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爱伦坡悬疑集-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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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看清了这些带面具的到底是什么人,”他说,“其中一位是伟大的国王陛下,其他几位是他的七位内阁大臣——国王殴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毫不心慈手软;七个大恶意煽风点火。至于我,我是跳蛙,一个小丑——这是我演的最后一幕滑稽剧。”
亚麻和柏油烧起来太快,矮子没来得及给简短演说做个结尾,就复了仇。八具尸体悬在铁链上,烧得焦黑,散发着恶臭,面目可憎,已经成了无法辨识的模糊的一团。跛子把火把丢到他们身上,轻松自如地爬上天花板,消失在天窗口。
据说,当时特培塔呆在大厅的屋顶,是她帮朋友进行了这场残酷的复仇;据说,他们一起逃回了故乡,因为后来谁也没再见过这两个人。
(1850年)
第四部分:活埋泄密的心(1)
是的!紧张——我曾经非常、非常紧张,紧张到了极点,现在还是如此;可是为什么你要说我疯了?疾病使我的感觉更加敏锐了——没有破坏它们——没有使它们变迟钝。尤其是听觉变得灵敏。我听见了天堂和地球上的一切。我听见地狱里的许多事情。我怎么会疯了?听一听我完整地给你讲出这个故事,是多么冷静。我没出毛病。
我说不出那主意起初是怎么钻进我的脑子的;不过它一旦出现,就日夜不息地纠缠着我。没什么目的。没什么怨恨。我爱那个老头。他从未对我不友善过,从未让我蒙受过屈辱。我对他的金子也没有企图。我想是因为他的眼睛!是的,就是的!他有一只秃鹰般的眼睛——发出灰扑扑的蓝光,还蒙着一层雾气。他的目光一落到我身上,我浑身的血液就变得冰凉;渐渐地——一步步地——我下定决心要取老人的性命,好永远摆脱那双眼睛。
关键是,你认为我疯了。疯子是什么也不知道的。可是你该知道我。该明白我干得多么聪明——多么小心——多么深谋远虑——伪装得有多么好!杀他之前的一个星期,我待那老头比什么时候都好。每天晚上,大概午夜时分,我拨动他房门的插销,打开门——哦,这么轻!然后,当把门开到足够我的脑袋伸进去那么大的缝时,我就把一盏幽暗的提灯塞进去。提灯的活门全都关掉,不漏一丝光,然后把脑袋探进门去。哦,要是看到我是怎样巧妙地把脑袋探进去,你该笑了!我慢慢地往里探着头——极慢,极慢,以免吵了老头睡觉。我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头完全钻进门缝,这样,就能看得到他躺在床上了。哈!一个疯子会干得这么聪明吗?当我的头完全钻进房间后,我小心翼翼地打开提灯的活门——哦,非常小心——非常小心(因为铰链会发出吱吱的响声)——我只把它开到仅有一束光线照在那双鹰眼上。我这么干了七个晚上——每晚的午夜——可是我发现那双眼睛总是闭着。因此要干那事是不行的。因为让我烦恼的不是那个老头,而是那双邪恶的眼睛。每天天亮时,我麻着胆子走进房间,鼓足勇气同他说话,亲切地叫着他的名字,询问他夜里过得怎么样。你瞧,实际上,如果他对我每天夜里十二点趁他睡着时去探访他起了疑心,那他肯定是个深藏不露的老头。
在第八天夜里,开启房门时,我比平常加倍小心。一只挂表的分针跑得也比我的动作快得多。那夜之前,我还没感到过我有那么有本事——那么聪敏。我几乎憋不住要为自己的成功得意洋洋了。想想看,我一点一点地打开房门,而他甚至做梦也想不到我私下里搞的动作、盘算的念头。我因这想法“吃吃”地笑出声来,他也许听见了,因为他突然在床上翻了一下,像是被惊了一样。现在你可能猜想我会退回去了——可是,才没有。他的房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因为害怕强盗,百叶窗都紧紧栓牢了),因此他不可能看到门开了,我稳稳地把它一点一点推开。
我把头伸进去,正要打开提灯,手指却在加固用的锡皮上滑了一下。老头一下子弹起来,喊道:“是谁?”
