脖子可能会断了。”
“试试看嘛,既然我都说了……怎么样?是不是这个姿势很容易掌握平衡?”
“别捂住我的耳朵,迷迷糊糊的了。”
“哇!原来永泰的头像个足球啊,摸了才知道,真圆哪!”
“那也千万不要拿来当足球踢呀!哎!哎……”
车走起之字来了,左摇右晃。
“喂!扶好车把!”
“哈哈……你瞧,还是像原来那样扶着肩膀车走得好。”
蟾江是悲伤、美丽的,也是平静、温和的。他们除了下雨天,总是出来骑车,沿着蟾江一路前行。江水被红叶映成了红色,无数树叶像小船一样顺蟾江伴着自行车流向下游。
前面掌握方向的永泰和扶着他肩膀踩着脚蹬子的雨舒沿着弯弯曲曲的江边小路骑回小餐馆。
永泰穿着灰色的棉布裤子,雨舒穿着牛仔裤。他们左边是一片金黄的原野,在风中泛起波浪。柞树和橡树已经完全被染成了褐色和红色。风中蕴含着清冷的感觉,似乎不久就会变成刺骨的寒风。
似乎他们夏天骑着自行车去了很远的地方,深秋时节又回来了。
雨舒的头发在风中飞舞,被阳光染成了金色,西山的晚霞染红了她的肩膀。
谁不是用眼泪和微笑经营着自己的生活呢!
尽管如此,雨舒和永泰在任何人眼里都是一对美丽的恋人。附近没有民居,也几乎无人经过,他们的自行车旅行鲜为人知,但随着冬天的降临变得细瘦的蟾江,掉光了全部叶子光秃秃的栎树,还有在树根上覆盖着厚厚一层落叶准备过冬的橡树,它们知道。
它们知道这两个人跟蟾江的风景是多么协调。
它们知道这两个人是多么相爱。
(未完待续)
过家家
我们七天没见了,我给你打电话说
七年不见了,时间过得很快吧?
你只是扑哧一笑,却不知道,对我来说见不到你的每一天漫长如一年
这不是相对论的问题
惟愿你能了解我的悲伤,哪怕只是一点点
我每天过着星星上的时间
永泰一个人开车去了趟汉城。
1999年11月23日,下午四点刚过。手握方向盘的永泰神情复杂,长叹一口气,目光深邃地凝视着前方。
上周对雨舒来说是多灾多难的。
她的脚崴了,不是因为踢沙袋那种剧烈运动,而是打开门穿鞋子,漫不经心地把脚伸向运动鞋的时候崴的,因为石阶上结冰了,运动鞋的橡胶底滑了一下。从院子进屋的门槛太高了,这块四方形的石头是放在那儿当做台阶的,结果闯了这么大的祸。永泰立刻把石头搬走了。
于是,雨舒拖着一条伤腿,变成了只能在屋里单腿跳来跳去的兔子,但她的表情还是那么开朗,似乎根本就没把这当回事,然而她身边的永泰心里却不好受。
永泰为雨舒做了冰敷和热敷。每当雨舒把脚腕完全托付给他,自己斜靠着听英语会话磁带的时候,永泰都不敢抬头看雨舒那不带一丝愁云的脸。
爱得越深,痛苦和悲伤就越深。
又一次事故发生在四天后,周五的傍晚,正在准备晚饭的雨舒把一锅沸腾的豆芽汤倒在了自己的大腿和膝盖上。就算没看见当时的情况也能猜想得到,肯定是崴了的右脚不小心触到了地上,腿一软跌倒了。
永泰闻讯马上开车赶了过来。雨舒正靠着墙坐在乱糟糟的厨房一角,已经脱下了一条裤腿。她苦笑着嘟囔了一句:“真倒霉!”
“伤得怎么样?嗯?”
“没事,不是很严重,就是有点儿火辣辣的疼。”
雨舒左腿的膝盖以上已经红了一大片,肿起一指高。
“这还叫没事啊?快去医院吧。”
“我都说没事了,去买点儿烫伤药来吧。”
永泰又说去医院,但还是被雨舒拒绝了,于是匆忙开车到骊州市内买来了治疗烫伤的药。他去买药的这段时间,雨舒居然把洒在厨房地上的豆芽汤全部打扫干净了,而且脱下长裤,换上了短裤,泰然自若地坐在屋里。
永泰回来之后,先替她简单消毒,然后挤出烧伤软膏小心地抹在烫伤处。
“噢……”
似乎很痛,雨舒皱着眉头,把嘴唇撮得圆圆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痛吧?”
“不痛,我能忍受,我就是喜欢这样‘噢’一声。”
“现在这种情况,你还开玩笑!”
