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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原来,只是因为幸福(品味幸福) 作者:沈素衣(晋江vip2013-05-07完结)-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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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加快。
  “喂?”电话拨出去,立时被接通,电话那头传来陈思宁一贯干净温和的音线。
  这么快就听到了他的声音,我被吓了一跳,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只得胡乱‘嗯’了一声。
  “有事?”陈思宁问道。
  电话有个很大的弊病,就是人们无法通过电话看清对方的神情。短短的两个字,我根本就听不出来陈思宁现下的态度。毕竟上次我在电话里面说得比较含糊其辞,导致了现在这种令我忐忑不安的情况发生。我不知道该如何在电话里跟他说清楚我的想法,或许应该稳妥地选择面谈。
  “晓蕾,你有事?”陈思宁又问了一声,打破了电话里的沉默。
  “有事。”既然早晚都要面对,那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我阖上双眼,听见自己的声音通过手机传递给手机那端看不清眉目的陈思宁:“我有事想跟你面谈。”
  陈思宁开车来接我的时候已经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夜晚时分。夜晚是一座城市歌舞升平的开端,也是人们满怀心事寻找靠岸港湾的时刻。斑斓的五彩霓虹和街道两旁林立的路灯照亮了城市里行人匆匆赶路回家的面容。那些穿行在道路上的行人,正怀着不同的心情行走在大街上,无论经过哪里,遇到什么样的人,最终会回到属于他们的家中。我坐在车里,透过车窗看窗外不断后退的夜景,感觉到这个城市喧嚣和寂寞共存的矛盾。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掉收藏了,可能写得确实不太好吧。感谢一直收藏的朋友们一天一更啊一天一更

  31

  “想什么呢?”陈思宁注意到我在沉思;出声拉回了我的思绪。
  “在看窗外的景色。”我认真地作答。
  陈思宁看了我一眼;奇怪地问:“看什么?看这些赶着下班回家的行人和望不到尽头的车流。”
  我收回视线;目光投向自己的手袋,几千元的手袋对于普通的大学生来说,算得上是奢侈品了,然而我却从不缺钱,从不。只是我也不去炫耀什么;那只会让我的内心更加空虚,让我更加残酷地认清现实——除了钱;我什么都没有。我信手拨拉手袋上的拉链:“人们结束一天的繁忙下意识就想回到自己的家里。”
  陈思宁没想到我会回答他一句答非所问的话;不由得加深讶异:“难道人不回家却要整天在外面闲晃吗?就算是应酬也不过是暂时的;家才是人们的归属。”
  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他:“我们这是去哪儿?”
  “吃过饭了吗?”陈思宁也答非所问地反问我。
  “吃过了。”我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现在一人要喂饱两张嘴,当然要定时吃饭了。”
  陈思宁按了一下车子上的一个按钮,立时有音乐从音响里播放出来。他的声音几乎淹没在音乐的声音:“那就去我家坐一会儿吧。”
  我没说话。陈思宁这样的人想要什么要不到?越是这样的人越是不屑于通过下三滥的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在这一点上,我还是相信陈思宁的人品的。他说去他家,我想,也只不过是想找个相对安静地环境跟我交流罢了。我调整了一下坐姿,尽量忽略安全带紧扣的不适,静静地聆听音乐。正巧CD播放到Linkin Park 的《What I Ve Done》
  男子沙哑撕裂的嗓音划破车厢的寂静,熟悉的歌词果然钻入我的耳朵里:
  What I’ve Done; I’ll face myself;
  不管我以前所作的什么,我将来都会面对我自己
  To cross out what I’ve bee; Erase myself;
  将现在的自己彻底改变,把以前的自己擦去
  And let go of what I’ve done……
  同时放手我以前所作的
  For what I’ve done; I start again;
  因为我以前的作为,我要重新开始
  And whatever pain may e;
  不管会遇到什么困难
  Today this ends;
  这些就在今天到此为止
  I’m forgiving what I’ve done……
  我正在原谅我所作的
  I’ll face myself; To cross out what I’ve bee; Erase myself;
  面对自我,将现在的自己彻底改变,把以前的自己擦去
  And let go of what I’ve done……
  同时放手我以前所作的
  每一句歌词都唱进了我的心里,怎么听怎么符合我内心现在的想法。说不出的紧张和慌乱兜头压来,我抬手就把音乐给关了,随便扯了个理由:“我想静一静。”
  逼仄的密封空间霎时安静了下来,陈思宁没有多说什么,点点头,表示理解,专注地开车。尽管城市的交通在此时实在让人恭维,但是架不住距离近,不到二十分钟就驶进了陈思宁所住的小区。下车的时候,我暗暗松了口气,尝试缓解绷紧的神经。还好,还好,我庆幸自己此时还能平稳地走在路上,肌肉还没有受到大脑的控制,变得僵硬。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我吃惊看向陈思宁:“这不是普通居民区吗?”