我一动不动,什么也不说。整整一个小时,我一丝也没动弹,可这期间也没听见他躺下来。他还坐在床上竖着耳朵听着,就像我夜复一夜地倾听死亡的声音。
不久,我听见了一声呻吟,我知道那是恐惧得要死的呻吟。那不是疼痛或是悲哀的呻吟声——不是的!——那是充满敬畏的灵魂最深处发出的深沉而压抑的声音。我很熟悉这样的声音。许多个晚上,就在午夜时分,全世界都安睡的时候,它从我自己的胸膛中奔涌而出,带着可怕的回响四处回荡。恐惧感于是就困扰了我。我说了我对这声音很清楚。我明白那老头的感受,也很怜悯他,尽管我在内心里吃吃发笑。我知道,从第一声轻微的动静响起,他翻了个身后,他就一直清醒地躺在那儿。他心里越来越怕,虽然竭力想把那它当成偶然的一个声响,却做不到。他一直告诉自己——“那不过是烟囱里的风声——只是一只老鼠从地板上窜过去”,或者“那不过是只蟋蟀唧唧的叫了一声” 。是啊,他拼命想用这类推测来安慰自己:可是却发现一切都只是徒劳无益。一切都徒劳无益;因为死神大步地逼近他,把黑影投射在他面前,整个儿把他这个牺牲品笼罩住了。正是这不为人知的悲凄的黑影感染,才惹得他有所感应,虽然他既没看见也没听见什么,但他感应到了我的脑袋在他房间里。
我极为耐心地等了很长时间,也没听见他躺下来。我决定把提灯打开一点儿——一丁丁点儿缝。于是我就开了。你都不能想像,我是怎样悄悄地、悄悄地做的——直到一线微弱的蛛丝般的光从缝隙中漏出来,落在他的那只鹰眼上。
眼睛居然是睁开着的——睁得大大的——我盯着它,一下子恼怒起来。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一只灰扑扑的蓝眼睛,蒙着一层骇人的雾气,让我直冷到了骨头缝里;可我却看不到老头脸上或身上的其他地方:因为好似出于本能,我恰恰把光线准确地调到了那个该死的地方。
我没告诉过你,你是把过分敏锐的感觉错当成了疯狂吗?——现在,我说,一声低沉、暗哑、急促的声响传入我的耳朵,就像塞在棉花里的表发出来的那样。我也很熟悉这个声响。那是那老头的心跳声。它更加激起了我的怒火,就像是擂鼓声激发了战士的勇气一样。
尽管如此,我还是克制着自己。我屏住呼吸,捧着提灯一动不动。我尽量稳稳地把光线射在那只鹰眼上。这时那地狱般的扑嗵扑嗵的心跳声越来越惊心动魄。它跳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响。老头一定是怕到了极点!它更加响了,我是说,每时每刻都在加倍地响!——你记得的,我跟你说过我神经紧张:我就是神经紧张。这会儿正是半夜三更,老屋子一片死寂,这声响这么怪异,快要把我吓死了。我又一动不动的站了好一会儿。可是心跳声更响了,更响了!我想他的心脏一定得爆炸。而且现在我又有了一个新的担忧——这动静会被邻居听见!老头的死期到了!我大喝一声,猛地打开提灯活门,跳进房间。他尖叫了一声——只有一声。我立刻把他拖到地板上,把沉重的大床推倒压在他身上。我发现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开心地笑起来。可是,有那么一会子,心脏还是闷声闷气地跳着。这可没惹恼我,这声音隔着墙是听不到的。最后它停下了。老头死了。我移开床,检查了尸体。是的,他完全死了。我把手在他的心脏处搁了很久,没有心跳了。他真的死了。他的眼睛再也不会惹我烦了。
第四部分:活埋泄密的心(2)
你要是还觉得我疯狂,那我说说我为藏匿尸体而采取的英明预防措施,你就不会再那么想了。夜色渐渐消退,我悄无声息地匆匆忙碌着。我先是肢解了尸体,砍下头、手臂和腿。
然后我从房间的地板上撬起三块厚木板,把尸首全都藏进去。再极其聪明巧妙的把木板摆回原处,任何人的眼睛都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的眼睛也不行。没什么要清洗的——没有任何污斑——没有血点之类的东西。我对这个很小心。仅用一个浴盆就盛完了肢解的那几大块——哈!哈!
