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与爱-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哥哥回答说:
“我发誓什么也不知道。他的思想很活跃,看了不少书——我会弄明白的。”
父亲说:
“没必要。最好的办法是把他送到一所英国的学校去呆一段时间。”
我没再听下去便回房间了。原来,就因为我崇拜新芬党人的头领,我自个儿便也成了一个新芬党人,我想父亲真可笑。不管怎样,想到能去英国还是让我心里挺痒痒的。
那时的我还一点都不懂打扮和修饰自己。自从与霍华德和斯特兰弗斯做过那些秘密事后的夏天开始,我才注意起这些方面来。有一个大我六岁的男孩叫米尔曼,他喜欢上了我,经常带我和霍华德出去散步。他特别注重衣着,认为只有普通人、乡下佬和俗人才戴那些现成的领结。他给了我一条他的领带,教我怎么系。他还认为只有孩子和粗人才穿破了的和带补丁的裤子。
也不知道是米尔曼的一席话,还是与霍华德和斯特兰弗斯进行过的那些秘密谈话让我有了这方面的意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奇怪的变化,而且延续时间很长。哥哥弗农听我抱怨衣服不好,便让人给我做了三套衣服。有两套是苏格兰呢的,另一套是黑色呢子的,还带有和伊顿公学的学生服一样的无燕尾的上装和高耸的帽子,另外他还给了我一些衬衫和领带。我越来越讲究自己的穿着了。在晚会上,弗农的那些年轻的男女朋友们都注意到了我,后来我就问自己是否我真的如他们所说的是那样的“可爱”。
我细心打扮自己,用梳子把头发梳得光溜溜的,因为米尔曼说过只有粗俗的人和乡下佬才用发油呢。别人让我朗诵诗歌,我就轻蔑地撅起嘴巴,故作姿态地跟人说我真的不想,为的是让人多求求我。
我想这就是一种性觉醒。在长达六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只有两个担忧,就是打扮好自己,让人喜欢我。我努力操起“上等人”的语调,进任何房间前都整理自己的穿戴。有一人,好像是弗农最好的女友,说我的侧面很有男人样,我便总是摆出侧面的姿态来。事实上在这个阶段我更像一个女孩:自恋、做作、多愁善感。我经常以为没有人真正爱我,因而感觉失意和忧伤。
后来,当我在自己的文学作品中想要描写某位年轻女子的性格时,我只要刻意地回想起这段时光,就能马上找回女人们看问题的独特眼光。
第二章“服役生”的日子(1)
如果尽我所能来描述在R城英国语言学校的生活,足可以费上一年的时间。而我在任何一个爱尔兰学校都生活得非常快乐,尤其是在阿马城的皇家学校里。我就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吧在爱尔兰,如果我在老师的课上叽叽咕咕,老师通常会向我皱皱眉头;如果我继续说话,老师就会用指头点我,第三次我要还不听劝,他便会说:“哈里斯,不许吵了,你没觉得你打扰别人听课了吗”半小时后,如果我仍无悔改之意,他才会大声嚷道:“如果你继续说话,我就要罚你了。”再过十多分钟,我对老师的话仍然置若罔闻,他便气急败坏地说:“哈里斯,你真是无可救药了,过来”接下来我便站立在讲桌旁,熬到下课。即便是这样的处分一周也不过两次,后来我当上了学生会主席就很少再受这种处罚了。
在英国情况则完全不同。
“那个新来的学生,不要在课上说话,罚你抄三百行字,不许再作声。”
如果我说:“可是……老师。”
他就立刻说道:“那就写五百行吧,马上闭嘴。”
“老师,您……”我说。
“写一千行,如果你再敢说话,我就把你送到‘上边’去。”老师还没等我说完,厉声打断我的话,说道:我要是被送到“上边”去,就意味着要被校长训斥一顿或被打一顿。
英国老师无一例外地都以能惩罚学生来显示他们的权力,在我上学的第一年中,几乎每天的课间休息时间和一半的假期时间,都是在抄写中度过的。后来,我爸爸受了弗农怂恿去找校长讨个说法,他抱怨这种无休止的抄写会让我的字越写越差。从那以后,我不再被罚抄写,而是去背书。一学期下来,我由于被罚,差不多能够背下来整部英国史。爸爸看不下去,终于又来为我说情,谢天谢地,我只需背诵维吉尔的诗就行了。当时我好一阵暗自高兴,毕竟他的诗还是值得一读的。尤利西斯和狄图的爱情故事使我至今难忘。
在英国学校那一年半的学校生活中,每天都充斥着愚蠢的惩罚,我简直像坐牢一样,度日如年。好在有一位数学老师帮忙,我自己有了一个独立的座位,但那是另外一个故事……
在英国学校里,和我一样年纪的两三个学生拉丁文比我学得好,且希腊文也学了一半,而我还没开始,但我的数学却称霸全班。年级数学老师由于我语言没能跟上,就把我当“笨蛋”对待。结果我非常地反感拉丁文和希腊文。多亏当时因为受罚已把维吉尔的诗和列凡的诗熟记于心,所以第二学年末,我已追上了同班的其他同学。
