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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时髦的身体-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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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将时尚明确界定为西方社会现代性的出现与发展的一个基本特征。    
    这些作者都同意,时尚只能兴起于特定的社会阶层,在这个社会阶层中最容易发生社会的变动。由贝尔(1976)、西美尔(1971)、凡勃伦(1953)等人以及更为晚近的由麦克道尔(1992)和车龙(1992a)提出的一个观点认为:在欧洲走向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布尔乔亚阶级兴起的过程中,时尚是作为社会身份的竞争的手段而发展起来的。他们认为,时尚是新兴资产阶级用来挑战贵族权威与社会名流的工具之一。这种挑战首先是通过公然蔑视由皇室和贵族提出的禁止奢侈浪费的法令来实现的,其次则是通过皇室和贵族自己为了维持身份与体面而积极主动地接受乃至刻意追随时尚而实现的(西美尔1971,凡勃伦1953)。这些论者支持这样一种观点:“竞相仿效”是时尚得以发展的促进因素(我们在下面以及第三章将详细讨论这个说法)。因此,正如贝尔(1976)和布罗代尔(1981)所指出的,时尚不会出现于欧洲的封建社会,因为在欧洲的封建社会很少有巨大的社会变动的机会。尽管当代消费资本主义迅速扩展到全球各地,仍不能期望时尚会出现在那些社会等级制度森严的文化中。所以,时尚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出现的特定的衣着系统。车龙(1992a)认为时尚的历史可以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古典、现代和后现代。时尚的古典阶段——从14世纪到18世纪——见证了封建等级制度受到贸易的扩张和“城市贵族”的兴起的挑战的过程。不过,比起现代和后现代时期,在古典阶段,衣着仍然更加清楚地代表着“超越常人的贵族气派”。在现代与后现代,衣着和社会等级之间的关系已经受到了进一步的挑战。J。C。弗吕格尔(1930)对“固定的”和“时兴的”两种衣着的区分极具影响力:后一种衣着类型在西方占据着支配的地位,“我们应该把这个现象看成是现代欧洲文明最为显著的一个特征”(J。C。弗吕格尔语,转引自劳斯1989:73)。不同于“时兴的”衣着,“固定的”衣着是他称呼传统衣着的另一个术语,比如,日本的和服和印度妇女包头裹身与披在肩上的莎丽,其特征在于来自过去的传统的延续性,而非“为变化而变化”的现代逻辑。正如劳斯所说(1989),在西方,我们还可以在诸如英国的哈西德派犹太人社会看到这种“固定的”衣着。循着同样的论述方向,波尔希默斯和普罗克特(1978)也指出,伊丽莎白二世的官服对于时尚是极具免疫力的,例如1953年她在加冕典礼上所穿的礼服就依照历史传统的延续性而非时尚的多变性。    
    所以,在许多理论家那里存在着一种共识,就是认为时尚是以规则而系统的内在变化逻辑为特征的一种衣着系统。正如威尔逊所说:“时尚是一种衣着,其关键的特征在于款式的迅速而持续的变化:某种意义上时尚就是变化。”(1985:3)同样,戴维斯也认为:“显然,任何时尚的定义,都试图抓住它和风格、习俗、因袭的和受欢迎的衣着不同之处;如果说时尚就是流行的模式,那我们也必须把重心放在我们在使用这个术语时经常联想到的‘变化’的意义上。”(1992:14)    
    时尚不仅出现于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之下并形成它自己的势力,而且,和既联系着欧洲的封建社会又联系着仍然存在于今天的传统社群的衣着的发展很不相同,当我们要为时尚下定义时,还必须考虑到在时尚背后的经济、工业和技术的动力问题。“时尚”是一个一般性的术语,可以用来指称诸如建筑乃至学术等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任何一种系统性变化,而适用于衣着的“时尚系统”则指称衣服的生产与发售这一整套特殊的经营模式。像贝尔(1976)这样的研究时尚的历史学家以及像威尔逊(1985)这样的文化理论家都认为,时尚系统指的是一种特殊的产业,即欧洲历史和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孕育出来的服装的生产与消费的一个独特的系统。的确,如果要释放出内在于时尚观念本身的系统变化的力量,就必须发展出非常特殊的生产关系来。本书使用的“时尚系统”的表述就是指衣服的制作、市场化乃至批发到零售商店这一系列环节之间的复杂关系。利奥波德(1992)在她关于时尚系统的研究中认为,时尚是一种“杂交的产物”,它需要我们研究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相互关联。