当我把一切干停当的时候,四点了——仍是黑沉沉的夜半时分。钟敲响了,提示时间不早了。街门处传来一声敲门声。我心情轻快地下楼去开门,——现在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进来了三个人,他们彬彬有礼地介绍了自己是警官。半夜里邻居听见了一声尖叫;怀疑发生了非常事件;消息报告到了警察局,他们是被派来调查情况的。
我微笑着——我有什么可害怕的?我向他们表示欢迎。我说,尖叫声是我在睡梦中喊出来的。 我还提到,老头不在,去了乡下。我带着来访者转了整个屋子。我让他们检查——仔仔细细地检查。最后,我领着他们去了他的房间。给他们看他的财宝,它们都好好的搁在那里,没被人动过。我有恃无恐,搬了几把椅子进了房间,让他们在那里休息休息。我呢,在大好成就的鼓舞之下胆大包天,把自己坐的那把椅子正正摆在藏着被害者尸体的地板上方。
警官们很满意。我的态度让他们信服了。我很自在。在我高高兴兴地回答问题时,他们坐在那儿,聊着彼此都熟悉的事情。可是不久后,我觉得自己越来越苍白,只希望他们快点走。我的头好疼,只觉得耳朵里在鸣响:可他们只管坐在那儿聊个不停。耳鸣声越来越清晰——它响个不停,越来越清楚。我漫无边际地说了更多,想要摆脱这种感觉,可它一个劲儿响着,还清楚得不得了——直到最后我才发现,这声音不是在我的耳朵里响的。
毫无疑问,我现在已经脸色煞白;——可是我谈吐更加流畅,声音更加高亢。然而那声音又变响了——我能怎么办?那是低沉、暗哑、急促的声响——正像塞在棉花里的表发出来的声音一样。我直喘着气——可警官们却没听到什么。我越说越快——越说越激动,可那声音只管越来越响。我站了起来,扯着嗓子争辩着鸡毛蒜皮的小事,一边还手舞足蹈地比划着,可那声音只管越来越响。他们怎么就不走呢?我来来回回地重重踱着步,倒像是被那些人的观点给激怒了——可那声音只管越来越响。哦,上帝啊!我怎么办啊?我口吐白沫了——我在咆哮了——我诅咒发誓了!我把椅子搁到我先前坐的地方打转,让它在地板上磨出了刺耳的声音,可是那声音四处回荡,越来越响。它更响了——更响了——更响了!那些人还在那儿笑着,聊得不亦乐乎。难道他们没听到么?万能的上帝啊!——不,不,他们听到了!——他们怀疑了!——他们知道了!——他们正嘲笑我的惊恐!——刚才我这么想,现在也这么想。再没有比这痛苦更糟糕的事情了!再没有比这样的嘲笑更难容忍的了!我再也忍受不了这些虚伪的笑容!我只觉得我非得嘶叫出来,要么就得死!现在——又来了!听啊!更响了!更响了!更响了!更响了!
“恶棍!”我失声喊出来,“别再装了!我认了!——拆开木板!这儿,这儿!——是他可恶的心在跳!”
(1843年)
第五部分:钟楼上的恶棍钟楼上的恶棍(1)
现在几点了?