  陈思宁乐了:“是啊。我就住在这儿。”
  我有点儿懵,茫然地站在原地,心里反复寻找合适表达的词语:“你可以住在更好的地方啊。”
  陈思宁摁了一下车子的遥控锁,发出‘嘀’的一声:“怎么?我住在这里让我们的傻姑娘失望了?”
  我立刻炸毛:“你什么意思?”
  陈思宁好笑地望着我,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你可真敏感。我什么意思都没有,也知道你不是爱慕虚荣的那类女孩子。我只是喜欢住在这里,这里的房子不大、不奢华,但是这里有人气儿。”
  我讪讪地低下头,跟着陈思宁走到某一个单元楼下,看着他拿钥匙打开安全门,走进楼道里。漆黑的楼道一瞬间亮了起来,橘黄的光影温暖地洒下来,陈思宁的身影跃入我的眼帘。他身躯颀长而挺拔,身材偏瘦削,但肩不算窄,腰却很细,穿起衣服来很有架子。他走在我的前面,为我领路,仿佛是在告诉我,前路无论怎样,都有他在,他愿意站在我的面前为我遮风挡雨。看着感应灯下他半明半昧的背影,我由衷地感到踏实和安稳。哪怕是多年以后回想起这一幕来,我仍然能够记起那一刻自己血管里的血液平缓地流淌过周身,最后包围住心脉。穿越过奔流不息的时光洪流,我依稀看到自己站在那个背影之后,遗留下了自己的心。
  爬到七楼,我累得气喘嘘嘘,双脚已经开始发软,心里暗自叫苦不迭。早知道要爬这么高的楼,我就不找虐了,干脆随便找个地方跟他谈谈算了。
  陈思宁捏住钥匙边开门锁边看从六楼以龟速缓缓挪动脚步往上爬的我,笑着问我:“爬一下七层楼就累成这样了?”
  我一手扶住楼梯拐弯处的扶手,一手叉在腰上,仰头去看他,吁出一口气,自我剖析:“缺乏锻炼呗。”
  感应灯忽然灭掉,黑暗而又寂静的楼道里,只能听到我喘息的声音。恐惧被我在脑中倏然放大,我也不管是否能够看得清台阶,三步并作两步窜上了七楼。直到在空气中嗅到陈思宁身上淡淡的味道,心才慢慢安定下来。然后,我听见‘咔哒’一声脆响,门应声而开。有只温热干燥的手抓住我的手腕,皮肤相贴的触感下,那只手上薄薄的茧清晰可感。我没有挣脱那只手,顺着手牵引的力量一步步向房里走去。眼睛很快适应了黑暗,我看见一个朦胧地身影在门廊处摸索了几下,房内灯被瞬间点亮。
  陈思宁放开手,从鞋柜里拿出一双粉色毛绒拖鞋放在我的脚边,自己也换掉鞋子,穿上拖鞋。我弯下腰脱下鞋子,心情十分复杂地穿上那双拖鞋,随着陈思宁走进厅内。厅内光线十分宽敞明亮,微微抬头就可以看见房顶那盏光彩夺目的琉璃吊灯。家具色调的搭配以黑红为主,在这点上,和摩天轮总店保持惊人的一致。不过,与之相悖的是,在这里随处可见生活情调在其中。厅内的茶几上铺有白色缀花纹的桌布,透明的玻璃花瓶内插有几只鲜艳的红色雏菊。几叠财经杂志被整齐地摞在茶几另一侧,茶几中间的位置被腾出来,摆放着一套精致的茶具。
  58寸大型液晶电视机的一侧墙壁被凿空,嵌入酒柜,各种红酒洋酒甚至是白酒都放置在上面,另一侧上面几层放有书籍,下面几层摆有CD和DVD。DVD机放在电视机柜里,几个遥控器放在DVD机旁。环绕立体声摆在电视机的两侧。
