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与爱-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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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那。
“这对我进修英语再好不过了。”她有一次这么说,她的母亲微笑地看着她,说:“你的老师给你上课,可是为了你媚人的眼睛呢。啊年轻人”那位夫人叹息了一声。
我终于和我的女神短短地交谈了几句。她跑来确定是否已经预订好了去埃尔帕索的普尔门式一种豪华的特等火车车厢客车。我向她保证会亲自料理一切。
“我们的行李实在太多了,有二十六件呢。”她用不太准确的英语说,话里还带着有趣的口音。
“您别担心,我会照料一切的。我只是遗憾不能为您做点事。”我说。
“您真是和善。”那位小姐说。“太和善了”她凝视着我的眼睛又说了一遍。
我因她的即将离去而惶惶不安,反而大起胆子,对她说:“我很难过您就要走了,我永远也忘不了您,永远。”
“永远也就是说八天吧”她神色泰然地回答。
“您自己想吧。如果不能很快再见到您,我简直不愿意活了。”我像被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推动着似的,脱口就说出了这番话。
“这是一个宣言呢”她不禁莞尔一笑,继续定定地望着我。
“不是独立宣言,而是……”我在用“热爱”还是“爱情”之间犹豫不决时,她把纤指轻轻按在了唇上。“嘘嘘您太年轻了,起不得誓,另外我也不能听这话。”她正色说道。但看到我垂头丧气的样子,她又加了一句:“您真的很可爱,我会保留在芝加哥期间的这份美好回忆的。”
她向我伸出手。我握住了它,久久握着,对于这次长时间的接触感到既激动又欢喜。她脸上的神情,她指间的温暖似乎突然像一枚纯洁的烙印留在了我心间。然后她离开了,带走了因她的出现才有的万丈光辉,而我则开始挖空心思地找借口,以期与她再说上一次话。“她明天就要走了。”这句话不停地向我脑海袭来,令我焦躁不安,以至于根本无法思考。突然间,我想到了送花,并打算去买几束来。不,这会引人注意,招来闲话的。几枝花就够了。但是几枝呢我一头扎进了无休止的计算中。
第四章爱之初体验(4)
第二天,当他们下楼来准备走时,我正在一边窥伺着,以防错失这个机会。那姑娘始料不及地给了我一个与她单独相处的机会,比我所能期望的还要好。她等到她的父亲和阿里加都出去之后,慢慢走近柜台。
“您有行李收条吗”她问道。
“在站台上会把这交给您的。”我回答,“但我想给您这个。您能赏面收下这些玫瑰吗”
“您太可爱了”她叫道,满面绯红。“这些花真是美。这三朵都是”她看着花又加了一句。
“一朵为您插在发梢,一朵给您的美目观赏,一朵让您放在心上。您会记着它们吗”我低声悄悄问道。
“花开一日,我就记得一日。”她笑着答道,用那双秋波流转的眼睛望着我,然后便跑去找她母亲了。我送他们上了公共马车,所有人,甚至阿里加先生都对我说了几句亲切的话,我的眼里却只有那姑娘。我为她打开了车门,在她跨进马车时,我用一种只有她才听得见的声音悄悄地对她说:“我很快就来。”
她借口检查一件行李上的标签,停下步来,对我说:“埃尔帕索已经很远了,可庄园离它有十里地,还要更远。我们几时才能到呢几时”
