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自传 作者:丹尼斯·罗德曼-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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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处理关系的典范。
在更衣室里,大家谈到种族问题时是非常开放的。我能跟杰克·哈利开玩笑,他是个白人,黑人之间也可以互开球笑。在这小环境里问题不会复杂的。如果一名白人跟一堆黑人混在一起久了,他叫其中的黑人朋友黑鬼,大家都会了解这只是说着玩的。但若在外面这样说,让别人听见了或予以评论,那么问题僦不单纯了。
队友之间不会有这种心结,在底特律,比尔·蓝比尔是队中“白人不会跳”的角色典型。他明知道自己没弹性,大家也都知道这点。我们可以拿来开玩笑,称之为“白人的疾病”,而你也知道他听了不会想歪。同时也知道他在球场表现够好,足以弥补弹性不佳的缺点。
若是找到一名弹性不好的黑人,白人会爱死他了。每个人都会找上他,跟他说黑人是如何的不会跳。
他们都是些没有肤色歧见的人。我是个肤色中立者,我是黑人,但是我的朋友常开玩笑说我是个“白色”的黑人。我的好友多半是白人,我也跟白人女子约会。我不考虑肤色,我当然要超越这样。
问题是,有些人不让你超越这些。如果你是个黑人,同时拥有良好的记录,那么你便面对要成为种族问题代言人的压力。有时候我在想:去他的种族问题,我要诚实地面对自己。这就是为什么——不管他是何种肤色——人们对我自有其评断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过去。对种族问题所持有的态度,我的经验与他人截然不同。我曾遇到因为肤色所引起的怪事,也曾多次发现到自己身处种族问题的争议当中。我曾是种族问题的牺牲者,也被人批评为太过白人化。
肤色问题曾经困扰过我,很多次我会想到要能变成白人多好。长大成人之后的我,未见容于黑人社会。在这个我应该觉得自在的地方,却被人讥笑外表。到奥克拉荷马念大学时,我才发现自己在白人社会里也未必爱到欢迎。我怀疑,只要我是黑人,就永远没有机会打入白人社会。
还记得六十年代中期到晚期,在达拉斯所举行的黑人民权大游行,当时我还是个小孩子。社区里充满了仇视白人的情绪。1968年,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LutherKing)遇刺之后,我在橡木崖国宅区街上亲眼目睹他们把一个白人活活打死。他们在人行道上践踏他、打他,直到他无法动弹。当时我只有七岁,没想那么多。白人进到我们社区里面的下场,我们都很清楚,不是挨揍就是汽车被石头、玻璃瓶砸到。那时候就是这样,虽然是不对的事,可是当时年少,对于所接受的事不会感到怀疑的。
进入大学之后,肤色问题如影随形。在我成为知名的篮球员之前,经常被人叫“黑鬼”。等我在大学里因为打球出名之后,我很确定他们还是如此叫我,只是改成躲在背后小声的说。对我来说,那是个不好混的地方,我也经常被惹怒。刚到那里的时候,我不知道要如何处理这种事,只想到要用扁人的方法来解决。
我没这么做,因为有人阻止我做这种蠢事——是詹姆斯·布莱恩与瑞奇。也有几次我几乎要爆发,不知道何时何地就要忍不住了。
这就是奥克拉荷马州的杜兰特,人口六千的杜兰特,如果他们连看到你在校园里漫步都已经很不爽了,想想这个大黑人还跟社区里的白人小姐约会,他们会怎么想呢,应该不难想像吧。
奥克拉荷马的乡间见不到几个黑人的,他们更是不希望所看到的黑人跑来跟自己的女儿约会。我在东南奥大念三年级的时候,曾经有个父亲为了他女儿跟我约会的事,几乎要把我干掉。我俩通常都是在她父母不知情之下偷偷约会,有一次她叫我到她家去,因为她父母将出门几个钟头。
结果事情演变得象一部烂电影情节:她爸妈提早回家,并且发现我和他们的女儿在卧室里。我听到他们进门,于是拿起衣物向后门跑去。她老爸抓了支来福枪追来,等我跑出后门走到大街时,他向我开了一枪。虽然我在国宅里长大,可这也是头一回有人向我开枪,把我给吓坏了。
这件事证实这名女孩对我的心意。因为她晓得她老爸对我感到厌恶,却敢冒险跟我约会。她同时追着我,她知道这样很危险,不过即使我被枪击,她也要追来看看。
过去曾经发生不少事情,都有可能让我无法达到今日的成功。回想那时人们对我叫嚣:“滚回非洲去!”我想到唯一的解决办法是拿枪或铲子对付他们。不过,我试着用温和的态度来应付,同时我也了解到,有人是想激起种族总是的事端。这些人要让别人变成敌人或是甚至于失去人性。我曾遇到过不少的种族歧视烂人,却因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我没有搞砸自己的前途,我从中学到不少。