“有什么呀,才多大点儿事,又不会死。嗯……轻点儿抹,有点儿火辣辣的。”
因为雨舒的笑容和不当一回事,永泰更觉得心疼。倒不如她哭哭啼啼的,自己还会觉得有插手帮忙的余地,而雨舒根本就不给他那种机会。
“这……最好不要留下疤痕。”
“没关系,我不是喜欢穿裤子嘛,长裤、七分裤、九分裤,反正也看不见。”
“嗯,看来只有心胸狭隘的我才觉得有关系啊,就是有关系!”
“嗯?为什么?”
“你的腿只有我才看呀,你不知道吧?我很少看自己的腿,可你的腿不知偷看了多少次呢。”
“呵呵……是吗?那倒是有点儿对不起你了,对了……疤痕太大了真的不行!”
“是吧。不过别担心,绝对别接触水,穿透气较好的衣服,屋里不要太热,被子不要碰到患部,很快就会痊愈的。这都是医生说的,还说现在的药非常管用,被开水烫了这点儿小伤,不会留下疤痕的,顶多也就是能看出来而已。”
“多长时间能好?”
“一个星期左右吧,只要好好护理。”
永泰把药抹均匀之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似乎已经忍了很久了。
“怎么了?我的样子很好笑吗?”
“不是……我突然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本书里的场面。”
“?”
“你知道吗,葡萄糖?”
“不知道,是像方糖一样的东西吗?”
“反正就是六七十年代在商店里当做点心卖的东西,那本书写的是六十年代在农村出生的一个作家小时候的故事。那种葡萄糖要放在汤勺里,在炭火上加热之后才能吃。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说,一个夏天的下午,两个五六岁的男孩在厨房里加热那种葡萄糖吃,一个小家伙肚子对着灶口,弯着腰把汤勺放在灶里烧得旺旺的炭火上,用筷子搅和着葡萄糖等它化开。另一个小家伙拿着苏打,蹲在灶台上,低头看着冒着白泡的葡萄糖勺子,咕咚咕咚地咽着唾沫。”
“苏打是做什么用的?”
“啊,葡萄糖化了之后放点儿苏打进去,就会像面包一样发起来,相当于量一下子增加了很多。”
“啊哈……似乎很好吃啊!然后呢?”
“下面的小家伙看葡萄糖都化了,就跟上面的要盛苏打的袋子,那孩子蹲着挪了挪,一下把旁边的大水壶碰倒了,哈哈……巧的是那个水壶里正好有半壶水,那半壶水全都倒在炭火上了,啪啪啪!火和水混在一起,白色的烟团团升起。”
“这俩小家伙!葡萄糖还能吃吗?”
“哈哈……哪里还顾得上吃葡萄糖,只见那个在地上把肚子对着灶口的家伙突然捂着肚子大叫着‘痛死了!’在地上打起滚来,蹲在灶台上那个孩子吓坏了,竟丢下伙伴跑回自己家里去了。”
“这是怎么回事?”
“这……水一打翻,炭火热气从灶口冒出来,烫伤了下面那个孩子肚脐周围的肚皮呗。”
“烫伤了啊!啧啧……这有什么可笑的?”
“可笑的在后面哪!孩子有位奶奶,就是那种年纪很大了的农村老奶奶,老奶奶拄着拐棍回家一看,孙子在厨房地下打着滚哭叫,吓了一跳,好不容易哄孩子进了屋,让他躺下一看,孩子的肚子一片红,红得大概就像你的腿这样吧,以肚脐为中心,像画了面膏药旗似的。孙子直哭着说疼啊疼啊,老奶奶就说自己去拿药,结果你知道拿来什么了吗?是上高中的大孙子屋里的墨水瓶!”
“……墨水瓶?为什么?”
“哈哈……这是老奶奶的疗法啊!老奶奶把蓝色的墨水涂在那孩子烧伤的肚子上,一边抹均匀一边说‘不痛了吧?凉快吧?’结果,噢,忘了跟你说了,这是作家的自传性质的故事,这个孩子就是写那本书的作家。反正,那个孩子好像真的不疼了,真的凉快了,然后就睡着了。要知道,大夏天的,拼命哭了那么久也是高强度劳动嘛。”
“那个老奶奶真奇怪啊,怎么会把墨水涂在那儿呢?”
“大概相当于一种民间疗法吧,老奶奶认为,既然是被红色的火灼伤的,用蓝色的水应该能抑制住,还觉得蓝色墨水是最适合的药呢。反正可笑的是那孩子醒来以后,大概睡了两三个小时吧,醒来后那孩子低头仔细看了半天自己的肚子,肚子上涂满了蓝墨水,起了几十个水泡,这时,老奶奶拿着抹布走了进来,孩子就瞪大眼睛问道:‘奶奶!我的肚脐眼儿哪儿去了?’”
“啊?哈哈哈……肚脐眼儿不见了?哈哈哈!”
“是啊,那孩子的肚脐本来就是有点儿突出的,现在边上起了差不多大小的水泡,整个肚子被染成了蓝色,所以就找不到了。原先那孩子无聊的时候就喜欢抠肚脐玩,还因此常常肚子痛呢。”
“呵呵……真的很可笑啊!”