——古谚语
每个人都知道,一般来说,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是——或者,唉,曾经是——沃顿沃提米提斯这个德国小镇。不过,因为它离任何一条主要的道路都有相当的距离,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可能我的读者中几乎没人去过那儿。为了那些没到过那里的人,我应当对它进行深入的介绍;因为希望能代表那儿的居民们争取公众的同情,就更有必要这么做了。在这儿我陈述了一些最近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不幸事件。认识我的人都不会怀疑,既然我自愿挑起了这个重担,我将尽最大的努力来让自己做到严格的不偏不倚,我会慎重地调查事实,并且请权威人士做仔细的校勘,而这样的校勘工作甚至能让渴望获得历史学家头衔的人脱颖而出。
在纪念章、手稿和碑铭的合力帮助下,我可以肯定地说,沃顿沃提米提斯这个小镇从最初到现在一直保持着完全一致的状况。不过,谈到小镇初建的日期,很可悲的是,我只能用一种给出个半是含混、半是确定的答案,所以数学家们有时不得运用某些代数公式解决问题。我可以这么说,从它这么古老、偏远来看,这座城市的历史无论如何不会早于任何有据可查的年代。
至于沃顿沃提米提斯这名字的来历,我得伤心地承认我感到很迷惑。在关于这个问题的诸多看法之中——这些看法有的敏锐,有的渊博,有的又完全相反——我无法找出任何一种是让人满意的。或许酒囊先生的意见——差不多同饭袋先生的相一致——要稍好些。它是这样写的:沃顿沃提米提斯——沃顿,平息的雷声——沃提米提斯,近似于闪电——一个旧词是,直面闪电。说实话,镇参议会大楼的尖塔顶端上闪电划过的几道痕迹也验证了这个派生词。不过,我决定不在这么重要的问题的上纠缠不休,而必须得到以下这些参考书中去查阅读者期望了解的信息——笨蛋先生所著的《旁敲侧击先辈演讲集》,也可见傻瓜先生的《派生词》的第二十七页到五千零一十页,哥特式版本,黑红字体,有眉题,没有注释;也请参考由吃吃喝喝先生评注的吹牛先生的手稿的边注。
尽管沃顿沃提米提斯建立的时间以及其名字的出处无从得知,可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就是我前面提到的,这镇子一直以我们眼中的那个样子延续至今。镇上年纪最大的老人也记不起它外貌上的点滴变化;并且,事实上任何诸如此类的建议都会被认为是一种冒犯。村子座落于一个正圆形的山谷中,周长大约是四分之一英里,四周环绕着小山,而镇中的人们从来没有冒险去翻越这些山头。对于这个,镇民们给出了个极好的理由,他们压根儿不相信山那边有什么东西。
环绕着山谷的边缘(那儿很平坦,铺满了扁扁的瓦片),一溜儿立着六十栋小屋子。它们背倚山岗,面向平原,每栋小屋的前门距平原中央仅有六十码远。屋前的小花园中有一条环形小径,一个计时器和二十四棵卷心菜。这些房子极其相似,以至于没法把一栋和另一栋区别开来。因为年代久远,房屋的式样有些古怪,可要不是这个原因,它们也不会具如此引人注目,不会如此独特。因了那些用烈火烧成的、两端黑中间红的小砖头,屋子的外墙看上去像是放大了比例的棋盘,显得很时尚。两端的山形墙朝向正面,屋檐和正门的上方的檐口和房子的其余部分一样大小。又窄又深的窗户上装有很多窗格,镶着整洁的玻璃。屋顶上铺着数不清的长耳瓦片。这儿所有的木工活都是一种暗色调,它们经过精雕细刻,不过式样单一,很久以前,沃顿沃提米提斯的雕刻师们就只能雕两样东西——计时器和卷心菜。不过他们雕起这两样时干的可真出色,落凿处构思精巧,富有独创性。
小屋的内部与外观彼此呼应,千篇一律,家具的摆设如出一辙。地板上铺着方形瓷砖,黑木制成的椅子和桌子有着弯曲的细腿和小狗形状的脚。壁炉架又宽又高,不仅在正面雕刻有计时器和卷心菜,且在顶上正中央摆着一个真正的时钟,