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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的生活与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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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地球这座花园里只剩下一朵花,这难道是明智之举吗?留次去优的做法又有什么道理呢?    
      从单个人身上来看,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理想则是更为低级和荒谬的。由于一味地想要满足其征服的胃口,他要女性保持一种在思想、行为及语言上都变形了的贞洁。他把其妻变成柔顺的仆人,一种几乎完全失去求知欲的奴隶,只有母爱一种方式能够表达自己的情感。他努力使自己的女儿成为那种温顺而古怪的妇人,她在选对象时必须隐藏或抑制自己强烈的性欲。一句话,她应该像青蛙那样冷血,但同时又要像战场上的北美印第安人一样机智而勇敢。    
      他给自己制定的这种理想纯粹是混乱不堪的。他既想有强壮健康的身体,又想满足自己的性欲。最上乘的例子是英国的绅士,其实在心里一直有这样的个人理想,即他所谓的“完人”,这种人的身体和思想和谐发展,并要保持一种相对完美的身体机能状态。    
      他丝毫不清楚这样一个至真的道理,就是所有人——男人或女人,都有其灵魂的另一面能够以某一独特的角度来反射其生命,或者借用宗教用语,你见到的上帝,与任何其他人所见到的不一样。    
      其实,所有个人的第一义务便是使其身体和精神的所有功能尽量完整和谐地发展。但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一种特殊的天赋,就是在健康情况允许的条件下最好地发展自己,这也是个人的最高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完全了解自己,从而才能还清自己作为人类所应承担的债务。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盎格鲁—撒克逊人有过这样的理想,甚至都没把它看成是一种义务。事实上,也没有一位导师想到要去帮助男人和女人在自己身上找出这一特殊天赋,这其实是他们生命的本质,是他们存在的理由。    
      对于所有亚当的儿子们和夏娃的女儿们来讲,这便是他们最大的失败、最深重的灾难。然而又有谁警告过他们有这样的危险呢?谁给他们指明这个理想了呢?    
      这就是为什么虽然我的这本书有许多的不足之处和缺点,我却仍然喜欢它的原因。我想让它成为无保留地歌颂肉体及性欲,歌颂灵魂及其不断发展的神圣同情心和追求的第一本书。    
      生命中最大的教训可归结为两个词:给予和宽恕。    
      没有能够在五年前就开始写这本书,我深感遗憾,那时的我还不会像现在这样老弱无力,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怀疑自己记忆力衰退。不管怎样,我已经着手写这本我一直想读的书了,我想把它写成是《人类圣经》的第一篇章。    
      请听智言:    
           人在世上要自由地生活。    
          抓住短暂时光,珍惜有利时机。    
         白天很短,却总能看见太阳的光辉。    
         夜晚很黑,却不乏星星和月亮的照耀。    
    


第一章不凡少年(1)

    记忆是艺术女神们的母亲,是艺术家的创作原型,她能选取重要的素材,剔除偶然的和平庸的东西。但有时她也像所有艺术家一样会出错。不管怎样,但愿记忆能引导我。    
      我生于一八五五年二月十四号,我的名字詹姆斯·托马斯,取自我父亲的两个兄弟之名。我父亲是位海军军官,指挥一艘海岸巡逻艇,孩子们要隔很长时间才能见到他一次。    
      很早的记忆里我曾在叔叔詹姆斯面前跳舞,他在一艘“印度人”号船上当船长,当时来我们家做客。我家在爱尔兰的克里伯爵领地南端,那时我可能有两岁了。我记得我很用心地在给他唱一首圣歌,而母亲则在壁炉的那边给我提示歌词。作为惩罚,叔叔让我再给他跳个舞,而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我还记得母亲曾告诉他我会读书了,他很是惊讶。    
      我的第二个记忆还是在几乎相同的时期。我坐在地板上大声哭喊,父亲进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保姆气鼓鼓地说:    
      ——“就是杰姆呀,先生。他不过是发脾气才这样闹的,先生您看,他一点儿眼泪都没有。”    
      大约一年后,我很得意地在一间大屋子里来回走着,母亲把手放在我头上,称我是她的拐杖。    