“No!还没结束呢。所以呀,老奶奶就用手指给他指了出来,然后那孩子歪了歪脑袋,突然又带着哭腔说了一句话,你知道是什么吗?——‘可是,为什么我的肚脐眼儿突然变得这么多?’然后就号啕大哭起来。”
“肚脐眼儿为什么这么多?哈哈哈哈!这孩子真是太有意思了,也很可怜啊!那后来怎么样了?”
“噢,后来孩子妈妈回来了,看见儿子的肚子,吃惊得差点儿晕倒,赶忙带他去医院了呗!哈哈哈……”
“我也算是老惹祸的了,可是怎么也比不过那些男孩子,他们简直就是到处乱滚的炮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让人提心吊胆的。永泰你怎么样?没惹过那样的祸吧?应该不会吧,你一看就是那种好孩子,喜欢安安静静地玩的那种。”
“……”
“哦,怎么不说话了?”
“是啊……我……就是你说的那样。”
开着车在高速公路上疾驰的永泰想到这里,顺手抽出一支烟,眼神变得凄凉。像那个孩子一样大的时候,他小时候,闯的祸何止是肚皮上长出几十个“肚脐眼”的小事啊,就是现在想起来,那时的事也依然能令他浑身不寒而栗。随着一声叹息,混杂着痛苦的烟雾从他的嘴里喷了出来,立刻被车窗外的风卷走了。
那时永泰刚满六岁。
父亲当时已经晋升为少校,担任前方部队的大队长。那个部队的宿舍区包括三栋军官宿舍和六栋下士宿舍,建在一个山坡上。当时永泰经常跟黄中士的女儿黄美仙一起玩,不仅因为两个人同岁,而且因为美仙非常漂亮,漂亮得让人怀疑她到底是不是虎背熊腰的黄中士的亲女儿。美仙喜欢扎两条小辫,穿有蝴蝶花图案的连衣裙。永泰一听到外面有人喊“永泰,出来玩!”就知道肯定是那个双眼像黑葡萄、嘴唇像山草莓的小女孩笑眯眯地在等他。
两个人经常玩过家家的游戏。
玩过家家的时候,几乎所有的玩具美仙都有,永泰只要照美仙的要求做就行了。两个孩子常常在大楼后面的山坡上玩,美仙用野菜做菜的时候,永泰就到松树边上去模仿队列训练,或扑倒在草地上射击,或把一块木头别在腰上,模仿爸爸别着手枪双手背在身后大模大样地踱来踱去。到那时为止,他见过的东西除了军队没有别的,所以把军人当成了男人惟一的职业。
永泰走回来,踏过画在地上的大门,大声说“我回来了”的时候,美仙马上迎出来说:“哎呀!肚子饿了吧?饭都做好了,坐下吧!”然后两个人就面对面坐下,中间是饭桌,摆着用槐树花、槐树叶、草叶、蒿草做成的饭菜,两个人做出津津有味地吃饭的样子。吃完后并排躺在草地上假装睡觉。睡了还不到五秒钟,美仙就呼地坐起来,摇着永泰说:“快点起床!要上班了!”永泰就匆忙吃完放在塑料饭桌上的饭,到上面的山坡上去上班了。
那件事情发生在阳光不再炽热了的十月末,永泰吃完了用红叶做的所谓“五谷饭”之后出门巡视了半天,回到美仙等着自己的家里时,却发现美仙没有做饭。美仙一看到他就皱着眉头,叹着气说:
“冷风刮起来了,该做过冬的泡菜了。”
“做就做呗,有什么问题吗?”
这时刚好部队里为了准备过冬的泡菜,用卡车运来了很多白菜,堆在炊事班的仓库里。
“我自己一个人怎么做啊?”
“泡菜本来就是女人做的嘛。”
“傻瓜!要挖一个坑埋泡菜坛子才行啊。我是女人,怎么挖呀?应该身为爸爸的你挖才对。”
“那就我挖好了,要多大?”
于是美仙笑着用两只手比画了一下,永泰点了点头,在附近找了一根结实的尖头木棒,劲头十足地在山坡上挖了起来。
永泰很喜欢美仙,真的相信等自己长成爸爸那么高后美仙一定会成为自己孩子的妈妈。他努力地挖着,因为想看到美仙睁大眼睛说“哎呀,挖得这么快啊”的样子。正一门心思挖着的时候,突然听见背后传来美仙的声音:“挖了多少了?”永泰条件反射地举起自己手里紧握着的木棍,上半身猛地转了过去,只听“啊”的一声惨叫穿透了空气。
原来美仙在附近做了会儿饭,突然想看看他挖的洞怎么样了,于是悄悄来到他身后,踮起脚尖把头伸到了他的肩膀上方,永泰一回手,尖利的木棍正好戳进了她的左眼。
美仙捂着眼睛在地上打起滚来,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血!血!……”永泰看到了自己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