她说着,抬起那双美目注视着我,脸上的神情使这个“几时”变得意味深长,让我在好几个月里都回味不已。
我花了好多笔墨来细述与维达尔小姐的相遇,因为无论如何,她在我的生命里开辟了一个新纪元。有生以来第一次,我体味到了爱情带来的狂热与激奋,这种醉人的激情使我得以轻易抵抗那些普通的诱惑。我踏入了以前从未曾想象过,更未曾探求过的爱情园地。一个坚定的想法在我心中扎下了根,那就是在不久的将来去奇瓦瓦,重见那位让我意乱情迷的姑娘。后来,这个决定改变了我人生的轨迹。
那年的六月初,店里来了三个旅客,据说都是牧牛人,但是新式的牧牛人。他们是里斯、德尔和福特,后者被大家称作“老板”。里斯是英国人,更确切地说是威尔士人,高个儿,棕发,身着一条天鹅绒马裤和一件莫列顿呢的紧身上衣,脚蹬一双黄马靴,这身打扮会令他看上去像个富足的家农主。德尔穿着差不多一样的衣服,中等个头,更矮壮一点儿,一个普通英国人的样子。“老板”则有六英尺高,他肤色黝黑,侧面像鹰,脸部瘦长,棱角分明。侍应生领班还告诉了我其它一些关于他们的情况,我立刻留心地把他们的桌子安排到一个阴凉的角落,并让人好好招呼。
两三天后,我们就混熟了,不久里斯便允诺教我学骑马,于是我叫人量身定做了两条马裤。里斯带着浓重的英国口音告诉我,他们的工作就是到格兰德河沿岸去买牲口,再带到芝加哥或堪萨斯城的集市上卖。在德克萨斯南部,一美元或更低的价格就可以买进一头牛,贩到芝加哥来卖出时,则可以标价十五到二十美元。
里斯又说:“自然,在路上也不可能一头牛都不丢。平原上的印第安人,像切罗基人、黑脚人、苏族人都会来抢牲口,但只要能把一半的牲口赶过去,就有厚利可图了。”
这一回,他们从自己在得克萨斯州尤里卡附近的牧场里带来了一千头牛和两百匹马。总之,里斯的叙述吸引了我,让我浮想联翩。他告诉我奇瓦瓦是墨西哥一省的首府,被格兰德河隔开了,与得克萨斯隔岸相望。我立刻决定只要这些贩牛人要我,就跟他们走。上了几堂骑术课之后,里斯鼓励我要坚持下去,并告诉我骑得算不错了,原先他看见我的短腿时并不期望我能骑得这样好。事实上,在美国生活的这一年中,我已长高了近六英寸,也变得更强壮了。我听从里斯的教导,把双脚朝里弯,两膝夹紧坐在马鞍上,一直到疲乏和酸痛为止。在半个月内,里斯教会了我在马小跑或疾驰的时候,将一些五美分的硬币夹在膝盖和马鞍之间而不掉。多亏这种训练,我成了一名出色的骑士,至少能骑得很稳了。我意识到里斯是骑术这个神秘世界的一把好手。他告诉我,从前在英国的围猎场里骑过纯种马。“这教您怎样懂得马。”他说。
在一次谈话中,我发现德尔懂得诗和文学之道,还对经济问题很感兴趣。这让我完全站到了他们一边。当我问他们是否能够带我走,让我也当个牛仔时,他们回答说这要去请示一下“老板”,但他毫无疑问是会同意的。而老板用锐利的目光打量我一眼后,便真的同意了。
现在只剩下最难做的一件事了:向肯德里克和科顿先生请辞。他们对此惊奇万分,起先还以为我是在找借口要求他们涨薪水。当发现我只是年少冲动,想要冒险时,他们先是努力想扭转我的心思,但最终还是理解了我。我允诺一旦返回芝加哥或厌倦了牛仔生涯,就回到他们这里。在科顿先生建议下,我将储下的一千八百美元转到了堪萨斯城他熟知的一家银行里。