  从细节可以看出,陈思宁是个拥有一定生活品味,保证自己生活质量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一天一更啊一天一更

  32

  “想喝什么?”陈思宁把钥匙随手放在厅内右侧的吧台上;两边吧台中间有个敞开没有门的空位连接着餐厅和厨房。
  我本来想说喝水就行;但转念想到等会儿要说的话;刚刚松懈下来的神经再度绷紧。都说酒壮怂人胆,我也来点酒鼓鼓劲吧。于是改口道:“我想喝黑方。”
  陈思宁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点点头。他脱下藏青色休闲西装外套,搭在深黑的真皮沙发上,卸下手腕的袖口放在茶几的财经杂志上;把衬衫的袖子挽到手肘处,从酒柜上挑出一瓶开口封的黑方。他拎着黑方;来到吧台处;翻出吧台上方柜子里的洋酒杯;从餐厅的冰箱里掏出几块冰块放入酒杯内;又在冷藏格里拿出一个放有半杯清水的洋酒杯;里面躺着一个鸡尾酒量杯和一听可乐。
  我坐在吧台旁的高脚椅上,忍不住问:“你在家还调酒?”
  “我这个人比较喜欢享受生活。”陈思宁手上动作麻利,把东西都放在吧台上,将黑方倒满一量杯,放入镇有冰块的杯中,然后再将可乐打开,倒入杯子里。
  “嗯。我看出来了。你还真有小资情怀,岂不知已经被归类为中资人民了。”我看他倒满洋酒杯,撇了撇嘴又说,“哟,你可真小气,就给我这么点黑方。”
  陈思宁把杯子推给我,自己就着剩下的半罐可乐喝了一口:“这是标配好吗?我还不是怕你喝醉了,什么正事都没谈,自己先倒下了。”
  说到正事,我的神经又是一紧,箍得脑袋生疼。我拿起酒杯,大口灌了一口。可乐的味道里混合着淡淡的酒味停留在味蕾,冰冷的液体随着我的吞咽冲刷进我的胃里,使我浑身打了个冷战。坐在吧台对面的陈思宁吓了一跳,他忙说:“你慢点喝,小心呛到。好像我真的不舍得给你喝一样。等会你要想喝,我再给你配。”
  我摇摇头,放下酒杯,对陈思宁说:“谢谢。”话语间,颇有些郑重其事地感觉。
  陈思宁摇晃着手中半罐可乐,瞅着我微微一笑:“举手之劳,为你服务荣幸之至。”可以听说来,他在试图缓和气氛。
  “嗯。”我随便应了一声,又端起酒杯,又灌了一口。陈思宁盯着我酒杯里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混合液体,放下手中的可乐罐,一把夺过了我手里的酒杯。
  我不解地望向陈思宁:“你干嘛?”
  “你可真放心我!你喝醉了不怕我做什么?”陈思宁挑着眉,极有兴致地问我。
  “我这么大的人了,知道自己有多少的量。”我有些着恼地去抢陈思宁手中的杯子,有些不管不顾的架势。陈思宁抬高手臂,我的指尖滑过杯子的外壁,没有抓到。我固执地伸手再次去夺,并且生气地瞪他:“给我!”