我的记忆力非常好。记得有一次,校长朗诵了《失乐园》中的几句诗,便不可一世地对我们说,麦考利勋爵能够一字不差地背出《失乐园》。我问:“老师,这首诗难吗”他回答说:“当你背到一半,你就知道它有多难了。麦考利勋爵可是个天才。”他把勋爵这个词说得很重。
第二个星期,校长结束他的文学课后,我站起来对他说:“老师,我已经能够背诵《失乐园》了。”他让我试着背,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当他听完我背诵文章后从头到脚打量我的神情。他们都在问我怎么能背得出。这件看来挺“放肆”的事给我招来不少的麻烦,不光挨了六年级学生的打,就连其他大部分学生也对我不怀好意。
对我而言,在英国的整个学生生活可以概括为一个词“服役”——新生为老生服役。阿马城的皇家学校也有“服役生”制度,但不是那么严格,如果你哪天不愿意为老生服务,你只要打声招呼即可,通常他们是不会拒绝的。
然而在英国,这项规章制度是不可以违背的。黑板上有每一个服役生的名字,如果你不按时去服务,或没有表现出足够的服从,那么你就会在屁股上留下重重的伤口。一次我被校长打了,疼得我一连几天不能正常地坐立。此外,由于服役生年轻又体弱,经常被大点儿的学生虐待供他们取乐。那还是一个夏天的星期天早上,我们可以多睡一个小时的懒觉。在我住的那个寝室,两个大点儿学生的床分别在寝室的两端,表面上看来是为了维持寝室秩序,实际上是在教给他们一些淫秽的东西。假如让英国的母亲们知道了这些发生在英国寄宿学校鲜为人知的故事,那么就连伊顿和哈罗这样的学校恐怕也会在一天内关门大吉。假如英国的父亲们还算聪明,他们知道孩提时代的性本能是不应该被唤起的话,那末他们就不会允许他们的孩子们过早的接触这些龌龊的东西。
让我们回到暴力行为这个话题上来。那时,大点儿的高年级学生翻新各种花样来对胆小体弱的学生进行虐待。有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六个大孩子将一张床顶在墙边,强迫七个小孩子藏在床底下,不许手和脚伸出来,如有违抗就用竹棍来打。一个小学生叫嚷着呼吸困难,狠心的大学生又将枕头填塞到床底下,顷刻间床下就像一个密不透气的监狱。可是床下可怜的孩子们再也无法忍受了,哭着,喊着,挣扎着。外边这群小坏蛋们见状恐怕有老师听见,一溜烟跑掉了。
又有一次,在隆冬时节。
来自西印度群岛的一个小学生,他胆小而脆弱,又加上他成年累月的患有伤风,所以经常在大教室的炉边烤火。一个下雨的星期日下午,他被两个大学生推到火边去,另外两个坏蛋将他的裤子紧紧地贴在屁股上,那小家伙越是哭喊着,哀求放他走,他们就越推他到火边去,突然裤子被烤糊了,火苗灼伤了小家伙,他痛苦地跌坐在地。那帮坏蛋一看祸闯大了,便悄悄地溜掉了。就连被他们叫做“小黑人”的也不肯出来作证,说明小家伙为什么会弄成这样,小家伙就在学校的医务室里休养了两周,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那时,在报纸上曾经报道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小孩子用很热的水洗澡,因此被几个年纪稍大的学生扔到一缸沸水里,可是不幸的是那个小孩子竟被烫死了。事情闹到这种地步,也就纸里包不住火了,一时被炒得沸沸扬扬,遗憾的是,此事只被当作事故,不了了之。
英国一向以把大部分学校纪律交给年龄大的学生去执行而感到骄傲,这种制度的改革是由罗贝学校的阿诺德发明的。事实上,这种制度如果由一个真正的教育学天才来执行,当然会有好的效果。而事实并非如此,大部分情况下,学校变成了滋生暴行和不道德行为的土壤。年龄大一点儿的学生都知道,只有胆小鬼才会告老师,这种思想根深蒂固,因此他们无所不为。
上学时,我那间大寝室里的一个舍监名叫狄克,这家伙身材魁梧,他经常在半夜爬到小学生们的床上,强迫他们和他干龌龊的事。另一个叫琼斯的,是利物浦人,学习一塌糊涂,却是个打架高手。他非常喜欢一个小男生叫亨利,所以亨利经常可以免去服役的劳苦。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他们在床上亲吻和喘息声,但亨利从来不提起他们之间发生的细节。有一天晚上,琼斯在亨利床上,忽然我们听到一声痛苦的叫声。在这之后的一个多小时,就听见琼斯在安慰他的同伴亨利。第二天,我们好奇地问亨利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但亨利拒绝透露那怕一丁点儿。直到有一天亨利的好朋友出于忌妒,才透露出那晚的秘密。
第二章“服役生”的日子(2)
即使没有这些大孩子的唆使,自慰行为在学生中间也是存在的。但还不会成为一种习惯,除非有那些大一点儿的孩子来鼓励或强迫他们。在爱尔兰这种情况是极少见的。在英国则是屡见不鲜,就像上述例子那样描述的,常常变成纯粹的鸡奸。