六月十日,我们乘车奔赴堪萨斯城,那时它是“荒蛮西部”的大门,在那里,我结识了这伙人中的其他三个成员:本特、查理,以及墨西哥人鲍勃。先从不重要的说起。查理是个仪表堂堂的美国青年,金发碧眼,六英尺多高,精力充沛,无忧无虑,却略显轻佻。我常把他看作一头纽芬兰大狗,温厚敦良,虽然一无用处,心地却好。本特比查理年长十岁,是个参加南北战争的老兵,棕发,沉默,审慎,果断,身高五英尺九或十英寸,一身肌肉绷得紧紧的,他的思想神秘莫测。鲍勃是我那时所见过的最奇异、最独特的人。他是个枯瘦矮小的墨西哥人,不过五英尺三英寸高,是个西班牙与印第安混血儿,看上去既像五十又像三十,一张嘴就用西班牙语诅咒美国人。甚至里斯也承认鲍勃的骑术要“高明一点”,并且对于牲口比任何人都懂得多。里斯的钦佩激起了我对这个小个子混血儿的好奇心,一有机会我就与他攀谈。我送他雪茄烟,客气得异乎寻常,以至于头几次,他似乎还为此感到不快。
这三人留在堪萨斯城,是为了在那里卖掉另一批牲口,并且为牧场采购所需。现在他们的任务完成了,因此次日早晨四时许,我们便骑马离开了堪萨斯城,向西南方进发。一切对我来说都是奇妙而新鲜的。走了三天后,前方不见了路,也不见了农场,眼前展开了一片无垠的草原。又走了三天,我们进入了南北绵延四五千英里,东西宽约七百英里的大平原。那里生长着丛丛簇簇的水牛草和聚合草,河床底还有种状似棉花的小灌木。野兔、雉鸡、黄鹿和水牛到处可见。
我们大约日行三十英里。鲍勃赶车,由四头骡子拉着。本特和查理负责做饭,早上是热咖啡和饼干,中午和晚上则烧一些野味。车上藏着一桶黑麦威士忌酒,但我们不喝,留着到遭蛇咬或碰上其它紧急情况时才用。
我很快成了这队人中的猎手,因为大家发现我能凭本能沿着直线找到车子的所在,而这种本能原来只有鲍勃才有。鲍勃嘟哝着解释这种现象:“这不是美国人所能干的”我无从解释这种本能;虽然它帮了我无数次。这是一种方向感,在我看到太阳运行的时候变得更强烈,因为草主茎与灌木都会倒向太阳所在的方向。这样一来,我就不再是队里非主非仆的寄生虫了,还赢得了鲍勃好感,我从他那里所获的裨益比任何时候都要多。在堪萨斯城,我听从里斯的意见买了一杆猎枪,一支温切斯特卡宾枪和一把手枪,他总能指导我选择最适用的武器。有了他的指点,我很快便成了一个不错的射手。但我不无悲哀地承认自己永远成不了神枪手。鲍勃、查理,甚至德尔的眼力都比我好得多。我的眼睛是近视并伴有散光,任何眼镜都矫正不了。这是我继发现自己长相丑陋,以及个子太矮成不了运动员之后的又一次失望体验。
随着年纪的增长,我渐渐发现了自己更大的缺陷,但这一切只让我更加坚定了决心,要充分利用身上所有的优点。这期间,我的生活异乎寻常的新鲜、奇异和快乐。每天早上五时许,喝完咖啡,我便离开队伍,一直走到看不见马车的地方,独自享受无边无垠,延伸到天际的孤独。空气清新而干燥,如香槟一般令人心旷神怡,即使日上中天酷热难当的时候,空气还是轻盈的,爽人的。堪萨斯的中心比海平面高出两千英尺六百米,那里干燥异常,动物的尸体可以干而不腐,几个月之后那毛皮就化为尘土,可供行猎的野味极多,我用一个钟头就可以逮到半打红雉鸡或一头狍子,然后骑着马在中午回到宿营地,手中还常常擎着一朵不知名的野花。
吃过中饭后,我便到马车里去找鲍勃,向他学几句西班牙语,或讨教一点关于牲口的知识。一周内我们便成了密友。我觉得很有趣的是,鲍勃说起西班牙语来滔滔不绝,可讲英语却惜字如金,说母语的时候还夹杂着种种千奇百怪的粗口、骂人话和亵语。他用一种不可想象的凶狠严厉抨击一切美国的东西,这种显而易见的不合情理的态度让我发生了兴趣。