法恩和利奥波德的唯物主义的解释(1993)指出,我们在分析时尚系统时需要看到它的历史特征,他们认为资本主义体制下的时尚系统是由异常复杂的生产与分配关系组成的。的确,正如我们在第七章将要讨论的,在时尚系统内部存在着不同的模式,比如女性时装的运作就和男人以及儿童时装的运作很不相同。利奥波德(1992)指出,应该把时尚看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这样它就可以被理解为不只是一种文化现象,而是制作、技术还有市场和零售批发等系统的一方面。同样认为时尚是“杂交产物”的说法还有阿什和赖特(1988)以及威利斯和米奇利(1973),他们认为研究时尚需要一种综合性的方法,把对于技术、政治、经济、社会语境、社群与个体的研究结合起来。不过,正如利奥波德(1992)所说,这种综合的方法一定会出现,因为迄今为止大多数研究时尚的文献既关注供应也关注消费。    
    这种将时尚的本质视为西方社会现代性的一个方面的看法,已经遭到克雷克(1993)、巴恩斯和艾彻(1992)毫不含糊的挑战。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时尚这个术语,对此他们并没有给予确切的界定,但是他们认为人们并没有理由让时尚的含义变得与众不同,也就是说,他们不同意说时尚仅仅是出现于某些文化的特殊的衣着系统。事实上,他们只是从刺青的角度来谈论时尚问题,他们认为“旧的时尚在刺青的图案与纹路上必须让位于新的时尚”(1992:22—23)。对“时尚”一词的这一用法,就和我们上面介绍的几位作者完全不一致了,他们寻求的是对时尚下一个结构性的和历时性的清楚定义。巴恩斯和艾彻的论辩中存在着两个问题:他们未能界定他们所使用的“时尚”一词的含义(尽管他们似乎用这个词来指称任何变化着的衣着);其次,他们是在假定传统的衣着是一成不变的基础上来批评那些将时尚看作是不断变化着的风格的作者们的。不过,许多作者,如波尔希默斯和普罗克特(1978)以及贝尔(1976)所使用的时尚一词的理念在巴恩斯和艾彻的批评中被曲解了,因为波尔希默斯、普罗克特和贝尔都没有说传统的衣着一成不变。弗吕格尔(1930)使用的“固定的”一词并不曾暗示传统的衣着毫无变化,相反,它实际要说的恰恰是传统的衣着确实有变化,不过这种变化并不具备时尚在现代社会的那种有规则的变化方式与速度罢了。有鉴于此,波尔希默斯和普罗克特采用了“时尚的”和“反时尚的”以取代“时兴的”和“固定的”。他们还由此指出“反时尚”的服装(比如民族服装)并非固定不变的。相反,民族服装也在变化,不过这种变化通常十分缓慢,以至于穿这种服装的人自己也觉察不到(波尔希默斯和普罗克特1978)。贝尔(1976)在比较14世纪以来的欧洲人的衣着与中国的传统衣着时也将现代与传统的衣着对立起来。认为随着朝代的更迭,衣着也一定发生了许多的变化,但是并不都想我们在欧洲所发现的那样充满着戏剧性,在欧洲,时装的变化完全遵循“为变化而变化”的逻辑。回到有关刺青的争论(巴恩斯和艾彻1992):某些特定的风格是很容易改变的,但这种变化并无西方时尚变化那样的一定之规,也没有西方时尚的系统变化的特征;因此这两位学者在谈到刺青时也使用“时尚”一词,是不甚妥当的。    
    克雷克(1993)一直在攻击仅仅针对西方社会语境而使用“时尚”一词的那些论者,她认为这些作者们具有明显的种族主义的偏向。跟(巴恩斯和艾彻1992)一样,她也未能给她所使用的“时尚”一词下一个清楚的定义,而这也是她全部论辩中最严重的漏洞。关于时尚,她的最接近定义的一种说法是:“简言之,西方的时尚系统和西方社会的权力运作携手而行。”她认为这种观点也同样适用于她进一步论述的在非西方文化中所发现的另一种时尚系统:“权力运作不能简单地和现代消费式资本主义的敞开式发展联系起来。”(克雷克1993:x)运用这种研究方式,她实际上引入了一个特异而狭隘的时尚概念,这个特异而狭隘的时尚概念关注的焦点是权力运作,却忽略了一大批历史学家和文化理论家们所界定的时尚的其他许多特征。她拒不同意为大多数学者普遍接受的认为时尚是西方的一种衣着系统的观点,她的理由是:这些学者所说的时尚系统,是在授予巴黎等地“高级女子时装”(hautecouture)的精英式时尚以特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这样的时尚系统和西方社会大多数人的日常衣着了无干系。可是她有所不知,当代许多关于时尚的文献已经不再将自己局限在“高级女子时装”的范围了,现在的时尚系统也已经包括日常衣着或“街头流行色”了(波尔希默斯1994,阿什和威尔逊1992)。总之,克雷克断言“时尚系统不应该局限于特殊的经济文化运作”(1993:x)是站不住脚的,而她自己的时尚概念又是那样的模糊不清。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因为未能考虑到包括时尚的生产和消费环境在内的所有支持时尚系统的特殊社会与历史条件,克雷克本人也犯了她所批评的种族主义的错误:她把大多数学者所认为的最早出现在西方的时尚系统普适化为所有文化圈里的衣着系统了。    
    总而言之,认为时尚是具有特定历史和地域色彩的特殊衣着系统的说法证据确凿、令人信服。如前所述,大家普遍接受的时尚定义的另外一些特征是:它是一些具有可能的社会变动的社会所产生的衣着系统;时尚有它自己的一套特殊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而这些特殊的生产和消费关系也只能发生于一些特殊的社会之中;时尚的特征在于具有一定之规的系统变化的逻辑。