      再后来,一天晚上,我进她房里对她轻声说晚安,还亲吻她,可她没有理我,脸颊冰凉,我恐惧的叫喊声惊醒了全家。她已死了。我一点也不悲伤,只是在已习惯了的家居生活突然发生的变故面前感到很沮丧。    
      两天后我看见她的棺材被抬走了。保姆说我们将再也看不到母亲了,我只是感到奇怪。    
      母亲死时我大约是四岁。不久我们就搬到离都柏林不远的金斯敦去住了。晚上,比我大四岁的姐姐安妮和我经常会起床在碗橱里乱翻,想找些面包、果酱和糖来吃。一天早上,天还没亮,我溜进保姆的房间,看到她的身边躺着一个红棕胡子的男人,于是就叫姐姐来看。我们没有吵醒他们,然后就退回去了。当时我没有别的感觉,只是诧异。可第二天,当保姆拒绝在我的黄油面包上撒糖的时候,我却不知为什么这样说道:    
      “我会说出去的!”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我对现代新闻媒体的种种是一窍不通的。    
      “你要说什么?”保姆问道。    
      “昨天晚上有个男人在你床上。”    
      “嘘!嘘!”她给了我糖。    
      这以后,我得出结论:只要我一说“我会说出去的”,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一天,姐姐问我能不能给她透露点机密,我拒绝了。我很清楚地体会到了自己的优越感,她不懂得要糖的诀窍。    
      我四五岁的时候和安妮一起被送进了金斯敦一所私立女子寄宿学校,学校是弗罗斯特夫人开的。因为我懂得一些算术知识,就被编入了大孩子们的班里,而我则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加有学问,只为能一直呆在这个班里,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想这样。我记得我的女邻桌把我抬高了,让我坐在一个高椅子上。我匆匆答完题后,立马把铅笔扔到地上,再借口拾笔从椅子上下来,而实际上是想看一看女孩子们的腿。为什么?我也说不清。    
      我的桌子在教室的后面,女孩子们的腿越往那头越粗。我喜欢看粗腿。    
      女同桌一看到我不在了,便拉开她的椅子叫我,我装作刚找到笔的样子。她于是又把我抱回到高椅子上。    
      一天,这排的那一端,我发现了一双美腿。这位女生的旁边肯定有个窗户,要不然我不可能完全看清其腿直至膝盖。这一刹那给我的感觉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令我惊奇的是,这两条腿并非是最粗的,而那以前我还一直认为我喜欢粗腿呢。可这一天我发现有好几个女孩,至少三个吧,她们的腿肚子都挺粗的,却没有一个像她的长得这么好:踝骨匀称,线条纤美。我都惊呆了,但同时又有些惴惴不安。我回到椅子旁,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怎样才能离这双美腿更近一些,或许还可以摸一摸呢?我想也许可以把笔扔到那儿。第二天我就真这么做了,一直爬到这双令我心跳的腿边,心里是既快乐又紧张。我伸出手要去触摸它们,突然想到要是女孩感觉到后跳起来收回腿,我就可能被抓住,我害怕了。    
      我重新回到椅子旁思考着。有办法了!第二天我又爬到这双美腿边,忐忑得呼吸急促。我把铅笔推到她的两脚中间,然后把左手伸进两腿间,自然没忘去碰碰它们。女孩叫了一声,抬起腿抓住了我的手腕。然后弯下腰问道:    
      “你在这儿干什么?”    
      “找我的铅笔。”我害羞地说。    
      “在这儿呢,捡起来吧。”她边说边用脚把笔踢了过来。    
      “谢谢!”我开心地对她说,因为我还在回味着我的手触到她软软的腿肚时的感觉。    
      “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小男生。”她这样说。    
      有什么关系呢?我已经知道什么是天堂和禁果的滋味了。我现在一点都记不起她长什么样了,只记得她的脸很可爱。而且,其他任何女生都没有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但我仍然能回忆起见到她那优美的双腿时所感受到的颤抖和快乐。    
      我花了这么长的篇幅讲述这件事情,是因为它在我记忆中的印象特别深刻,而且它再一次证明了在很小的孩提时代,也会有性骚动。    
      一八九○年某天,我邀请梅雷迪思、沃尔特·帕特和王尔德吃饭,聊着聊着便讨论起了性觉醒到底始于哪个年龄这个问题。帕特和王尔德认为青春期的第一特征始于十三四岁,而第二特征则要等到十六岁,我很是诧异。只有梅雷迪思认为要更早些。他说:    
      “性觉醒并不遵循什么固定不变的规则,有的在青春期到来前就已有了。”    
      我说拿破仑曾讲起过他在五岁时就爱上了班里一个叫贾科米妮塔的小女孩。梅雷迪思听了觉得很好玩,因为他不信这么小就有真正的性觉醒。为了证明这一点,我讲述了自己的经历,这使得梅雷迪思开始思考起来。    
      “很有意思,但却不寻常。”他评价说。    
      然而,歌德不就说过自然界是通过一些非正常的东西才表现出其秘密的吗?    