一路上我们赛过好几次马,里斯骑了一匹叫“希洛”的肯塔基纯种马,总是轻易获胜。有一次,他告诉我在牧场还有一匹叫“蓝魔鬼”的小母马,跑得跟“希洛”一般快,耐力极好。“如果您能骑它,它就归您了。”他漫不经心地加了一句。
我决心尽我所能来赢得那匹“蓝魔鬼”。
第四章爱之初体验(5)
十天后,我们到达了尤里卡附近的牧场,周围是五千英亩两千公顷的草原。住房是一种长木屋,可住二十人,但远没有砖砌的马厩造得好。马厩是里斯的最爱,里头养了四十匹马,还有六栏是关着的。
房子建在一片起伏的山地上,离一条河流约三百米远。我立刻称这河为“蛇河”,因为在两岸的荆棘丛中爬满了各种各样大小不一的蛇。牧场公用的大房间里摆放着十几种不同型号的手枪和卡宾枪,还有从画报上裁下来的图画。地板上铺着水牛皮和熊皮,四围的木壁上则钉着海狸皮和水貂皮。
我们是入夜之后到达牧场的。我和德尔同宿一屋,他睡床,我则裹着一床被睡在沙发上。甜睡一觉后,我在日出前就早早起了身,准备去点看马匹。一个印第安男孩领我参观了马厩,还正好让我看到了“蓝魔鬼”。它独个儿待在马栏里,没套笼头,烦躁不安地直喷气。我想知道这马怎么了,那印第安孩子告诉我,它擦伤了耳根,苍蝇一见新鲜伤口都叮了上来,惹得它很烦躁。我让那黑白混血的厨子佩吉替我打了一桶热水,然后拎着那桶水,拿着一块海绵进了马栏。“蓝魔鬼”上前来咬住我的肩胛,但当我把蘸满热水的海绵按到它耳朵上时,它便不再咬我了,我们立刻成了朋友。当天下午,我带“蓝魔鬼”到牧场前,给它加了鞍套上辔头,然后翻身上马,它像一头羔羊似地乖乖跑了起来。
“它是您的了”里斯朝我喊,“可是一旦让它咬了您的脚,您就知道什么叫痛了。”
这畜牲似乎有一套花招,它会不断地轻扯缰绳直到骑马人放松辔头,然后立刻掉转头衔住骑马人的脚趾,拼命咬着不放。它嫌恶的人绝对别想骑它,因为它会直立起来,像人一样用前蹄打架。但它倒未为难过我,还不止一次地救过我的命。像大多数雌性动物一样,它对别人的善意立刻会有回应,并对自己挚爱的人忠贞不渝。
接下来的一年丰富多彩,如果我要像描述从芝加哥到尤里卡农场的那半月一样将它细细描绘出来,那恐怕得写一本书了。要是在有生之年还有充裕的时间,我一定会将全部故事详尽地讲述出来。在这里我只能说,在到达牧场后的第三天,我们重新上路了,十个人,两驾车,每驾由四头骡子拉着,载满了装备和粮秣,去往南堪萨斯或新墨西哥,准备在那里以一美元一头的价格买进五六千头牲口带往最近的列车终点站堪萨斯城。我们的行程是一千两百英里。
我们踏上离道奇堡一百英里远的“游牧大道”以后,日子是在一种完完全全的单调沉闷中打发过去的,日落西山之后,吹来一阵轻柔的晚风,空气变得凉爽宜人,这时我们便会坐在营火旁聊上一两个钟头。很奇怪,话题经常会涉及到女人、宗教,以及劳资关系。听这些粗野的牧牛人讨论不可知世界的种种神秘,真是奇事。我很快在他们中间赢得了“战斗的怀疑论者”的名声,德尔在这方面助了我一臂之力,他对于各种学派和哲学家的丰富知识令我们为之惊叹。
这种日日进行的探讨、连续不断的辩论对我产生了极大影响,我没有书籍可供参阅,但有时一晚上却会谈到两三种不同的理论。因此我必须独自思考,私下里琢磨问题的方方面面。通常我会在日间离开队伍去打猎时做这些事情。在当牧牛人期间,我教会了自己思考,这是一门属于少数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