我有幸找到了充足的理由来克制我的欲望,并抵制住这些坏蛋们的引诱。在这里,我想把这种自制的力量写出来,希望对学生们的父母有所帮助。我从小就喜欢运动,并在赛跑与跳高上成绩突出。但后来,我发现只要我昨晚自慰,第二天则跳不起来,也跑不快。运动就是一个很好的抵制欲望的办法,且能将它完全驱散。
自我懂事以来,就一直在感谢我自己的自制能力。因为那时,我的一个同学沉湎于自慰,甚至在课上他都无法克制,直到由于自慰而导致身体虚弱病倒了。再后来他的父母到学校把他领回家。不知他后来怎样,可是我当时知道在别人教他自慰之前,他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
最初我的自制力是来自于我一心想在跳高和赛跑上胜过别人,为此我一直在心里警告自己要自制。开始没觉得对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发生了很大的作用,尤其在培养我的意志力方面作用更是无可估量。
在我十三岁那年,我开始有了另外一种自制的力量——那就是渴望女孩子和对女孩子的好奇,好奇心越大,我自制的力量就越大。
那年发生的故事在我的人生中足可以写上重重的一笔。学校为我们开设了音乐课。由于我的嗓音很美且有欣赏音乐的能力,结果被选中,在学校里和在教堂里担任独唱。每当过节前,我们都要和琴师一起排练几次,邻近的女孩子就都来参加我们的唱诗班。其中有一个女孩子也是担任独唱的,所以她和我经常被分在一起,并和其他人分开。有时候,我们站在琴后面,别人是完全看不见我们的。她和我年纪差不多大,她叫E。在我看来她蓝色的眼睛和黄色的头发真是美丽极了。我经常以一种也许笨拙的方法向她献殷勤。一天晚上,琴师在前面讲解着,美丽的女孩为了听更清楚一点儿,就趴在钢琴背上身子向前倾。我坐在她后面的椅子上,清楚地看到了她的双腿,这太美了以致我的呼吸都快停止了。我有一种想去摸一下的冲动,因为这不会被人看到。
我站了起来站在她身后,装作不经意间碰到了她的左腿。我确信她已感觉到了,但她没有躲开,我开始顺手从她腿上摸去,我的心几乎快跳出来了,幸好她装作没有感觉到我的抚摸。
突然间这种奇妙的感觉消失了,那位琴师的讲解结束了……美丽的女孩从椅子上跳下来,向我皱皱眉,眼角上带着微笑,说明她并没有生我的气。
我对于她没有拒绝我去碰她怀有万分的感激之情,她让我初次尝到了抚摸女孩子的快乐。同时,我想和她在一起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后来的几次挑逗,她没有主动的配合我,这让我感到极其失望,但是这种快乐的经验让我愈加讨厌我同学的龌龊行为,并逐渐远离他们。
我们的心理导师拒绝承认与女孩子亲密接触并抚摸女孩子会使人提高自控能力,可这的确是事实。此外还有一次经历也证实了这一点。当时在学校我已阅读了司各特的全部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第佛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我决定把我的全部激情都留给将来我要遇到的令我心仪的女子,对这点我深信不疑。
二十五年之后,那时我在《半月评论》做主编。有一次,我曾在任此刊发行人弗雷德里克·查普曼家参加一过一次聚会。隔了几周之后,查普曼我是否曾注意到在客人中间有一位太太举止不俗,他将这位太太的衣着描述给我听,他说:“她对你的话非常留意,当你走进客厅时,她就认出你来,她让我问你是否还认得出她。”
我答道:“不,没有认出她来。你知道我是个近视眼。她怎样了如何认出我的”他急忙回答说:“当时你还在学校读书,她说也许你还记得她的教名为E。”“当然,我当然记得请你告诉我她的名字和地址,我想去看看她……并想问他几个问题。”我的大脑提醒我说话要谨慎,我极其不自然地回答着。他说:“我答应过她,不会说出她的地址的,她很久前就结婚了,生活得很幸福。”
虽然我再三坚持想知道,但他还是未松口。
我的父亲经常鼓励我们兄妹要树立自信心,要有独立的情感。确实当我们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要我们做事像成年人一样。学校圣诞节假期只有四周,我思来想去觉得到附近度假要比回爱尔兰费用少得多。我父亲给校方写信,让他们把我安排在一个寄宿家庭中度假,这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
我的第一次假期是在北威尔斯里尔地方的矿泉场度过的。因为我的一个同学伊文·摩尔根的父母住在那里,他答应照顾我。伊文一直在想尽各种办法让我高兴,带我去玩。他介绍给我三四个女孩子,其中一个叫裘屈拉特·汉尼福特的女孩最让我心动,裘蒂她的昵称会很主动地拥抱我,吻我,但每当我想更亲热地碰她时,她总是厌恶地噘着嘴说:“不,不要。”渐渐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