      在接下来的六年时间里我几乎没有体会过任何情欲,但从十一岁起这种感觉就再也没有停止过。    
      如果说我在算术这门科目上能跟得上大班的话,在拼写法上面就大不一样了,这使校长弗罗斯特大为恼火。她揪我耳朵以作惩罚,还习惯把大拇指伸进我的耳朵里,直到指甲把它抠破流出血来。我一点也不感到痛苦,相反还很高兴,因为校长的残忍做法会让大女生们同情我。她们用自己的手帕替我擦耳朵,还把老弗罗斯特说成是贱货。    
      一天,我父亲叫一名手下来把我带到他停船处,而我的领子被右耳流出的血弄脏了。父亲知道情况后生气极了,他亲自把我带回学校,还对弗罗斯特夫人讲明了他对她本人及这样的处罚是怎么想的。    
      紧接着我就和哥哥弗农住到一起了。他大我十岁,正上中学,住在一位亲友家里。我在那里很平静地过了五年,每天光知道在外面玩游戏。我只是一个健康、强壮的小不点儿,既没肉体上的痛苦,也没学习的担忧。    
      接着,我们又去了贝尔法斯特,住在一个卫理公会的老教徒家。他常要我陪他去教堂,每次在仪式上他总要戴一顶黑色的无边小软帽,这使我感到很羞耻,我恨死他了。当时的社会上,一个人任何奇怪的癖好都会引起别人的反感,而其本身则是一种对别人的冒犯。    
      于是我开始说谎和耍小聪明,只为能逃课出去玩,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那一天哥哥发现我老咳嗽,医生诊断说是得了肺充血才结束。那时我整天就知道玩,几乎没有在晚上七点哥哥回家前回过家,连中饭都不吃。就是在这次得了肺充血不得不在屋子里呆着的时候,我在老教徒的床下发现了一套医学书籍,里面有彩色插图,其中就有一些男女生殖器图。我翻遍了所有这些书。此次所获的好多知识有好几年都没忘掉。奇怪的是,基本的性知识并非是在这个时候开始为我所了解的,还得等到后来我跟一些同龄男孩谈话后才明白。    
      在贝尔法斯特,除了一些游戏和体育运动的规则外,其它我什么也没学到。每晚我哥哥都去健身房锻炼,还打拳击,但他不是打得最好的,我觉得很奇怪。他练拳击的时候,我就自己凭想象开始锻炼:在单杠上做引体向上,直到下巴超出横杠。有一天晚上,哥哥看我居然连续做了三十个引体向上便表扬我,我自豪极了。    
      到我十岁的时候,全家在卡里克费尔格市团聚了。兄弟姐妹们第一次在我眼里成了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弗农是一家银行的雇员,整天都不在家;威利大我六岁,安妮大我四岁,克里斯小我两岁,我们是同一所私立学校的走读生。姊妹们有专门的出入口,是女老师教她们。威利和我在一个班里,他长得比弗农都高,但我在大部分科目上都比他强。    
      然而至少有一方面他在全校都领先。我第一次听他背诵麦考利的《伊夫里战争》的时候都着迷了。他的手势和抑扬顿挫的音调是那么自然贴切,我羡慕极了。    
      当晚与姐妹们一起谈起威利的才华时,姐姐都惊呆了。我想可能是她们的这种态度让我嫉妒了,就想与威利比试比试,于是便站起来开始模仿他。让姐妹们惊讶的是,我居然把整首诗都背下来了。    
      “你在哪儿学的?”安妮问。当我回答说只是听威利朗诵过,她更惊讶了。她一定把这事告诉老师了,因为第二天他也让我背了这首诗,且很是满意。从那以后,我就致力于背诵。我把其他同学教的而自己也能很好模仿的诗篇都学会了,除了一个人的。这个可恶的红头发人朗诵《非洲酋长》比谁都好,甚至比老师读得都好。这样说可能太夸张了,但他天生是演员,表演真实,比我们强多了。我再也忘不了他怎样背诵以下的诗句:    
      看吧,用你贪婪的目光来看这些黄金吧,    
      这是以备急需的珍藏;    
      拿吧,你索要了无数的黄金,    
      然后答允释放我。    
      拿去了,我的妻整日整日地在椰子树下啜泣,    
      我年幼的孩子找不到了爸爸,他们不再玩耍。    
    


第一章不凡少年(2)

     有五十多年我没读过也没听过这首诗了,就我所记得的一些章节虽然现在读来也很平淡乏味,但这个红头发人却能用很戏剧化的腔调来朗诵,我不得不承认我是绝不可能像他朗诵得那么好的。他是无法模仿的,因为他每次都会改变语音语调和手势。他有时重读这些诗节,有时又重读那些诗节,以至都无法模仿。他的朗诵动人心弦,富于戏剧效果,而且每次都有新的演绎。奇怪的是,这是惟一一首他能很好朗诵的诗歌。    
      考试时我在算术和朗诵上得了第一名,弗农向我祝贺,可威利却打了我一耳光,我则冲着其胫骨还了他一脚。弗农把我俩分开,并耻笑威利竟打一个比他弱小的人。可威利撒谎说是我先打他的。我恨他,除了有同学的仇恨成分外,不太清楚还为什么。    
      安妮开始改变对我的态度,而我也好像在那时才发现真正的她。她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使我惊讶,她要我和克里斯管她叫妮塔,并解释说这是阿妮塔的简称,是法国式对安妮的特别称谓。她讨厌自己的这个“既普通又庸俗”的名字,可我却不懂是什么原因。    
      一天晚上,她给克里斯脱去衣服把她放在床上后,解开自己的睡袍向我们展示说她的乳房变大了,而克里斯的还很小。确实,“妮塔”的乳房要更大些,更漂亮些,圆圆的像两个苹果。她看上去很得意,还让我们轻轻地触摸它们。她把克里斯送到隔壁房间去睡觉,让我呆在她身边做功课。不一会儿她走出了房间,克里斯听见了便叫我。我过去问她想要我干什么,原来她要向我保证说她的乳房也会变大的,变得和妮塔的一样美。    
      “是不是?”她边问边拿起我的手放在她的胸部。    
      “千真万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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