第二部分 建立时尚和服装的理论第9节 日常生活中的衣着与时尚

    我们已经简要论述了两个经常用到的主要术语——作为具有美学意味(比如“饰物”)的给身体着衣的行为的“衣着”以及作为特殊衣着系统的“时尚”——现在就可以来讨论这二者之间的关系了。许多论者,比如威尔逊(1985),已经指出过,时尚系统为日常衣着提供了原材料,时尚系统不仅向日常衣着提供衣着本身,还提供有关衣着的话语以及围绕衣着的美学观念。这些时尚的话语,其作用在于将一般的衣物呈现为有意味的、美的和可欲的,因此正如劳斯(1989)所说的,时装不仅仅是一种商品,它还是“被赋予了某种风格的衣物的品质。因为一种特殊款式的衣着要想成为时尚,它实际上就必须被某些人穿并且被某些人识别和承认它是时尚”(1989:69)。    
    因此时尚并不仅仅是指某种大众或精英风格的产品,它还指某种引导大家接受或消费某种风格的衣物的美学观念的产物。正如利奥波德(1992)所界定的,“时尚系统”不仅包括某种风格的衣着的制作与供应,还包括它的市场运作、零售批发和有关的文化流程;所有这些都参与制造着“时尚”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几乎所有日常衣着的经验(除了在西方的传统以及有时在宗教社区所形成的某些衣着实践的形式),时尚在形成过程中的影响力巨大,正如威尔逊(1985)所说,即使那些标明是“过去的时尚”的服装和那些有意和现在的时尚唱反调的服装,要想拥有自己的意义,也必须仰仗于它们和现在的时尚所传播的统治性的美学所构成的某种关系。奇装异服之所以是“奇装异服”,就在于它和流行风格的某种关系,而且在某些场合,还在于它和主导性的生活方式的某种关系。的确,设计出一种特别的“制服”,就是19世纪许多乌托邦运动的一个重要特征,照吕克的说法,“制服”的设计,目的是要给运动的参与者们营造一种“如在家中的感觉”,“制服”让他们“在外表上显得与外界不同,因此可以作为享有共同的价值观念与社会边界的强大的标志物”(1992:202)。19世纪众多的服装改革运动都采用和流行的时尚化美学相对立的风格:季节性的运动会不允许再穿紧身胸衣了,它要求妇女穿一种变化了的“自然”的胸衣,同时19世纪的一些乌托邦思想者和女性主义者们还提议用分叉的服装代替他们那个时代依然盛行的环衬长裙(吕克1992,牛顿1974,里贝里奥1992,斯蒂尔1985)。    
    不过,时尚并不是影响日常衣着的唯一决定性因素。研究时尚的文献有一个趋向,就是认为时尚不过是任何特定时期影响日常衣着的一个主要的力量。在影响特定时期的衣着风格方面,时尚确实显得很重要,但是,时尚影响衣着风格,总要通过其他的社会因素比如阶级、性别、种族、年龄、职业、收入、体形甚至姓名(很少)等等的中介作用才能实现。并非所有的时尚都能被所有的个体所接受: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时期,时尚的某些方面被广泛接受而也有另一些方面遭到拒绝。其他一些影响人们的穿着决定的社会性因素,包括民族传统习俗的历史性约束力(比如在苏格兰人们一直穿的短裙和格子花呢服装)以及日常生活中你所进入的特定社会情境与语境。不同的情境要求不同的衣着方式,有时这种要求体现为一定的衣着“规则”或法令,有时则表现为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间约定俗成的一些衣着习惯。婚礼、葬礼、求职面试、购物、长途旅行、运动、俱乐部活动等等都要求特定的着装方式而对个人的随意风格有所限制。即使个人有意要无视这些衣着的规则,他至少也会意识到来自规则的压力,以及尽量避免让别人把自己的穿着看作是对这些规则的有意的反叛。这里列举的社会性因素并没有囊括所有的,但确实让我们看到了时尚系统影响日常衣着时需要作为中介物的某些重要的社会性因素。我现在比较详细地讨论这些因素以便阐明时尚如何只是影响日常衣着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波尔希默斯和普罗克特(1978)就已经考虑到在西方和非西方文化中社会影响对于衣着的冲击。他们指出,比如,阶级差别就非常有效地通过衣着显示出来,阶级成员之间的某种统一性关联,并不必然地来自时尚。他们还指出,上层阶级的成员们利用衣着来表明他们的身份,他们通常所采取的方式,是强化他们“自己的传统的反时尚的习俗”,这一习俗的象征,则是“经久不变的品质”和挑衅性的“反时尚”(1978:68)。他们所举的例子是:格林德邦(Glyndebourne)的歌剧服装并不总是能够精确地表明它们的年代。上层阶级所采用的品质的象征和古典风格驳斥了认为时尚是上层阶级的特权的观点(1978:68)。有一种轻巧的雨衣柏帛丽(Burberry),通常用华达呢面料做成,其款式许多年都很少变化,波尔希默斯和普罗克特就以此为例,来说明贵族阶级对于“反时尚”的偏爱。人们有时以为,中产阶级一度利用时尚作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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