在这世界上充满各种仇恨,也不只是发生在某一地方而已。
我的经历增广风识,让我更接受要面对的困难与问题。大多数象我这种出身的人可没有如此幸运,能遇到象瑞奇这样的家庭,来教导你如何去应付这一生都将遭遇的事。
我这样想:若把一百名黑人与一百名白人放在同一社区里,让他们自童年一起成长,则他们会视同一体,不再划分界限,他们不会对黑与白有所分别。那会象是一间大的更衣室,人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绝对不会引起误会。
黑人文化我一点也没有接触过。现在的人似乎对黑人文化的了解就只限于饶舌歌,如果你不认同这玩意,你就不算是懂得黑人文化了。
我了解饶舌歌手在唱些什么玩意。我了解是因为我生长在其间,我曾经身在那里,也经常回去。在橡木崖每天都听得到,不过我认为饶舌歌的风行,赚钱的成份居多,教育民众黑人问题的成份较少。他们是在利用这种情势,拿人们的痛苦来牟利。
我不认为他们能感受到所唱出来的东西。他们只在乎不管是在白人小孩还是黑人小孩之间,怎样才能把唱片卖得好。
当然,饶舌歌也有正面意义。它能让人了解黑人经历过的,以及未来仍然面对的困苦。现在可以看到白人孩子不管到那里都在听饶舌歌,穿着打扮言谈举止都象黑人小孩。他们的父母或许对此感到不悦,不过这些白人孩子将来或许会比较了解黑人。我望着这些白人孩子,觉得他们仿佛是希望能成为黑人一般。这让我回想起过去的前尘往事,自己不觉得属于黑人社会,但又不容于白人社会时,多希望能够成为一名白人。
有时候我认为饶舌歌手想要表达出:“这是黑人国宅之行。”好象是要带领一群没住过国宅的黑人或白人搭乘巴士前来参观。他们在说着:“这里,兄弟,你自己看看吧。”
我所能想的只是他们在推销自己的家乡。我承认,我所做的一些事情也都是狗屎。譬如我也曾拍过广告或公益广告,但自己也会想到:我根本不信这个。我干嘛要这么做?我对自己感到失望,因为我认为这只是在推销。
这些事令人困扰,这也是为什么我那么喜欢“珍珠果酱”的原因。我喜欢他们——与他们朝夕相处——还超过那些饶舌歌手或NBA球员。我喜欢他们,因为他们真实反映自己的东西,正如我真实反映我的东西一样。
一九九三年,“珍珠果酱”的贝斯手告诉其他的团员说,他想要跟我见面。他告诉艾迪·维德(EddieVedder)与其他团员说,我在球场上的表现与他们在舞台上神似。他们发现到我的信念与他们一致。
我在与他们见面之前就已经很喜欢他们的歌了,因为它让我感觉强烈,让我共呜。如果仔细聆听,他们的音乐与其他任何团体的分野立判。我这个篮球员与乐团之间的关联在于所表达出来的感情。散发感情不难,关键在于要让别人能有所悟。
没有任何乐队比得上“珍珠果酱”,没有歌手比得上艾迪·维德。在篮球界,没有人比得上我了,每天晚上我都出赛,可是表现绝对都是不一样的,观众总是会耳目一新。这是篮球,但是其中包含的东西不仅于此。这与艾迪·维德唱歌相同,或许也每次上台表演都唱同样的歌,可是观众的感受次次不同。听他们的演唱会十次,会有十次不一样的感受。
音乐在我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让我能准备面对比赛与练习,让我神智清明。我一直都听“珍珠果酱”的歌,从音乐里能了解他们的一切。可以在他们的脸上找到生命的意义,正如在球场上,从我的脸上可以找到一样。
一九九五年夏天我原本要跟他们一起去旅行演唱,后来因为艾迪生病了,旅行演唱延期,我只好作罢。我原本应邀跟他们同台演出,负责打鼓与演唱,可是我不认为自己准备充分,声带还得多练习。
夏天的时候我住在超级保守的桥郡,有一天我开着那辆黑色的法拉利途经哈巴(LaHabra)市区,车上载有友人与经理人杜莱特·曼利(DwightManley)。当时我们正要开车去找点东西吃,突然间我从照后镜看到一辆警车,闪着警示灯,要我靠边停下来。
他走到车子旁边时我对他说:“什么地方不对劲?老兄!我没超速啊。”他象个硬汉般看着我说:“下车,我会让你明白的。”
我们下了车后,他跟我说车子的注册期限已过了,我说:“兄弟,那是德州的车牌号码,注册牌贴在挡风玻璃上。”
他看着我,表情有点怪怪的,接着跟我要身份证。他看过我的驾驶执照后,一切都改观了。
他开始说些废话:“哦,老兄,这真是辆好车,我真喜欢这种车子。抱歉给你带来麻烦了。〃
我猜他认得我的名字,可是一开始时他没有认出来是我,因为我的打扮不易辨认。我戴了顶棒球帽,底下的头发是紫红色的。
这种人便是这社会里典型的人渣。看到一名黑人花花公子开着名车,就认定有问题,可能是个毒贩,对吧。行经这保守得要死的地方,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或许他以为我们故意开着法拉利到此招摇吧。