  陈思宁将杯子递到我的手里,眼角眉梢尽是无奈和宽容,这次我没有接住,杯子脱离我的手掌,砸碎在吧台上。在刺耳的响声中,飞起的冰块和玻璃碎片四散迸射,有一枚大一点的碎玻璃恰好划过我的掌心。锋利的尖端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划破肌肤,鲜红的血液一滴一滴地慢慢渗出我的掌心,落在黑色的吧台上。伴随着血腥味蔓延在空气里,鲜血越落越快,几乎连成了一线。陈思宁刹那间似乎僵坐在那里,下一瞬脸色变得几近苍白,他快速绕过吧台,把我的手掌翻过来,保持手上向上的姿势。当他的手捉住我手掌的那一刻,我分明感到他的手在微微地颤抖。血液经过他冰冷的指尖蜿蜒而下,在他白皙的手上留下触目惊心的痕迹。他使劲拽着我走到水池旁,打开水龙头冲洗我的伤口。
  “嘶——”自来水的水流开得十分大,冲刷过伤口,火辣辣地疼。我咬住下唇,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音。如果不是水流这样大力地冲过,这点小疼根本不算什么。
  “疼吗?”他轻轻地问我。
  “不疼。”伤口的血还在往外涌,不过估计是没有什么碎玻璃渣夹在里面。我侧头去看陈思宁绷得发紧的脸,忙安慰他:“没事。真的。就是一点小伤口。根本就不疼。”
  陈思宁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明显有着隐藏不掉的紧张、不安和怜惜。他松开我的手,嘱咐我:“你手就这样放着,我去给你拿创可贴。”说完,他快步走到客厅的角落,顺着楼梯爬上了楼。仅仅一两分钟,就走下了楼梯。我眯起眼睛去瞧那段铁质的盘旋式楼梯,大感房子外观不显,里面实际却五脏俱全啊,没想到楼上竟然还有一层。
  等陈思宁走近了,我才看到他手里提着一个透明盒子。
  我往他身边凑去:“这是什么?”
  他一指水池:“你在那里站好。别乱动。”然后将盒子放到我旁边的台子上,打开盒子拿出一个玻璃瓶子,里面盛有不明液体。我观察了一下,隐约看到双什么的标签贴在上面,便猜到了这个是什么:“双氧水?”
  他又看了我一眼,从水池旁的洗手液罐子里挤出一点洗出液,仔细将手洗干净。随后从盒子里拿出镊子,从装有药棉的袋子里拿出一块来沾着双氧水给我消毒。他弓着身子,垂下头,鼻息间的热气喷到我的手上,有些麻麻地感觉。从我所站的角度看去,他白净的脖子从衬衫里探出一大截,散发出他身上特有的味道。额前的刘海垂落,拂到眉心,遮住他整个光洁的额头。一只耳廓露在短发的发侧,耳垂厚实丰满,整个外耳形状十分美好,衬着黑色的发更显莹白明润。
  要说陈思宁跟一般言情小说里描述的那种风华绝代还差着一截,也没有达到时下一般意义上花样美男的那种阴柔娇媚,但他的五官组合在一起,是绝对属于男子的俊美,让人怎么看怎么顺眼。人们与他接触,通常先是感染他明朗清雅的个人魅力,然后才会近一步去观察他的长相。他超然的气场远胜于他的外貌,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话,我想也许只有‘风光月霁’四个字吧。
  我正看他看得出神,陈思宁却放开了我的手。我低头一看,伤口已经包上了干净柔软的纱布。他直起身来,把工具和药品收回盒子内,对我严肃地说:“这几天伤口先不要沾水了。”
  “洗澡怎么办?”我摇晃着右手,思考了一下,忽然想起了重要的事情,惊呼道,“嗨,我的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怎么办啊!”
  陈思宁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又顺着长发滑落到我的肩膀,收拢手臂将我拥进他的怀里,另一只手不断地抚摸我脑后的发,低声说道:“你乖乖的。不要老是吓我。”我没有任何的挣扎,甚至有些顺从地将头埋入他的胸口,深深地吸着他身上流连在我鼻端的气息。他的心脏在我的耳边稳稳地跳动着,他说话的时候,我甚至能够感觉到他的胸腔在微微地振动。
  我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抬起双臂,环在他的腰上,偏了一下脑袋,侧脸贴在他的胸膛上,几乎都可以听到他的血脉中血液流入心脏的声音。我的声音闷声闷气地从我和他胸膛的相抵处挤出来:“也许你从别人那里了解了很多关于我的事情。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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