这种事我经常遇到,其他的运动员亦不例外,等到他们发现我是谁之后,就都没事了。达拉斯的警察也经常拉下我母亲,因为她开了我送给她的宝士。后来她甚至不要这辆车了,因为开这种车让她感觉象是罪犯。
一直以为进入NBA并有所成就以后,这一切都会改变,但并非如此。我现在成功了,可是每回进到漂亮的大酒店,还是让我不自在。
人们会被我吓到。不管是有钱的白人或黑人,都会因为我的外表感到害怕。如果不是今日成就,他们是不会让我进入酒店,甚至于电影院的,因为他们会以为我是个歹徒。只要看一眼我身上的刺青、珠光宝所、发型,他们便会这么想的。人们现在肯接纳我,只不过看在知名度与财富份上。我不会被这些给冲昏了头,误以为我真的被他们接纳,因为我心里很明白,不是这样的。
我跟白人女子出去玩,这让很多人不爽,大多数是黑人女子。
有人跑来跟我说:“你为什么不跟黑人约会?”对此我真的没有答案,因为我不认为我在逃避黑人同胞,很自然的就是这样了。
黑人配白种女人:今日的大争议。黑人妇女认为当黑男人成功以后,便会背弃她们,投入白人女子的怀抱。我想她们可以这么说吧:我也是这种模式。我的前妻是白人,麦当娜是白人。我所有交过的固定女友都是白人。
我的罗曼史可有点不一样,因为我并没有背弃任何人。其实是完全相反的,兄弟。在我年轻的时候,黑人女同胞并不接纳我。我不具吸引力,没钱没打扮,对她们而言我一无是处。
现在可好了,我有点钱,有点名气,故事便改变了。多年前不愿意跟我讲话的黑人女子,现在会跑去找我老妈,问:“你儿子在哪?你儿子现在做什么勾当?”我很惊讶,怎么等我进了NBA以后她们便开始关心起我来了?
在我还没有成名之前,邻里间的黑女子想要的是车子、衣服与金钱,男人长相也得要好看,我是一样都没有。现在我仍然不是全世界最英俊的男子,可是看在知名度与财富的份上,她们见风使舵,开始怨叹我跑去跟白女人约会啦。
我认为黑人妇女比白种女人更具有支配欲,她们对自己较有信心。很多是因为家里男人不在,必须要撑起整个家庭重担,因此要学会强悍。
白种女人也有自信,可是我认为她们对容貌以及对别人的印象比较在意。在某种程度上,人人都关心外貌,无关肤色,但我认为白种人比较明显。黑人比较散、也蛮不在乎,该怎样就怎样,率性而为。
很多与黑人约会的白人女子说黑人对待她们比较好,这不一定完全正确,白种女人与黑人约会是一件很棒的事,那是因为算是新的经验。双方文化背景不同,她们可以学到不同的东西并且尝试融入其中。这会很刺激的,若是那黑人男子对她们很温柔,她便会感觉拥有了一切。
当然,另一个原因在于,白种女人愿意与黑种男人发生关系是认为性需求比较能得到满足。
有的人则认为与不同种族的异性约会,纯粹因为他们不在乎肤色如何,而我就是这样。我还认为白种女人与黑人在一起会增加新鲜感,让双方的关系增添情趣。她们可以对黑人男子做任何事,说任何话都没有关系,不会遭到批评。这样更为开放,这种感觉就是让人不必认同社会所教导给你的一切事务。
在NBA里黑人娶白人或是有白种女友相当平常,黑人跟白种女人约会没什么大不了。
但这又回到了双重标准的问题:如果你是篮球明星、电影明星或娱乐圈人士,跨越种族便无所谓。如果你只是个普通人,人们便会以异样的眼光看你。
有好几次,当然不是最近的事,当我受到挫折时,我会希望自己是个白人。说来有点复杂,我并不是因为白人比黑人较具优势,也不是为了要在奥克拉州杜兰特这种地方得到别人的接纳。
我在黑人国宅里长大,那里大家都是黑人,可是我感觉在那种文化里面被忽视了,我不被那里接纳。我太瘦、太丑、行径太“那个”了。这些人应该是我的“同胞”,可是他们并没有把我视为一分子。
长大成人以后,在学校里遭到排斥,到处都被人排斥,这是很痛苦的事,也不晓得该怎么办。就是有这种事,而我必须面对。我的解决之道是勇敢地站起来做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去做别人让定你该做的。
在我名利双收之前,我不被黑人同胞接纳,也不被绝大多数的白人接纳,在任何处境之下我的肤色都不对劲。我知道很多孩子与年轻人跟我有相同的处境,他们的想法与我一样:我要拥有正确的肤色。
当我到奥克拉荷马的时候,决定要抛掉过去的一切。要成功的唯一机会就是勇往直前,忘掉在街上浪迹的过去。后来我遇到布莱恩及他的家人,我想要的便是成为他的朋友并获得接纳。我想要成为白人,是因为我想获得接纳。我想让布莱恩的母亲走最近的路回家;我想要在车上咒我的那个人、那名白种女孩的父亲等等,不要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如果我是白人,我或许可以洒脱一些。
我想当白人,因为我是个黑人,黑色皮肤永远也不会是正确的肤色。
nba篮板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